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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化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實驗室基礎設施

1、有能滿足檢測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場所,面積不少於80m2(不包括輔助性設施,如庫房等)。實驗台等設施應符合要求。

2、實驗室佈局合理,應具有分析室、儀器室、樣品室、藥品庫等。有單獨的加熱、消化場所。

3、水、電及其他必要的能源設施齊全。具有防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

4、實驗室採光良好,具有通風設施。周圍沒有震動、噪音、粉塵、磁物等不良因素影響。

二、組織機構與人員

1、有相對獨立的組織機構,有上級主管部門批覆的人事任命文件。

2、實驗室應配備正、副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一般情況,由主管行政領導任主任,副主任由土肥站站長兼任,並有明確分工。

3、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並有五年以上本專業工作經歷,熟悉本專業技術知識,掌握質量管理等相關知識。(小實驗室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可由一人兼任)

4、有組織機構框圖,註明各部門的。職責及分工。

5、配備與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測人員。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並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檢測員證》。檢測人員中,中級技術職稱以上人員比例不得低於20%。(一級土肥實驗室至少有3名以上檢測人員,二級土肥實驗室至少有2名以上檢測人員)

6、人員培訓、考核內容應包括:有關法律、法規知識(計量法、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專業知識(理論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儀器使用與管理,法定計量單位,數據處理,質量控制及管理。

7、應制定人員培訓計劃,內容具體,可操作性強。

8、建立技術人員考核檔案,內容包括:工作簡歷、培訓記錄、考核成績、培訓證書等。

三、儀器設備

1、配備與所承擔的檢測工作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其性能良好,運轉正常,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2、儀器設備必須經過檢定(校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並保證在檢定週期內使用。

3、儀器設備應有詳細的操作規程(使用説明),置於操作枱附近,便於參照使用。每次使用都應記錄,填寫《儀器使用記錄》,記載儀器運行情況;每次維修都要有記錄。

4、精密儀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等)應單獨放置,避免其他干擾。儀器室,應有避光、控温、防濕措施。

5、儀器設備設專人管理,並能定期檢查、保養。

6、建立儀器設備檔案。每台(件)儀器應單獨建立檔案,內容包括:定貨合同、驗收報告、使用説明書、合格證、使用記錄、維修記錄、檢定證書等相關內容。

7、檢測人員在使用儀器前,應熟悉儀器的性能、原理、注意事項。使用原子吸收、火焰光度計、分光光度計、酸度計、天平等儀器,須經考核合格,持有《儀器使用上崗證》。

四、檢測工作

1、所承擔檢測項目的有關標準、技術規範必須收集齊全。並有專人管理,負責標準、技術規範的收集和更新。

2、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定檢測工作流程,使檢測工作和質量處於受控狀態。

3、檢測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操作,不得使用非標準的方法。(若採用非標準的方法,必須經嚴格的審批)

4、原始記錄必須有一定的格式,並統一印製,其內容包括:樣品名稱、檢測項目、執行標準、所用儀器設備、實驗條件、檢測數據、計算公式、檢測日期、檢測人、審核人等。

5、檢測結果須形成檢驗報告,有一定的格式,並統一印製,其內容包括:送樣(或受檢)單位、樣品名稱、樣品編號、檢驗性質、送樣日期、檢測項目、檢測標準、檢測數據及結論、檢驗報告發出日期、製表人、審核人、批准人、檢驗專用章及公章等。

6、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應統一歸檔保存,保存期一般為五年。

五、規章制度

1、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包括:主任,副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檢測人員,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資料管理人員,樣品管理人員等。

2、管理制度,包括:樣品管理,儀器設備管理,原始記錄管理,

3、檢驗報告管理,試劑及檢測用品管理,標準物質管理,標準溶液管理,實驗用水管理,檔案資料管理,實驗室安全及衞生管理等。

4、工作制度,包括:產品抽樣制度,樣品檢驗及複驗制度,保密制度,質量申述制度,人員培訓與考核制度,三廢處理制度、《質量管理手冊》的制訂、修改和檢查制度等。

六、《質量管理手冊》

《質量管理手冊》是檢測單位的靈魂所在,其全面、系統的反映了一個單位的質量管理水平、檢測能力、檢測範圍,是檢測工作的綜合性文件,是工作人員的行為指南。因此,必須制定《質量管理手冊》,其編寫原則和內容如下:

1、編寫原則,必須體現公正性、先進性、科學性,力求全面準確,覆蓋面廣,內容具體,可操作性強。

2、編寫內容,

⑴單位名稱、性質、服務宗旨,工作人員一覽表,質量方針、目標,第三方公正性聲明,質量保證措施;

⑵承擔的檢測項目、執行標準,質量保證體系框圖,檢測流程圖;

⑶主要儀器設備一覽表(名稱、型號、精度、用途、使用人、保管人),儀器檢定週期表;

⑷人員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⑸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其他工作用表格格式;

⑹其他相關內容。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三、化驗室工作職責

1、執行品控部規定,對原輔材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數據,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設備儀器,保持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四、化驗室環境要求

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衞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衞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設備、儀器的環境要求。

五、試驗設備、儀器的管理

1、試驗設備、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2、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設備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3、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設備、儀器。

4、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六、檢驗工作程序

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項目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數據,編制檢驗報告。

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

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保存,流程樣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樣品保存期限半年。

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保存,定期歸檔。

七、化驗人員安全生產規則

1、化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化驗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瞭解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揮發有毒有害的藥品進行化驗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通風廚內操作。使用極毒藥品時,應注意防止中毒。

3、化驗室的儀器、藥品的擺放是根據取用方便及性質合理佈置的,取用後必須放回原處,不得隨意亂放。

4、禁止在化驗室內吸煙、進食。不得用實驗器皿盛放食物。離開化驗室前應用肥皂洗手。

5、化驗室嚴禁喧譁打鬧,保持化驗室次序井然。工作時應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場所。進行危險性工作時要佩戴防護用具。化驗室內不得干與化驗無關的事。

