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播电台“三审”责任制相关规定
人民广播电台“三审”责任制相关规定
第一条 电台播出的所有稿件和节目,必须经审查后方能播出,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播出;所有各类节目,严格执行重播、重审制度,重播必须重审,重审不可随意跳漏环节,未经重审的不得重播。节目审查须经审查责任人签字。
第二条 一般性自制节目和稿件必须经副台长、部主任、编辑三级审查方能播出;重点稿件、敏感问题的稿件、非常时期的重点节目和主要新闻节目,必须经台长、主管台长审听方能播出。
第三条 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及相关重要节目播出,须报台编委会成员审听,必要时报广播电视台相关领导审听,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播出。
第四条 凡是在本市发生的、乃至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灾害性事件的报道,须按有关规定逐级报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播出。
第五条 采访批评性报道,行风热线、新闻的记者要事先向所在本部门领导报告,播出前须经主管台长审定,必要时报广播电视台领导审定。
第六条 对重大战役性报道、重大典型的推介、重大题材的连续报道、系列报道,组织报道前应将报道计划报台编委会备案或审定,报道播出由主管台长审发,必要时报广播电视台领导审定。
第七条 加强对各级审查把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各级审查把关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知宣传政策和宣传口径,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加强对审查把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把关意识,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导向关。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对各级审查把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第八条 问责制度。在新闻报道中,严禁虚假报道,报道虚假新闻,一经发现,情节较轻者,给与警告,情节较重者,取消记者采编资质,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广播电视台处理。
节目播出中出现导向错误,违反宣传纪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以及诫勉谈话,违纪部门和人员要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出现重大导向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并给于经济处罚。
对于违反宣传纪律,导致政令不畅,屡禁屡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调离相关岗位。
各部门所办的节目,违反国家行政法规,违反广电条例,责令停办该节目,取消年度评优晋级的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特别严重的,构成违法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问责制度采取责任倒查,一级追查一级,直至追查到具体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排查清理节目库。定期对全台以往制作和播出入库的各类节目,特别是可能出现违法违纪人员以往正面形象的节目进行重新审听,立即做修改、封存或销毁处理,修改完成前不得播出。
第十条 加强监听。台内收听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节目重大政治问题的迅速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发现问题上报、果断处理。所有电台节目播出实行监制责任制。所有播出节目,谁审稿,谁监制,谁承担监制责任。
2019年1月
-
创新英才培养实施方案
2022年6月30日,石屏县人民政府与海亮教育管理集团签订了托管石屏一中的协议。为共享海亮教育创新英才培养资源和平台优势,打造成熟的创新英才培养体系,促进初高中学段贯通,特在石屏一中筹办创新英才培养班(以下简称“创新英才班”),具体方案如下:一、培养目标借助海亮...
-
到货通知(共8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8篇《到货通知》的范文,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带来帮助,希望你能喜欢!当然你还可以在本站搜索到更多与《到货通知》相关的范文。篇一:到货通知珠海仁恒实业有限公司:我司与贵司签定仁恒滨海中心冷水机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04-20xx-0035),原已按贵...
-
关于完善教育系统“党建+单元”巷战工作体系的通知
各中国小校、幼儿园、直属机构:根据市委办、市府办下发的《义乌市“党建+单元”巷战工作体系运行规则》要求,应急类重点工作需纳入“党建+单元”巷战工作体系。结合《义乌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党建+单元”作战标准化实施方案》(义教党委〔2020〕3号)文件精神,现对完...
-
执法大队工作守则
第一条本科所有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第二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内容、依据、程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收社会各届监督和评议。第三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