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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維修合同參考多篇

汽車維修合同參考多篇

汽車維修合同篇1

託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 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 %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局制

定 □。

3.維修預算費用:元,大寫: 。

其中:工時費元,大寫: ;材料費元,大寫: 。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 %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公里或 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

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年月日前,交付地點為 。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上《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

3.付款期限:。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維修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

逾期一天 元或維修費用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 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川匯區機動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地 址:

開 户 行 :

帳 號: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合同篇2

託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車種牌照號發動機型號

車型底盤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點地點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_____天或行駛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___________ 轉帳銀行匯款 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託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電掛: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説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 。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________份。

監製:_________________ 印製: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為規範支出,節約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甲方通過 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後續籤合同 確定乙方為20--年7月1日~20--年7月1日青島市國家税務局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區域國税局(以下稱用户)的機動車輛維修,也可以承接青島市國家税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的機動車輛維修.用户車輛在乙方維修時,乙方應與用户簽訂汽車維修合同,乙方與用户簽訂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諾對青島市國家税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同樣有效.

第二條 用户在乙方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維修工時費和維修材料費不超過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

第三條 當零配件供應廠商調整零配件價格時,乙方應將價格調整依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調整維管理費率(維修材料加價率).

第四條用户在乙方維修車輛時,乙方應保證所採用的零配件為正廠件.為保證維修車輛的質量,乙方零配件的採購應通過生產廠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應商等主渠道進行採購.對用量較大的通用零備件和耗材,甲方如認為有必要可以採取政府採購的形式確定供應商,乙方必須到指定供應商處採購.

當乙方改變零配件進貨渠道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輔助材料採購和工藝要求:

乙方維修用户車輛時所用的輔助材料和工藝,應保證是正廠輔助材料和正廠工藝.

第六條用户車輛送修時需持《青島市國家税務局系統車輛定點維修送修單》,未持有《送修單》的車輛,乙方不得維修(特殊情況可事後補單,但必須得到用户車輛管理部門的確認),否則,甲方不支付維修費用.

第七條 費用結算:用户車輛維修後,經用户驗收合格並簽字,乙方據此定期直接與用户結算.需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由用户負責與保險公司協調,由保險公司支付.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車輛維修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的以及用户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户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户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接受用户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島市國家税務局所屬各單位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户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車輛維修質量保證符合國家機動車維修標準.車輛小修,保養當天完成,總成大修不超過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時間要求的,乙方應儘量滿足.乙方在完工時間內不能交付車輛,應通知用户並協商交付時間,若無故拖延,乙方應承擔延誤責任.

4,乙方根據用户的報修要求填寫《送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送修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户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用户回覆同意重新補報《送修單》後,乙方按正常的維修方案進行維修.若乙方發現用户車輛存在《報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車輛維修結束後,要將維修車輛換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機檢驗由用户進行處理,未經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5,乙方應為用户開具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同時附有《送修單》回執聯,將工時費,材料費分列清楚.在《送修單》上不能將材料費列全的需單列材料清單,材料清單必須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相符,有詳細的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如材料清單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不相符時,乙方應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6,用户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7,乙方應具有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管理系統,及時登記車輛維修情況,定期向車輛所屬單位提報維修,維護建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户簽訂的車輛維修合同規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户簽訂的合同規定,給予用户經濟賠償.

二,因維修質量,服務承諾及其它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車輛維修委託後,未徵得甲方同意後不得轉廠維修.否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監督管理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户維修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車輛維修經營資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維修廠定點資格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1,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0.5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為甲方提供車輛維修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車輛維修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中各種行為的.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户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説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20--年7月1日至20--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條 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 址: 地 址:

汽車維修合同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維修合同篇5

託修方:維修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託修方與維修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託修方和維修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維修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託修方應支付給維修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維修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託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維修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維修方負責託修方50台“的士”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託修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託修方車輛在維修方定點維修期間,維修方向託修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託修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託修方的維護保養期間,託修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託修方車輛到維修方維修時,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託修方,在取得託修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託修方車輛維修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託修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維修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託修方提供車輛號牌數據)。

六、維修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託修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維修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維修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維修方維修質量導致託修方利益受損,維修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維修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用户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維修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項目維修時間備註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維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維修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並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維修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託修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項目(內容)

1、維修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維修方應及時通知託修方,託修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維修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託修方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託修方認可。

3、維修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託修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託修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託修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維修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維修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維修方維修車輛結束後,託修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託修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託修方向維修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維修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託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託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託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維修方服務