6、每天工作完畢時,應檢查電、水、氣、窗等後鎖門。

7、化驗人員應具有安全用電,防火防暴滅火,預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識。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三

化驗室管理制度

1、化驗室環境清潔,衞生,物品擺放整齊,井然有序。

2、嚴禁個人物品存在,嚴禁室內飲食、吸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3、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拜訪,妥善保管,遠離熱源、人源。

4、進入化驗室必須着工作服,無菌室配備專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離開無菌室、化驗室需更衣。

5、從事化驗的人員須經過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經驗資格。

6、定期對化驗員進行技能、能力的培訓,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化驗工作。

7、利用外部送檢的方法,對化驗員的個人檢測行動進行校準。

8、化驗員工作應科學、嚴謹、客觀、公正,嚴格遵守操作標準及要求。

9、使用的介質、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均應在保質期內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在開封或配置時應註明日期。

11、分裝容器或配置的試劑,應在每個分裝容器上標識廢棄日期,所有的介質,配置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容器都應有標籤。

12、實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定期由國家計量所進行鑑定校準,其他非法定計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由化驗員校準,嚴禁使用非鑑定校準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須經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13、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法進行更正,更改處應簽名或簽章。

14、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

15、化驗室應有可以馬上找到的檢驗操作標準規程。

16、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化驗專員務必服從領導安排,學習並掌握各種化驗器材的正確使用,同時保障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化驗員職責

1.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數據,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設備儀器,保持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三。化驗室環境

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衞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2.化驗室專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衞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下班前擺

放好化驗儀器、打掃衞生關閉所有電源,最後關好門窗。

3.化驗室專員必須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設備、儀器的環境要求。

四。化驗器材管理

1.化驗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設備儀器

進行清潔、整理。

2.化驗設備、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五。檢驗工作程序

1.化驗專員對需要化驗的材料進行取樣,取樣要均勻有代表性。

2.化驗專員嚴格按化驗規程操作,確保化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

確可靠。

3.化驗結果出來後,化驗專員應認真據實填寫化驗記錄(一式三份)。分

別送給燒窯師傅和直接領導。

4.化驗記錄由化驗專員負責保存,定期歸檔。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五

一、總則

為了提高化驗室整體分析技能,做好服務生產、監督生產的工作職能,加強安全管理,實現作業操作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員管理

1、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時間後五分鐘算遲到,一個月有三次遲到取消全勤獎。超過半小時,直接扣除全勤獎。

2、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按公司請假程序向上級主管申請,得到批准方可離開;如特殊原因無法當面請假,必須以短信或電話形式請假,否則視為曠工;一般事假不超過一天/月,如連續兩個月事假超過兩天,將予以勸退。病假須持有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的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相關手續;病假最長不超過一週,如確因病須長時間調養,可以辦理停薪留職

3、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絕管理人員命令或工作安排,違者將嚴肅處理。

4、必須按要求先進入更衣室更衣後進入車間;更衣後當班時間不得進入更衣間。

5、人員上下班出入車間必須經人流通道,禁止從物流通道出入;

6、不得攜帶任何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進入工作區域;(例手機等)

7、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例如吃東西,聊天,聽歌,離崗等行為,工作期間不得無故出工作區域;

9、愛護公司財物,節約水電;所有設備、工具輕拿輕放,定期保養;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的行為或盜竊行為,不論大小一經發現,一律嚴厲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10、同事之間應相互團結,不允許拉幫結派,不得背後妄議他人、謾罵、吵架鬥毆,如廠區內有這樣的情況,發現一次當事人立即開除。

三、作業管理

1、所有進廠的原輔料及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材,應每批取樣檢驗,由化驗室去倉庫取樣,具體操作方法按照取樣管理程序操作;取樣量一般能供三次化驗量(貴重藥材除外,例冬蟲夏草、西紅花等);

2、嚴格按照檢驗操作規程操作,確認檢驗結果是否符合質量標準。所有檢驗樣品都應進行來樣登記。所有檢驗都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保證檢驗的及時性;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要及時完成;檢驗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傳遞,不得以任何口頭或電話的形式告知其他部門。

3、檢驗過程中,遇到不合格項目時,要及時複核、複查;保證檢驗數據的真實性。

4、所有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均需建卡、台賬,並指定專人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及校正事宜。(校正由國家相關規定送具至計量資質部門檢定)

5、檢驗用的試劑、溶液、實驗耗材及對照藥材、對照品,包括自己配製的試劑試液,均應有相關標識,按貯藏條件貯藏,例如:温度、濕度等;

6、檢驗用的試劑、溶液、以及對照藥品等實驗耗材必須建立台賬,有相關領用記錄,做到月底盤存,月初10號前向財務部門上交盤點表。

7、制定實驗用的物品的採購清單,及時反饋給採購部門,避免影響實驗的使用。

8、定期對分析儀器及化驗方法進行驗證,確保實驗數據的準確性。 9嚴格按照GMP要求對檢驗樣品進行留樣

四、安全管理

化驗室安全工作重點是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蝕、保證壓力容器和氣瓶的安全等方面

1、嚴禁試劑入口及以鼻直接接近瓶口進行鑑別,如需鑑別,應將試劑瓶口遠離鼻子,以手輕輕煽動,稍聞即止。

2、處理有毒氣體、產生蒸汽的藥品及有毒有機溶劑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3、取用有腐蝕性和有毒藥品,如強酸、強鹼等,儘可能戴上防護眼鏡和手套,操作後立即洗手。

4、使用過得酸液鹼液不得直接倒入水池和下水道,防止腐蝕管道。

5、電熱爐,乾燥箱等高温設備使用時需帶好石棉手套,防止高温燙傷。

6、實驗室大功率電器使用需要經常查看,發現有異常煙霧和刺激氣味需要關閉電源。

7、實驗室消防設備需按規定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檢查,所有實驗室人員均需學會使用。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六

