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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防范方案多篇

交通安全防范方案多篇

交通安全防范方案 篇一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防范方案 篇二

为切实加强20xx年我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辖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狠抓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措施,促进辖区内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不超过去年同期,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为我乡三个文明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客运企业监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村委会、乡直各办、所、站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强化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条例》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全省集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对运输车辆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二)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要会同交警中队督促客运者对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未依法进行强制维护、定期检验以及维护与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不得参加客运。要会同交警中队对参加营运的客车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进行一次审查。各企业对经审查符合参加条件的人员,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核发统一格式的“交通安全学习卡”的客运驾驶员应在今年期间组织四次学习以上,并在学习卡作学习记录。

(三)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者:一要严禁客车超载或人货混装;二要强化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查堵力度。客运者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品检查员,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未配备安全检测仪器的车站,要开包检查;三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的日趟检制度,检验人员必须符合规定条件,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共同维护客运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四要加强通往灵通客运车辆超载和柴三机的人货混载的管理。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各村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和路面通行秩序的监管,督促企业在运输生产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要督促危货运输企业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安装使用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对违反从业资格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工作,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对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和无剧毒化学品准运证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处。

(五)联合行动,开展服务活动

各村、安全生产、乡派出所车管组、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和春运服务工作,认真查纠运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建立联勤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共同协商建立既发挥把关作用,又方便客车通行的勤务方式。要根据灵通山旅游、朝圣客流的变化,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

(六)严格路面监控管理

交警部门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加强路面安全监控,检查和纠正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10%。严禁只罚款而不采取分载卸客的措施。交警部门要协助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对超载客车的卸客分载,分载费用及因转运而给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七)加强事故隐患点段的监控

各村、安全生产、派出所、交通运管部门要积极会同进行一次清查,发现存在影响通过安全的,要尽早采取应急措施,避免运输滞留。对已排查尚未整改完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要再次向有关责任部门和县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力争年内增设一批警示标志和减速带。

(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村民群众、农民工、旅客集中的地区、车站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光盘等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春运宣传氛围,教育警示道路运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国小生交通安全知识 篇三

一、人行横道

在车行道上,有一条一条用白色直线连成的“走廊”,这就是人行横道,它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而漆划的。驾驶员看见人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就会减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横道内过马路比较安全。

二、人行天桥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来往行人和车辆特别多,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和车辆的畅通,架设了雄伟美观的人行天桥,行人在人行天桥上过马路最安全。

三、道路与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简介如下: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2、车道灯信号

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3、人行横道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四、道路交通隔离设施

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筑材料制作的物体,用来分隔车辆与车辆、行人与车辆,使它们都按规定的路线通行。道路交通隔离设施包括绿化隔离带,行人护栏和隔离墩。行人护栏安装在人行道外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用来保护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乱穿马路或走到慢车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钻行人护栏,以防发生意外。

隔离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连接而成。安装在快慢车道之间的为中心隔离墩,用来分隔上、下行车道。设置隔离墩,有利于分道行驶,各行其道,确保安全畅通。

五、在放学和集体外出时应怎样做?

在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在教师的护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教师的带领,排成两列纵队,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随便离开队伍。不要在队伍里你推我拉,嬉戏打闹。不做妨碍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六、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城市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七、为什么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十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

八、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要在非机车道内行驶,不准驶入机动车道。转弯时,需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九、不玩车、不吊车

有一些同学随便玩弄停着的汽车,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吊车,向车辆驾驶室投掷石块,以此作乐。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举动,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十、文明乘车守秩序

公共汽车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车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规不能忘。

依次上车莫拥挤,扶老携幼高风尚。

常规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篇四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国小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交通安全防范方案 篇五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