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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經信局網絡問政問題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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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經信局網絡問政問題綜合

 2010年我局共收到網絡問政8條,完成8條。具體情況如下:

一、**家園

(一)反映**小區在市民居住區設市場長期擾民問題。

2010-7-19 12:00:28  網友sglxp111留言:2007年因威尼斯房地產的開發,把原設在紙箱廠的市場給佔用了。據說是等房地產開發後市場就要回遷入室,可時隔3年過去了,威**尼斯大樓早已建成,並與高價出售了90%房產,爲什麼市場卻不見蹤影,記得**申報國家衛生城市期間,每到所謂的官員要檢查,政府就做表面文章,採取強制拆除攤檔以應付國檢幾天,聽說爲了這個事,鄭市長還大會表態要追究此事,可又過去一年多了,至今市場擾民,影響居民身心健康的大事卻得不到解決,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此類在**小區居民區設市場的問題是否應該屬於城市管理局管理,政府到底是如何作爲的,盼望政府能真正爲民所想,徹底解決此類問題。

2010-7-20 9:57:25 流通市場科回覆:根據《**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我局的職能職責是對商品交易市場的規劃布點設置。原光明市場的原址重建,政府相關部門在“匯洋.威尼斯”地塊公開招標的《投標須知》中明確規定,中標人市“匯洋置業有限公司”必須在招標地塊首層提供2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用作肉菜市場,肉菜市場由中標人開發、經營。

(二)移動通信企業違法侵佔業主權益

2010-7-16 10:23:28  網友**山之巔 留言:中移動**分公司多年前(2003年就有了)就未經業主同意,在嘉裕苑**違法搭建天線,後來另一移動通信企業(據說是中國聯通**分公司,因爲該公司偷偷的進來,也不敢留下公司**,所有設備上均沒有公司名稱和標誌,看樣子是不想給業主認出來)(具體時間不清楚,應該在2008年前)也有樣學樣,未經業主同意,在嘉裕苑**違法搭建天線,侵害全體業主權益,經多方投訴,物業公司也不理,《物權法》實施近兩年,也一直侵害全體業主權益,中移動**公司還在901室設置機房,用於商業用途。上述違法行爲,導致業主十分不滿,並出現拒交物業費的情況,請協調解決:一、將所有天線拆走。二、賠償所有業主的損失。爲什麼要業主遵守《通信法》,通信公司就可以違反《物權法》,侵害業主權益????

2010-7-22 9:10:51 信息產業科 回覆:您好,我局對您反映的問題已作了跟進調查。據瞭解,中國移動**分公司在嘉裕苑**附掛天線設施,是在2002年取得合法無線電臺執照後投入使用的;同時,該公司擁有本棟大樓901號房屋的合法產權。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三)移動信號差

2010-8-5 0:16:48  網友kaka2761 留言:你好,我是中醫院醫技科醫生,我們科室因爲防護的需要,手機信號接收差,在辦公室內沒有信號,我拔打了10086,去年臨近過春節回覆我們過完春節會派專人來調查一下,現在又過了半年了,也打過好幾個電話,只是敷衍我們.卻不見有行動.我們應該向那個部門求助.謝謝!

2010-8-9 16:56:34  信息產業科 回覆:您好,根據您反映的情況,8月9日下午,我們派人前往西河**南路市中醫院,在貴院領導陪同下,前往醫技樓四樓醫技科進行現場調查和測試,暫未發現您所反映的問題。感謝您對我們經信工作的指導

2010-8-9 23:51:05網友kaka2761 留言:你好,很感謝你們言出必行,四樓是我們單位超聲科和胃鏡室,信號應該不受影響。二樓是影像科,出於對醫務人員防護,我們科的牆壁都是加厚,對信號的接收影響很大,勞煩您再來一趟,不甚感謝。

2010-8-12 16:26:38  信息產業科回覆:您好,根據您8月9日晚上的反饋意見,我們組織中國移動**分公司等單位的有關技術人員,於8月10日、11日兩次前往西河**南路市中醫院醫技樓二樓進行測試,受醫療設備及醫用建築物影響,局部位置信號較弱。8月12日上午,我們會同中國移動**分公司與貴院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在家院班子成員商定,由中國移動**分公司負責制定和落實技術、設備解決方案,可望9月份解決您反映的問題。感謝你對我們經信工作的指導。

2010-8-12 22:26:51網友kaka2761 留言:感謝你們在炎熱的夏天給我們一罐清涼茶,快速高效辦事。讓我記起達叔“民聲無小事,大小都關注”。謝謝!

(四)投訴:居民小區未經居民同意隨意建通信基站

2010-8-2 17:09:43  -心蕾-留言:如今,通信基站隨處可見,但如果在居民小區建通信基站應該是要住戶們同意的吧?在廣鐵一線公司宿舍8棟樓頂有一個通信基站,未經住戶同意,就隨意搭建在樓頂,居民多次反應無人受理。單位負責人也不管,已有一年左右時間。現有多名住戶反映頭暈,頭痛,睡眠不好,不知與該基站有無關係,希望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能儘快給我們幫助,並解決我們的問題。(1)居民區能否隨意建通信基站?(2)如何拆除基站?(3)由什麼部門負責?需多長時間答覆?