1、總則

為了規範化驗室的環境、安全、儀器設備及化驗人員的相關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車間工藝小試/中心化驗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規定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危化品操作專業培訓與考核,合格後上崗。化驗室實驗時一般應有二個工作人員在場。

4、環境管理

化驗室要保持整潔的環境衞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驗室內不準飲食、吸煙,不準閒雜人員出入,嚴禁個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對水、電、氣、火源及油料應專人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線路及開關的安全。化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5.2 化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衞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化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5.3 與化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化驗室。

5.4 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任何設施嚴禁帶事故隱患運行。

5.5 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設備,非工作時不得使用空調、烘箱和電爐等。

5.6 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的領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擺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和氣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5.7 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防火、防盜的安全防範措施要經常檢查。

5.8 按規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驗、試驗管理

6.1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6.2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3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及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6.5 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時負責關掉各種開關,進行安全檢查。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需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6.6 配製試劑應註明日期、配製人、濃度大小。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簽名。

7、試驗、化驗等儀器設備管理

7.1 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並有專人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7.2 化驗室內部設備借用,需向倉庫管理人員登記,並註明用途、歸還日期。化驗室儀器設備外借,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要按期歸還,經化驗室檢測確認正常後方能辦理歸還手續。

7.3 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防護工作,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報知部門負責人。

7.4 化驗室的儀器設備一律不許任意拆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應事先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7.5 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失,必須按程序經技術鑑定後,填寫《設備報廢單》,經批准後方能辦理報廢手續。

8、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及時上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除經濟賠償外,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術小組負責解釋。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七

1、制定目的

本文的目的在於規範質量監督管理部化驗室安全管理。

2、制定範圍

本管理程序適用於質量監督管理部在化驗室工作時的安全管理。

3、化驗室安全常識

3.1防火。

3.1.1化驗室中的易燃品、強氧化劑、易揮發物要按規定妥善保存。

3.1.2化驗室嚴禁吸煙。使用可燃藥劑,如丙酮、甲醇等,要防止蒸氣逸散,操作時遠離明火和熱源裝置。

3.1.3實驗進行加熱燃燒時,檢查周圍區域,不離人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1.4常檢修電器設備,防短路、超負載等原因而引起的線路着火。

3.1.5化驗室應備有防火砂箱或砂袋,石棉布和各類滅火器。防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便於取用的地方。

3.2滅火。

化驗室一旦着火,應採取以下措施:

3.2.1防止火勢擴展,移走一切可燃物,關閉電閘,切斷電源,停止通風。

3.2.2撲滅火源。有機溶劑潑灑着火時,可用濕布、石棉布或砂子蓋滅,或用滅火器撲救。衣服着火時,立即用濕布壓滅火焰,面積燃燒大時,可就地打滾。

3.2.3撲救化學藥品的火災注意事項:與水發生劇烈作用的藥品,不能用水撲救,可用砂撲救。

3.2.4有機溶劑如比水輕,不可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砂土撲救;比水重的有機溶劑,如四氯化碳,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

3.2.5反應器內的燃燒(如油浴着火),用石棉布蓋住,隔絕空氣使火熄滅。

3.2.6蒸餾加熱時,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氣在冷凝器頂端燃着,應先停電火,再撲救。絕不可用塞子或其它物件堵住冷凝管口。如由於冷凝水未開引起燃燒,不要放入冷水,造成冷凝管炸裂。

3.2.7水槽失水位又有加熱盤管時,應先關閉電源,等待盤管足夠降温後補充水。

3.3防爆。

3.3.1氫氣瓶開關閥門必須按照操作步驟,氫氣瓶身要有防震橡膠圈防護,氫氣瓶存放地要保持通風。

3.3.2化學藥品存放地必須保持通風。藥品庫要裝防爆燈。

3.3.3化學藥品和氣瓶、液氮瓶嚴禁陽光照曬。

3.4防窒息。

3.4.1操作藥品櫃,不要將頭伸入櫃中,聞到不明氣味,首先回避通風。

3.4.2氮氣瓶存放地保持開窗通風。

3.4.3如化驗室未開通風裝置,禁止操作液氮。

3.5防燒傷。

3.5.1電爐操作、油浴操作、馬弗爐操作必須戴防燙護品。

3.5.2液氮操作要戴皮質或石棉手套。液氮操作務必輕拿輕放,防止液氮快速衝出。

3.5.3高温樣品取樣,必須穿戴防護手套和麪罩。

3.6防止腐蝕。

3.6.1腐蝕類刺激性藥品,如強酸、強鹼、濃氨水、氫氟酸、冰醋酸等,取用時應儘可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護眼鏡。操作後立即洗手。如瓶子較大,搬運時必須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頸。

3.6.2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燒杯等耐熱容器中進行,必須在玻璃棒不斷攪拌下,緩慢地將硫酸加入到水中!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時,大量放熱,也必須在耐熱容器中進行。濃酸和濃鹼必須在各自稀釋後再進行中和。

3.7用電安全。

3.7.1化驗室用電要根據設備及房間用電總功率配備電源。

3.7.2化驗室電源電壓要穩定,應定期檢查電源電壓。

3.7.3化驗室照明和設備用電要分開,各項電源要匹配好。

3.7.4精密儀器需要有穩壓裝置。

3.7.5化驗室電源要和生產車間用電量大的設備電源分開。

3.7.6化驗室電源要有地線。三相五線制。

3.7.7 110v電插座要明確標識。

4、進入化驗室須知

4.1進入化驗室內,禁止大聲喧鬧,相互追逐。

4.2進入化驗室內,嚴禁吸煙。

4.3非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嚴禁觸摸檢驗設備及藥品。

4.4嚴禁攜帶、食用各種食品和飲料。

4.5進入化驗室內,坐、立、衣着應講文明

4.6進入化驗室內,應保持室內的整潔,注意言談舉止。

4.7嚴禁化驗室內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

4.8嚴禁在化驗室內進行親朋好友拜訪活動。

4.9化驗室內禁止躺卧、睡覺。

4.10化驗室內禁止看與專業無關的書及報刊。

4.11未經同意,禁止從化驗室拿取藥品或其它物品。

4.12嚴禁在化驗室內各種記錄本上塗畫。

4.13進入工作場所,請注意各類安全標識。

4.14嚴格遵守公司及部門的有關保密條例。

4.15禁止私自外借公司及部門的各種技術資料。

4.16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程及制度。

5、化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5.1分析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瞭解設備性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5.2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如危險物料的現場取樣、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理、焚燒廢液等應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應處於能清楚看到工作地點的地方並觀察操作的全過程。

