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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 維護農村地區和諧與穩定

實施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 維護農村地區和諧與穩定
 試論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
王金璐
論文摘要: 實施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是公安機關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立足自身實際,不斷增強自身戰鬥力的重要舉措,但是在實踐中,存在認識不足、公安決策和公安管理體制滯後、羣衆參與不夠、民警素質有待於進一步提高等諸多問題。對此,應採取建立服務羣衆的工作機制,改革現行的公安管理體制和公安決策運行機制,加大對民警的培訓力度,促進和諧鄉村建設,大力推進農村警務改革和發展戰略,從而維護農村地區的和諧與穩定。
關鍵詞:農村警務  改革  發展戰略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黨中央在深刻分析當前國際國內形勢,全面把握我國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徵的基礎上,從黨和國家事業全局出發確定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積極實施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努力建立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新型農村警務機制,對於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促進農村的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戰略意義。要以發展的眼光,立足當前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企業因城市發展條件限制轉向拓展農村發展空間、農村社會結構多樣化、農村社會治安城市化等現實情況,從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從統籌城鄉警務機制的角度,來認識探索構建新型農村警務機制和管理機制。
一、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的意義
農村警務,是指公安工作緊緊依託農村,依靠農村基層組織和廣大人民羣衆,實現公安工作與羣衆的有機結合,警民攜手,共同維護農村的治安秩序,並以此帶動和促進整個社會治安大局穩定的警務模式。實施農村警務戰略,是新形勢下堅持羣衆路線,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重大舉措,也是夯實農村公安工作的根基,提高公安工作整體水平的重大決策,對於公安機關整合社會治安資源、密切警民關係、維護社會穩定、加速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能夠密切警民關係,樹立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公安工作最大的危險就是脫離羣衆。近幾年來,雖然公安機關的裝備、經費、警力等條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一些地方治安狀況仍然不容樂觀。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的民警“沉”不下去,與羣衆接觸少了,警民關係疏遠了,導致羣衆不願爲公安機關提供線索,也使一些案件難以破獲。由於駐村民警將工作重心“沉”到了農村,“進百家門、幫百家事”,通過與羣衆的近距離接觸,傾聽羣衆意見,瞭解羣衆需求,增進相互理解,密切警民關係。有了廣大人民羣衆的充分信任,民警就會得到羣衆的廣泛支持和擁護,農村警務工作會更加好做,公安工作就會進入良性循環。
第二,能夠在很大程度上解決農村警力不足的問題。目前,警力不足已成爲嚴重製約公安工作的瓶頸。受國家經濟及財力的限制,應對日益嚴重和複雜的社會治安問題,不可能單靠大量的新增警力。實施農村警務戰略,在有限的警力中抽調出部分警力“沉”到基層,並通過他們調動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參與社會治安管理工作,以無限民力彌補有限警力。同時,良好的社會治安、密切的警民關係又激發起廣大人民羣衆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警民對社會治安齊抓共管的和諧局面。