2010-8-5 9:30:19  信息產業科回覆:您好,請儘快告知廣鐵一線公司宿舍的詳細地址,以便我們派人進一步跟蹤覈實。感謝您對我們經信工作的指導。

2010-8-5 11:41:05  -心蕾-留言:你好,一線公司的詳細地址是:**市**三公里廣鐵一線公司,即森林觀邸側的線路公司。

2010-8-5 17:45:50  信息產業科回覆:您好,根據您反映的情況,經我們8月5日下午派人現場調查,並經向廣鐵一線社區居委會及居民瞭解,您反映的廣鐵一線公司宿舍8棟樓頂暫未發現設有通信基站。感謝您對我們經信工作的指導。

2010-8-15 20:32:18  -心蕾-留言:由於戶口本上寫的是地址是廣鐵一線公司宿舍八棟,但標誌貼的是七棟,所以在棟數上可能會有爭議,如果以平時大家的習慣爲準的話是七棟,以戶口本上的地址爲準就是八棟。

2010-8-20 10:52:04 信息產業科回覆:您好!我局對您反饋的問題已作了進一步跟蹤調查。據瞭解,中國電信**分公司爲加快**信息化建設,依據電信條例,小靈通基站作爲通信基礎設施,在取得廣鐵一線單位同意的前提下在7棟樓頂安裝小靈通基站。2009年4月9日,根據網絡優化和用戶羣的變化,該小靈通基站已停止工作(斷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0-8-21 19:59:14  -心蕾-留言:你好,謝謝貴單位的答覆。不過本人仍有二個問題:1、此處爲居民區,是**一線公司的居民房,產權屬居民所有,廣鐵一線單位憑什麼同意小靈通基站的搭建?2、如果該基站已停止使用(斷電),那爲何一直不拆除呢?我們憑什麼判斷它有無通電呢?如果有人偷偷又給它通上電怎麼辦呢?再次感謝貴單位的熱心答覆和對工作認真的態度。

2010-8-25 10:14:38  信息產業科回覆:您好!我局對您反饋的問題已作了進一步跟蹤調查。1、該站點是2002年底建成並投入服務,小靈通基站作爲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供電線路、有線電視線路性質相同,同爲基礎設施,是爲廣大羣衆提供服務的,按電信條例,需告知物業管理單位,電信公司已事前徵得廣鐵一線單位同意。2、該小靈通基站作爲無線網絡優化物理站點,目前該小靈通基站已停止工作(斷電);該小靈通基站發射功率只有0.5瓦,但必須提供220伏市電才能正常工作,從接入基站的入線可以斷定,該基站供電錶前已無入線;如果該基站需復通回覆工作,電信公司會依程序辦理。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五)投訴**有線電視網絡中心壟斷數字電視機頂盒市場(致經信局)

2010-9-29 19:53:19網友三江之水留言:**數字電視宣傳資料稱:“對於在冊的繳費有線電視用戶,**廣播電視臺免費提供一臺機頂盒給用戶,用戶需要第二臺機頂盒的,可以自己購買,每臺機頂盒(含智能卡)價格爲300元,每月收視費爲5元,一年共60元。”今年9月,本人辦理了數字電視入戶,購買了一臺**有線電視提供的機頂盒,使用一段時間發現**有線電視提供的機頂盒屬於低端產品,畫質差、音質差,在需要第二臺機頂盒時,爲了獲得更好的收視效果,本人在外地自行購買了一臺性格比更好的機頂盒,到有線電視營業廳辦理手續時,卻被告知必須要購買**有線電視提供的機頂盒。爲此,本人認爲**有線電視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壟斷了**的機頂盒市場。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條規定:本法規定的壟斷行爲包括:(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有線電視網絡中心繫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利用其對有線電視網絡的壟斷地位,進一步壟斷了機頂盒市場。在**,用戶只能購買其提供的指定型號指定商家生產機頂盒,也只能向**有線電視網絡中心購買,並沒有其他購買途徑,限制、排除了其他商家的競爭,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有線電視網絡中心的行爲具有依靠市場支配地位,壟斷機頂盒市場的特徵,排除和限制了其他經營者,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是典型的壟斷行爲。2、**有線電視數字轉換的宣傳誤導了消費者。宣傳資料宣稱可以另購機頂盒,卻沒註明必須只能購買指定的機頂盒,向指定的商家購買,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用戶購買了非**有線電視網絡中心提供的機頂盒,白白浪費了用戶的金錢,造成損失。3、《反壟斷法》第十條規定:“國務院規定的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的機構(以下統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這個反壟斷執法機構有四家:發改、價格、工商、商務經貿。經濟和信息化局在反壟斷工作中具有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其職責包括:研究擬訂有關競爭政策;組織調查、評估市場總體競爭狀況,發佈評估報告;制定、發佈反壟斷指南;協調反壟斷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責。特向貴局反映,一爲確定**有線電視網絡中心的行爲是否屬於壟斷行爲;二爲對此行爲予以糾正;三爲更進一步向蒙受損失的用戶給予解釋賠償;四爲對此行爲進行懲處。