5.3化驗室內禁止吸煙、進食,不能用實驗器皿處理食物。離室前有肥皂洗手。

5.4打開濃鹽酸、濃硝酸、濃氨水試劑塞時應帶防護用具,在通風櫃中進行加熱及化學反應操作中不得離開崗位,必須離開時要委託能負責任者看管。

5.5夏季打開易揮發溶劑瓶塞前,應先用冷水冷卻,瓶口不要對着人。

5.6稀釋濃硫酸的容器,燒杯或錐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防止炸裂),只能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時用水冷卻。

5.7蒸餾易燃液體嚴禁用明火。蒸餾過程不得離人,以防温度過高或冷卻水突然中斷。玻璃管與膠管、膠塞等拆裝時,應先水潤濕,手上墊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斷扎傷。

5.8化驗室內每瓶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與內容物相符的標籤。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不更新標籤而裝入別種試劑。

5.9工作時應穿工作服,長髮要紮起,不應在食堂等公共場所穿白大褂。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要加戴防護用具。最好能做到實驗時都戴上防護眼鏡。

5.10必須有專人進行週期性的安全巡檢,並真實記錄。

5.11分檢操作現場嚴禁大量擺放化學藥品,按規定領用化學藥品。

5.12嚴格按照檢驗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隨意移動各類定置擺放物品。

5.13化驗室動火作業,必須經過安全審批,並採取防護措施。

5.14工作完畢檢查水、電、氣、窗、工作台,按規定確定安全後方可離開。

6、化驗室安全巡檢制度

6.1每倒班運行班長負責當班的安全巡檢工作,巡檢結果記錄在交接班日誌上。

6.2倒班當班的巡檢內容包括:消防安全、設備運行情況及衞生狀況。

6.3每週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做一次徹底的安全巡檢工作,並記錄在安全巡檢記錄表上。

6.4安全巡檢工作主要內容:消防器材、電源插座接線、氣瓶安全、環境異音、環境異味、不明試劑或不明用途物品、環境衞生、工作人員着裝、設備運行狀況、照明系統狀況。

6.5設備維護技術人員每早上做一次設備運行狀況安全巡檢。

6.6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7、化學藥品管理規定

化驗室的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化學藥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據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要求所有化驗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7.1所有化學藥品必須存放在指定櫃鬥位置,並貼上標籤。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暗櫃中。腐蝕性試劑宜放在無鏽鋼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7.2化學藥品的存放應安全合理,儘量相互隔離存放。化學藥品要按無機物、有機物分類存放,無機物按酸、鹼、鹽分類存放,鹽類中按金屬活躍性順序分類存放。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系多為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7.3拿取試劑必須至少戴一次性pe薄膜手套。對於危險性化學藥品的操作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品。

7.4無標識的藥品未辯明前禁止使用。發現試劑瓶上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7.5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過保質期的化學藥品禁止使用。

7.6化學試劑定位放置、用後復位、節約使用,多餘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原瓶。化學廢液倒入指定桶內,嚴禁排入下水道。

7.7禁止將化學藥品私自帶出化驗室,禁止用於其它非化驗專業用途。

7.8使用化學試劑應先學習閲讀《msds化學危險品安全説明書》。

7.9化學藥品要填寫出庫入庫試劑登記表。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7.10化學藥品由專人負責進出庫管理。與化學藥品領取人共同遵守領用制度,出庫入庫實行登記制度。

7.11劇毒品、高危險化學試劑應鎖在專門的保險櫃中,由部門領導負責管理,實行使用人和領導雙人登記籤領制度。

8、藥品室入庫及領用管理規定

8.1化學藥品由管理人從公司倉庫領回,經檢查符合要求後,放入藥品室必須填表詳細登記。

8.2化學藥品使用人按實驗要求領取所需藥品後要及時進行登記,內容包括:日期、試劑名稱、規格、數量。

8.3藥品領用實行使用人與管理人雙人登記制度。沒有藥品管理人的簽名,領用人不得擅自取用任何化學藥品進行使用。

8.4沒有標籤及標籤模糊的藥品,領用人有權拒絕領用。

8.5瓶體破裂並導致泄漏的藥品,領用人有權拒絕領用。

8.6藥品領用後,多領或不再使用應立即退回藥品室。

8.7劇毒藥品的領用,必須要有使用人、管理人簽字和部門領導審核批准。劇毒藥品的使用,要求兩人在場。用後未使用完的劇毒藥品,同樣要實行領用雙人共同複核程序檢查藥品重量無誤後入櫃存放。

9、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9.1化驗室目前使用的氣體按其化學性質可分為:氫氣(可燃氣體)、氬-甲烷混合氣體(可燃氣體)、氮氣(不燃氣體)壓縮空氣(助燃氣體)。

9.2化驗室目前使用的氣體除壓縮空氣外,均以高壓鋼瓶裝載。

9.3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嚴禁明火、遠離熱源的房間,並且要嚴禁明火,防曝曬。除不燃氣體外,一律不得進入實驗室內。

