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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規範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管理規範心得體會新版多篇

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員工守則

(一)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對待住户、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係。

(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户做職責範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户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諮詢。

(六)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並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彙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不得向業主、住户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於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並按照公司所頒佈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煙、打瞌睡、閲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閒談、開玩笑。

(三)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並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颱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佈的員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種公用設備有否被破壞或塗污,並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户投訴,並迅速處理。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管理處須設置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後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瞭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户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户、識記住户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泄露。

(三)與住户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信息,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文件,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户聯繫。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錶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後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户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並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採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並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後,應儘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採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立刻報案,並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摸、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着、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衞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户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於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衞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於走廊、天台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户除清潔工人清理外,並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於本樓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户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台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户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衞生。並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户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衞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户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衞生的住户,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並報告上級和有關衞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户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設備。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盪、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儘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後,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並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並取得年檢合格證。(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設備。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户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於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温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設備,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二)應明瞭大廈各種電力供應的設備所在。如:大廈的電力總制、用户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等,並且明瞭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序。同時必須購置後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錶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電力中斷,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修理大廈供電系統,如屬住户室內設備故障,應由住户自行請人處理,管理處可提供適當協助。

(四)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大廈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於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繫詢明情況。

(五)公共使用的電力設備,如:電梯、總制走廊及電梯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設備,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户有所準備。公共照明、電梯不停,由大廈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後,貼出恢復供電通告,並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七)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大廈與各户的對講系統和電梯監視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正常運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錶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並應熟練其他消防設備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設備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設備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户瞭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台、前後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製品容易着火者,當發現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並儘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點香燭,並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户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儘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設備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户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説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泄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泄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開氣體燃料泄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户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煙、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四)管理員應立即關閉單位系統的氣體燃料總制,阻止氣體燃料繼續泄漏,查找泄漏地點,迅速進行修理。必要時,電話通知氣體燃料公司或撥“119”報警。

(五)“用手拍門”的方式通知住户氣體燃料泄漏事件,請住户關閉氣體供應制,打開門窗使空氣流通,並要求協助通知其他住户實施上述一、二、三步驟。如情況嚴重,應通知住户撤離。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並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牆壁、增開窗户、或加建建築物,如外牆鐵籠、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並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牆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户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牆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氣窗的玻璃爆裂;

3、樓梯邊的欄杆鬆拖;

4、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5、內外牆壁批蕩脱落。

(五)住户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並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後,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三)瞭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於丟失後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現金點清,並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並注意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並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現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衞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於住户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級人員都採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户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僱於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嚴格遵守和自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衞生包乾區域的清潔管理制度。

二、認真執行上級領導交待的各項任務,負責完成好物業部經理安排、佈置的各項工作。

三、負責做好水泵房、空調機房及各樓層風機房、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四、負責做好電梯、空調、冷凍、安保中心、電話機房、常備電源的電器設備保養及故障檢修。

五、負責做好廚房、餐廳各樓層辦公用房、動力照明電器設備的保養及故障檢修。

六、負責做好主樓、裙樓所有照明設備的保養和故障檢修。

七、負責做好公共區域,包括大廳內外照明燈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

八、堅守工作崗位,自覺執行勞動紀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維修及計劃維修任務外,還應有計劃的儘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務。

十、積極協調好班次與員工相互間的工作關係,及時正確處理好突發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樓點檢工作,並對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如實記錄在冊。

十二、當班時如發生電器故障應儘可能在本班次內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經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移交下一班解決;交接班時發生的故障原則上兩班共同解決。

十三、及時做好報修工作的登記、複查、驗收工作,包括維修內容、維修工時、維修時所耗用的材料,報修人所在部門的領導或報修人的驗收簽名。

十四、對任何設備的維修非經工程部經理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原接線方式或損傷原裝飾格調,維修後均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十五、正確使用、及時清點維修所用的各種工具,做到沒有遺留工具在現場,愛護使用、保管好、清潔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檢修材料的消耗登記造冊工作,及時向物業管理部申購常用、備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燈管燈泡、插座、開關、啟輝器、絕緣膠帶等,做到既不影響正常使用,又不過多儲存備品件。

十七、由於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工作不負責任,粗心大意或違反以上各項工作制度,給商鋪、租户或其它部門造成不良影響或擴大事故損失的,或由於違紀違規給物業管理部造成不良後果的,其責任自負,同時將受到相應處罰。

最新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一、關於請假扣工資的新規定:

1、產假以及流產假扣發工資按公司原來規定執行。

2、工作忙時原則上不準請假。重大事情非本人出場不可的(特指父母、岳父母、公婆喪葬以及兒女結婚),最多可以請三天假,這三天不扣工資。超過三天的天數,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3、工作忙時,除第二條以外的任何理由都不準請假,如果拒不服從管理,強行要求請假,品管經理被迫准假或未准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4、請病假過後,要及時出示醫院蓋章的病假條及治療費用收據,視具體病情,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至兩倍,年底獎金還要受影響。

5、帶薪休假只能安排在工作不忙時,工作忙時任何人都不允許帶薪休假。帶薪休假天數是國家規定天數減掉旅遊天數的差,一次帶薪休假不能超過三天。

6、工作不忙時,帶薪休假天數用完後,可以自行調休。但調休在家檢驗員,有事通知要及時到崗,否則按照請假處理,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7、檢驗員請假審批一律由品管經理孟雲玲全權負責。扣發的工資在當月或下月工資卡中扣除。

特別説明,以上諸條中所説的扣發工資指的是扣發工資卡中的工資部分,像xxx、xxx、xxx等員工工資卡中除了工資以外,還含有五險一金的全部或部分項目,扣發時請會計注意。

二、關於年底獎金髮放的新規定:

因為員工工齡在工資中已經體現,在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從今年開始,員工年底獎金不再完全按工齡發放,而是根據工作績效發放。

工作績效主要由以下要素構成: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工齡等。

工作態度包括工作是否積極主動、顧全大局,是否服從、支持品管經理、項目經理安排、調度等;工作技能是指工作效率、投訴率等;工齡特指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檢驗員年底獎金由品管經理xxx、項目經理xxx和x經理共同評定。

一年獎金數額為二至五個月基本工資。對於工作特別突出者,發給半個月到一個月的特殊貢獻獎。

以上諸條未盡事宜,由品管經理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具體實施及條文解釋由品管經理負責。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開始實行,希望大家自覺遵守。

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

三、忠於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准,禁止入區。

四、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並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五、嚴禁曠工,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務的開展,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適用範圍

公司配備的手機及手機SIM卡適用於公司業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員。

二、手機及手機SIM卡申領手續

需要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需要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備手機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準備手機及手機號碼,手機號尾數為1177。申領人領用手機及手機SIM卡時需要填寫《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名確認後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留底,離職時需按單交接歸還。

三、手機話費管理規則

配備公司電話的業務員,手機套餐可自行選擇,每月隨工資發放話費50元/月作為報銷,超額的費用自付。

1、所有業務員對外開展業務,名片及手機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機號碼,手機及手機SIM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號碼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性。

2、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手機SIM卡退還手續。人事行政部應當面與離職人員核對並在《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字確認,若手機出現否有損壞及欠費等情況需要照價賠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