1、維修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託修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託修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維修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託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維修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維修方負責。

3、維修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維修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託修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維修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託修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維修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維修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維修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託修方將以書面形式向維修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維修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託修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維修方承擔。

十四、索賠

1、託修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維修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維修方對託修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維修方應按照託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維修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維修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維修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託修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維修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託修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維修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維修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台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維修方憑下列單據與託修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託修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維修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交由託修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後簽名,託修方財務部門收到維修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託修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税務部門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對維修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維修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託修方、維修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託修方事先書面同意外,維修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修方代表簽字:維修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汽車維修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甲方確定乙方為_________市公務用汽車的協議維修單位。

本協議所稱汽車維修是指汽車維護和修理的泛稱,包括汽車的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不包括汽車輪胎和蓄電池)。

本協議所稱的一類汽車維修企業是指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類企業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生產。本協議所稱的二類汽車維修企業是指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的企業。

為保證公務車輛協議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依據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就公務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收費標準

(一)維修收費計價公式:維修費總金額=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進貨價×(1+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費×(1+外加工管理費率)

(二)實行明碼標價。乙方應當在其營業結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張貼公佈計價公式、工時單價、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管理費率,並提供《_________》供車主查詢。

(三)乙方應按本協議的承諾,在_________市汽車維修協會規定收費上限標準的基礎上給予價格優惠,其中工時單價為_________元/小時、材料管理費率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費率為_________%。為保障市場的充分競爭,乙方可以在其所報優惠率範圍內給予公務車維修更優惠的價格和優惠率,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報甲方備案。對經甲方備案的價格和優惠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同時乙方應保持對所有公務車維修優惠價格和優惠率的統一性,不得對送修車輛區別對待。

(四)嚴格執行本協議所承諾的收費標準。汽修配件價格,不得高於甲方配件價格數據庫內的價格,更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平均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真實的材料進價信息。汽車配件價格發生變化時,需將配件價格變化情況上傳到市政府採購中心配件價格數據庫內。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一)負責監督納入政府採購單位的公務用汽車到中標的協議維修廠(包括乙方)進行協議維修(不含汽車輪胎和蓄電池)。

(二)負責納入政府採購單位的公務用汽車維修經費的查詢以及專用卡結算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協調乙方與納入政府採購單位在車輛維修方面的關係,並與有關部門一起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汽車維修的優質服務要求

1.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規定的經營範圍認真搞好車輛維修服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及車屬單位的權益。

2.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3.設置公務車輛維修專門接待櫃枱,有專人提供從接車到驗車出廠的全過程服務。為公務車提供優先服務,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維修服務,保障車輛單位用車需要。並利用計算機為送修的公務車輛分車建立維修檔案,向甲方提供有關車輛維修的檔案信息。

4.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急修快修、救援、24小時服務、免費拖車等服務。乙方應以最快速度響應並提供服務,並保證對所有公務車提供相同優質的服務。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車輛發生故障需急修的,應及時派員搶修。給予公務車在_________市行政範圍內免費提供2小時內響應、24小時拖車服務以及免費接送維修服務。

5.根據送修單上填寫的擬維修項目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擬定維修方案和計價,未徵得送修方同意和認可,不得擅自更改維修項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送修單位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送修單位確定。

6.所採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經送修人同意,可以用舊件,但汽車修理企業必須在材料清單中註明為舊件。

7.妥善保管好更換的舊件,出廠時交送修方處理,未經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丟棄。對可以維修的部件,不得以換代修;不得與任何人串通,虛假修車或虛報維修項目,損害甲方或車屬單位的利益。

8.嚴格執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全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以上維護或_________元以上維修項目合同化和車輛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二)汽車維修的結算要求

1.所有參加投標的汽車修理廠都必須聯網進行汽車維修、檔案材料的管理。

2.維修項目、配件等材料更換必須事先徵得送修人同意方可進行維修換

件。在維修過程中新增加或變更維修項目、配件材料的,也應事先徵得送修人同意,雙方就加項延長時間及維修費用等問題進行商定。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要退還送修人,並在委託維修單上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計價情況。

3.汽車維修廠在結算收費時,必須使用電腦打印結算清單,必須標明維修項目名稱、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進貨價(必須標明正廠還是副廠)、材料管理費率、外加工費、外加工管理費率,應將修理項目的工時費、材料費、外加工費分列清楚。