第三,能夠提高公安機關快速反應的能力,爲農村提供更加便捷的安全服務。衡量公安機關效率的一個基本指標就是快速反應,反應的時間越短,對違法犯罪現場的處置率、犯罪嫌疑人捕獲率以及破案率就越高。實施農村警務戰略,最大限度地實現了警務前移,民警深入到村莊乃至田間地頭,縮短了警力與違法犯罪現場的距離。接到警情後,民警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爲羣衆提供及時的安全服務。此外,駐村民警通過經常性的治安巡邏、防範,提高了羣衆見警率,從心理上增加廣大羣衆的安全感,也對一些企圖實施違法犯罪的人起到震懾作用。
第四, 能夠加強警民聯繫、建設和諧警民關係。隨着公安裝備的現代化,公安機關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出警速度,提高了辦事效率,但與羣衆的關係卻在日漸疏遠。通過實施農村警務戰略,把警務室建在老百姓的家門口,統一規範的警務室成爲羣衆身邊的工作站、服務點。駐村民警的大部分時間都泡在村裏邊,通過開展走村入戶,提高了見警率,增進了瞭解,拉近了距離。通過提供便民利民服務、開展“警民懇談”等活動,促進了公安機關和羣衆之間的互動,使羣衆更加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從而進一步融洽了警民關係。
二、 當前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尚存在的問題
(一)對實施農村警務戰略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
經過近幾年的廣泛宣傳,社區警務概念已經爲大多數民警所知悉,但是,多數民警所理解的,主要是“警力下沉”、統一規範警務室的警務等工作,對推進農村警務戰略的背景瞭解不深、發展方向不明確。許多民警仍然是“跟着感覺走,憑着經驗說,按照指示做”,工作平淡不講求創新。有些公安機關領導仍然存在着重打輕防思想,把破案數、打擊處理人員的多少作爲警務工作的硬指標,“偵查破案是公安機關硬道理”,專項鬥爭、統一行動一個接一個,使基層無暇顧及防範工作。有的地方領導錯誤地認爲警務工作就是審批、收費、罰款、抓人,甚至仍然向基層派出所和民警下達打擊處理人員指標和罰款指標。由於重打輕防,防範工作、基礎工作日益弱化,公安機關通過基礎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的功能大受影響,造成防沒有到位,打沒有力量,陷入案件越破越多、打不勝打的困境。
(二)與農村警務工作相配套的科學的公安警務管理體制尚未完全建立
前些年也曾建立多個農村警務室,派駐了民警,招聘了協警,但由於缺乏相應的後勤保障,僅靠公安一家承擔,農村警務室工作難以正常運轉,警務規劃要求完善。有的農村沒有行政辦公用房,或者有辦公用房,但硬件裝備基本沒有,警務室形同虛設,根本沒有生命力。一直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對維護穩定工作很重視,但基層維護穩定的責任卻沒有得到很好的明確,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現象一直得不到解決,公安機關承擔了大量非警務糾紛的調處工作,警力捉襟見肘,警務責任體系明顯不健全。警務引導功能明顯不同。原有農村防控體系建設不夠嚴密,民警疲於應付,防控漏洞較多。民警在組織、整合羣防羣治隊伍方面心有餘而力不足,監督管理不到位,使得羣防羣治組織防範能力弱化,甚至名存實亡;在對重點人口和監管對象管理上,社會監管缺乏,使得監管工作流於表面,動態管理難以到位;交通和消防等工作也因警力有限,無法深入農村,安全事故高發,安全隱患大量存在,嚴重缺乏警務引導功能。
(三)羣衆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尚未調動起來,警民合作有待進一步深化
目前,警民一家、羣策羣力、共同努力、共保平安的局面還沒有完全形成。在社區警務戰略實施比較晚或者尚不深入的地區,基本上還是警方一方着急、農村民警一人單幹的局面。警方希望動員公衆實施綜合治理,但是卻很難改變“維護公共安全是警察的任務”的社會環境。即使在已經全面實施農村警務戰略的地區,大多也還停留在民警組織動員、公衆自發響應的層次上,公衆參與安全防範的積極性、組織程度都還需要大力提升,公衆參與各項安全防範活動的知識、技能更需要全面而具體的教育培訓。
(四)部分基層民警的素質與警務戰略對民警的高素質要求之間有一定差異
實施農村警務戰略,警務工作實現了由打擊到防範、管理到服務的轉變,必須要有一支政治合格、紀律嚴明、作風過硬、業務精通、執法公正的基層民警隊伍作保證。公安機關近年來開展“立警爲公,執法爲民”教育,厲行“五項禁令”,開展崗位大練兵,已使民警形象有所好轉、警民關係有所改善,但公安隊伍的整體形象與素質仍然不能完全適應實施農村警務戰略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是少數民警政治素質低下,對職業缺乏榮譽感和責任感,工作得過且過;對人民羣衆缺乏深厚感情,“冷、硬、橫、推”現象較爲普遍,“吃、拿、卡、要”問題屢禁不止,嚴重的違法亂紀不時出現,嚴重影響了民警形象,損壞了警民關係。二是部分民警業務素質有待於提高。不善於抓基礎工作,不善於與羣衆溝通,不善於收集信息,爲農村服務的點子少、辦法不多。三是部分民警的心理和身體素質亟待改善。由於農村警務工作任務的繁重,民警心理壓力大,嚴重影響了民警的身心健康。
三、落實農村警務改革與發展戰略的對策
