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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基建管理制度

基建管理制度

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基建管理制度

1 目的

爲了搞好太藍新能源投資新建改建廠房基建工作,提高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 定義

本制度所指基建系本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各種房屋建築、辦公室裝修、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不含工藝生產設備)、管道敷設等基建工程。

3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投資新建、改建、擴建的各種房屋建築、辦公室裝修、土木工程、設備安裝(不含工藝生產設備)、管道敷設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4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5 管理機構和職責

5.1 歸口部門及職責

工程部爲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作的管理;負責對基建工程預算編制,決算管理;負責組織財務/審計、採購、運營和使用部門共同對基建工程的驗收;負責聯繫有關部門基建工程驗收後辦理移交手續。

5.2 相關部門及職責

5.2.1 財務部負責對基建工程預算的審覈;參與對基建工程的驗收。

5.2.2 工程部職責:

* 負責對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的驗收;

* 負責參與基建工程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 負責加強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以下方面的安全監督;

* 在簽訂基建工程合同的同時,應同承包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 檢查基建外包工程人員進入現場前是否經安全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培訓並考試合格;

* 檢查基建外包工程開工前是否自上而下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是否對所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 施工中發生違章行爲安監人員應及時制止,給予經濟處罰,必要時應下發停工整改通知單,停止工作;

* 建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5.2.3採購部職責:

5.3 領導職責

5.3.1 本廠廠長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審覈批准工作;負責本廠基建工程的預算及施工合同的批准;負責督促歸口部門加強對我廠基建工作的全面管理。

5.3.2 運營中心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基建工程的過程管理,降低成本,確保各工序質量,提高效率,做好基建工程預決算工作、基建工程組織驗收工作,對管理督促不嚴、組織驗收不力而導致本廠基建工程未達到設計要求、預算嚴重超支、基建工程的嚴重質量問題等負領導責任;對本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負責。

5.3.3 財務產權部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預算的審覈,實時監控基建工程預算執行情況,對審覈不嚴、監控不力而導致本廠基建工程預算嚴重超支負領導責任。

5.3.4 審計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全面審計,督促本部門審計人員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查看施工技術、工序、方法等,作好工程記錄(如隱蔽施工記錄),驗證各種技術簽證,掌握第一手資料,確保基建工程全過程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並對本廠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活動審計監督的全面性、準確性、及時性負領導責任。

5.3.6 工程部EHS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安監人員加強與生產相關聯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是否嚴格;是否同承包方簽訂安全責任書;作業環境是否安全、施工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對承包方所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施工中發生違章行爲安監人員是否及時制止,給予經濟處罰,必要時應是否下發停工整改通知單,停止工作等。對上述是否有效執行安生部長負領導責任。

5.3.7 工程部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加強對與生產相關聯的太藍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驗收。

5.3.8 廠屬基建工程使用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本部門按設計相關要求對基建工程進行驗收。

6 管理要求

6.1 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6.1.1 基建工程設計、施工,必須以國家頒發的最新標準,規定和設計施工技術規範爲依據。

6.1.3 工程預算,應根據施工圖紙,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定額或其它文件、規範規定及業主對工期、質量有要求和市場實際,由雙方協商,合理確定預算價。工程預算需經過有關部門審覈,方可交付施工。

6.1.4 工程開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計劃投資批准文件;

生效的合同書;

施工概預算;

工程需用材料有着落。

6.2 施工管理

6.2.1 施工中的技術管理

施工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工作。

根據合同,嚴格實行質量監督,並作好質量鑑定記錄。

基礎土石方開挖完,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基槽鑑定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一切工程應嚴格按圖施工,嚴禁偷工減料,施工中遵守規程和規範,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6.2.2 施工現場管理

施工隊伍由計劃與市場營銷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考評,如需要招投標應按招投標管理辦法執行。

施工合同中指定的甲方代表應到施工現場,負責監督施工安全、質量,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監督施工。如發生粗製濫造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項目,應採取返工或相應的補救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費用,概由施工隊伍負責。

6.2.3 施工工程質量管理

各種施工工程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各種標準和各種規範進行。

工程質量,應分階段驗收,隱蔽工程在覆蓋前進行現場驗收,並作好施工記錄。

6.3 基建工程竣工、驗收

6.3.1 工程竣工後,由雙方及相關科室按照施工圖紙,國家頒發的規範嚴格細緻進行驗收, 經驗收認爲合格 後方可竣工決算。

6.3.2 工程竣工後應具有下列資料:

竣工圖(包括設計變更圖)。

施工分期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主要材料的合格證書(代用材料批准手續)。

混凝土施工日記。

混凝土試塊數據。

鋼筋及焊接頭的試驗記錄。

各種數據尺寸,標高位置的檢查記錄。

結構體的重大問題處理記錄。

6.3.3 工程竣工後,由計劃與市場營銷部聯繫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

6.3.4 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驗收,並做好籤證及記錄工作。

6.3.5 驗收要求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工程技術驗收規範進行。

6.3.6 驗收通過後,聯繫有關部門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並彙報到有關單位及厂部審批。

6.4 工程預算、決算管理

6.4.1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建工程預決算的政策、法律、法令,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定額或其它文件、規範規定及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業主對工期、質量有關要求和市場實際進行工程預決算。

6.4.2 根據工程設計圖紙在施工前編制預算,提請計劃、財務、審計部門審覈、報請主管廠領導批准。

6.4.3 經主管廠長批准的預算連同施工合同,報財務部門,作爲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拔款的依據。

6.4.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發承包雙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竣工結算:

承包方應當在工程竣工後的合同約定期限內提交竣工結算文件。

發包方應當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後的28天內予以答覆,並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結算審覈意見。

承包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審覈意見一個月內辦完一切決算手續,資料(特別是竣工圖)全部歸檔、工程纔算正式交付使用 。

施工單位竣工後28天內應提交結算文件。

6.4.5 按計劃下達的月維護任務,在次月結算。

7 檢查與考覈

7.1 本管理制度由運營管理中心負責檢查督促。

7.2 本管理制度按《重慶太藍項目管理績效考覈辦法》考覈。

8 附則

8.1 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和運營中心負責解釋。

8.2 本制度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