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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工作自查报告多篇

市场工作自查报告多篇

【第1篇】塔城地区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塔城地区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建设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建房[2022]12号)文件精神,2022年8月17日-8月23日塔城地区建设局和发展计划委员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物业管理市场,特别是对塔城市、乌苏市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塔城地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塔城地区现有物业管理企业9家,均为三级企业,其中两家为新开办的暂定企业。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执行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严格检查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侵害业主合法利益的问题,规范了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规范了物业管理企业无偿代收代缴水、电、暖费用等行为,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了物业管理健康持续发展。

(一)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偏小、经营水平较低、企业自身素质不高。为了解决物业管理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使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今年地区建设局及时召开了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物业管理企业座谈会,就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把管理相对较好的乌苏市华鑫小区、沙湾县祥和小区、塔城市杜别克小区、额敏县2号小区作为开展物业小区管理示范小区。

(二)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内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我区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创建和谐社区,地区行署转发了由地区建设局和地区民政局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健全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创建和谐社区试行办法》,要求各县(市)认真贯彻执行。使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各负其职,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创建文明和谐小区。

(三)针对大部分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不到位的情况, 各县(市)积极投入资金完善示范小区设施,地区也投入了20万元,对四个重点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建设进行了补助,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提供了硬件基础。

(四)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我们对全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就加强物业管理进行了深入研讨。结合实际,地区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意见》(塔地建房[2022]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小区物业管理,使全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政府指导、社会监督、企业服务的工作模式,为创建和谐住宅小区奠定了基础。

(五)我区物业管理企业能够认真执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收费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小区服务功能,丰富业主的业余生活。并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以点带面,互相学习,分析小区物业管里中出现的问题,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及时解决。管理人员还经常不定期走访业主,与业主沟通思想,增加了理解和支持。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市场加大了监管力度,没有出现乱收费、多收费等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问题,在代收水、电、暖工作方面,都签订了委托合同,并按合同执行。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部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和被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二、我区物业小区建设中存的主要问题

由于塔城地区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全区只有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县、额敏县申办了物业企业管理资质并开办了经营性物业管理业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物业企业大多是从开发企业中派生出来的,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

【第2篇】局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xxx市监察局: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工作步骤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一)成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局即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监察室、利用处、耕保和测绘地籍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了工作分工,下设了土地评估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经营性测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督导协调工作组,明确了各个工作组的职责,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向全市的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发出了相关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利用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宣传发动,提高了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一是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二是土地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高评低估、出具虚假或失实估价报告情况;三是在地价评估中暗箱操作,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估价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五是查出违规违法行为。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国土资源部门公职人员利用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经营和干预其正当执业行为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规定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具体要求。我局及时将《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会员单位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整治自查开展情况

(一)中介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地区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有xx家,主要从事土地挂牌出让、资产处置及征地拆迁等涉及土地评估工作方面。xx市管理注册的经营性测绘机构中介组织共有xx家。

(二)自查基本情况

1.土地评估机构情况。xx家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其中全国x级x家,业务范围是全国;全区x级x家,**市x能x家,业务范围是**市地区。

2.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情况。目前**市地区经营性测绘中介机构共计39家,其中具有乙级资质15家;具有丙级资质xx家;具有丁级资质xx家。

三、整治措施

结合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我局所管理的土地评估和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年检,严格把关。强化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违反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要及时吊销或降低其资质等级,对执业人员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暂缓或取消其注册执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制度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将重新修订行业自律公约,组织全市注册执业的中介机构联合签约发布,共同遵守执行;二是组织中介机构签订“放心中介”联合宣言,开展“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着力塑造行业形象和中介机构执业品牌;三是建立行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对违规执业、不诚信执业及其他不良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对一年之内有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机构,督促其在三个月内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准予再执业;对屡教不改的机构,撤销其注册执业资格。通过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遏制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加大执业检查和惩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技术规范、粗制滥造、迎合客户不合理要求、严重背离客观地价水平的估价报告以及虚假评估、违规评估等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披露曝光。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大力宣传整治成果。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整顿规范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和企业反馈。根据实际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第3篇】市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市场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我们从9月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会同县城建、环保、公安、质监、安监、工商等九个部门,开展了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切实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搞好,取得实效。一是我商务执法大队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相关股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制;二是向县各相关部门转发了我市商务字[2022]40号文件;三是明确了各部门此项整治活动工作分管领导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形式,即以各部门监管工作职责自行安排为主,以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进行;四是指定了各部门相关联络员,以利协调,掌握情况。

