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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检察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检察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一、脱贫攻坚挂钩联系点情况

(一)乡、村基本情况

2015年8月,按照州委、政府安排部署,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负责挂钩联系州内云龙县民建乡只嘎村脱贫攻坚工作,民建乡地处云龙县西部,位于大理、保山、怒江三州市结合部,坐落于怒江大峡谷畔,是大理州的西大门。民建乡山高谷深,沟壑纵横,最高海拔3550米,最低海拔730米,海拔垂直高差大。全乡国土面积214.7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布麻村海拔2060米,距县城160公里,距州府下关220公里。全乡平均气温21℃,降雨量1200mm。有白族、汉族、苗族、彝族、傈僳族等13个民族,辖布麻、坡脚、只嘎、岔花、边江5个村民委员会、70个村民小组、79个自然村2270户8673人。

民建乡与全国重点扶贫的“三区三州”之一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山水相连,是典型的集山区、民族、贫困、偏远“四位一体”的深度贫困乡,属大理州5个深度贫困乡之一。长期以来,受地理、历史、自然、经济等条件制约,民建乡一直是云龙县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脱贫攻坚短板最多的贫困乡。全乡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5户2569人。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党委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通过逐年攻坚,现全乡所有贫困村已实现脱贫摘帽,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

州检察院挂钩联系的只嘎村位于民建乡南部,距乡政府15公里,距县城178公里,全村辖上只嘎、下只嘎、油房、火山、浪坝、背阴山、羊厩、庄房、新寨9个村民小组,共有人口226户879人。全村国土总面积31.6平方公里,海拔1900米,年平均气温12摄氏度,年降水量9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大豆、花椒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2839亩,人均耕地3.2亩,林地18760亩。耕地主要为山地、坡地,粮食作物主要为玉米、豆类等,经济作物以核桃种植为主,养殖业以生猪、土鸡、黑山羊、肉牛、中蜂为主。

只嘎村有国小一所,始建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后经翻修,新教学楼于2007年建成。学校占地面积4251平方米,为一所六年制寄宿学校,现有教学班3个,学生32名(学前班10名,四年级7名,六年级15名,均为白族),教师4名(55岁以上2名,女教师1名)。因常住人口外出打工就业,近年来只嘎国小生源持续减少,出现了“一年二四六,一年一三五”交替开展教学活动的不稳定、不连续情况。学校教师老龄化、文化程度不高,难招录到新教师,寄宿条件较差、办公用品老旧等都是学校教学深入开展面临的实际困难。

(二)贫困状况

只嘎村于2014年被识别纳入贫困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1户228人,贫困发生率为24.94%,因学、因残、因病等各种致贫原因交织交错。全村不通自来水、无标准化卫生室、无村级活动场所,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属典型的“空壳村”。产业发展单一滞后,仅靠核桃、玉米种植和生猪、土鸡养殖为主。路难行、水难饮、网难通,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不仅严重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还给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履行脱贫攻坚挂连责任,开展帮扶情况

自2015年8月起,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只嘎村包村脱贫和整村推进工作,面对只嘎偏远、闭塞、贫困的严峻现实,州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秉持“脱贫之路,虽艰必行;攻坚之题,虽难必破”的理念,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帮扶第一责任,统筹全院之力,上下联动、精心谋划,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下足“绣花”功夫。

(一)抓党建强队伍,全面提升支部战斗力。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五年来,大理州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帮助只嘎村加强党支部建设。一是帮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7年州检察院帮助只嘎村20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2018年帮助协调沪滇协作项目资金80万元入股云龙县团结乡岩埠茶厂,期限三年,每年分红6.4万元,全部用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是帮助加强村级阵地建设。针对村委会办公场所破旧,服务群众能力不足等问题,2019年下拨资金12万元对村委会作整体功能性改造。帮助建成老年活动室1间,支持老年协会活动经费1.6万元。三是帮助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指导督导为重要举措,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沉调研都会认真查看了解“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贯彻执行情况。向村“两委”班子成员传达并领学近期中央、省、州脱贫攻坚会议的重要精神,每年“七一”建党节为全村党员和村组干部讲党课。此外,把充实党员后备力量作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七年来,帮助村“两委”发展培养党员7名,其中1名当选县人大代表。

(二)建设施强基础,着力提高群众幸福感。环境是生存之本,民生是发展之基。几年来,州检察院始终坚持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帮助只嘎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发展环境。2017年帮助协调资金45万元实施上只嘎小组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水泥硬化组内道路1396m,构筑500m防洪沟1条,新修垃圾池2个,水冲卫生公厕1个。2019年协调资金100万元实施油房小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水泥硬化组内道路1240m,新修垃圾池6个,水冲池公厕1个。村容村貌得到明显转变,幸福家庭、美丽村寨已初具雏形,广大群众喜笑颜开、知足常乐,爱农村、爱家乡的理念得到大力弘扬。

(三)抓产业促就业,努力提升发展可持续。为进一步筑牢贫困户产业发展基础,拓宽家庭增收渠道,2018年州检察院协调云南省科技厅扶贫示范项目资金10万元,为全村50户建档立卡户每户扶持能繁母猪1头,并联结云龙县高丰养殖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帮扶带动。此外,本着“一人务工就业,全家脱贫致富”的理念,2019年州检察院拨付经费1.2万元,用于支持只嘎村开展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期。目前,全村外出务工人员达20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69人。广大贫困家庭的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逐年上升,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发展的信心和后劲不断增强。

