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按照省委《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该的意见》,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该工作部署会。采取看、查、访、谈等方式,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该工作开展专项明察暗访,明察暗访期间各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五不”调研工作要求,不大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全面真实掌握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明察暗访基本情况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该情况, 11月20日至11月26日,由区委牵头,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扶贫办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督查走访14个区直单位,12个乡镇,33个村,55户贫困户,发现了不少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 三方面具体问题
1.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突出问题
①部分单位未传达学习《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和“怕、慢、假、庸、散”相关文件精神。在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多数乡镇都未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村,导致村级未学习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相关文件并形成会议记录,也未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台账。区直少数单位未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如:人社局、交通局、财政局。文广新局虽传达学习了省、市文件,但存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②部分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未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台账。如:建设规划局、交通局、审计局、林业局、教育局没有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也未建立问题自查整改台账。
③部分单位未制定实施方案,多数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存在照搬照抄情况。督查的27个单位中水利局和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未针对自身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文广新局、供电公司实施方案存在照搬照抄情况,并无针对性。
2.在组织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
①多数干部对应知应会相关知识缺乏学习。在明察暗访过程中,对应知应会有关知识向区直单位、乡镇、村级干部进行了口头上的提问,情况并不理想,多数干部甚至连最基本的相关知识都不了解。
②部分村三务公开不及时。走访发现各村均存在三务公开更新不及时或没有党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的现象。
③少数村第一书记存在不在岗、不熟悉扶贫户情况的现象。如:督查新合镇爱国村和杨桥村时发现第一书记不知去向,新合镇址坊村共68户扶贫户,村第一书记目前为止只走访不到20户。
④部分单位存在扶贫方式单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如:新合镇址坊村和利民村,贫困户不知道扶贫登记证可以用来住院就医,江洲镇贫困户王义堂表示帮扶干部未对其宣传扶贫政策,就过年过节带几袋米,几壶油,给点钱。
⑤贫困户不知道自己的扶贫干部和第一书记是谁。从督查情况来看,大多数贫困户能认出来自家扶贫慰问的人,但不知道他们的身份是扶贫干部还是第一书记,更不清楚他们的姓名。
⑥少数村第一书记频繁更换。如:新塘乡青山村第一书记赵海燕(中国石化)任职9天更换为李浩。
⑦部分村两册填写不完整,帮扶内容过于简单,存在代填现象,甚至长期存放在村部中。如:涌泉乡锣鼓岭村帮扶手册内容过于简单,帮扶手册没有按要求按手印签字。
⑧少数村没有按要求张贴明白卡。如:江洲镇洲头村贫困户门头未粘贴帮扶公示牌。
3.在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在督查的27个单位中发现以形式监督形式依然存在,扶贫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产业带动不明显。对于区委脱贫攻坚2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工作中心把握不准,过度重视工作留痕、台账整理,工作实际内容较少,相关站所下村走访、入户摸排做的不够。
三、 下步打算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立行立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党委主抓、纪委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立行立改,对照查摆出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建立台账,实行逐条销号管理;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开展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情况纳入各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再监督再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要建立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治理,通过开展立行立改,找准脱贫攻坚中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工作、完善措施,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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