二、对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查,查出问题,及时整治。

整治活动期间,各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重点针对成品油市场现状进行了清查。即:在建成品油加油站时是否符合《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要求;是否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是否有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是否假冒别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是否有安全隐患的加油站;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是否有非法经销乙醇汽油或甲醇汽油的加油站;是否有未安装加油机监控装置、计量不合格的加油站;伪造、出租、出卖、出借、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设置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形式的审批事项的行为等。

从清查情况来看,我县的成品油市场(含农村成品油市场)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整体情况是较好的,没有发生、发现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但有些加油站还存在一些安全和存在事故隐患方面的问题,如:县公安局对部分加油站的视频监控没有回放记录,视频监控回放记录不足30天,要求企业全部升级、增容;县城乡建设局就部分加油站消防沙硬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见等。

三、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机制。

县各部门认为:(1)对县成品油市场要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2)各相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广泛参与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3)根据成品油市场存在的问题,重点监督企业建立健全成品油管理制度和制度的落实,并不断完善和添置新设备设施,确保加油站的绝对安全。

【第4篇】销售人员市场业务工作自查报告

销售人员市场业务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之间八月份就这么结束了,九月份也即将开始,离年底还有四个月的时间,感觉时间紧迫。所以要珍惜每一天,把时间管理好,不然这几个月就稀里糊涂的过去了。这个月无论是从天气上还是从业务上来说对自己都是一个挑战。随着工作的深入,对唐山这片市场也渐渐地熟悉了很多。很喜欢和唐山这边的人打交道。其中的复杂性只有自己明白。

1.市场分析

2.业绩完成情况

3.个人能力方面

4.下个月计划

唐山市场分析:唐山是一个重工业城市,主要分为两类:钢厂和机加工厂,像唐钢、迁钢等大的钢厂。盾石机械,中国北车等大的机加工厂。而对机床方面的需求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所以无论是厂家还是机电公司都看好这片市场,厂家有很多,机电公司也不少。这里面就存在着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价格的竞争。因为各个机电公司代理的品牌都差不多,但是每个公司都有每个公司的特色,比如我们公司就在服务上做的很好,保证24小时到位,所以注重服务的客户还是停下来考虑考虑的。另外对销售人员的专业技术也是一种挑战,对于一些比较深奥的东西我们没有厂家的精,所以也存在这方面的不足,这种情况随着时间的积累和经验的积累是慢慢会弥补过来的。最近2个月唐山对机床这方面的需求相对前几个月来说是减少的,客户普遍的反应是:原材料价格不稳定、利润薄,不好干。工人工资要求比较高,另外工人也不好找等等。许多客户有这方面需求大多数要么厂房没建好,要么就是处于观望状态。总之前景是挺好,困难也不少。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

业绩完成情况:由于上个月时间比较紧,客户方面也没有稳定下来,所以大多数都在这个月该签的设备都签了。一台普车、一台折弯机。所以这个月的业绩是完成了。但是一台加工中心给丢了。从这个月跑市场的分析来看,这个月有信息也算不少,但是都处于困难状态。要么就是资金还没有周转过来,要么就是厂房兴建过程中,要么就是还在相互比较当中。所以跟踪是必不可少的。

个人能力方面:回头想想自己个人能力哪方面有所提高呢?似乎没有什么提高。也许这个月对工作的情况没有仔细的分析,也许是自己懒惰了。能力包括什么呢?仔细想想还是“专业能力,销售能力、为人处世接人待物的能力”,这个月没有好好的去有针对性的去训练这方面的能力,没有规划与计划导致自己没有对自己有个深刻的认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比如专业的能力,必须下一番苦功夫,因为没有人会教你,只有自己自学或者请教别人,另外销售能力,就是要不断的去跑市场,去接触更多的人,这个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接触那么多人后的分析,以及碰到的问题做到准确的判断与分析。一天两天可以,时间长了能够坚持下来不易。爸爸曾告诉我“做生意就是要不断地去听,去悟,没有人手把手的教你”想想也有几分道理。所以以后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去工作,对自己各个方面的能力每天进步一点点,另外还要学会坚持,持之以恒的做下去。

下个月计划:

拜访计划:主要是对有信息的客户做一下回访,开发一些新用户。主要是在丰南和玉田方面的客户。每周制定好所要拜访客户的名单,然后有计划的去实施。对有信息的客户做到定期回访,防止丢单。

学习计划:对专业知识这方面的学习要加把劲,这是自己的一个弱项。尤其对碰到的床子要研究透,做到下次遇到类似问题时从容应对。另外还有有针对性的学习一下其他产品。对销售这方面的情况也要多多学习,抓住学习的机会,要自己多看看有关方面的书籍。增强自己对业务销售这方面的能力。

