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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國有企業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淺析國有企業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淺析國有企業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摘要:

構建科學有效的監督體系是國有企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企的重要戰略部署和制度安排,也是實現企業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強力引擎。本文着眼國有企業監督工作現狀,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問題。

關鍵詞:企業;監督;問題

監督是指企業爲不斷提升監督合力和質效,協調整合巡視巡察、紀檢、人事、法律、內控風控、財務、審計、民主和輿論等監督資源,發揮專業優勢,搭建監督平臺,構建科學完善的監督體系,融入企業治理各環節,是企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從嚴治企要求、加速全面依法合規嚴格規範管理的重要載體和保障。

1 國有企業開展監督工作的簡要情況

一直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國有企業監督工作。爲了有效解決企業體制機制障礙、溝通協作不順、多頭做功以及監督難以聚焦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合力”。黨的十九大也指出,要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近幾年以來,隨着國有企業監督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入,各企業積極探索開展監督工作,在發揮監督發現並推動問題整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企業在監督工作質效上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2 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

2.1 監督責任沒有壓實,監督工作難以落地。

企業監督格局雖已建立,但各層級監督責任還沒有完全壓實,還存在責任鏈條鬆釦,壓力層層衰減的現象。一是企業監督委員會責任沒有完全壓實。各企業雖然成立了監督委員會,但與上級監督委員會聯繫不緊密,上下貫通不夠,上級層面指導不具體,企業層面請示報告不經常。二是企業監督委員會各部室責任沒有完全壓實。有的部室對監督工作認識不深,站位不高,履行監督主體責任的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對監督工作不研究、不分析,沒有將監督職責寫入本部室內部職責中,造成監督不伴隨業務走,管業務不管監督,行權不控制風險,職能監督不做功、不出力、不走心。三是基層黨組織監督責任沒有完全壓實。黨組織負責人是監督工作“第一責任人”的定位不準,認識不到位,基層監督責任和效應衰減、監督工作向基層延伸乏力的問題仍然存在。四是領導幹部監督工作“一崗雙責”沒有完全壓實。黨組織負責人對班子副職成員監督工作指導、檢查不多,班子副職成員也很少向同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監督工作,造成有的領導幹部管業務同步管監督的意識淡薄,履行監督職責不主動,甚至存在不知所爲、“左顧右盼”的現象。

2.2 監督人員能力不足,監督發現的問題質量不高

企業監督雖然實現了有形覆蓋,但由於專兼職監督人員能力素質參差不齊,企業監督工作發現問題數量還不多,質量還不高。一是觀念未轉變不認真查找問題。有的監督幹部監督意識不強,認爲監督是紀檢、審計等專責監督部室的事,與我無關,有的兼職監督人員掛名不履職、出工不出力。二是不願監督不想深挖問題。有的監督幹部比較浮躁、怕吃苦,不願意深入一線、深入現場開展耐心細緻的調查走訪工作,監督工作有時是裝裝樣子、走走過場,自然難以捕捉到深層次的問題。三是不敢監督無法直面問題。有的監督人員礙於人情,抹不開面子,怕得罪人,不敢監督,不敢奔着問題而去,向着問題而行。四是不會監督,不善於發現問題。有的監督人員工作方法簡單,東拉西扯,繞來繞去,就是找不到切入點,不善於發現問題。五是素質能力不強,難以聚焦問題。比如,有的審計人員雖然財務知識豐富,但對有些違規違紀表現不夠敏感;有的紀檢人員對黨規黨紀把握得比較透徹,但是對有些專業性問題卻無法開展深入分析並準確研判,監督過程中對專業部室依賴過多,有時容易被誤導等。

2.3 監督信息共享不暢,監督合力難以形成。

監督工作着力構建全主體、全方位、全領域、全過程、全時段、全手段的“六全”監督新格局,有效提升了監督工作的全局化、系統化水平,但在實際過程中,各單位各自爲戰,監督力量分散,監督合力不強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一是慣性思維作祟,協作意識不強。有的單位仍然習慣於內部事務內部解決,“自家事自家了”沒有從思想上、行動上真正融於監督體系,不習慣共享監督信息和成果。二是體制機制作梗,滋生形成“信息孤島”。在企業監督工作中,由於缺乏健全完善的溝通交流、協調協作平臺和機制,各單位各自爲戰,對於監督發現的問題線索或者遇到的問題,沒有及時有效地開展溝通交流和協商協作,造成資源斷路,信息屏蔽,多頭工作,重複做功,影響監督效率和效果。三是“本位主義”作祟,產生人爲信息“壁壘”。有的單位不願意“自曝家醜”,故意“捂蓋子”“護犢子”,人爲設置監督信息共享障礙,造成監督有關的數據資源無效流失,極大地制約了監督合力的提升。

2.4 問題整改不深不透,監督作用發揮不充分。

監督工作效能一分在發現問題,九分在問題整改。有的企業轟轟烈烈開展監督工作,但問題整改時卻虎頭蛇尾,草草了事,監督工作效能盡失。一是問題原因未分析清楚,被表面現象所迷惑,被單個現象矇蔽雙眼,領導“生病”,同志“吃藥”。二是考覈處罰“蜻蜓點水”,責任單位和人員“輕鬆過關”,幾乎沒有因此受痛,“不敢”的震懾沒有得到強化。三是警示教育不到位,責任單位、人員和相關單位、人員沒有從中吸取深刻教訓,既沒有強化因敬畏而“不敢”,也沒有鞏固因覺悟而“不想”。四是舉一反三抓整改,抓防範力度不夠。對於監督發現問題研究不多,分析不深,對問題背後的責任缺失、體制機制性障礙、管企治企寬鬆軟等深層次問題和不足掃描診斷模糊不清,造成問題整改不深不細,透過問題補短板、強弱項用力不準,通過建章立制抓防範功夫不深,同類問題重複發生,“按下葫蘆起了瓢”。

3 國有企業監督工作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對於上述存在問題和不足,筆者分析認爲主要是基於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職能部室監督意識不強,監督責任沒有壓實,壓力傳遞逐級衰減;二是監督幹部隊伍能力和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不願不敢不會監督的問題比較突出,監督不聚焦、效果打折扣;三是監督資源整合、監督信息共享不充分,資源互享、信息互通存在障礙,信息不對稱導致各單位發力不均、多頭監督、重複監督,監督工作整體效率不高;四是問題整改就事論事,舉一反三抓整改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不強,針對問題抓體制機制和規章制度整改不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