(一)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正確認識實施農村警務戰略的重要性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和諧社會的第一要素就是社會穩定,安定有序,這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基礎和前提,是和諧社會建設的主要標誌之一,只有社會安定了,社會政治才能清明,經濟才能發展,人與人之間纔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關係。數以萬計的村屯是我國社會的基本單元,據統計,我國現在農村有近70萬個行政村,有將近9億的農民。農村是最小的行政區域,也是廣大羣衆居住、工作、生活的主要場所。從一定意義上來講,農村穩則國家安。把農村的治安搞好了,整個社會的治安就有了可靠的基礎,國家的長治久安就有了可靠的保障。所以,實施農村警務戰略,就是要求公安機關從小處着手,從最基層着手,積小勝爲大勝,積小安爲大安。從一個一個農村治安形勢的好轉,來實現整個社會治安的良性循環。
(二)從實際出發建立形式多樣的服務羣衆工作機制
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偵查破案,打擊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無疑是公安機關服務於羣衆的一種方式;直接服務羣衆,構建和諧社會,爲人民羣衆提供安居樂業的生產、生活環境同樣是爲人民服務的重要體現。服務農村,除要求民警貫徹“有警必接、有求必應、有難必幫、有險必搶”的方針以外,還要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警務服務工作。如加強對護村隊的的引導;及時做好鄰里、家庭糾紛的調解工作,既服務羣衆又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積極開展法律法規和安全防範方面知識的宣傳,爲羣衆提供免費安全諮詢服務;加強與轄區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機構、社會團體的交流和聯繫,爲羣衆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提供幫助;適時召開聯防會議以及組織開展“警民相約警務室”等活動,既佈置有關安全防範工作,又爲轄區居民羣衆提供社交服務等。當然,由於警力、精力有限,有些服務工作不可能都要求公安機關一家親歷親爲,但是公安機關應善於發揮自身社會接觸面廣、社會各界羣衆比較信任的優勢,加強組織、發動和協調以“我爲人人,人人爲我”的良好氛圍,同時也讓羣衆感到人民警察無時不在、無處不在,達到密切警民關係,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目的。
(三)深化改革建立與農村警務戰略相適應的警務管理機制
實施農村警務戰略,關鍵是警力下沉、警務前移。按“經費傾斜一線,警力下沉一線,領導深入一線,工作抓牢一線,優待多給一線”的要求,繼續做大、做強、做實農村警務室。一是要以“沉得下”爲標準,進一步精簡機關、充實基層,建設好農村警務室。根據區域大小、治安狀況、人口數量、民警素質等綜合因素,科學合理地配置農村警力。要按照公安部《關於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決定》的要求,在人口居住相對分散的農村,以一個或多個行政村劃分爲一個警務區,在警務區可視情實行“一區一警”或“一區多警”。真正把農村警務室建設成爲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服務羣衆的第一個平臺、鞏固基層政權的第一層基石。二是要以“留得住”爲標準,通過科學規範設置警務室,改善民警工作和生活條件,創造拴心留人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想方設法解決駐村民警的政治和經濟待遇,解決民警負荷過重、工作時間過長、長期回不了家等實際困難,改善民警的工作條件,解除民警的後顧之憂。三是要以“幹得好”爲標準,建立與農村警務戰略相適應的警務決策機制。公安機關在警務決策上要充分徵求駐村民警意見,提倡和鼓勵駐村民警從實際情況出發處理轄區事務,充分發揮駐村民警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使之變被動服從爲主動決策,在農村工作中創造輝煌的業績。
(四)調動民警的工作積極性,創新警務機制和考覈工作機制