9.4搬運氣瓶要輕拿輕放,防止摔擲、敲擊、滾滑或劇烈震動。

9.5鋼瓶必須具有兩個橡膠防震圈。

9.6高壓氣瓶的減壓器要專用,安裝時螺扣要上緊,不得漏氣。

9.7減壓器上壓力錶損壞,必須更換。

9.8開啟鋼瓶時,操作者應站在氣瓶出口的側面,動作要慢,以減少氣流摩擦,防止產生靜電。

9.9保持瓶內氣體不得全部用盡,一般應保持0.2~1 mpa的餘壓,備充氣單位檢驗取樣所需及防止其它氣體倒灌。

9.10滿瓶、空瓶要標識,並註明日期。開關氣瓶要求登記壓力。

10、液氮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10.1化驗室液氮瓶在使用前應檢查其外觀質量,如發現容器外觀有缺陷,應停止使用。液氮瓶的外殼已承受使用、運輸環境的大氣壓壓力,在使用或運輸過程中,如發生嚴重碰撞或重壓,將會使容器外殼表面發生凹陷,導致瓶體損壞或失效。

10.2當需要進行液氮補充時,其液位的高度不得高於容器頸管的下端平面。

10.3使用完的液氮空瓶應及時貼上內容完整、清晰的標籤。

10.4裝滿液氮的瓶體應放置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地方。長期貯存時應注意定時檢查液麪和容器外表有無冷凝水和結霜現象。

10.5使用液氮時拿出瓶蓋的動作應小心輕緩,液氮勺放入及裝滿液氮出瓶的操作動作要輕拿輕放。用完液氮後要及時蓋上蓋子。整個操作過程中,

10.6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進行液氮的操作,身體不要接觸液氮和被冷凍的金屬提勺,防止被凍傷。

10.7當需要檢查液氮瓶內貯存量時,可使用細木、竹杆插入液氮視其結霜高度(液麪高度)的方法,切勿用空心管插入,以免液氮從管內衝出飛濺今後傷人。

11、化驗室工作環境管理規定

為確保分析檢測的質量,化驗室環境應做到以下要求:

11.1正常工作電源電壓220v±10%,頻率50hz±0.5hz ,貴重精密儀器應配穩壓電源。110v設備可配變壓器使用。

11.2化驗室室温正常保持在25±5℃;在冬天條件下,部分區域應加熱控温,確保分析檢測的正常狀態。

11.3化驗室濕度儘量保持在40%-70%,可用空調除濕。

11.4不能有地面振動、電磁干擾、陽光直射;儀器室噪聲應小於55db,工作間噪聲不得大於70 db。

11.5化驗室應有良好的工作環境,保持清潔、整齊、有書面的規章制度管理。

11.6化驗室應有通風設施和良好的照明,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消防器材。

11.7化驗室內嚴禁吸煙,嚴禁用餐,嚴禁奔跑,嚴禁光腳、嚴禁穿高跟鞋,嚴禁遠距離丟傳物品。

11.8實驗過程應穿好各自的防護用品,如白大褂、橡膠手套、護目鏡、一次性手套、圍裙等,高温操作必須配戴防燙護品。

11.9危險物品和區域應有明確標識。

11.10儀器設備和物品的擺放應合理、方便操作、互不干擾。

11.11不允許不明物品或不明用途的物品擺放在工作區域。

12、防護與急救措施

12.1中毒與急救。

化驗工作中接觸的化學藥品,很多是對人體有毒的。它們對人體的毒害途徑和程度各不相同,有些毒物可有幾種途徑進入人體,而有些毒物對人體的毒害是慢性的、積累性的,因此必須加以足夠的重視。

12.1.1毒物侵入的途徑。

毒物,是指某種物質進入人的機體以後,能引起局部或整個機體功能發生疾病的物質。由毒物所引起的任何疾病現象,就稱為中毒。化學試劑中毒一般通過三個途徑,引起不同症狀的疾病。

通過呼吸道中毒:由呼吸道吸入有毒氣體、粉塵、蒸氣、煙霧能引起呼吸系統中毒。這種形式的中毒是比較常見的,尤其是有機溶劑的蒸氣和化學反應中所產生的有毒氣體。如乙醚、丙酮、甲苯等蒸氣和氰化氫(氣體)、氯氣、一氧化碳等。

通過消化道中毒:除誤行吞服外,更多的情況是由於手上污染毒物,在吸煙、進食、飲水咽入消化系統而引起中毒。這類毒物多以劇毒的粉劑較為常見,如氰化物、砷化物、汞鹽等。

通過觸及皮膚中毒和五官粘膜受刺激:某些毒物接觸及皮膚,或其蒸氣、煙霧、粉塵對眼、鼻、喉等的粘膜產生的刺激作用。如汞劑、苯胺類、硝基苯等,可通過皮膚粘膜吸收而中毒。氮的氧化物、二氧化碳、三氧化硫、揮發性酸類、氨水等,對皮膚粘膜和眼、鼻、喉粘膜刺激性都很大。

毒物從以上三個途徑進入人的機體以後,逐漸侵入血液系統直至遍及全身各部,引起更加危險的症狀。特別是由消化系統侵入,通過門脈系統經肝臟進入血液,以及從呼吸道進入肺泡中被吸收都是比較迅速的。

12.1.2中毒急救。

在化驗室裏,如發生人身中毒,原則上應首先儘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並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採取急救措施。

在醫生搶救之前,急救中毒的原則是儘量使毒物對人體不發生有害的作用,或者是將有害的作用盡量減少到最小程度。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後,針對具體情況,採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脱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如濃茶、咖啡等。

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1:500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要太濃,濃度過大會燒壞胃壁粘膜),或用肥皂水或者3~5%的碳酸氫鈉(小蘇打)溶液。洗胃要大量地喝,邊喝邊使之嘔吐。最簡單的催吐方法是用手指或木杆壓舌根,或者給中毒者喝少量(15~25毫升,最多不超過50毫升)1%硫酸銅或硫酸鋅溶液催吐劑。如果無洗胃液,可給予大量的温水喝,沖淡毒物並使嘔吐。洗胃要反覆進行多次,直至洗胃嘔吐物中基本無毒物存在,再服解毒劑。解毒劑有很多,要根據中毒藥物的性質選用。一般常用解毒劑有生蛋清液、牛奶、澱粉糊、桔子汁等。

