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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爲助推我縣2019年脫貧摘帽,促進易地扶貧搬遷人員就地就近就業,根據《易地扶貧搬遷後續產業發展指導意見》文件精神要求,經研究決定,現就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數量     

(一)招聘對象爲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二)招聘數量共8名,其中保潔員4名,保安員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屬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未實現就業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人口,未納入戶籍地所在鄉鎮公益性崗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勞動能力,能吃苦耐勞;    

(四)至發佈公告之日年滿18週歲以上,女性在50週歲以下,男性在55週歲以下;

三、工作區域及職責

(一)保潔員負責安置小區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保潔以及小區管委會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保安員負責維護安置小區正常社會治安秩序、安全保衛、安全生產及小區管委會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9年 月 日(星期日)至2019年 月 日(星期五) 。

(二)地點: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棟一樓)。

五、招聘步驟及優先原則     

(一)招聘原則: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願報名、公開公平、擇優聘用”的原則進行。
   (二)招聘步驟:依照發布招聘信息、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資格複審、公示、聘用並簽訂就業服務協議等步驟進行。

(三)優先錄用:對零就業家庭和低保、殘疾、大病重病等困難家庭人員優先錄用,屬退伍軍人或有保安資格證的,在保安員選聘上優先錄用。

(四)經初審、複覈,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多於所需崗位數時,從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抽籤產生。 

  六、聘用管理辦法    

公益性崗位由小區管理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需要進行管理,杜絕公益性崗位人員吃空響、請人頂崗或脫崗等現象發生;小區管委會定期不定期從是否服從安排、是否履行崗位職責、是否遵守工作紀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進行考覈,考覈結果與崗位待遇掛鉤。公益性崗位就業服務時間爲一年,從簽訂協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滿協議自行解除。

七、招聘人員待遇    

公益性崗位待遇包括就業補貼和人身意外傷保險兩部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按其在原戶籍地享受的政策不變,其中就業補貼(其中人社部門公益性崗位發放600元/月,其餘部分由縣扶貧開發公司從後續扶持資金解決)按  元/月的標準,根據考覈情況實行按月發放;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  元/年的標準,由小區管委會統一購買。 

八、報名要求

報名須提交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二)扶貧手冊。

(三)屬退伍軍人或有保安資格證及低保、殘疾、大病重病的證明材料。

(四)填寫《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公益性崗位申請審覈表》。 

諮詢電話:

小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 月 日

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小區公益性

崗位申請審覈表                                                    

申請人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相片)

是否

退伍軍人

 

民族

 

健康狀況

 

婚姻狀況

 

政治面貌

 

身高

 

體重

公 斤

視   力

戶籍地址

     鄉鎮(街道、管理區)      村    組

聯繫電話

 

安置小區住址

棟     號房

文化程度

 

申請崗位

□保潔員  □保安員

優先錄用情形

□零就業家庭 □困難家庭 □退伍軍人或保安證

 

幸福小區管理委員會初審

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戶籍所在地村委會

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鄉鎮(街道、管理區)人民政府複覈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公示錄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