2010-10-7 11:37:21 信息產業科回覆: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條規定:“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相應的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國務院規定的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的機構(以下統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據此,我局目前不具備受理反壟斷案件的職能。建議您從是否涉嫌“反不正當競爭法”角度,向有關部門反映此類問題。

(六)十年忠實客戶,一朝被咬成怨婦,贊**移動吸金有術

2010-10-28 20:50:21網友lsr007cn 留言:本人是一名教師,十年前加入**移動全球通,最早一批加入教育集羣網(06年?),享受0月租,集羣網內湖大不收費。因號碼爲大家所熟悉,十年間放棄幾次更換服務商機會,09年因工作關係到省城任教,今年7月回韶。在省城工作期間,爲聯繫方便辦理了教育集羣網省網(月租15元,省內集羣網間湖大不收費),回來後取消省網保留原來的**教育集羣網,被告知要重新辦理,理由是取消省教育集羣網=取消**教育集羣網,當初辦理省網時客戶經理並沒有告知,也沒有提醒,而且按移動原則,我應當先取消**集羣網,再辦理省網,可見**移動以“利”爲原則,就高不就低,憋屈啊,這就好比一個老師在本地教書,去了一趟省城,回來後不能再教書了,得重新考教師資格證。交涉幾次,沒有下文,移動老大,皇帝女不愁嫁,多我一個不多,預存話費用的差不多了,想享還是離開移動好!

2010-11-4 9:19:56 信息產業科回覆: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同**移動公司溝通。由於您未留下手機號碼,無法查到詳細情況,建議您提供手機號碼以便進一步覈查。感謝您對我們經信工作的支持

2010-11-4 9:19:56 lsr007cn留言:13826327300

2010-11-12 9:44:46 信息產業科回覆:經移動公司初步查證:該客戶在2005年9月辦理了免費體驗教育集羣網市網優惠,即套餐15(集羣網月租爲0元)。2009年7月客戶因工作需要前往服務廳辦理將集羣網更改爲省網,即選用套餐25(集團月租爲15元),經工作人員解釋後,客戶當時已清楚需每月繳交15元集羣網月租。在2010年7月23日客戶又自行前往風采服務廳辦理了取消集羣網業務(省網)。而2005年9-10月市移動公司對教育工作者推出免費體驗集羣網的特殊優惠,屬階段性優惠,並未承諾或簽署任何協議教育工作者可終身享受此項優惠。客戶提出恢復免費體驗教育集羣網市網優惠屬其個人意願問題,並未得到確認,只能按照正常的集羣網業務收費標準辦理,即每月需繳交15元集羣網月租費,或享受預存一年市網集羣網月租180贈送180的優惠。

處理情況:移動公司已在11月10日16:23及18:25、11月11日09:35多次聯繫客戶瞭解詳細情況,客戶情況與初步查證一致。對客戶要求再次享受免費體驗教育集羣網市網優惠,進行了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市移動公司需向省公司申請該特殊優惠方案,會在第一時間將省公司回覆結果通知客戶,客戶表示明確並滿意該處理結果

二、民聲網:

(一)廢品店佈局,不應放在城區

2010-8-28 09:32 網友dbsg留言:現市區昇平路有十幾家廢品店,影響了周邊的衛生,特別是飲食店就在廢品店旁邊。全國各地就沒有見過在市區街道設這麼多廢品店的。現在**市創文明城市,應該借這個機會把昇平路廢品店遷往五里亭一帶,其實租金更便宜,交通也方面。

2010-9-1 11:47流通市場科回覆:**論壇網友您好,感謝您對廢品收購站點布點提出的寶貴意見。我市《**市區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網點及設施佈局規劃》正在編制中,該規劃編制完成並經市政府審批實施後,將有效解決我市市區廢品收購站點佈局不合理的問題。

(二)投訴

2010-8-29 23:10灰姑娘:本人向經貿局投訴舉報西聯地下屠宰場,已超過半個月,都沒有行動,太不負責任了,侵害拿正規豬肉的豬肉檔老闆。

2010-9-3 15:17流通市場科回覆:你好,非常感謝你對我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的支持。我們在接到你的舉報電話後,立即將你舉報的相關信息通知**區牲畜定點屠宰執法檢查隊,要求執法隊對該窩點進行深入調查,堅決予以取締。經暗查,8月17日,**區執法隊對該窩點進行打擊,但未查獲私宰人員及作案工具。8月19日及9月2日凌晨,**區執法隊分別再次進行暗訪調查,均未發現私宰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