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住建城建房產

城區環境衛生作業考覈細則

城區環境衛生作業考覈細則

城區環境衛生作業考覈細則





項目


序號


養護管理內容標準


評分標準及扣分原因






檔案管理
(滿分50分)


1


各類環衛管理檔案、臺帳、巡查記錄等資料齊全,無缺項。


無環衛管理檔案、臺帳、巡查等資料,每缺少一項扣5分,不齊全每項扣2分。




道路保潔
(滿分300分)


1


轄區內所有道路應在規定時間內保潔,保潔範圍至牆基,24條道路每日普掃兩遍,早7時前完成第一遍普掃,下午3時前完成第二遍普掃,全天巡迴保潔,保證路面見本色。道路路面(含人行道)應符合路面廢棄物控制指標。


1、未在規定時間前完成普掃任務的,每100米扣2分;2、巡迴保潔不落實的,每條道路扣1分; 3、保潔範圍內廢棄物超過控制指標的,每處扣0.2分,沙土超過控制指標的,每100米扣2分;4.垃圾雜物(包括狗糞)每發現一處扣0.1分.




2


道路保潔不得漏掃、揚掃;垃圾應歸攏、歸堆,及時清運、不漏收;垃圾不得掃入下水道、明溝、綠化帶、花壇;禁止焚燒垃圾;垃圾應做到隨掃隨收,並倒入密閉容器。


1.道路保潔漏掃、揚掃的,每處扣2分;
2.垃圾歸攏、歸堆不清除的,扣2分;
3.清除不徹底的,扣2分;
4.垃圾掃入下水道、明溝、綠化帶、花壇的,每處扣2分;
5.焚燒垃圾的,每次扣5分。




3


保潔員作業時應穿着工裝;夜間作業時必須穿着反光安全背心。


1.保潔員作業時未穿着工裝的,每人/次扣2分;
2.夜間作業時未穿着反光安全背心,每人/次扣2分。。




4


立交橋、高架橋、快速路以及車流量大的交通主幹道必須實施機械化清掃,禁止採用人工普掃清潔方式。
機掃路面應無垃圾、無積泥、無沙石;快車道保潔質量應參照一級道路保潔標準實施。


1.在立交橋、高架橋、快速路以及車流量大的交通主幹道採用人工普掃方式清掃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
2.機掃路面有垃圾、積泥、沙石的,每處扣2分;
3.快車道廢棄物超標的,每處扣2分。;




5


清掃專用車作業時應保持車容車貌整潔、無車廂外吊掛雜物的現象;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噴水壓塵;清掃時車速不超過10公里/小時。


1.清掃專用車作業時車容車貌不整潔的,每次扣2分;
2.車廂外吊掛雜物的,每次扣2分;
3.未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噴水壓塵的,每項扣2分;
4.清掃時車速超過10公里/小時的,每次扣2分。




6


沿街果皮箱應每日清掏不少於2次,擦洗不少於1次;箱體整潔,無積存垃圾、垃圾滿溢;周圍3米內無雜物;蚊蠅孳生季節,應定期進行消殺,特殊時期要定時消毒。


1.沿街果皮箱未按規定清掏、擦洗,造成箱體不潔、積存垃圾的,每處扣2分;
2.垃圾滿溢,周圍3米內有雜物的,每處扣2分;
3.未定時噴灑消毒消殺藥物的,每處扣2分。




7


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立交橋、高架橋橋面的保潔標準應與相連接的道路相同。


行天橋、地下通道、立交橋、高架橋橋面的保潔要求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每處扣2分。




8


雨後、融雪後,路面積水、灰沙及其他廢棄物應及時清除。


雨後、融雪後未及時清除路面積水、灰沙及其他廢棄物的,每處扣2分。




9


市民投訴事件處理及時(含“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12319”熱線及信訪)。


1.發生投訴事件並查實責任的,每起扣1分;
2.發生投訴事件查實責任後處理不及時的,扣2分;
3.同一問題投訴3次以上仍未處理的,扣5分




10


新聞媒體曝光。


被新聞媒體曝光並查實的,每次扣5分。




綠地保潔
(滿分100分)


