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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識點

預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識點

預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識點有哪些你知道嗎?我們的生命是寶貴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們應該愛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愛惜生命的一部分。共同閱讀預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識點,請您閱讀!

預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識點

1、安全橫過道路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在路邊行走。

2)團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景,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小學生在放學排路隊時要頭戴小黃帽,在霧、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

2、橫穿馬路應當注意什麼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異常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經過時才能夠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更不能在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異常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我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3、怎樣認識交通信號燈

交通信號燈分爲兩種,一種是用於指揮車輛的紅、黃、綠三色信號燈,設置在交叉路口顯眼的地方,叫做車輛交通指揮燈;另一種是用於指揮行人橫過馬路的紅、綠兩色信號燈,設置在人行橫道的兩端,叫做人行橫道燈。我國交通法規也對交通指揮信號燈做出了規定: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能夠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4)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5)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能夠通行。

4、騎自行車安全知識

我國被稱爲“自行車王國”,是世界上擁有自行車最多的國家。可是,自行車結構簡單、一碰就倒、穩定性差,所以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傷亡事故中,非機動車(主要是自行車)受傷人數居第一,傷亡人數居第二。在我國,少年兒童年滿12週歲,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車,並要遵守交通規則在慢車道上騎車。

5、乘坐公共汽車應當注意什麼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剎車時摔倒受傷。

6、國小生交通安全知識守則

1、堅持徒步上下學,不準在街道、公路上、攔車、爬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2、不滿12週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

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時,必須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

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經過。

4、嚴禁在機動車臨近時橫穿公路。

不準在有機動車經過的道路上做遊戲。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時,不準鉤肩搭背、三五成羣並肩而行,不準邊走邊看書或邊玩耍。

6、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異常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經過時再經過,並且要靠安全一側。

交通事故自救、互救基本常識

1、車禍發生時,駕乘者應沉着冷靜,保持清醒的頭腦,千萬不要驚慌失措。

2、駕駛人要迅速辨明情況,按照“先救人、後顧車;

先斷電路,後斷油路”的原則,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發生翻車事故時,駕駛人應緊緊抓住方向盤,兩腳勾住離合器踏板或油門踏板,儘量使身體固定,防止在駕駛室內翻滾、碰撞而導致傷害。

如果駕駛室是敞開式的,翻車時駕駛人應儘量縮小身體往下躲,或者設法跳車。

乘客應迅速趴到座椅上,緊緊抓住前排座椅或扶杆、把手等固定物,低下頭,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手臂保護頭部;若遇翻車或墜車時,應迅速蹲下身子,緊緊抓住前排座位的椅腳,身體儘量固定在兩排座椅之間,隨車翻轉;車輛在行駛中發生事故時,乘客不要盲目跳車,應在車輛停下後再陸續撤離。

4、萬一人被拋出駕駛室或車廂,應迅速抱住頭,並縮成球狀就勢翻滾,其目的是減小落地時的反作用力,減輕頭部、胸部的損傷,同時儘量遠離危險區域。

5、當翻車已不可避免,需要跳車時,應用力蹬雙腳,增大向外拋出的力量和距離,不能順着翻車的方向跳車,以防跳出後又被車輛重新壓上。

6、在撞車事故中,巨大的撞擊力常常對人造成重大傷害。

爲此,搭乘人員應緊握扶手或靠背,同時雙腳稍微彎曲用力向前蹬,使撞擊力盡量消耗在自己的手腕和腿彎之間,減緩身體向前衝的速度和力量。

7、駕駛人在尋找自救方法的同時,要兼具別人的安全以及貨物、財產可能造成的損失。

8、在公路上發生車禍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及時救護傷員,儘快報警,爭取得到交通警察的幫助,防止造成交通堵塞。

9、在車禍中,如果人的頭顱、胸部和腹部受到撞擊或擠壓,即便僅是隱隱作痛,也要警惕內臟出血,應及時到醫院診治,千萬不可掉以輕心,防止內出血突然加劇而導致死亡。

10、車輛意外失火時,應破窗脫身打滾滅火。

行車途中汽車突然起火,駕駛人應立即熄火、切斷油路和電源,關閉百葉窗和點火開關後,設法組織車內人員迅速離開車體。若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從前後擋風玻璃或車窗處脫身。

11、車輛落水時,先深呼吸再開車門。

汽車翻進河裏,若水較深時,先不急於打開車門和車窗玻璃,因爲這時車門是難以打開的。此時,車廂內的氧氣可供司機和乘客維持5至10分鐘,應首先使頭部保持在水面上,迅速用力推開車門或玻璃,同時深吸一口氣,及時浮出水面。

12、當車輛迎面碰撞時,兩腳踏直身體後傾。

一旦遇有事故發生,當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再司機一側時,司機應緊握方向盤,兩腿向前踏直,身體後傾,保持身體平衡。如果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在臨近駕駛人座位或者撞擊力度大時,駕駛人應迅速躲離方向盤,將兩腳擡起,以免受到擠壓而受傷。

交通安全知識點總結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

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經過。

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經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經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經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積水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二、乘車安全

1.禁止乘坐無牌、無證車及農用三輪車,禁止乘坐破損車、超載車,確保乘車安全。

2.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

3.未滿12週歲的兒童禁止騎自行車;未成年學生禁止騎三輪車、摩托車、電瓶車

4.家長要模範遵守交通規則,言傳身教,接送子女不用“三無”車輛,不超載、不超速。

5.駕車接送孩子的家長,請務必按行車方向將車輛貼路邊停靠在白線以內,確保道路暢通。

交通安全事關每一個孩子的平安與健康。孩子是家庭的未來,民族的期望,不要讓杯具上演而悔恨終身。期望各位家長能以孩子安全爲重,進取配合學校做好以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