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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房屋租賃協議【新版多篇】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新版多篇】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 篇一

出租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承租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

房屋建築面積共計約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合同的續簽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第三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時間累計達1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離,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房屋租金人民幣 每月,每半年交付一次房租。每次房租應提前 5天交納,如遇特殊情況可雙方再行協商,協商不成仍按該條款執行。承租方應在合同簽訂、拿到鑰匙後,向出租方交付 定金,於 年 月 日開始向出租方交付剩餘租金。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本合同期內的承租方權利。

2、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出租方承諾其有權簽訂本協議並承諾承租方不受到任何其他主體提出權利主張,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及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承擔。

2、出租方有收取房屋租金的權利。出租方在收取房屋租金之前,應向承租方出具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證,並提供複印件留存。

3、出租方收取租金後,應當保證承租方在租用期間使用房屋並保證出租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無理收回房屋,否則應當承擔相關責任並賠償承租方損失。

5、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6、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二、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租用期內,承租方應保證出租方的房屋權益不受損害。

2、承租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合法使用房屋。

3、承租方應當愛惜房屋內的傢俱等設施,不得故意損害,否則應當賠償出租方相應費用。

4、承租方在租用房屋之前,應向出租方出具身份證,並提供複印件留存。

5、承租方不得無故拖延交納租金。若無理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七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其它約定 事項:

1、出租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結清該房合同期限之前發生的水電、寬帶、物業等全部費用。

2、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承租方交納的費用。

3、出租方若在租賃期滿第二年調整租金時,應提前1個月向承租人説明。以便雙方續租。

4、補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調,作出補充規定,無協商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相關事宜。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出租方(籤/章) 承租方( 籤/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 篇二

甲方:

乙方:

一、租賃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雙方約定下列責任:

1、甲方提供給乙方新車庫鑰匙 把,庫內 設施不得破壞。

2、乙方不得改變庫內設施,乙方此庫只能用於停放車輛,不得它用。

3、租金每月 元,一年租金一共 元整。

4、乙方續約與否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由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 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從交鑰匙的當日算起,乙方可正常居住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此租房合同五______年一簽。

二、本房屋______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按半______年結算,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個______月的房租作為押金,租金分上半______年和下半______年,按照____個月計算。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以及其它涉及到租房期間因個人原由導致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若在交房時出現電器及屋內設施損壞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乙方因維修到位後才能正常交房。乙方在正常交完房後,甲方需如數歸還乙方住房時________的押金。

四、甲方提供設施如下:空調3台,電熱水器1台,____________1台,電視機2台,油煙機及灶台1套,牀3張,餐桌1張,沙發1張,寫字枱1張以及部分傢俱。以上設施保證能正常使用,經乙方檢驗後認可簽字生效。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損壞,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負責修理好並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則按價賠償。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___向甲方交清之後半______年的房租,則視為繼續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____________月份已支付甲方_______元租房定金。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 篇四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市 區 路(村) 街(坊)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2,( 房 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____市 區 住宅 幢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2,( 房 廳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____年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季)初 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税、個人收入調節税、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衞生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税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簽名蓋章)

承租人: (簽名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於深圳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 篇五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 篇六

近幾年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數量在房地產糾紛總量中所佔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趨勢。這個問題已經越來越引起管理部門和廣大民眾的重視。筆者認為,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這類糾紛發生的最好辦法就是: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確保房屋租賃合同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而“確保房屋租賃合同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又是其中的根本。那麼,如何判斷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呢

當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之後,可以從4個方面審查這個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的主體

即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是否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房屋的本身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屬於違法建築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冬季租房購房需當心供暖糾紛責權劃分清晰為首要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當某些房屋租賃合同所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這樣的房屋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登記備案情況

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房屋租賃成為事實之前,應向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

南通房屋租賃協議 篇七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於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室內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賃期限:暫定__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_____應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次租金必須提前_____天內交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押金,待不租或期滿費用算清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並有權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房屋,並賠償違約金壹個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災、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____的暫住條例,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要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並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如中途讓給他人轉住(用),需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電費 □電話費 □衞生費 □管理服務費。

十、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原狀,無法恢復的應酌情賠償。

十一、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半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退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等佈置不搬者,甲方將視其為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二、合同簽訂之日的電錶底數為______,水錶底數為______,煤氣表底數為______.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