【第5篇】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党的xx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是,由于部分市场主体动机不纯、急功近利、贪快求全,加之一些监管人员位置不正、责任不强、履职不力等原因,金融市场乱象问题在保险业同样存在,集中体现为部分保险机构资本失实、治理失效、投资失控、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方面,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甚至可能引发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面对这些市场乱象问题,保监会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以更强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二、工作部署

(一)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切实解决资本不实问题。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资金未真实足额到位或抽逃资本金。

各保险机构要对入股资金来源认真核查,确保入股资金真实、自有、合法。如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情况,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置措施。

监管部门要开展资本真实性专项整治,重点关注股东是否直接或间接通过以下方式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债务资金;信托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利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有关资金;利用保险公司存单质押获取的资金;通过质押保险公司股权获取的资金。对存在入股资金来源或股东关联关系申报不实,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股东,一经发现,依法采取限制行使表决权、派驻董事等股东权利,直至责令转让或拍卖股权等监管措施,并将有关当事人列入保险业黑名单,限制其在保险业开展投资活动。

(二)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

集中整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

各保险机构要提升对公司治理理念的认识,培育优秀的公司治理文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职责和权力边界,严格落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加强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禁止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行为。重点核查公司是否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治理架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排查公司治理潜在风险。

(三)着力整治资金运用乱象,坚决遏制违规投资、激进投资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

各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审慎、稳健和服务主业”的监管导向,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持续评估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资产配置能力,防范资产过度错配的风险。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升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核查保险资产质量和安全性,投资决策和交易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健全和有效性。重点检查资金运用比例合规、产品嵌套和杠杆投资、关联交易、重大股票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着力整治产品不当创新,坚决清退问题产品。

集中整治产品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

各保险机构要坚守保险保障本位,强化保险产品保障属性,体现保障特征。要不断优化产品和业务结构,规范产品开发管理。

监管部门要部署各财产险公司对在用的备案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清理违规产品。针对财产险产品开展首次非现场检查,对问题产品严格采取监管措施予以强制退出。要严格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对履职不到位的高管人员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五)着力整治销售误导,规范销售管理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欺骗消费者、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以其它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不履行责任免除及特别约定条款的说明义务、不告知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产生损失、客户信息失真等销售误导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销售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产品管理、信息披露、销售宣传、客户回访、续期服务和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排查相关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在对保险机构电网销业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延伸至保险销售交叉领域中投诉集中、业务量大、分支机构多的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重点检查,规范新兴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组织各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和客户信息真实性等问题开展检查,依法从严从速处罚。要强化责任追究,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重处的同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省级分公司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六)着力整治理赔难,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集中整治理赔手续繁多、流程较长、告知不到位、未按法定时限核赔给付、理赔尺度不一、争议化解不及时以及服务体验不佳等理赔难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理赔服务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自查,重点关注人为操控导致的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要完善调处机制,加强理赔争议的内部协调处理,有效化解合同纠纷。

监管部门要开展理赔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开展保险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公布评价和监测结果。

(七)着力整治违规套取费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集中整治违规套取费用,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农险业务的公司与基层政府部门勾结,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各保险机构要从制度、机制和系统等方面加强违规套费行为的识别和管控,重点关注商业车险、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对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虚假业务、虚假人员等违规套取费用行为开展自查。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2022年车险市场现场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公司开展重点检查,发挥监管引导市场预期的功能作用。组织开展大病保险专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问题。组织各保监局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兼业代理机构进行财务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严罚重处违法违规问题,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八)着力整治数据造假,摸清市场风险底数。

集中整治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问题,具体包括资产不实;准备金不实,不按规定的折现率曲线和精算方法及假设进行准备金评估,人为调整利润或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irr)基础数据不实,不按照规定口径报送数据、“报喜不报忧”、数据质量偏低;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等。

各保险机构要对财务、承保、理赔、投资、信息系统等开展全面清查,摸清数据不实的底数。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报告和数据。

监管部门要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专项治理工作,在公司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突出对重点公司、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人员,依法顶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和数据的审查,重点关注迟报、错报、漏报等问题,切实提升监管信息数据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把市场乱象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监会各相关部门要在2022年5月31日前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及监管要求,提出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各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整治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客观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围绕整治重点,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尽快开展自查。

(二)坚持“严”字当头。

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严肃的问责,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坚决移送司法处理。要加强对监管行为再监督,严肃监管纪律,对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性执法、内外勾结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问责。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自查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走过场、瞒报、漏报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长效机制。

【第6篇】市场乱象工作自查报告

银监会首提'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要求全国银行业集中治理金融乱象!

