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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做生意的基本細節【多篇】

合夥做生意的基本細節【多篇】

合夥做生意的基本原則 篇一

一、利潤分配要公平

多數合夥人都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看似合理,其實不然。畢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錢不出力,憑什麼和人家分配得一樣多?利潤分配不公會產生如下問題:

1、付出多的人會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實際掌握管理權的人,一旦他們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權謀私,最終導致合作流產。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監督。由於付出多的人沒有得到什麼回報(有時候只是區區數千元甚至數百元的工資),自然氣粗,稍不高興隨時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話,否則自己收不了場。

3、時間長了關係就變質了。在上述兩種心態的左右下,合夥人的關係就會逐漸微妙起來,久而久之合作就難以為繼,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事實上,合夥做生意不光要考慮出資因素,也必須考慮出力因素。根據不同性質的行業以及出資額的多少,管理所佔的比例應有所區別。我建議,總投資100萬以下的項目,管理股在20%~40%間比較合理,1000萬以上的項目,5%比較合理。

例如甲投資50萬,乙30萬,丙20萬,合夥做生意賺了50萬,約定管理股為20%,乙主要管理(認定為70%的貢獻),甲參與管理,丙是甩手掌櫃不做事。則其中80%(40萬)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20%(10萬)按管理貢獻分配。這樣甲可以得到40×50%+10×30%=23萬元,乙分得40×30%+10×70%=19萬元,丙分得40×20%=8萬元。這樣的比例乙覺得還算不錯,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報;丙也不虧,畢竟才投入20萬就生了8萬的利潤。管理貢獻的比例評定有分歧時,原則上應該由主要管理人(CEO)決定,至於對CEO的制約辦法將在下文談到。

二、設置權限合理

雖然同為合夥人或者股東,但不能不設定權限和職責,不能有好處大家搶,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辦法是明確一個CEO,所有工作由他安排。所有管理股都歸他,若需要其他合夥人出力時,由他與該合夥人協商報酬——為自己的企業工作也應該有報酬,只有合理的報酬才能最大限度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所有合夥人都有監督和建議的權利,但絕對不允許干涉正常的經營活動。除非是合夥協議中明確需大家表決的事項,否則CEO應當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因為如果CEO不能決策,則企業效率必定低下。

達到一定人數和股份的合夥人有權無條件重新選舉CEO——畢竟CEO掌握企業資料和信息,如果再設定限制條件則很可能令合夥人的選舉權形同虛設。

三、監督到位、懲罰有力

由於給予CEO足夠的經濟利益,並授予他足夠的權限,所以其他合夥人可以名正言順地監督他。

首先,會計和出納應該由不同的合夥人聘請,分別對自己的僱主負責。從經濟上掌握企業的命脈。如果財務人員不稱職,CEO不能直接解僱,只能在合夥人會議上説明理由,要求重新聘請。至於財務公開則更是無需多言,合夥人當然隨時有權查賬。

其次,CEO應當定期提供企業經營狀況彙總表,包括營業額、採購成本、辦公成本、產品庫存等,讓合夥人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以便提出建議或加強監督。

再次,CEO應當將管理模式的細節書面化備案,免得在CEO離職之後企業出現管理真空。這一條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證CEO永遠不能挾持企業。雖然沒有任何一個CEO歡迎這樣的約定,但如果給予的報酬足夠高,接受的人還是不在少數。

最後,應當在合夥協議中載明,如果發現CEO有舞弊或是其它違反約定的行為,應當對造成的損失加多倍賠償(例如10倍)給其他合夥人。

合夥做生意的合同範本 篇二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xx街合夥開設xx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xx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汽配店,總投資為xx萬元,

甲:姓名:xx出資金額xx元,佔投資總額的×xx%

乙:姓名:xx出資金額xx元,佔投資總額的×xx%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xx合夥合同

第二條xx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xx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xxx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權;④xx.合夥合同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xx每月xx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xx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xx合夥

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xx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xx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xx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xx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xx(一)合夥期滿;xx(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xx(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xx(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xx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枱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xx吧枱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xx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xx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xx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xx合夥人:×××(簽字或蓋章)xx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xx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xx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夥做生意的目的和方法

合夥做生意的目的和方法 篇三

1、慎重!不要哪熱鬧往哪能擠

小本生意人,求穩心理較重,往往隨幫轟,抱着別人做啥我做啥,走一條無風險、穩賺錢的生意之路的心理,然而,此路是走不通的,因為大家都想賺穩當錢,做的人必然多,那樣的生意也就必然不好做了。趁熱投資的小本生意人不是去面對一個同行業的市場巨人,就是去收拾人家已無油水的殘羹剩飯。也許,這正是不少人看到人家賺錢,而自己幹卻賺不到錢的原因。

2、見縫插針,巧佔市場空白

經濟愈發達,社會愈進步,人們的需求就愈細化,因此,做小生意的人應該獨闢蹊徑,致力於經營人無我有的商品和服務,巧佔市場盲點。如經營與大商店配套、相補充的商品;在三百六十行之外開闢擦洗、接送服務等新的行業;針對時間經營的空白開設商店、飯店、新奇特商店、夜市等等,為消費都提供多層次的便利服務。