1


道路綠地綠帶做到每日保潔,保持清潔衛生,無雜物和垃圾,人行道雜草及時清除。


1、道路綠地綠帶內發現雜物和垃圾,少量每處扣0.5分,大量每處扣2分;
2、人行道雜草不及時清除的每條扣1分。




灑水降塵
(滿分40分)


1


    灑水作業時按規定使用提示音樂;作業時車速不得超過20km/h,並注意避讓行人;24條道路夏季灑水每日不少於3次;春秋季節每天各一次,冬季結冰期不進行灑水。


1.灑水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提示音樂的,每次扣2分;
2.作業時超速行駛的,每次扣2分;
3.未注意避讓行人的,每次扣2分;
4.夏季未按規定灑水的,每條路扣2分;
5.冬季灑水使路面結冰的,每條路扣2分。




生活垃圾
收集運輸
(滿分250分)


1


垃圾收集點應合理;收集容器擺放整齊,每日清洗,外觀整潔,無殘缺、破損;垃圾日產日清無滿溢,周邊無散落垃圾、污水;蚊蠅孳生季節應定時消殺。


1.垃圾收集點設置不合理的,每處扣2分;
2.垃圾收集容器擺放雜亂的,每處扣2分;
3.垃圾收集容器外觀不整潔,存在殘缺、破損的,每項扣2分;
4.未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的,收集容器滿溢,周邊有污水的,每項扣2分,周邊有落地垃圾的,少於1立方米每處扣2分,大於1立方米每處扣5分。




2


垃圾運輸車輛在清運過程中應密閉運輸,無拋、撒、漏、掛現象;車容車貌整潔,車牌、標誌清晰;壓縮車填塞器內不得裝載垃圾行駛;禁止超重、超高清運垃圾。


1.垃圾運輸車輛在清運過程中未密閉運輸,存在拋、撒、漏、掛現象的,每項扣2分;
2.車容車貌不整潔,車牌、標誌不清晰的,每項扣2分;
3.壓縮車填塞器內裝載垃圾行駛的,每車/次扣2分;
4.超重超高清運垃圾的,每車扣2分。




3


裝卸垃圾應符合操作規程,文明作業;垃圾收集作業完成後,應及時清理場地,車走地淨;並將可移動式垃圾收集容器復位。


1.未按操作規程裝卸垃圾的,每次扣2分;
2.垃圾收集作業後,未將場地清理乾淨,每次扣2分;
3.未將可移動式垃圾收集容器復位的,每次扣2分。




4


禁止設置落地生活垃圾收集點。


設置落地生活垃圾收集點的,每處扣2分。




5


大件垃圾、裝修廢料等應單獨收集,及時清運。


1.大件垃圾未單獨收集、及時清運的,每件扣2分;
2.裝修廢料未單獨收集、及時清運的,每立方米扣2分。




6


垃圾清運車輛清運作業結束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歸隊停放。


垃圾清運車輛清運作業結束後,未清洗車輛,亂停亂放的,每車扣2分。




7


轉運站設置功能齊全,污水處置及安全保障等設施齊全;大型轉運站必須具有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垃圾收集、清運預案;操作維護規程及安全作業制度必須上牆。


1.轉運站沒有防塵、防污染擴散、污水處置及安全保障等設施及措施的,每項扣2分;
2.大型轉運站沒有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垃圾收集、清運預案的,扣2分;
3.操作維護規程及安全作業制度沒有上牆的,扣2分。




