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站所负责人“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2022年度站所负责人“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镇站所负责人“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一、分工责任
(一)协助主管领导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站所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本站所、分包行政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主动了解本站所及分包行政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工作责任
(一)组织分析本站所及分包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二)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本站所及分包行政村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三、日常监督责任
(一)对本站所及分包行政村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二)要经常对本站所及分包行政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站所和分包行政村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教育提醒,增加监督环节和检查措施,减少管理漏洞,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做到警钟长鸣。
四、率先垂范责任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三)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四)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本责任书一经签订即生效。签订人职务若有变动由该职务接任人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镇纪委保存,一份由责任人保存。
主管领导签字:站所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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