對某些特殊毒物要採取更有效的特殊來解毒,並使嘔吐。如,磷中毒用硫酸銅,鋇中毒用硫酸鈉,銻或砷中毒用25%的硫酸鐵和0.6%氧化鎂混合液(劇烈攪拌混合均勻,每隔10分鐘給一湯匙,直到嘔吐後為止),氰化物中毒給1%硫代硫酸鈉等。解毒嘔吐後,喝上温水送醫院治療。

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塗或服用適當的緩衝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淨毒物後,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12.1.3常見化學毒物及急救預防措施。

氣體毒物:氣體毒物中毒時,通常發生窒息性症狀。毒性大的毒氣會腐蝕皮膚和粘膜。如so2、no2、cl2等。

容許濃度低的毒氣,要特別小心,大部分氣體要用鋼瓶貯裝,放置時防止碰撞。存放陰涼處,要與可燃物、有機物或易氧化物隔離。要經常用氣體檢驗器檢測,微量的泄漏都不允許。

化學試驗時產生有毒氣體,一定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對殘餘廢氣可用排風機用水吸收處理,或送至空曠地方。

吸入毒氣的患者應急速脱離現場。安置休息並保持温暖。如發生昏迷等症狀,須就醫診治,或送至空曠地方。

一氧化碳中毒要準備亞硝酸戊酯藥管,如果停止呼吸,立即做人工呼吸,開始恢復呼吸後,打開藥管嗅聞15~30秒,每隔2、3分鐘嗅聞一次。用藥量度超過兩個藥管為限,然後要輸氧。

酸類毒物:強酸性物質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等物質混合,往往會產生大量熱而着火。注意不要用破裂的容器盛裝。保存於陰涼的地方。與可燃物隔離。

灑出此類物質時,要用碳酸氫鈉或純鹼將其覆蓋。用大量水沖洗,放入廢水系統。處理時須戴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

眼睛、皮膚受傷用水沖洗。皮膚可塗敷氧化鎂甘油軟膏。如果進入口內,立即漱口,飲水,急送醫院救治。

滅火可用水、乾粉化學品或二氧化碳。

鹼類毒物:鹼類毒物的`固體或液體都有刺激性和灼傷能力。使用時應謹慎操作,防止腐蝕皮膚。

存放在乾燥處,防止受潮,須與酸類、易燃物等化合分開。

實驗完畢後,要嚴格採取漱口、洗臉等措施。對大量逸出溶液,用水衝稀放入廢物水系統。眼部、皮膚受傷時,用水沖洗。如果進入口內,應立即漱口,飲水和醋或1%醋酸。嚴重者送醫院救治。

鹽類毒物:鹽類毒物大部分具有氧化性,與還原性物質或有機物混合,會氧化發熱而着火。因此須貼好標籤,放入專用藥品架上保管。存於陰涼、乾燥處。個別有害物質,常為積累性毒物,連續使用必須十分注意。

對逸出物的處置須戴手套。皮膚接觸先用水洗,再用肥皂洗滌。如果進入口內,立即漱口。使用腐蝕性的鹽,實驗完畢後,要漱口洗臉。

有機毒物:有機毒物多是低沸點的易燃品,使用時遠離火源。此物一旦着火,火災很難撲滅。可用二氧化碳或粉末滅火器滅火。

有機物毒物能以蒸氣或微粒狀態從呼吸道吸入,再從消化道進入人體。多為積累性的毒物。可以通過皮膚或粘膜等部位吸收。因此操作時,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有機毒物在實驗時,往往有各類副產品生成,操作時防止意外發生。

有機毒物要用玻璃或鐵桶密封閉盛裝,防破損。最好在户外存放或放在易燃液體專用庫內,與可燃物、氧化物、氧化劑隔絕。避免陽光直射。

逸出物的處置,首先要切斷所有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不燃性分散劑刷或用排風機強力通風。

滅火可用乾粉化學品、泡沫或二氧化碳。

中毒患者應離開污染區,安置休息並保持温暖。眼部受刺激須用水沖洗,皮膚接觸用肥皂洗滌。進入口內,立即漱口。

特殊劇毒物:特殊劇毒物各有其特性,應根據其特性嚴格進行操作。

劇毒藥品在化驗室要裝入密封容器中,貼好標籤,放入專用藥品架上由專人保管。做好出入登記。

使用時,準備好防毒面具和解毒、急救藥品。

致癌物質:有些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誘發癌症,被稱為致癌物。目前,致癌機理還不十分清楚。根據實驗觀察統計,確定下列化驗物質有明顯的致癌作用:多環芳烴、亞硝胺類、聯苯胺、芳胺、砷、鎘、鈹、石棉等。在操作這些物質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以免毒物侵入體內。

12.2常見外傷的急救。

12.2.1灼傷。

是常見的損傷,它包括一切由於火焰、鐵水、蒸汽以及強酸、強鹼等化學藥物所致的損傷。

急救措施:

衣服着火後,傷員應立即卧倒,在地上慢慢打滾;用水、大衣等滅火;或立即將着火之衣服脱去。切勿奔跑,這樣反使火焰更烈,造成頭面部及呼吸道灼傷。不要用雙手撲火。

被化學藥品沾浸衣服時立即脱去。如有氣體吸入中毒,應脱離現場做處理。傷及皮膚時,應用水沖洗或用藥醫治。

對重危者立即進行搶救,如做人工呼吸、心臟按摩等。傷口處初步敷蓋或包紮,送醫院救治。

鎮痛。一般可口服止痛藥,較重或口服無效者可肌肉注射*50~100毫克。

送醫院救治注意事項。如出現休克,應先作抗休克處理,待情況穩定後再轉送醫院。並隨帶爭救用品。轉送路程較遠時,應靜脈輸生理鹽水或口服含鹽的水分。切忌大量口服開水。傷員儘可能做到橫放,或腳前頭後走向。上下樓梯時頭低腳高,防腦貧血。

