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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脫貧攻堅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實施方案

各縣(市、區)民政局:

2019年脫貧攻堅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實施方案

《2019年脫貧攻堅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實施方案》已經局黨組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9年*月*日

2019年脫貧攻堅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實施方案

2019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和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關鍵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爲認真貫徹全市脫貧攻堅推進會決策部署,根據**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於在“一轉三推進”中開展“行業政策大排查 惠農政策大落實”工作方案》(*脫貧組〔2019〕2號)、《關於以作風攻堅促脫貧攻堅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辦〔2018〕1號)、《關於支持深度貧困縣和深度貧困村脫貧攻堅實施方案》(*脫貧組〔2017〕14號)和《**市民政局關於印發2019年**民政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民〔2019〕4號)的要求,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認真落實《中共**市委關於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啓新時代**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徵程的意見》。2019年,主要圍繞**、**兩個擬脫貧摘帽縣和全市擬脫貧貧困人口,開展民政兜底保障排查活動。通過排查,數據比對,及時將符合低保、特困供養、孤兒保障、殘疾人“兩項補貼”、臨時救助、高齡補貼、經濟困難的失能老人補貼等條件的困難羣衆納入到相應兜底保障範圍,把各項涉及民政兜底政策落到實處,確保應保盡保,精準保障。

二、排查範圍

(一)2019年全市擬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二)**、**縣擬脫貧的貧困村。

(三)已脫貧貧困村中再次返貧的貧困戶。

三、排查內容

1.全面排查低保、特困人員的審覈審批、動態管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經濟狀況覈查、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2.全面排查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將符合農村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孤兒保障、殘疾人“兩項補貼”、高齡補貼、經濟困難失能老人補貼條件的困難羣衆及時納入相應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

3.深入排查現有保障對象中“關係保、人情保、政策保”,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做到“應退盡退、動態管理”。

4.排查現有民政保障對象各類救助補助資金是否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5.排查孤兒、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監護人是否落實,監護責任是否履行。

6.排查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宣傳是否到戶、到人,民政政策宣傳資料是否裝到貧困戶家中的明白袋中。

7.排查村務公開公示是否規範,民政保障對象是否進行長期公示。

四、階段區分

(一)安排部署階段(4月10日至15日)。一是各縣(市、區)民政部門成立行業部門政策指導組,召開專題會議,對兜底保障排查工作進行統一部署;二是班子成員帶隊,深入各鄉鎮進村入戶,通過廣泛宣傳、調研、摸排等形式對兜底保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統一安排。

(二)集中排查階段(4月16日至30日)。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對照保障對象名單、建檔立卡戶名單,對全市2019年擬脫貧貧困戶逐戶進行逐戶排查,全面排查政策落實、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情況。

(三)整改落實階段(5月1日至31日)。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堅持邊排查邊整改、邊整改邊落實的原則,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彙總,舉一反三,下好“繡花功夫”,明確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標準、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確保及時整改到位。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1日至10日)。6月3日前,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將本區域內排查情況報告、整改臺賬報市民政局扶貧辦,之後直至9月20日前進一步鞏固提升排查成果,確保民政兜底保障“不漏戶”、“不漏人”。

每個階段結束後,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撰寫出總結,報市局扶貧辦。市局每月統計排查進度,在全市進行排名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爲確保排查取得實效,市局成立以巴永山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爲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扶貧辦,具體負責協調、督查、通報、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收集、彙總、撰寫工作報告,確保排查按時間節點完成排查任務。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加強對排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精準排查,精準認定。各縣(市、區)民政局要制定排查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內容、步驟和保障措施,聚焦全市貧困人口脫貧目標,建立排查臺賬,下足“繡花”功夫,深入紮實開展排查。對照政策條件精準、精細排查,精準認定,確保在脫貧扶貧攻堅戰中民政兜底精準保障、應保盡保。

(三)示範引領,壓實責任。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示範引領。市局將在**、**等縣(區)對擬脫貧貧困村入戶實地進行排查,掌握第一手資料,爲全市排查起到示範帶頭作用。二是加強督導,壓實責任。各縣(市、區)民政局要組織人員,對本轄區每個鄉(鎮)都要排查一個村,摸清情況,找準問題,統一標準,爲鄉(鎮、辦事處)入戶排查起到示範引領作用。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工作由縣(市、區)民政部門組織或鄉(鎮、辦事處)統一組織進行。三是建立臺賬,規範審批。通過深入排查,摸清底數,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相應保障範圍,及時清理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實現精準保障。

(四)精準統計,及時上報。各縣(市、區)要認真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具體辦法,建立排查臺賬。按照方案要求和表格要求,精準統計各項數據,按時上報排查進度和完成情況,報告內容要詳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假數據;堅決杜絕急躁冒進、消極觀望、拖延等待、不敢擔當等問題。對排查行動不力、進展緩慢、效果不明顯、各級督查覈查排名靠後,問題較多的縣(市、區),按照《全市民政脫貧攻堅戰專項監督方案》等要求,聯合相關科室,加大督查覈查力度,深入覈查年度資金使用情況等,直至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