8


轉運站內外牆面、地面潔淨,無破損、污水;機械設施整潔;不得焚燒垃圾;不得堆放雜物,保證清運通道暢通。
轉運站周邊應保持整潔。


1.轉運站內外牆面、地面不淨,破損,有污水的,每項扣2分;
2.機械設施不整潔的,扣2分;
3.焚燒垃圾的,扣5分;
4.堆放雜物,扣2分;
5.轉運站周邊不整潔的,扣2分。




9


轉運站應有防蠅設施,定期消殺並做好記錄,可視範圍內蒼蠅不得超過3只/次;
室內通風良好,無臭味。


1.沒有消毒措施及記錄的,扣2分;
2.可視範圍內蒼蠅超過3只/次的,扣2分;
3.通風不良,臭味較大的,扣2分。




10


轉運站應定時開放;日產日清;垃圾不準堆積在轉運站外。


1.轉運站沒有定時開放的,扣2分;
2.未做到日產日清的,扣2分;
3.轉運站外有垃圾堆積的,扣2分。




11


垃圾應倒入指定地點,嚴禁亂倒、亂卸垃圾。
 


1.垃圾未倒入指定地點,亂倒、亂卸的,每處扣5分。




12


市民投訴事件處理及時(含“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12319”熱線及信訪)。


1.發生投訴事件並查實責任的,每起扣1分;
2.發生投訴事件查實責任後處理不及時的,扣2分;
3.同一問題投訴3次以上仍未處理的,扣5分。




13


新聞媒體曝光。


被新聞媒體曝光並查實的,每次扣5分。




公廁管理
(滿分180分)


1


一、二類公廁應設專人進行全天候清掃保潔。


公廁未設專人進行全天候清掃保潔的,扣5分。




2


一、二類公廁應進行“一客一保潔”。


未進行“一客一保潔”的,扣1分。




3


一、二類公廁開放時間保潔員應在崗。


有斷崗、脫崗現象的,扣1分。




4


公廁導向牌、公廁標識應整潔。


公廁導向牌或公廁標識不整潔的,扣1分。




5


沒有嚴重異味。


有異味的,扣1分。




6


管理間應整潔無雜物,物品擺放整齊。


管理間不整潔、有雜物,物品擺放不整齊,扣1分。




7


公廁室外周邊5米範圍內沒有雜物、雜草、菸蒂、痰跡。


公廁室外周邊5米範圍內有雜物、雜草,或菸蒂、痰跡的,扣1分。




8


公廁內外牆面、上牆設施、天花板潔淨,無積塵、污跡或蛛網。


公廁內外牆面、上牆設施、天花板有積塵、污跡或蛛網的,每處扣1分。




9


門窗和隔離板整潔無亂塗亂畫現象。


門窗和隔離板不整潔或有亂塗亂畫現象的,每處扣1分。




10


公廁內照明設施、洗手器具、鏡子、掛衣鉤、沖水設備應潔淨無污漬、水漬。


公廁內照明燈具、洗手器具、鏡子、掛衣鉤、沖水設備不潔淨,有污漬、水漬的,每處扣1分。




11


公廁內地面整潔,無積水、菸蒂、紙片、痰跡等不潔物。


公廁內地面有積水,扣1分;地面不整潔的,按地面廢棄物控制指標扣分;




