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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推進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推進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推進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當前南平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踐行“綠水金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堅持先行先試,探索山區綠色金融發展的有效路徑,加快南平生態價值的實現和轉化,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如何充分發揮綠色金融的積極作用,建設省級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結合參加南平市參加中國人民大學綠色金融專題研修班學習,談談幾點體會。

一、紮實推進綠色金融基礎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一)夯實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基礎性研究

一是研究界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相關概念內涵,理清自然資源、生態產品、生態價值等相互關係和作用機理;二是借鑑對比分析國內外主流生態價值核算體系,研製自然資源生態價值核算原則、技術框架、關鍵指標選擇和標準等;三是以南平模式為基礎,構建基於自然資源領域的生態產品目錄和清單,規範定義、分類標準、實現路徑、配套措施等政策體系。

(二)利用自然資源資產政策,助推建立生態功能提升機制

一是綜合運用自然資源基礎調查、登記確權、評估核算、動態監測、考核評價以及空間用途管制等手段,把自然生態環境轉化為可消費交換的商品,讓價值規律在生態功能提升過程發揮內生驅動作用;二是探索在國土空間分區和佈局、生態產業用地、權益交易、產權流轉等方面給予支持;三是研製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助推生態功能提升的標準和指南,可複製、可推廣。

二、建立市場導向的綠色金融體系的必要性

(一)建立市場導向的綠色金融體系

一是深入挖掘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綠色金融模式,總結形成模式化創新成果;二是立足南平自然資源稟賦和生態條件,以綠色產業鏈設計為規劃、以“綠色大數據”為優勢,探索綠色金融系統政策,改革創新綠色大數據與金融“雙驅動”發展體系;三是差異化定位和新結構升級。創新綠色金融有關政策,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金融產品,引導國內外銀行、券商資管、民間資本等加大投資力度,吸引私募股權基金、風投、創投、天使基金、種子基金等投資機構入駐,加快綠色要素交易平台、綠色標準評級和擔保體系建設。

(二)推進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落實

一是結合福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和閩東北協同發展區建設,健全跨區域污染防治協調機制,編制閩江跨區域的生態治理和保護規劃,謀劃實施全流域生態修復重大項目,明晰不同區域政府間生態共建的權責利,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共治水污染、改善水生態的長效機制;二是國家加大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建設,選擇閩江流域作為生態補償試點,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探索建立可量化可計算的流域生態補償辦法和標準。

三、探索推動制度集成創新的持續性

(一)創建全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

依託“生態銀行”試點,積極推動生態產品市場化改革工作。自然資源部近期擬批覆一批全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力爭自然資源部將南平列入其中,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和引導“類南平”地區加大探索實踐力度。構建“資源+評估+信貸”市場化運行機制,打通自然資源向產業資本轉化路徑,實現了資源到資產、資產到資本的“三資”轉化,打造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南平樣板”。 鼓勵建立生態資源、生態產品市場化交易機制,可參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制度,探索建立區域間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制度。2020年4月、10月自然資源部將順昌“森林生態銀行”和光澤“水生態銀行”列為第一批、第二批全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之一。下一步,積極爭取武夷山五夫田園綜合體列入自然資源部第三批全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之一。

(二)探索多元化市場機制實現

創新投融資和項目運營機制,加快實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和供水設施、安全生態水系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環境治理短板。支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資源循環利用服務、環境綜合治理服務託管等新業態加快發展。探索政府由購買單一的環境治理方案向購買整體治理方案轉變,促進環境問題的一體化解決。深入建設全省綠色金融綜合改革創新試驗區,把武夷新區建設成為福建省綠色金融集聚區,打造區域綠色金融中心,形成搭平台集聚、大數據支撐、大聯動服務的綠色金融發展模式。

四、健全綠色發展考核評價制度的保障性

(一)完善綠色發展考核評價體系

深入實施綠色發展考核評價,進一步優化指標設置,增加反映經濟結構優化、創新驅動發展、羣眾生活質量、重大任務落實等指標考核權重。改進和創新考核方式,推進分類別、精準化、差異化考核,建立分級分類考核評價制度,綜合運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種方法,實行差別化與綜合性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式。推動綠色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高質量考核評價結果的綜合運用,加快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統計體系、績效評價、政績考核,為全國全省其他地區建立充分反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和生態效益的綠色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作出示範。

(二)健全生態保護評價機制體系

建立與生態價值核算體系及碳匯交易、用能權交易、用水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改革成果相銜接的自然資源價值參照體系,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探索應用於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領域,不斷完善縣(市、區)際鄉鎮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