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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贈與合同(多篇)

新版贈與合同(多篇)

贈與合同 篇一

轉讓方(甲方):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住所地:

受讓方(乙方):

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住所:。聯繫電話:

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住所:。聯繫電話:

鑑於,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甲方投資設立,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萬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決定將公司__%的股權轉讓(無償贈與)乙方(每人佔__%)。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1、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2、乙方同意在經過審計並確保公司盈利的前提下進行分紅。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惠民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有關贈與合同 篇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 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台、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生產經營,但不得用於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殖牛蛙等有礙生態環境等非常規農業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範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範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後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範圍內建造臨時建築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築的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後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餘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 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後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税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穫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八)如發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 由於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 防 建 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繫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繫。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繫、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並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後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後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後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贈與合同 篇三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方):_______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贈與方的權利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贈方的權利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贈與標的的交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時間、地點、相關手續的辦理等)

5.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四

甲方(贈與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贈與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贈與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贈與財產情況

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

財產數量:________________

財產質量:________________

財產價值: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贈與的交付方式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自移交財產之日起,該財產發生的一切責任,及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的,甲方應自移交財產之日起30日內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財產變更手續。

第三條贈與合同的公證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公證。甲、乙雙方經協商,選擇_____________公證處作為本合同的公證機關。

第四條受贈人的義務

乙方無償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但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贈與財產瑕疵

甲方應將其所知的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已完全知曉,並同意對此之後造成的任何損失與甲方無關;

甲方未向乙方説明贈與財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若事後乙方確有證據證明甲方故意隱瞞該風險的,由甲方對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贈與合同的撤銷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未按贈與財產本身的用途使用或者有將贈與財產的行為的,乙方的該行為無效,且甲方可以撤銷本合同;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3)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4)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2、甲方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贈與財產;乙方基於對贈與合同的信賴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甲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七條贈與財產的毀損

在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之前,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該贈與合同自始無效,贈與人無需對贈與財產的損毀、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做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五

贈與者x x x(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x x x(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一條 甲方將後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

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於x x x x年x月x日進行後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 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x x x x年x月x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後記不動產建築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 乙方受贈後記的不動產後,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 但,乙方應自後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x元於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後記的不動產轉讓,並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 根據第二條所述後記不動產於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後記不動產建築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不動產標示:

(1)土地:坐落於x市x街x號

面積:x x畝

(2)建築物:木造房屋二層

面積:一樓x x畝

二樓x x畝

上列建築物正租賃中。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x x x x年x月x日

贈與合同 篇六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債權及股票附負擔義務贈與。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第二條記載債權及股票贈與乙方,而乙方願遵守合同負擔義務受贈。

第二條贈與標的物一、債權:

(1)債務人:_______________

(2)債權額人民幣__________萬_____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_____分_____釐。

(4)清償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項債權包括該債權附隨的一切權利在內為贈與。

二、股票:

(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

(2)面額人民幣__________仟_____佰元股票__________張。

(3)股票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_前項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內為贈與。

第三條甲方於本合同成立同時,將前條所列債權及股票的權利全部即移轉與乙方取得收益。

第四條甲方與債務人__________關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訂立的金錢借貸合同,及有關權利證明文件以及股票_____張,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執完畢。

第五條甲方保證贈與標的債權尚有效存在,而以該債務人_____元抵銷或減輕及債的消滅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無訛。

第六條本贈與合同成立後,由甲方負責將債權贈與要旨以認證通知債務人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對於股票的'贈與,於本契約成立後,亦應負責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過户手續。

第八條乙方受贈甲方本贈與標的財產後,如甲方逝世時,乙方應負擔其喪葬費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違反前條義務時,甲方的繼承人可撤銷贈與,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有關贈與合同 篇七

甲方(贈與方):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

(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

5、乙方應於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

生效力。

6、其它

甲 方:_____名 稱:_____地 址:_____電 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____蓋章:____

乙 方:____名 稱:地 址:____電 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贈與合同 篇八

贈與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鑑於:

①甲、乙雙方為母女關係,甲方願將甲方出資購買的並擁有所有權人權益的房屋贈與乙方個人;且甲方確認:本合同項下之房產無其他權利共有人;

②本贈與發生時,乙方雖處於已婚狀態,但本合同項下之房產僅贈與乙方個人,該贈與行、合同只對乙方個人生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出資購買並所有的房產贈與乙方個人,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贈與並負責贍養甲方。贈與行為發生後,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成為乙方個人財產。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①該房產坐落於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_;產權性質:_______________;

②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本贈與合同簽訂之前,本合同項下之房產由甲方自行購買,購買此房產的全部購房款、税費等均由甲方支付。贈與行為前無欠繳税金等費用。

第三條本贈與合同簽訂後,本合同項下之房產需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等手續的,契税、税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經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該贈與行為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在乙方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等手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變更等手續。具體的變更時間、程序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指印時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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