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工作方案
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改善开发区人居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为了确保顺利完成拆违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民生为宗旨,以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为重点,依法将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二、实施步骤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㈠、摸底排查(20XX年10月24日—11月15日)
1、由国土分局负责对所有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被拆除物范围。
2、由规划分局负责对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审核认定,确定被拆除物范围。
3、由国土分局、街道办成立劝导组在宣传教育的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业主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地面附属物。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拆违领导小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拆除。
责任单位:
㈡、自行拆除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1日)
由国土分局、街道办负责组织劝导组动员违法违章建筑业主自行拆除违建,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责任单位:
责任人:
㈢、强制拆除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由拆违领导小组牵头,由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边防检查站、消防大队、信访局、医院配合,对拒不履行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边防检查站、消防大队、医院;
责任人:
㈣、组织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
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结束后,由城市发展公司负责将拆除后清理不到位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责任单位:XXXx公司;
责任人:
二、责任分工
㈠、拆迁领导小组:作为强拆阶段现场总指挥,由组长带队,在强拆阶段准备强拆车辆2辆,铲车1辆,拆除工人7名,实施拆除工作。
㈡、国土局:负责对所有非法占用土地的私搭乱建进行审核认定;下达违法建设拆除通知及各种法律文书,确定被拆除物范围。由局长带队,组织工作人员5名,配合拆除工作。
㈢、规划分局:负责对所有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审核认定,下达违法违章建筑拆除通知及各种法律文书,确定被拆除物范围。
㈣、住建局:负责对所有违法违章建筑构造及结构进行评估,在强制拆除阶段到现场指导拆除作业。由局长带队,组织工作人员5名,配合拆除工作。
㈤、街道办:在强制拆除阶段负责清点、清理被拆除物内的物品。由1名主管副职带队,组织工作人员5名,配合拆除工作。
㈥、公安局、武警、消防大队:公安负责组织执法人员15名,武警负责组织干警5名,警车若干辆,做好拆违现场警戒保卫工作。确定警戒线阻止案外人员介入执法现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确保现场执法队员人身安全,排除拆除过程中存在的暴力抗法等安全隐患,如有聚众闹事抗拒执法者,强行带离现场;对拆违非正常上访人员要依法处理。
㈦、医院:负责派120急救车1辆,对现场意外事件开展救治工作。
㈧、信访局:负责做好被拆除人的稳控工作,由一名主管副局长带队,组织工作人员5名,配合拆除工作。
㈨、党群工作部、文广局:负责此次工作的全面宣传报道工作,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大整治工作中的宣传力度,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负责现场全程录像,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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