“今年是强监管的一年,也是强问责的一年。”4月7日,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银监会已经梳理了若干问题,动员全国金融机构对照“问题菜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金融乱象。

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巡视员(主持工作)王朝弟在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上半年将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进行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进行整治。

据财新记者从多位银行人士处了解,银监会已于3月28日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银行业自查,同时各级监管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自查报告将于6月12日上报,整改和问责报告于11月30日上报,以此促使银行业加强合规文化。

“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不到一月,这成为银监会监管工作的主题词。

近百项“问题菜单”

财新记者获得的《通知》内容显示,银监会一共安排了从制度建设、风险管理到具体业务十大项自查内容,涵盖近百种具体检查要求,甚至具体到了一笔业务的操作。这充分说明,银监会对于银行的种种不合规情况,早已有所掌握。

银监会要求,要重点评估乱设机构、乱办业务、不当利益输送、信贷、票据、理财、信用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突出环节,及信息披露不合规、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等问题,以检查业务的方式倒查内部制度和合规存在的问题。

比如,在不当利益输送行为方面,要检查银行是否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是否接受关系人以本行股权作质押并提供授信,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侵占本行或客户资金,包括内外勾结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等。

在信贷业务方面,要检查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股市、期市,是否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

其中,银监会突出强调关于信贷资金入楼市的情况,要求检查信贷资金是否直接参与房地产炒作,是否在房地产开发贷和按揭贷中虚假、违规操作,包括:一是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二是违规为四证不全、资本金比例不到位项目发放开发贷;三是未严格实行开发贷封闭式管理导致资金挪用;四是违规绕道、借道通过发放流动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为开放商提供融资;五是违规发放“首付贷”,违规融资给第三方用于首付款、尾款、违规发放个人贷款用于购买住房;六是违规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按揭贷,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违规向“零首付”购房人发放按揭贷。

除此,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信用卡透支,用于购房等投资性领域或生产经营领域,是否违规批量办卡归集资金流入股市、房市等。

在不良贷款方面,要检查是否违规通过人为调整分类等手段,调节不良贷款;是否违规通过“搭桥”等手段藏匿不良贷款,违规通过相互代持、安排回购条款转移到表外等方式转移不良贷款等。

在票据方面,银监会要求,要检查是否违规与票据中介、资金掮客合作开展票据业务或交易,违规异地办理票据业务,违规将公章、印鉴、同业账户等出借、出租;是否按规定对票据进行查账、查库;是否假买断真出表、以投资代替贴现等。

在同业和理财业务方面,银监会要求,要检查投资非标是否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底层资产是否尽职调查,是否违规签订“抽屉协议”,是否通过发放自营贷款承接存在偿还风险的同业和理财投资业务,是否违规开展债券、票据、资管计划代持业务等。

处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

在3月2日国新办发布会上,郭树清首次用“牛栏关猫”比喻当前的监管漏洞,称“没有完善健全的监管制度,银行业务经营就必然会引发严重的风险暴露”。

在《通知》中,银监会指出,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和“牛栏关猫”现象,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屡查屡犯、屡罚屡犯,必须进行全面治理。通过“三违反”(“三违反”指“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专项治理,以消除风险管控盲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着力打造“铁的信用、铁的制度、铁的纪律”,确保“不越监管底线、不踩规章红线、不碰违法违规高压线”。

“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违反’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银监会表示,一是要认真落实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正视问题和风险隐患,敢于揭盖子,要举一反三,严厉整改问责;二是要深刻认识违规可能带来的惨痛代价,使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内部规章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紧盯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重点关注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加强薄弱环节、案件多方领域风险排查;四是将监管规则内植于经营管理,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员工,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继续弘扬“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传统,“管好自己的员工,做好自己的业务,看好自己的资金”。

在检查部署上,银监会指出,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的业务范围均为2022年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以追溯和下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展全系统自查及“上对下”抽查,全面覆盖体制、机制、系统、流程、人员及业务。

在监管处罚上,银监会指出,“对于机构应查而未查、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处理而未处理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监管机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具体而言,一是对于自查工作不落实、屡查屡犯不收手、整改问责不到位、监管检查不配合的机构,要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二是切实做到应处理必处理,应罚必罚,特别是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等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罚;三是依法建立处罚机制,既要没收非法所得,也要处以罚款;要对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双“处罚”,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等挂钩,要进行通报和曝光,强化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