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人教版高一化學教案:物質的量濃度

人教版高一化學教案:物質的量濃度

化學《物質的量濃度》教案

1.物質的量濃度概念的理解

n(B)在公式c(B)=中V(B)

(1)溶質是用物質的量表示而不是質量表示;體積表示溶液的體積,而不表示溶劑的體積,並且體積單位為L。

(2)帶結晶水的物質溶於水後,溶質是不含結晶水的化合物,溶劑中的水包括結晶水。

(3)從一定物質的量濃度溶液中取出任意體積的溶液,物質的量濃度不變,但隨溶液體積的變化溶質的物質的量不同。

(4)氣體溶於一定體積的水中,溶液的體積不等於溶劑的體積而應根據溶液密度和溶液質量求算。

(5)若濃溶液稀釋或濃度差別較大的溶液混合,混合後溶液的總體積比原來的體積之和小。

2.辨析比較

物質的量濃度與溶液溶質的質量分數

(1)按所配溶液的體積選擇合適規格的容量瓶

選擇容量瓶必須指明規格,其規格應與所配溶液的體積相等。如果不等,應選擇略大於此體積的容量瓶,如配製500mL1mol·L-1的NaCl溶液應選擇500mL容量瓶,若需要480mL上述溶液,因無480mL容量瓶,也選擇500mL容量瓶,配500mL溶液所需溶質的物質的量應按配製500mL溶液計算。

(2)容量瓶使用前一定要檢驗是否漏液

方法是:向容量瓶中注入少量水,塞緊玻璃塞,用手指按住瓶塞,另一隻手按住瓶底倒轉容量瓶,一段時間後觀察瓶塞處是否有液體滲出,若無液體滲出,將其放正,把玻璃塞旋轉180°,再倒轉觀察。

(3)不能將固體或濃溶液直接在容量瓶中溶解或稀釋,容量瓶不能作反應器,不能加熱,也不能久貯溶液。

(4)配製好的溶液應及時轉移到試劑瓶中,並貼上標籤。

化學《物質的量濃度》教案二

一、物質的量

1.定義:表示物質所含微粒多少的物理量,也表示含有一定數目粒子的集合體。

2.物質的量是以微觀粒子為計量的對象。

3.物質的量的符號為“n”。

二、摩爾

1.物質的量的單位單位:克/摩符號:g/mol

數值:等於物質的原子量、分子量、原子團的式量。

2.符號是mol。

3.使用摩爾表示物質的量時,應該用化學式指明粒子的種類。

+例如:1molH表示mol氫原子,1molH2表示1mol氫分子(氫氣),1molH表示1mol氫離子,

但如果説“1mol氫”就違反了使用標準,因為氫是元素名稱,不是微粒名稱,也不是微粒的符號或化學式。

4.計算公式:

n=N/NAn=m/M

化學《物質的量濃度》教案三

1.阿伏加德羅常數NA

阿伏加德羅常數是一個物理量,單位是mol1,而不是純數。-+

不能誤認為NA就是6.02×1023。

例如:1molO2中約含有個6.02×10氧分子

242molC中約含有1.204×10個碳原子

231molH2SO4中約含有6.02×10硫酸分子

23+23-1.5molNaOH中約含有9.03×10個Na和9.03×10個OH;

23nmol某微粒集合體中所含微粒數約為n×6.02×10。

由以上舉例可以得知:物質的量、阿伏伽德羅常數以及微粒數之間存在什麼樣的關係式?由以上內容可以看出,物質的量與微粒數之間存在正比例關係。如果用n表示物質的量,NA表示阿伏伽德羅常數,N表示微粒數,三者之間的關係是:N=n·NA,由此可以推知n=N/NANA=N/n

2.一定物質的量濃度溶液配製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向容量瓶中注入液體時,應沿玻璃棒注入,以防液體濺至瓶外。

(2)不能在容量瓶中溶解溶質,溶液注入容量瓶前要恢復到室温。

(3)容量瓶上只有一個刻度線,讀數時要使視線、容量瓶刻度線與溶液凹液麪的最低點相切。

(4)如果加水定容時超過刻度線或轉移液體時溶液灑到容量瓶外,均應重新配製。

(5)定容後再蓋上容量瓶塞搖勻後出現液麪低於刻度線,不能再加蒸餾水。

(6)稱量NaOH等易潮解和強腐蝕性的藥品,不能放在紙上稱量,應放在小燒杯裏稱量。若稀釋濃H2SO4,需在燒杯中加少量蒸餾水再緩緩加入濃H2SO4,並用玻璃棒攪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