輕傷者自行處理:灼傷後患者創面應做清洗。先用生理鹽水沖洗,剪去脱落的表皮,傷口及周圍用1:1000新潔爾滅或硫柳汞酊消毒。大水泡在泡底部剪破或用注射器抽去積液。頭、面、頸、會陰、臂部採用暴露療法,清創後有液滲出用於棉球吸乾,忌用有色藥劑如龍膽紫、紅汞等。四肢創面清理後,可敷蓋一層薄油紗布,然後用繃帶均勻包紮。創面有感染需每天換藥。

12.2.2電擊傷。

俗稱觸電。是由於電流通過人體所致。電擊傷隨電壓高低、電流強弱、時間長短而不一。輕者驚嚇,頭昏,重者不省人事,心跳,呼吸停止,出現紫紺。

急救措施:立即切斷電源。用不導電物質(乾燥木棍、橡皮帶等)使病人脱離電源。心跳、呼吸停止者,就地急救,口對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摩。心跳停止可心內注射1:1000腎上腺素1毫升。呼吸停止可用山梗菜鹼3毫克靜脈注射。症狀嚴重者,經初步急救後早轉送醫院治療。

12.2.3玻璃等造成的外傷。

急救處理首先止血。直接壓迫損傷部位進行止血,如果損傷動脈,用手指或紗布直接壓迫。

由玻璃片狀等異物造成的外傷,必須先除去碎片等。傷及四肢血管時,用毛巾、止血帶止血。毛巾用力捆紮靠近損傷部位關鍵處,長時間壓迫,末稍部位產生非常疼痛感時,可平均5分鐘放鬆毛巾一次,約過1分鐘再捆紮起來。

10.2.4特殊的外傷部位。

頭部。傷及頭部時,止血用手指壓迫靠近耳朵附近觸及脈搏的地方。其後用紗布將頭部周圍緊緊包紮起來。

臉部。臉部有鼻、嘴等器官,臉部受傷出血後,首先防止呼吸道的堵塞,要患者俯伏着,排出分泌物或血。也可防止舌頭下墜堵塞氣管。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八

1、原始記錄填寫制度

1.1數據要保持完整性。

1.2化驗人員要在化驗記錄上記錄整個化驗過程,並按此記錄出具化驗結果報告單,所有記錄要求字跡清晰、工整。

1.3化驗人員必須在化驗記錄和化驗結果報告單上簽字,由各班班長審核,並對記錄結果負責。

1.4對化驗記錄和化驗結果報告單要求及時填寫,內容真實、完整,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因筆誤造成錯誤,可用劃改更正的方法進行,用單線劃改,原樣可辯,並並簽上修改人名字和修改日期。

2、化驗室試劑、玻璃器皿、儀器管理制度

2.1對常用試劑和玻璃器皿,使用過程中及使用完畢後,要擺放整齊,試劑瓶上標籤要清晰。

2.2各種試劑要按有關要求進行分類保管。

2.3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化驗室管理人員。

2.4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按要求定期進行檢定校準,嚴禁使用未檢定校準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按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檢查、維護和自校。

3、化驗制度

3.1樣品按標準方法取樣,取樣後立即做樣,防止樣品成分發生變化。

3.2在化驗過程中,樣品由化驗人員保管,化驗人員要保持樣品不被污染直至化驗結束。

3.3配製試劑應註明配製日期、配製人、濃度及有效日期。

3.4屬於保密範圍內的技術資料和文件,由有關人員傳閲和處理,不得擅自複製或私自轉借外單位人員。

4、安全衞生制度

4.1化驗員每天要清掃化驗室,保持化驗室整潔衞生,儀器設備要佈局合理,保持清潔。

4.2化驗用的樣品要擺放整齊,不可亂堆亂放。

4.3化驗員工作時勞保必須穿戴齊全。

4.4嚴禁個人物品亂存亂放,嚴禁室內飲食、吸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4.5化驗室工作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安全後方可鎖門。

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室必須避光,儀器必須有罩,儀器狀態標識(運行狀態、停止運行、維修中),按規定進行標識。

2、必須每天對儀器室內乾濕度進行2次檢測,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採取措施,使其達到要求,並做好記錄。

3、儀器室內衞生清潔,牆、門、窗、地面做到每天清潔。

4、定期對儀器進行維護與保養,定期校驗,並做好儀器使用記錄。(記錄包括儀器使用記錄、儀器維護保養記錄、儀器校驗記錄。)

綜合分析室管理制度

1、天平室必須避光,儀器必須有罩,裏面放乾燥劑,天平狀態標識,按規定進行標識。

2、必須每天對天平室內乾濕度進行2次檢測,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採取措施,使其達到要求,並做好記錄。

3、定期對天平進行維護與保養,定期校驗,並做好天平使用記錄。

4、天平室內衞生清潔,牆、門、窗、地面做到每天清潔。

5、分析天平的使用:

5.1在同一化驗中的幾次稱量,都必須使用同一天平和砝碼。

5.2不能用天平稱量超過其最大載荷的物品,超負荷稱量將損壞天平。

5.3使用天平前,應檢查天平水準器,看天平是否處於水平狀態,檢查天平各部分零件是否處於正確位置。

5.4開啟關閉天平時,用力要均勻,動作要輕緩。

5.5被稱量的物體,應放在秤盤的中央。稱粉狀物時,樣品應放在器皿、坩堝內。揮發性,吸潮性或有腐蝕性的樣品,必須放在密閉的容器裏。 5.6使用砝碼時,必須用鑷子夾取,不能直接赤手拿取。使用完畢應隨即放入盒內相應位置。

