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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多篇】

民間借貸【多篇】

民間借貸 篇一

原告:,性別, x年XX月xx日生,漢族,居民,住址,身份證號:,電話:

被告:,性別,x年xx月xx日生,漢族,居民,住址,身份證號:,電話: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歸還借款x元及利息(還款之日至履行完畢之日利息);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向原告借款xx萬元,當場打了借條,約定x年xx月xx日還清。可借款後,被告言而無信,沒有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後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才歸還了x元,現還有x元沒有歸還。原告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準上列訴訟請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年xx月xx日

民間借貸 篇二

答辯人:,,漢族,X歲,現住路(樓)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答辯如下:

一、本案客觀事實是答辯人於X年12月與合作伙伴投資經營“託運部”,在項目經營開始的時候由於缺資金,答辯人當時跟原告商量,能否出資佔股經營託運部,經協商,原告同意出資X元佔託運部一股資金投入,同時借貸X元支持答辯人做入股投資資金。在託運部經營期間,因合夥人()挪用資金,導致託運部資金運轉不及,答辯人在跟原告商量後,原告人同意借款X元支持託運部運轉2個月。事後,在X年X月XX日,原告人説乾脆他不入股做託運部了,並要求答辯人將X元轉為借款,由於託運部資金短缺,所以沒有資金退股及歸還借款,之後託運部於X年XX月結賬虧損,由合夥人一人經營,但退股資金及借款結餘X元至今沒有錢退給答辯人。

之後,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因出於當時是真誠合作,答辯人被逼同意轉為個人借款,因為生意虧損,答辯人沒錢還,在原告多次要求答辯人付給其3%利息,並於X年XX月XX日出具一份具體的借款協議和情況説明,總計借款X元,至X年XX月開始收取X元3%利息計算。(另X元又從X年加在原X元並加3%的利息累計轉為本金計算)之後答辯人分幾次還款,至今已還款X元(見收條或收據)。之後原告並多次要求更改借條,後於X年X月,原告又將利息轉為本金繼續向答辯人累計收取2%的利息,答辯人雖然以被告的名義出具了借條,但答辯人從未和原告有過公平協商的情節,答辯人所有的借貸行為真實是這樣與原告發生,答辯人將借款及合理利息償還原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關於利息問題。

答辯人雖然已經支付被答辯人X元。但雙方對被強迫借款期間的利息明確約定為月利3%,明顯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即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的4倍。適用於本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xx年7月7日公佈執行的貸款基準利率:貸款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為6.10%(即月息為0.5083%),0.5083%×4=2.0332%×=1.8×53(X年10月—2X年2月)=X元(還包括被答辯人於X年承諾的X元一年不算利息在內,現答辯人一併合算給其)。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本借條利息約定,明顯超出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超出部分應當屬於無效的約定。在還款時雙方都沒有約定所還款項是作為利息還是本金之前,答辯人以公平原則承諾,在本金沒有還完之前,所還款項任按付利息結算,那麼本案答辯人已實際按約定支付了原借款的X元利息,所剩款項為+(.6-)=.6元。

三、原告劉安體所述與事實不符。

原告以合夥經營資金轉為借款合約及借款約定期間的高額且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率、及利轉本不合理要求支付利息,顯然無事實和法律依據,結合我國的現行法律法規中,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常見於對約定期間內利率爭議的處理,但它仍包含和適用於逾期利率的計算,因此,《意見》124條立法原意本身就包括了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無約定的逾期利息。所以説,以銀行基準利率來支付逾期借款利率最為合理、科學和簡便,而且能與現行法規保持一致。

綜上所述,答辯人對以上陳述事實予以認可並願意對尚未歸還的借款予以償還,只是因為答辯人目前經營虧損,暫無力償還,希望原告方能夠本着互諒的原則給予答辯人一定時期的期限,以便雙方能夠較為妥善的處理糾紛。 請法庭依法予以駁回原告不公平要求,依照相關法律及同案裁決。

此 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X年XX月XX日

民間借貸 篇三

原告:,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委託代理人 , 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本金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歸還借款的利息人民幣

2、判令本次訴訟所有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x年12月原告個人借款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給xx公司,約定還款期限為 年 月 日,利息按 計算。由於xx公司到期無力還款,該公司股東、於xx年6月27日在責任公司達成協議,約定原告借給xx公司的借款由被告、分兩次償還,還款時間為xx年1月30日還款人民幣75000.00元,xx年6月30日還款人民幣75000.00元,被告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並有見證人 和 見證。

現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屆止,被告並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討要無果,現原告代文東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特根據相關民事法律訴至貴院,請求貴院支持為盼。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7月4日

附:

1、起訴狀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

3、貴陽鑫富商貿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據》複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還款承諾書》複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