4.對公務車輛的維修結算,一律使用公務車輛專用卡,並嚴格對卡對車輛維修、結算。除維修結算外,乙方不得允許專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現金或順帶購物。對竣工的送修車輛,嚴格核對送修單、結算單、車號、維修專用卡卡號,核對無誤後,方可結算。不可提前結算或弄虛作假,原始修理清單及相關檔案要妥善保管,以備查驗。

5.對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上項目不符,送修單位有權要求維修企業無償維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單上的項目為止,送修單位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當次修理費用總額的30%的違約金。

6.為實現對協議維修廠刷卡交易、聯網監控的目標,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乙方須向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交納1.5%(包含網絡維護費)的銀行卡刷卡交易費。

(三)汽車維修的質量要求

1.經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車輛竣工出廠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竣工車輛出廠後正常保養、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大修的車輛保證正常行駛10000公里或90天內無故障;二級維護保證正常行駛3000公里或30天內無故障;一級維護行駛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證正常行駛1500公里或15天。

2.質量保證期內發生因維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承修的汽車修理廠必須優先免費修理。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技術控驗制度,車輛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內。並建立汽車維修檔案,認真記錄車輛維修情況。

(四)汽車維修的聯網監控要求

1.維修企業必須對車輛維修實行計算機管理。乙方必須通過計算機對車輛基本情況、技術檔案、維修檔案、汽車配件材料、計費結算等進行管理。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車輛基本情況記錄(車輛庫,通過政府採購網下載)、車輛技術狀況等級鑑定(年審)記錄、車輛檢測記錄、其他應當建檔的記錄。車輛維修檔案包括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總成修理、汽車小修、二十四小時拖車、代辦車輛年審和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維修服務費用記錄、其它應當建檔的記錄。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時限將車輛維修有關數據上傳至_________市政府採購站點(._________.com)。

3.乙方必須能與政府採購中心服務器聯網。政府採購中心建立汽車維修中央數據服務器,並建立維修企業基本情況數據庫、公務車輛庫、汽車配件價格庫、維修結算清單庫及政府採購卡維修支付費用庫五個專門數據庫。採購中心將對數據進行分析、彙總並通過政府採購網向送修單位、維修廠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提供數據查詢和數據分析報告。

4.乙方需準備必要的軟、硬件,確保最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與政府採購中心聯網上傳數據。

(五)乙方無條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車維修協會、_________市財政局、各區財政局、_________市監察局、_________市審計局、_________市機關事務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務車協議維修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其履約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乙方同意自覺遵守《公務車協議維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違反該規定時,同意無條件接受監督小組及甲方根據該辦法對其的處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會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車維修協會、_________市財政局、各區財政局、_________市監察局、_________市審計局、_________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務車協議維修監督檢查小組,負責定期對協議維修廠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查處(監督管理辦法由xx市政府採購中心起草後各相關部門會籤)。公務車協議維修投訴受理由xx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負責。

(二)對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上項目不符,有權與車屬單位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進行索賠。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車屬單位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車屬單位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提出的不正當要求、做出的違

規行為,乙方有權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三)對維修經費未落實、維修經費不足的送修車輛或無理取鬧的送修人員,有權拒絕接待(對收費是否落實,可事先通過銀行卡查詢或向採購中心查詢);對已竣工車輛,未辦理好維修經費結算手續的,有權拒絕提車。

第六條監督管理

(一)甲方負責結算系統的正常運作和納入政府採購單位的公務用汽車維修經費的查詢以及專用卡結算的監督管理。對維修經費未到位或維修經費不足的車輛,乙方不得承修,否則,甲方對維修費的拖欠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由公務車協議維修監督檢查小組(以下簡稱監督小組)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3分,監督小組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xx市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一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三分之一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協議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xx市公務用汽車協議維修服務。

(三)在協議執行期間,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協議維修企業資格。

(四)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協議三、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經監督小組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送修單上約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工作,如無特殊情況,逾期未能完成的,每遲延一日,將按每日維修金額千分之五的數額承擔違約責任。

(二)如甲方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物品遺失或車輛損毀,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如因維修質量問題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汽車維修合同篇7

託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車輛型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

説明:

1.承、託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範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託修方簽章生效。

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託修方,託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覆,否則視為同意。

5.承、託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託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份。

託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

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汽車維修合同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顏色

車型

vin代碼/

車架號

行 駛

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見附件1、2、3)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xx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xx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xx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

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