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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檢分診工作內容

1、一看:看是否戴口罩;一查:查驗健康碼,同時出示通行碼(健康碼下面有或者掃小程序碼,目的查看14天內行程),外省來人要看其7日內核酸證明;一測:測體温,體温界限37.0℃;一問:問流行病學史及相關症狀(包括三日內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腹瀉、嗅味覺減退)。一登:掃健康碼碼、身份證、醫保卡、新增手工錄入等方式登記本人信息(14歲以下需登記家長信息,同時要核驗健康碼自動寫入的電話、地址等信息,各項信息要登記全面詳實可追溯,不能提供身份證的嬰幼兒可在紙質登記表登記),對於前來辦業務的核驗完上述問題,無異常後放行。

預檢分診工作內容

2、發現發熱病人:詳細登記信息後(重要是落實其電話號碼、身份證號、所駐村居以備追蹤),告知準備引導其去發熱哨點,強調進入哨點後要單間隔離留觀,等待核酸檢測,期間不能隨意走動,等待時間目前檢測條件至少大約4-6個小時。

A:如果患者不同意,填寫電腦桌面文件名為“發熱及咳嗽”的文件夾內表格(表格文件要複製重命名標記日期須保留,不能覆蓋前文件),按要求指導患者做好防護,禁乘公共交通工具,建議私家車,前往中心醫院等發熱門診就診。在患者離開後兩個小時隨訪患者本人、發熱門診,同時推送給村居委會,(如不在本區域村居則即刻報告衞健委),在表格中做好詳細記錄,在規定的時間報衞健委郵箱

B:如患者同意,即按規範引導至發熱哨點,後續發熱哨點處置。

C:前一患者留觀期間,再遇發熱患者則按A的步驟處置。

3、問詢技巧:

問題1:您是來看病的還是取藥?

回答1:看病。

問題2:哪裏不舒服,這兩天有沒有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腹瀉、嗅味覺減退?

處置1:如果主訴為非呼吸道且沒有上述症狀,放行進入一般門診。

處置2:如果出現一項上述症狀,按發現發熱病人處置,主要是強化

告知程序,爭取按A步驟操作。如果病人對長時間留觀能接受,按照B步驟操作。並致電瞭解後續處置,做好後續C步驟處置準備。

回答2:取藥。

追問:取什麼藥?這兩天有沒有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腹瀉、嗅味覺減退?

回答3:取感冒、咳嗽藥。(有或沒有上述症狀)

處置3:強調按上級要求,開具感冒咳嗽需檢測一次新冠核酸,按“處置2”步驟處置。

回答4:取非感冒、咳嗽藥且無上述症狀。

處置4:放行進入一般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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