12


公廁獨立間內設置廢紙簍,紙簍及時清掏,保持紙簍內垃圾少於二分之一。


公廁獨立間內未放廢紙簍,紙簍內垃圾超過二分之一的,每處扣1分。




13


應免費提供香皂或洗手液。


未免費提供香皂或洗手液的,扣1分。




14


男小便池內必須投放去味球。


男小便池內未投放去味球的,扣1分,男小便池均未投放去味球的,扣2分。




15


地面保潔時應設置國家規定的防滑標誌,冬季保潔時應防止地面出現結冰現象。


1.地面保潔時未設置國家規定的防滑標誌的,扣1分。
2.冬季保潔時地面有結冰現象的,扣1分。




16


保潔工具擺放整齊,擺放位置規範。


保潔工具擺放不整齊,擺放位置不規範的,扣1分。




17


殘疾人專用廁位應能正常使用。


殘疾人專用廁位被佔用或影響正常使用的,扣2分。




18


便池(便槽、便器)潔淨,無水鏽、尿垢,四壁、蹲位、擋板等設施潔淨無污物、污跡、蛛網、積塵。


便池(便槽、便器)有水鏽、尿垢,四壁、蹲位、擋板等設施有污物、污跡、蛛網、積塵,每處扣1分。




19


便池(便槽、便器)下水暢通無堵塞。


便池(便槽、便器)下水不暢通的,每處扣1分。




20


蚊蠅孳生季節應定時噴灑滅蠅藥物或設置防蚊、防蠅設施防止蠅蛆孳生。


發現蚊蠅蛆蛹的,扣1分,可視範圍蒼蠅超過3只/次的,扣1分。




21


公廁內外牆、地面和天花板應完好無損,不存在漏水現象。


公廁內外牆、地面或天花板存在破損、剝落或漏水現象的,每處扣1分。




22


通風、沖水、洗手、照明等設施及門窗、隔斷、大小便器完好無損並能正常使用。


通風、沖水、洗手、照明等設施及門窗、隔斷、大小便器存在破損失修等問題,造成不能正常提供使用的,每處扣1分。




23


供洗手用的水龍頭與保潔作業水龍頭應分開使用。


供洗手用的水龍頭與保潔作業水龍頭相互佔用的,扣1分。




24


公廁破損修復後,外觀、顏色應與周邊環境協調一致。


公廁破損修復後,外觀或顏色與周邊不協調的,扣2分。




25


公廁設施損壞或設施維修時,應設置相關提示。


公廁設施損壞或設施維修未提示使用人員的,扣2分。




26


需停用廁所時,應設移動公廁以解決羣衆如廁問題,並上報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需停用廁所,未上報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扣5分。




27


有專人負責並設有崗位責任制。


1.無專人負責的,扣5分。
2.無崗位責任制的,扣2分。




28


公示養護服務標準。


未公示養護服務標準的,扣2分。




29


專職保潔人員應進行崗前培訓,規範服務。


專職保潔人員未進行崗前培訓或服務不規範的,扣2分。




30


保潔人員統一着裝並佩帶包括照片、姓名、編號的工作牌。


1.保潔人員未統一着裝的,扣2分。
2.未佩帶包括照片、姓名、編號的工作牌的,扣2分。




31


公共廁所開放期間,保潔人員不得從事與保潔服務無關的工作。


公共廁所開放期間,保潔人員從事與保潔服務無關的工作,如洗衣服、做飯、賣商品等的,每次扣5分。




32


按照規定時間開放。


未按規定時間開放的,每次扣5分。




 


33


市民投訴事件處理及時(含“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12319”熱線及信訪)。


1.發生投訴事件並查實責任的,每起扣1分;
2.發生投訴事件查實責任後處理不及時的,扣2分;
3.同一問題投訴3次以上仍未處理的,扣5分。




34


新聞媒體曝光。


被新聞媒體曝光並查實的,每次扣5分。




河道和邊溝
保潔
(滿分80分)


1


河堤外5米內及河道內無生活垃圾、樹枝等廢棄物和漂浮物,雨後進行及時清理;邊溝內無垃圾、雜物。


河堤外5米內及河道表面有垃圾、漂浮物的,少量每條河道扣1分,大量每條扣5分;邊溝內有垃圾、雜物的,少量每條扣1分,大量每條扣2分。




2


市民投訴事件處理及時(含“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12319”熱線及信訪)。


1.發生投訴事件並查實責任的,每起扣1分;
2.發生投訴事件查實責任後處理不及時的,扣2分;
3.同一問題投訴3次以上仍未處理的,扣5分。




3


新聞媒體曝光。


被新聞媒體曝光並查實的,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