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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調研調研報告【多篇】

大調研調研報告【多篇】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一

為進一步瞭解市人民法院關於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深入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促進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維護法律公平正義,市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對此工作進行調研,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xx年以來,市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構建執行大格局,推進網路查控系統,大力加強執行規範化建設,積極開展專項執行行動,兩年來,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9695件,結案8826件,結案率91.04%,實際執結率42.66%,實際到位率38.05%,執行到位金額約5.55億元,“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基本形成。近兩年,我市加強了對執行工作的領導,成立了“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堅持落實執行工作聯絡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各成員單位職責,定期研究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協調推進重大疑難案件的執行。各級各部門從執行協作、執行聯動、執行懲戒等方面都給予了支援和保障,“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援、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解決執行難大格局基本形成。

(二)失信聯合懲戒體系進一步健全。市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與全市各部門在打擊失信行為的協作配合,並分別與發改局、公安局、編辦、行政審批局、食藥工質局等單位建立了聯合懲戒失信被執行人的協調機制,加大對“老賴”公開曝光力度,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也被廣泛運用,給失信被執行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執行人迫於壓力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全市對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全方位多要素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的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

(三)社會治理和源頭預防工作機制更加完善。進一步加強了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法治觀念,嚴格依法行政,充分運用多元化解決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通過司法調解、執行和解等方式,引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判決和文書;依託全市城鄉社群網格化服務管理機制和綜合治理網格執行體系,建立完善了以各鄉鎮、街道辦為基本單元,派出所、司法所、社群、村社幹部、治保調解員、人民調解員等為成員的基層協助執行網路,暢通了執行資訊渠道,為執行工作提供了基礎保證,社會治理和源頭預防工作機制更加完善。

(四)執行辦案質效進一步提升。一是開展專項執行活動,通過開展“執行失範整治年”“司法大拜年”“執行大會戰”等系列專項執行活動,進一步了提高案件執結率和實際執行到位率。二是注重執行方法,堅持和諧執行,積極倡導人性化執行,建立執行和解跟蹤監督履行機制,化解社會矛盾;三是強化執行威懾力,嚴厲打擊逃避和規避執行行為。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依法採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強制措施,堅決予以執行。四是注重執行宣傳,利用法制宣傳重大節日、幹警下鄉執行時機和網路、電臺、電視報紙、刊物等媒體,廣泛深入的宣傳執行工作的法律規定和法院採取的重大執行工作舉措,宣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曝光拒不履行執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黑名單,營造執行工作良好的社會氛圍。五是保護弱視群體權益,重點辦好涉及社會穩定、涉及民生、涉及特殊主體等案件,保障廣大群眾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六是深化了執行公開資訊化平臺建設,推出陽光執行app和微信公眾號,構建多重聯絡方式,方便申請執行人獲取案件進度和執行軌跡,提供案件執行線索,提起案件諮詢和質疑。

二、存在的問題兩年來,我市在解決執行難問題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影響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活動和司法公信力。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

(一)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2018年,我市多次召開了解決執行難聯席工作會,部門的協作配合有了很大進步,但各協助執行單位的協助職責、考核及責任追究需要進一步明晰,個別部門對法院執行工作協助配合不夠積極的現象仍然存在。另外,失信被執行人信用資訊共享機制建設有待於進一步完善。目前,由於財產登記和市場監管制度不完善,法院網路查控系統覆蓋面不廣,房產、土地、不動產等資訊還無法實現查控,缺乏有效銜接;金融機構的凍結、扣劃等查控手段上程式複雜,造成財產狀況難以查明和查封、凍結、劃撥、拘留等強制措施無法有效實施,導致法院執行工作陷入困境。

(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全社會尊重服從、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的社會氛圍還不夠濃厚。二是部分被執行人法治觀念淡薄,不自覺履行、拒不履行債務的現象比較普遍,被執行人以各種手段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執行債務,造成被執行人難尋,被執行人財產難查,執行效果不理想。三是一些當事人對案件執行的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片面認為贏了官司就應該得到補償,執行是法院的責任,缺少主動協助做好執行工作的自覺性。

(三)司法救助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近年來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意外傷害、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案件不斷上升,這些案件一旦進入執行程式,存在著賠償數額大、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弱或無履行能力的情況,實行司法救助數額也難以達到申請人的要求,因而此類案件執行難現象仍然存在。

(四)打擊拒執犯罪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從我市執行案件的數量和執行工作情況來看,被採取司法拘留、追究拒執罪的人數相對執行案件數量來說較少,對依法打擊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的典型案例曝光度也不夠,社會警示教育效應不夠明顯。

三、意見建議(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夯實執行工作基礎。要從維護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司法權威和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高度,加強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進人民法院與政府有關部門之間執行網路查控和聯合懲戒系統建設,在裝備、經費等方面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提供保障。

(二)完善聯動機制,深入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一是進一步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對執行難實行綜合治理。堅持落實執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標責任考核,加強督導檢查,工作落地落實;二是市人民法院要主動與部門、鄉鎮等相關單位緊密配合,建立健全相關資訊通報、反饋機制和快速調整的協作配合機制,共同做好執行工作。三是加快執行網路查控系統建設,充分發揮“智慧執行”平臺作用,加快建立執行資訊共享機制,及時公佈和通報執行案件資訊和提請協助執行事項,爭取執行工作從手段保障上有新的突破。四是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調,嚴厲打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暴力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五是進一步完善司法救助體制。針對有些確實“執行不能”的案件,可以通過加大社會保障力度、納入社會救助和低保、依託精準扶貧、社會捐助等措施,力爭破解“執行不能”難題。