6、量熱儀的操作

6.1熱容量標定的有效期為5個月,若如下情況發生:內筒水温與標定時相差50℃以上、更換量熱温度計、更換氧彈較大部件、熱量計經過較大的搬動等要立即重新標定。

6.2氧彈必須經過耐壓(≥20MPa)試驗(每次水壓試驗後,氧彈的使用時間不超過2年),並且衝氧後保持完全氣密。如發現氧彈漏氣,則必須修理後再用。

7、乾燥器:內裝變色硅膠,變色硅膠應經常更換和烘乾。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九

1、進行化驗時必須穿潔淨工作服,在操作有毒、有刺激性、有腐蝕性物質時,必須戴上防護眼鏡、口罩或防毒口罩。

2、進行與可燃物質(如汽油、酒精等有機物質溶劑)有關的一切工作時要注意不可放在煤氣燈、電池或其他火源附近操作。

3、電熱設備所用的電源導線應經常檢查是否完整無損,檢查電熱器有無合適的墊板;電源總閘刀應安裝堅固的外罩,開關電閘時不可用濕手或眼睛旁視不注意地進行;不要用裸線頭直接連接電器,以免發生觸電事故和發生電火花。

4、一些有毒的氣體和蒸氣,如氰化物、砷、汞、磷、氮化物、硫化氫等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處理。

5、倒取硫酸、硝酸、氫氟酸、酚等強腐蝕性藥品時,必須戴上橡皮手套,打開乙醚和氨水等易揮發的試劑瓶時,絕不可使瓶口對着自己或他人的面部,尤其在夏季,在開啟瓶蓋時試劑檢易大量衝出,如不小心會引起嚴重的傷害事故。

6、所有藥品、試劑、溶液都應有標籤,絕不可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籤不相符的物品。

7、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温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温處理後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水硫酸中。

8、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木夾夾住,先輕搖後再取下,以免猛地拿下,濺出沸液傷人。

9、將玻璃棒、管、温度計等插入或拔出橡皮塞時,應墊有棉布,切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玻璃品折斷刺傷手。

10、裝過強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必須由操作者親手洗淨,切不可用這些器皿盛裝食物或當茶具使用。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

1 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帶給質量數據,到達質量體系貼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過程。

3 檢驗室管理制度

3.1與檢驗無關的人員不能隨意進出檢驗室。

3.2檢驗人員在檢驗室內不得進行與檢驗工作無關的活動。

3.3檢驗室內應持續整潔,物品定置放置。

3.4已過有效期的標準滴定溶液以及渾濁或變質的試劑溶液不能用於檢驗工作。

3.5檢驗項目結束後須將檢驗用器具清洗乾淨,併為其再開展做好準備工作。

3.6盛裝在滴定管內的標準滴定溶液須於當天檢驗工件結束後倒掉,並將滴定管清洗乾淨後管口向下夾在滴定架上。

4 檢驗室安全規定

4.1穿着規定

4.1.1進入檢驗室,務必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產現場取樣,務必按規定戴安全帽、防護手套、防護眼鏡或面罩,個性是取液體的酸性和鹼性產品,防液體飛濺入眼;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檢驗,務必要穿戴防護器具(口罩、手套、眼鏡)。

4.1.3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涼鞋或者腳部暴露的鞋子進行檢驗操作,要穿有保護性的鞋子(防止檢驗溶液或樣品濺傷)。

4.1.4操作高温的檢驗,務必戴手套。

4.2飲食規定

4.2.1禁止在化學品存放區和試驗室內吃東西、喝飲料、存放食物和飲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冰櫃或者儲藏櫃中,禁止使用檢驗設備做飯吃,燒開水喝。

4.2.3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4.3物品存儲、領用及操作相關規定

4.3.1易燃、易爆、易揮發性藥品,應遠離熱源和火源,在通風良好的低温場所保管,不得與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齊。身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淨,否則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現場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過10L。

4.3.2劇毒藥品須與一般藥品分開保管,發生撒落時,應立即作解毒處理。

4.3.3領取化學試劑或者藥品時,應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檢驗用藥品,注意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察看試劑或藥品的安全數據單(MSDS)。

4.3.4一切試劑瓶都要有標籤。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不更換標籤而裝入別種試劑;嚴禁試劑入口,如需以鼻鑑別時,應將試劑瓶遠離口鼻,以手輕輕扇動,稍聞其味即可,嚴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較高的狀況下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時,應先把試劑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且不可使瓶口對着人臉,以防超多液體衝出傷害人體。

4.3.6檢驗過程中對於易揮發及易燃的有機溶劑,如需加熱時,應在水浴鍋或嚴密的電熱板上進行,嚴禁用明火直接加熱。

4.3.7取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鹼、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等,應帶上防護眼鏡和手套,操作後立即洗手。如瓶子較大,應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請在通風櫥進行操作,操作人員的頭應在通風櫥外,取有毒試樣時要站在上風口。根據其屬性、特點安全地進行取用、稀釋。

4.3.9稀釋濃硫酸等遇水劇烈放熱試劑時,務必在燒杯等耐熱容器內進行,而且要把試劑緩慢加入水中,絕對不能將水加入到該類試劑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時應檢查其是否有裂紋或壞損,留意劃傷。

4.3.11嚴禁一切將化學試劑、製劑、藥品等帶出檢驗室和用於非檢驗工作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4.4用電安全規定

4.4.1檢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務必貼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檢驗設備用電務必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着火。

4.4.2檢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板、箱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持續完好可用狀態,室內照明器具也應持續穩固可用狀態。

4.4.3可能散發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檢驗室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4.4.4檢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查。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務必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

4.4.5檢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取暖,務必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經批准後,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實驗需要拉接的臨時線務必保障安全,用畢應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4.4.8質檢人員在檢驗工作結束或離開檢驗室時務必及時關掉電源及水源。

4.5氣瓶使用安全規定

4.5.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4.5.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10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4.5.3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4.5.5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4.5.6用時應將氣瓶加以固定,並確認用途無誤後方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