在科學界定社區民警職責的基礎上,規範農村警務各項工作的工作標準、工作程序、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建立職責明確、程序明晰、相互制約、廉潔高效的農村警務工作運行機制。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服務跟着需求走”的原則,實行彈性工作制和錯時工作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擺在街面上,用在案件多發時段上和防範薄弱的重點部位,確保對警務區治安的有效控制。科學公平的考覈不但是一種有效的監督手段,也是一種激勵手段。一是要建立警務監督制度。要求駐村民警每週在轄區工作時間不少於30小時,每週參加一次所務會,彙報本週工作情況和下週工作打算,使駐村民警“分而不散”。要推廣實施駐村民警的工作記錄制度,讓其每日將下警務區的工作情況詳細記錄下來,以備派出所領導和上級機關檢查。二是要建立科學化的警務績效考覈制度。要將羣衆見警率、情況熟悉率、轄區發案率、羣衆滿意率和情報信息有效率作爲主要內容,對駐村民警工作績效進行考覈,並與崗位目標考覈相結合,與政治、經濟待遇掛鉤。三是要建立駐村民警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對因駐村民警防範不力,導致轄區出現實有人口犯罪率高、案件高發、逃犯藏匿和羣衆強烈不滿等情況,上級公安機關要進行倒查,並視情追究其責任。四是要建立駐村民警參與村務工作制度。按照“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羣衆滿意”的總體要求,以落實責任制爲核心,以考覈、獎、懲罰手段爲槓桿,依據具體的職責,建立一套對農村民警工作進行考評的指標體系,啓動社會評判機制。考覈工作,不僅要有上級組織對個人的考覈,更應該有村民對駐村民警的評價。
(五)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共同構建農村的治安防控體系
“解決警力不足,根本上還要依靠羣衆。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維護社會治安不能靠公安機關單打獨鬥,必須有效利用、整合社會資源,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村級組織的作用, 要紮實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滿的教育,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範,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風尚,指導農村羣衆制定村規民約,提高農村羣衆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意識和能力,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和不同人羣之間的和諧。在擴大、充實鄉鎮專職聯防隊伍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農村自然村莊的優勢,由治保會牽頭,組織羣衆開展義務聯防,把防範的觸角由集鎮向村、組、戶延伸,擴大覆蓋面,形成以派出所爲龍頭,以專職聯防隊伍爲中堅,以治保會、護村隊、義務聯防小組爲基礎的“三位一體”鄉村巡邏防範體系。同時,動員、督促專業大戶和企業主配備值守人員,安裝技防設施,提高自我防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發案。
(六)加強民警教育培訓,提高農村民警素質
基層民警是實施農村警務戰略的中堅力量,承擔着公安工作中基礎性、服務性和綜合性的任務。駐村民警與人民羣衆朝夕相處,可以說一個民警就是一面旗幟,直接代表着黨和政府的形象。民警個人形象、工作方式和工作態度不僅直接影響農村警務工作的開展,而且會影響到羣衆對民警及公安工作的評價,影響到公安隊伍在人民羣衆中的威信,沒有高素質的民警隊伍就不可能贏得羣衆的滿意,就不可能實現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因此,實施農村警務戰略,需要民警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較強的羣衆工作能力、執法辦案能力。要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科教強警、質量建警的方針,加強對駐村民警的教育培訓力度,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執法素質,不斷增強駐村民警隊伍的戰鬥力。爲此,重點要做好二個方面的培訓教育,一是以羣衆滿意爲標準對農村民警進行政治思想方面的培訓教育,強化他們的理想信念、紀律作風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使駐村民警能夠從工作實際出發貫徹落實宗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二是對農村民警進行業務教育,着力打造“三懂四會式”駐村民警,使民警“懂方針政策、懂法律法規、懂業務知識,會擒敵自衛、會執法執勤、會管理服務農村、會羣衆工作。”在培訓方法上,堅持定期培訓和日常培訓相結合,綜合培訓和專題培訓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農村民警每年至少接受一次集中培訓,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實戰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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