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法和社會綜合治理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報告
2020年政法和社會綜合治理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報告
2020年,政法和社會綜合治理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一)認真履行職責,壓實主體責任。今年以來,我局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始終把抓實主體責任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全力推進主體責任落細、落小、落具體。一是落實全局集體責任。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好是瀆職”的理念,堅持把抓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與業務工作統籌起來,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二是落實成員責任。按照各條線成員分工,切實做到業務工作分到哪裏,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就在哪裏。司法行政、信訪、網格化、民政、殘聯、退役軍人、人居環境等條線都能夠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推動反腐倡廉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發揮全局集體責任作用,核心是要轉變幹部作風,解決羣眾的突出問題。一是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全局嚴格落實《公務接待工作暫行辦法》,各類公務接待原則上放在機關食堂,按“80-120元/人”的標準執行。嚴格落實上下班制度、請銷假制度,嚴禁遲到早退。應急值班必須24小時在崗在位,隨叫隨到。另外,每逢重要時間節點,我局都通過專門下發通知、召開全局會議等形式,對執行八項規定精神進行強調重申,持續釋放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二是着力化解信訪積案,解決羣眾問題。按照中央對信訪問題“三到位一處理”的要求,突出以“事要解決”為核心,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逐案研究剖析積案產生的原因、找準問題癥結,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採取領導包案、專項資金救助、協商會辦、律師參與等多種方式,加大化解信訪積案力度,力求從根源上徹底解決羣眾問題。
(三)加強監督制約,規範權力運行。認真落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要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提高黨員幹部對守紀律、講規矩重要性和嚴肅性的認識,自覺把落實黨規黨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形成尊崇黨章、遵守黨紀的良好習慣。打鐵還需自身硬,領導幹部必須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我局結合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從領導幹部抓起,從嚴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傳達學習了相關文件精神,要求領導幹部深入自查,引以為戒,嚴守黨的紀律,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一年來,政法和社會綜合治理局在鎮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鎮紀委的精心指導下,持續狠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對照鎮黨委和鎮紀委的新要求,對照人民羣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新期待,我們的工作還有一些亟待加強和改進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一是有的領導幹部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認識還不到位,主體責任落實還存在壓力逐級衰減的現象;二是有的黨員幹部黨規黨紀意識還不夠牢固,還沒有嚴格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三是在鞏固作風建設成果,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大力度。下一步,我們將嚴格按照鎮黨委、鎮紀委的部署要求,時刻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
三餘鎮政法和社會綜合治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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