(四)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把好贫困退出关。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攻坚战不仅要打赢,更要打好。2019年州检察院下拨了专项缺口经费20万元用于只嘎村脱贫攻坚补短板建设。一是做好产业扶持工作,为全村5户边缘户每户发放能繁母猪1头。二是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帮助2户边缘户、1户建档立卡户进行厨房重建和院心硬化,为油房小组修筑120m排污沟一条。三是补齐非卡户“六有”短板,为农户发放电磁炉72台,电饭煲32个。四是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帮助只嘎完小采购柴油发电机1台,安装照明路灯4盏。五是做好人饮安全提升改造,帮助浪坝、庄房村民小组各修建蓄水池1个,并为庄房小组铺设440m人饮管道一条。通过补齐短板,全村脱贫出列的各项指标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也进一步增强,更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献爱心送温暖,积极传递检察正能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多年来,州检察院积极开展“助学、助残、助老”等慰问活动。在春节、重阳节前夕,定期走访建档立卡户、85岁以上高龄老人、困难老党员等,共计发放慰问金9.5万元。每年助残日,走访全村残疾人,发放慰问金2.18万元和价值2万元行李61套。儿童节期间,向只嘎完小和只嘎村建档立卡户就读子女发放价值2万余元的书包及学习用品。此外,积极开展救助、资助等活动。每年组织帮扶责任人为建档立卡户购买人身财产组合保险,组织干警购买贫困户农产品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捐款4万多元,对3户受灾农户发放救助资金6000元,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大学资助4000元。件件暖心小事,份份爱心传递,不仅获得了只嘎村广大干部群众点赞,更彰显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好形象和正能量。

(六)不松懈不停歇,接续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后要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州检察院下拨资金21万元用于只嘎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对长期以来因雨水冲塌的新寨村民小组至村委会约5.33公里乡村公路进行复修复通。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新修10立方米源头水池、沉淀水池各1个,解决了多年来上只嘎村民小组、村委会及卫生室水质污染问题。同时,修复上只嘎约1.5公里农用灌溉沟一条,切实打通了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

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检察院通力协助下,只嘎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村风文明明显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屋安全有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增强,脱贫成效显著。2020年十月,只嘎村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国家专项验收,贫困人口全部退出,真正迈上了“一个不少,一个不漏,一个不掉队”全面奔小康的康庄大道。

三、当前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脱贫攻坚为贫困户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提供了良好的致富平台,但部分贫困户离开扶持后自身缺乏发展动力,进取心不足,需要持之以恒做思想工作,让其明白扶贫只是一项特殊的政策,不能长期依赖国家的扶持;让其明白“输血只能维持生命,造血才能维持功能”,只有培养艰苦奋斗的精神,改变长期形成的落后意识,未来才能“日出江花红胜火”;让其明白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跨越是个人福利向集体福利的转变,要有集体意识、公共意识。

(二)产业发展方向有待拓宽。产业兴则农村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源头根本和基础前提。脱贫攻坚以来,只嘎村形成了以生猪、肉牛、黑山羊、中蜂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但始终未形成规模,多为单家独户、小作坊生产模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同时,由于大牲畜养殖投资成本高、饲养周期长,对自然生态、农村环境卫生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再加之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薄弱导致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压力大。

(三)公共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是提升农业生产力的物质保障,是改善农民生活的基本途径,是建设新农村、改善农村面貌的重要推手。脱贫攻坚以来,只嘎村在水、电、路、网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至今还有6个村民小组至村委会未通水泥硬化路,尤其是庄房、新寨村民小组还未实现4G网络覆盖,连基本的手机通话都不能保障。此外,由于只嘎村长年雨水多,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每年4到10月道路经常塌方沉陷,还伴有大量落石。为保证群众的出行方便和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专人每月定期清理,但由于乡村两级财力有限,因此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大力关心支持,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的“心头事”,满足好他们的“微心愿”。

(四)人居环境卫生有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打好乡村振兴的“当头炮”,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脱贫攻坚以来,通过基础设施的改善、广大党员干部的齐带头齐发力、垃圾集中清运焚烧,只嘎村的人居环境卫生有了很大提高,“脏、乱、差、臭”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由于受长期地理、历史、环境、资源、民风习俗和陈规陋习的影响,以及集体观念的淡薄,再加之没有合理规范的《村规民约》的约束,部分村组“鸡鸭牛羊到处跑,畜禽粪便随处见”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五)只嘎国小基础条件差。学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基础条件落后,学生学习教育质量不高,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电脑等现代化教学设施缺乏,影响了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四、恳请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正在推进,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具有拔除穷根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结合只嘎国小当前存在的困难,恳请帮助解决一定数量的文具、或者帮助购买一批书籍,帮助只嘎国小在校学生,开阔眼界,提高教育质量;或者帮助解决两台台式电脑,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现代化水平。感谢上海市检察院办公室对只嘎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恳请各位领导百忙中抽时间到只嘎村指导帮助。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驻只嘎村脱贫攻坚工作队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