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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接送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接送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接送制度 篇一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2、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3、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4、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

5、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6、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7、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後放學。

8、一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生。

9、放學時,一、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並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託書,與班主任説明情況,與委託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1、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並由值班教師負責學生。

12、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學儘量錯過高峯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後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4、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准,並通知門衞老師後,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5、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幼兒園安全接送制度 篇二

各位家長晚上好,下面由我來介紹一下幼兒園接送安全工作。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説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説明並簽名寫好日期後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衞要求:幼兒園門衞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對於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後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最後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家庭幸福美滿!

請各位家長移步到孩子相應的班級開分班家長會。

謝謝大家!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篇三

校車管理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學生校,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主任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學生必須出示接送卡。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校車接送制度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並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向各班班主任交接。

四、接送學生時,填好學生接送點名表;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學生校接送制度的實施;並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生校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裏,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學生校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校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繫。

八、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並保持車乾淨。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學生。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並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校長彙報

校車出車、收車檢查登記制度

一、校車出車前的檢査:每天執行車輛“三檢”制度,檢查內容:機油、助力轉向油、燃油、水、電壓、制動氣壓、輪胎氣壓是否充足;皮帶、螺栓、螺母不鬆、不缺;全車燈光、喇叭、校車標誌燈和停車車指示標誌、逃生門正常有效;車內滅火器、安全錘、急救藥品等齊全有效。

二、校車行車中的檢査:隨時注意檢查發動機的異響、異味;隨時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

三、校車收車後的檢查:清潔車輛,加註燃油;按運行里程,認真做到保養作業,如清潔、緊固和調整;扭轉粗濾器手柄2-3圈,放出貯氣筒積水;檢查各部技術狀況,並排除故障;冬季無暖庫的汽車必須放淨冷卻水。

校車駕駛員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我校正常教育秩序。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車司機安全工作制度。

一、司機要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一切為了孩子”的思想。

一、服從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做好安全駕駛工作。

二、做好每年的車輛安全檢驗制度。

三、駕駛員做到“人有病不駕車,車有病不上路。”

四、不酒後駕車,不超速、超載、闖紅燈。

五、定期維修檢查車輛,以保證安全行駛。

六、發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安全小組。

七、對違章開車或工作失職所導致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

一、隨車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學生入座上車維持秩序,做好安全乘校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隨車老師清點學生人數,讓學生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學生不能上車。接學生來校時隨車老師要下車接學生上車,安排好學生的座位。車到校後,學生下車,隨車老師與本班老師交接,清點校車上各班的學生人數。

二、要求坐車學生家長準時接送,並選擇固定人員接送學生,如換人接送學生,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繫,才能讓人接走學生,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學生自己回家,必要時學生隨車返校。

三、隨車老師要提高服務意識,要與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學生態度和藹,細心周到,熱情服務。

四、隨車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隨時留意學生動向,一律不允許學生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五、學生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學生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學生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六、隨車老師在學生離校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不要出現漏送的現象。

七、每次學生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遺留。(千萬不能把學生滯留在車上)。

八、隨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九、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學生下車時,需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學生,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十、隨車老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學生,杜絕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安全將學生送交家長。

學生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應制止開行並向主管領導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才能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在車上向學生宣講乘車安全注意事項,提醒和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各種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全部離車後,跟車人員方可離開。

校車安全學習制度

一、加強司機和跟車員的思想政治培訓,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具備良好的服務水平,愛護車輛。

二、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校車及駕駛員培訓,做好培訓記錄,牢記培訓內容,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三、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知識培訓,認真學習《校車管理制度》《校車運行應急處理預案》切實領會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實質精神。

四、司機必須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專業技術和車輛性能,做到安全行車,避免事故發生。五、嚴格遵守上級下發的各類校車管理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車管理檔案,開展隱患排查。

六、組織駕駛員和跟車員學習本校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確保接送學生安全無誤。

校車養護、修理制度

校車統一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嚴格按照的《關於校車管理制度》執行。現就維護修理保養規定如下:

一、保養

(1)各類校車由校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每輛車外部清洗每週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每半月定期保養一次,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3)油料油卡由財務部統一購買,由辦公室專人保管並帶駕駛員一同加油,填寫清耗登記並由駕駛員簽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二、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需維修應事先向辦公室上報、檢查、核准、備案後,由該校派專人與司機一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由於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三、保險、年檢

(1)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統一由學校派專人會同駕駛員一道辦理。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學校派專人會同校車司機負責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篇四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等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並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天應返回學校,將車停放於指定位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

(1)校車駕駛員每週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修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准,經批准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准。

(3)由於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准後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四、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幼兒園校車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篇五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三、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學校,經園長同意並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3、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四、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必須保持車內外清潔整齊。

3、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然後通知學校。

五、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加油單據先由主管簽名,然後由總務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學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後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後鎖好車門並將鑰匙交到學校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主管的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並説明原因。

15、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