3。快速反應,船小掉頭快

生意環境常常是瞬息萬變的,生意行情也是此一時彼一時。小生意“船小掉頭快”,只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及時對市場變化作出靈敏的反應,搶先抓住稍縱即逝的機遇,一定能夠實現本小利大。

4。主動上門靈活經商

資本雄厚的大企業做生意注重“守”,做小生意的小本經營注重“走”。在這一點上小本經營的生意人一定要學會算計,流動攤檔的商品一般要求是日常生活用品,每家每天都要用,因此,容易與顧客建立穩定的聯繫,穩穩當當地賺錢。而送上門的服務都能迎合急着要辦又不用出門的需求,一拍即合。

5。薄利多銷不壓貨

俗話説得好:“三分毛利吃飽飯,七分毛利餓死人。”利潤微薄,價格降低,在競爭中以優勢招引顧客,實現“薄利——多銷——賺錢”目標。小本生意資本相當有限,最怕造成商品積壓,資金週轉不了,成為死錢,包袱越背越重影響下一步的經營,形成惡性循環。

6。有利即賣,賺錢心不要太切

賺大錢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大多數人終其一生卻難以夢想成真。這是什麼原因呢?是因為他們賺錢心太急切,小錢不想賺,大錢掙不來。曾有位百萬富翁説過:“小錢是大錢的祖宗。”不積跬步,如何致千里呢?生活中不少腰纏萬貫的人當初就是靠賺不起眼兒的小白手起家的。>>>返回目錄

合夥做生意的原則 篇四

一、誠信原則

合夥賺錢,誠意當先,以誠相待。不要去管你的夥伴怎麼對你!自己先做自己!

二、目標原則

求大同,存小異!小事隨它去,大事不糊塗,看準共同的目標價值,把握大局觀。

三、信任原則

合夥人最忌諱相互猜疑,要相信,不管任何時候。只有你的夥伴,能把利益的天平,放在你一邊。

四、寬容原則

彼此之間的寬容理解才能使合夥走的更長。

五、吃虧原則

自己多吃點小虧,讓對方多佔便宜。要知道,沒有絕對的公平合理。只有多為你的夥伴做奉獻。

六、交往原則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把合夥人一直當真心朋友相處,不要把金錢當作合作關係的紐帶。

七、公平原則

親兄弟要明算帳,不要你好我好大家好,最後都是一些無原則糾紛。

八、謙虛原則

多看別人優點,少看別人缺點;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九、溝通原則

不打肚皮官司,有什麼想法不要讓其過夜, 多溝通。

十、堅持原則

敢於堅持原則,用生命去捍衞共同制訂的規則,併為你的合作伙伴鞠躬盡瘁。

合夥做生意的注意事項 篇五

1、首先要建立共識,大家取得信任。如果一開始大家都不信任對方,那麼是很難合作成功的。

2、第二是要建立一套合作規則。一切按合作的規則辦事,不能只憑感情處理問題。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比如説:雖然大家股份各佔50%,但説好人事權是我管的,你就算佔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説你有一個朋友想進來,你就可以讓他進來。一定最終要我同意才行,因為事先大家説好這個權力是我為最終的決定權的。或者有些人會心軟,覺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會合夥做生意啦,一下子難以拒絕,但這個人其實你是不喜歡的,覺得不適合的,但最終還是礙於面子同意了。其實這樣是錯誤的。是的,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計較,但指的是非原則的問題,如果是原則的問題,一定要“斤斤計較”。如果原則問題都可以放棄,那麼你們的合作最終我想是會失敗的。

3、不要讓自己的親屬在公司指手劃腳。

這裏説的並不是説不能請自己的親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並沒有在公司有正式職位的親屬,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們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沒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職務,但他們是合夥人的親人,但卻在一旁指手畫腳,中傷對方。不要讓這種現像出現。這也是非常傷害大家合作的問題。這種問題合夥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識,並且自己約束自己的親人。當然,這並不是説不可以讓自己的親屬給你意見,但給意見應在背後,不能讓他們當着你的合夥人的面説,特別是不能讓他們直接去説你的合夥人,就算合夥人真的有錯。

4、保持經常交流和溝通。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這點第一是可以不斷加深雙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瞭解對方,能更好地協調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時化解雙方的矛盾,不讓其發展壯大。

5、財務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或者過一段時間大家交換。合夥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污了誰,那麼最終也一定是失敗的。對於這一點,有些朋友説,剛開始時公司規模比較小,還請不起會計出納,如何辦?那就兩個人自己做帳,比如兩人去銀行開一本存摺,把兩人合夥做生意的錢全部放入這本存摺,然後做一本銀行日結帳。總之錢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為錢是最易傷感情的問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再有的帳目要做兩本,各人一本。這樣就明明白白,不怕對方修改帳目,因為大家都有底。

6、還有一點是合夥人彼此都要有一顆寬容的心。凡事都不要太斤斤計較。出現問題先查找問題所在,不能動不動就發火。要知道大家都是老闆。向對方發火會讓你的合夥人覺得很沒面子。面子比任何東西都大。面子都不留給別人,那麼你們的合作就會出現大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