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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購銷合同精品多篇

炭購銷合同精品多篇

炭購銷合同篇1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保證甲、

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信守以下條款,共同履行:

一、供貨材料:碎石、水泥;

二、價格:砂石價格為90元/噸、水泥340/噸;

三、供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的到場時間為準;

四、供貨地點:公路施工地點、老哇山公路及村組道路;

五、運輸:裝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乙方負擔;

六、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甲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該批砂石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砂石質量確實不合格的,乙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砂石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乙方在2日內換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達3、38萬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餘下的30%待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

八、計量標準:乙方每批貨物到達甲方施工現場後,由甲方負責人員現場清點數量,確定數量並籤認作為結算依據;

九、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購貨方(甲方):代表人:

供貨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炭購銷合同篇2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為乙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醫療機構為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詳見投標報價表)。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⑴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投標報價表;

⑵藥品需求一覽表;

⑶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

⑷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醫療機構提供藥品和伴隨服務,並修補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藥品詳見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內,如遇國家規定或新的文件決議,按國家規定和新的文件決議執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藥品、醫療器械(耗材)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委員會、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管理委員會,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炭購銷合同篇3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發展生產,保證供應,經雙方充分協調,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產品質量標準:本企業在市技術監督局備案的《企業標準》,編號qb/341830—20xx 。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和費用負擔:供方送貨到需方場地,。

四、隨貨物配件:《產品合格證》、《產品檢測報告》、《企業標準》。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貨到施工場地,需方組織有關單位對產品質量驗收,不合格產品退回,安裝結束由業主、監理公司及有關單位共同驗收。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每幢安裝結束付總價款30%,甲方監理單位工程竣工付40%,竣工驗收後三個月付清款項。

七、經濟責任:本產品屬一次性定型產品,供方根據需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生產加工,如需方圖紙變更及時通知供方,否則一旦生產,損失的產品賠償。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供方所在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一式兩份,供、需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供方依照需方提供的施工進度施工,否則按需方和業主合同規定的每天罰款。

2、供方在安裝期間發生安全事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炭購銷合同篇4

甲方:茶廠、茶葉公司 乙方:__鄉__村__組__

根據國家現行的農副產品(茶葉)的收購政策、經雙方商定,簽訂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數量如下:

茶類

品種(花色)

級別

單位

數量

單價元/擔

總金額(元)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交提貨方式

結算方式

備註

二、結算辦法:批貨批款、當天兑現。

三、交售地點:____茶葉收購站或甲方所屬收購站、點。

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樣價政策;在各基層收購站張榜公佈國家規定的評茶等級標準、價格和樣茶;堅持對樣評茶,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五、乙方交售的茶葉,不得摻雜使假、要表裏合一。

六、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將保證收購乙方生產的低檔茶,如乙方不按合同執行,向它方交售茶葉,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檔茶葉。

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違反本合同,如有違反按“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罰違約方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額10%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和當地工商部門各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__年__月__日終止

甲方: 茶廠__站__代表

乙方:__鄉__村__組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炭購銷合同篇5

需方:

供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一、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二、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 年。

三、交貨地點:

交貨方式:。

四、運輸方式: 路運輸。運雜費負擔: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七、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並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八、結算方式、結算期限:

九、變更合同必須於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十、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爭議的辦法: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需方(簽章): 供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炭購銷合同篇6

甲方: 浙江展誠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富陽歐冠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現 丹桂華庭保温工程 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航冠”牌無機膠粉、玻化微珠及抗裂砂漿。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以實際結算數量為準。

2、計量方法:按實際,由甲方驗收,並確認 。

3.產品交貨數量按實收數量為準。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按照技術規定要求。包裝物不回收。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浙江展誠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2.交貨方法:由買受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前六天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數量,乙方按約定交

貨地點和時間送達。材料卸貨由乙方負責。甲方確認送貨數量無誤,需在送貨單上簽收,或出具專門的收貨憑證。

3.運輸方式:汽運。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諸暨市西二環路望泄村丹桂華庭施工現場。

第五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無機保温砂漿650元/m3、及抗裂砂漿950元/噸(含税價) ,乙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2.產品貨款的結算:供貨完成後付至工程款80%,剩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付清。

第六條、驗收方法

1、材料驗收以材料複檢達到產品技術標準。

2、驗收發生糾紛以簽約地有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準。

第七條、乙方服務條款

1、施工時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保證工程質量。

2.工程完工後乙方負責提供產品的相關材料協助甲方檢測,以達到要求。

第八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第九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質量原因不得中途退貨。

2、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退回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退回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退回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3 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簽約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

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表:

日期: 20xx年 月

炭購銷合同篇7

合同號: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 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但逾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 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 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

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簽名):時間:

乙方(簽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