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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淺析網路賭博犯罪與防範措施

基層反映:淺析網路賭博犯罪與防範措施

基層反映:淺析網路賭博犯罪與防範措施

近年來,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利用網路進行犯罪的案件呈現高發態勢,傳統的違法犯罪轉戰網路,網路賭博也應時而生。網路賭博犯罪案件呈上升趨勢亟待破解。 

一、網路賭博整體概述

網路賭博是指以盈利為目的,以網際網路技術和現代金融交易手段進行的違反有關禁賭法規的賭博活動,是傳統的賭博犯罪在手段上的智慧化、複雜化和高科技化的一種新型的賭博犯罪形式。網路賭博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其典型形式是建立賭博網站,組織賭客參賭。

網路賭博案件犯罪形式極為相似,多是建立賭博網站並在網站上設立真人娛樂、體育投注、電子游藝、彩票遊戲等專案,吸納網民往網站的賬戶內輸入資金,並在網站內投注參與賭博。此種賭博網站通過多級代理的形式為網路賭博行為提供服務,或通過投資入股等方式參與賭博網站的利潤分成等方式參與賭博,其組織結構非常嚴密。網路賭博以網路為平臺,與傳統賭博相比具有自身獨特的特點,使得案件偵查困難重重。

二、網路賭博犯罪的特點

(一)網路賭博的種類增多。以往的賭博種類多侷限於傳統的押大小、棋牌、賭球等,且投注方式比較單一。網路的即時性使得傳統的賭博轉移到網路上,賭博種類也隨著網路發展而層出不窮,六合彩、輪盤賭、21點等等,甚至還有利用股票、期貨的走勢、網路遊戲等衍生出新的賭博物件,投注方式也有多種支付平臺。網路賭博花樣百出,誘惑力也不斷增強,使得人們趨之若鶩。

(二)網路賭博跨地域性強。網路賭博以網際網路為平臺,具有極強的時空跨越性與虛擬性,使得賭博不受地域空間限制。賭博集團可以在全國甚至全球各地架設賭博網站,而參賭人員僅需要一臺可以上網的電腦、手機等通訊工具就可以參賭,任何地點都可能成為涉賭場所。參賭人員分佈廣泛,為案件偵破增加了難度。

(三)網路賭博隱蔽性增強。網路賭博不需要現實的犯罪現場和空間,網路賭博運營者與參賭人員、參賭人員之間素不相識,運營者、參賭人員的身份便於隱蔽。參賭人員只需在網上註冊虛擬身份並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和交易,無需現金,資金的交割和籌碼投注非常迅速,具有較強的隱蔽性。此外,賭博網站在具體設計上也改頭換面,如偽裝成普通的論壇、娛樂網站、遊戲平臺等,通過會員註冊後,管理員進行資格稽核後考察一段時間,或核對內部的暗語、行話,才能進入賭博網站,不易被發覺。 

(四)網路賭博犯罪成本降低。開設網路賭場只需開辦一個網站、架設一臺伺服器。而且沒有場所、時間限制,賭博網站可以24小時開放,零房租、零物流、迅速的現金流動,運營成本遠遠低於傳統賭場,使得線上賭博的運營成本十分低廉。而參賭人員更易被便利的操作所吸引,只須在電腦、手機上簡單操作就可以完成賭博,參賭人員猛增,資金流動迅速。

二、網路賭博案件偵查中的難點

(一)線索發現難。賭博犯罪無直接的被害人,也就缺少被害人的報案,在客觀上降低了賭博案件的線索來源。並且網路賭博犯罪的組織嚴密,多以代理的形式組織層級,且上下級之間單向聯絡,網路賭博活動隱蔽性強,再加上賭博網站不斷變換IP地址,很難通過日常網上巡查發現線索。

(二)調查取證難。首先,證據本身不易獲取,網路賭博犯罪的反偵查意識較強,利用技術手段遮蔽網上巡查。賭資大多采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移轉,其流向難以查清。另外,電子證據具有易毀性、有限性等問題,犯罪分子可以通過刪除計算機記錄來銷燬關鍵證據。最後,參賭人員的賭資通過電子支付方式進行交易,每個代理都有數個不同的聯絡渠道及銀行賬戶,很難固定證據。

(三)防控治理難。網路賭博犯罪中參賭人員眾多、分佈廣泛,且參賭人次多、涉案資金巨大等情況,就要求偵查人員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取收集證據。且境內一些虛擬主機、託管主機服務商缺乏明確的管理責任和必要的防範措施,不法分子利用其主機建立賭博宣傳和資訊網站,並且不斷變換、轉移網路地址等等。在境內網上防範和控制賭博資訊傳播的難度很大。

三、網路賭博案件防範及打擊措施

(一)廣泛宣傳,提高反賭意識許多人陷入網路賭博深淵的原因之一就是對網路賭博的法律性質及產生的法律後果和危害性不清楚,致使許多人在網路賭博的歧途上越走越遠、越陷越深,尤其是迷戀網路賭博的青年人。防止網路賭博活動,要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利用圖片展、法律諮詢等活動,使人們認識到網路賭博是違法犯罪行為,具有很強的社會危害性,引導人們遠離網路賭博,並自覺參與對網路賭博的社會監督。

(二)拓寬渠道,密切監控網路一是發揮網民力量,積極查證線索。由於網路賭博活動隱蔽性增強,公安機關人力、物力有限,僅僅通過公安機關常規的網上巡查很難發現網路賭博線索,必須充分發揮網民的力量,廣佈線索來源。可在網上接受群眾的報案、檢舉和揭發,網下積極查證各類線索。二是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預警機制,完善對網路的監控和管理。堅持重點整治與源頭治理相結合,嚴格落實網站開辦稽核、上線前安全檢測、網站群建設等綜合措施。三是加強對網路的執行監管,發現網路賭博的苗頭就要立即跟蹤,嚴密監控,力爭把犯罪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

(三)加強聯絡,強化偵查協作網路賭博的特性決定了打擊網路賭博應加強偵查協作,形成打擊合力。一是加強公安機關內部的協作,網路賭博的打擊涉及網安、治安、刑偵等部門,在案件具體偵辦過程中需要通力合作,聯合作戰。二是強化不同地區公安機關的協同作戰能力,網路的無地域界限性,網路賭博的主體所在地、行為實施地等跨地區較強,交叉性、模糊性較高,需要突破地區限制,才能將網路賭博犯罪集團一網打盡。三是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聯絡,銀行可以通過定期排查以及對異常資金交易資訊監測發現可疑的賭資流通賬戶,將相關線索提供給公安機關、並建立賬戶黑名單,防範不法分子利用銀行支付結算平臺從事賭博等非法支付業務。四是加強與網路運營上的協作,督促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單位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配合打擊網路賭博,建立有效地資訊交流機制,便於及時掌握犯罪活動的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