(三)創新工作舉措,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一是大力加強執行工作規範化建設,完善執行工作獎懲激勵機制,加強案件的檢查考評工作。二是加強執行監督。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和完善執行監督機制,嚴肅追究違法執行、消極執行人員的責任。三是加強執行隊伍建設。加強執行幹警思想作風和業務能力建設,深入整治“選擇性執行、消極執行、亂執行”等突出問題,強化文明執行,規範執行,嚴格紀律和制度約束,著力提升執行隊伍整體素質,確保執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潔。

(四)加強源頭預防,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法治觀念,要大力宣傳執行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全民的執行意識。加大對典型執行案例的宣傳,大造依法執行的輿論聲勢,形成對被執行人教育警示震懾效果。進一步開展訴訟風險宣傳,強化當事人的風險防範意識。通過宣傳,努力在社會形成“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執行”的法律意識,形成以抗拒、阻礙、干擾法院執行可恥,以服從、協助、支援法院執行為榮的法制環境,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推動執行工作進入良性法治軌道。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二

社群治理與服務是一項需要常做常新的工作,需要緊跟時代發展、緊扣區域實際、緊貼居民需求。201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和x省委省政府相繼出臺了相關檔案,對加強社群治理與服務工作進行了頂層設計和全面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如何貫徹檔案精神,抓好社群治理與服務各項工作落實,筆者認為應在以下三個方面下功夫、出實招、見真效。

新的時代賦予了社群治理與服務新的內涵、新的要求。我們要善於從政治高度釐清判明形勢,從大局角度觀察思考問題。唯有把握大勢,才能掌握工作主動權,才能搶抓機遇、成就大事。

首先,要準確把握中央指示要求,切實提升政治站位。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把社群治理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習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論述,深刻闡明社群治理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將“城鄉社群治理”寫入黨的綱領性檔案。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群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中心向基層下移……”。習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論述和中央的系列指示要求,構築了新時代社群治理的主體框架,為做好新時代社群治理與服務工作明確了目標任務,指明瞭前進方向。我們要自覺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習總書記和中央的指示要求上來,深刻把握新時代社群治理的理論基礎、政治保障、政策措施和部署要求,切實提升加強新時代社群治理與服務的政治站位和行動自覺。

其次,要準確把握本地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始終銘記職責使命。社群治理與服務說到底,是一項基礎性工作,要為社會穩定大局和本地區中心工作服務。要準確理解、堅決貫徹本地區黨委政府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決策部署,充分認清社群治理與服務工作的重要地位,找準角色定位、明確職責使命、創新務實而為,切實為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中心任務的圓滿完成、重點工作的有序推進發揮基礎性、根本性作用。

再次,要準確把握居民群眾服務需求,不斷強化價值導向。服務是最好的社群治理。離開服務談治理,治理就只能空中樓閣。我們要始終把滿足居民群眾多樣化服務需求,作為社群治理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和價值追求,把居民實際需求作為社群治理工作的“指揮棒”,“指揮棒”指到哪裡,我們就行動到哪裡,將工作落實到哪裡。像習總書記在今年兩會上說的“人民群眾什麼方面感覺不幸福、不快樂、不滿意,我們就在哪方面下功夫……”那樣。居民群眾哪方面有需求、有期待,社群治理工作就要在哪方面付出努力、使出真招、見到實效。

社群治理與服務是一項系統工程,頭緒多、任務重,涉及面廣,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要善於彈好鋼琴、精於解剖麻雀、學會牽住牛鼻子。通過抓住重點、帶動全盤、贏得全域性。

一是要在加強能力建設上做實功。要提高社群居民議事協商能力,制定出臺加強社群協商民主建設相關檔案,推動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數人意願又保護少數人合法權益的社群協商機制。要提高社群服務供給能力,加快社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功能互補、全面覆蓋的社群服務體系。要提高社群依法辦事能力,健全完善一社群一法律顧問制度,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社群活動,在社群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尚。要提高社群文化引領能力,加大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進樓道文化、廣場文化建設。要提高社群矛盾預防化解能力,健全完善利益表達、糾紛調處和心理疏導機制,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消除安全穩定隱患。要提高社群資訊化應用能力,切實用好社群綜合服務管理資訊平臺,推行“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強化“一門式”服務模式的社群應用。

二是要在創新重點工作上求突破。要穩步推進街道職能轉變,引導街道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要加快推進社群體制改革,進一步探索“全科社工、全能服務”模式。要不斷豐富“政社互動”工作內涵,將“政社互動”著力向社群治理與服務創新和基層協商共治延伸,擴大“政社互動”在物業管理、外來人口服務和社群環境治理等重點民生領域的運用。要全力促進“三社聯動”提質加速,完善社群組織發現居民需求、統籌設計服務專案、支援社會組織承接、引導專業社會工作團隊參與的工作體系。要全面實施網格化精細管理,按照規模大小適度、便於服務管理、便於居民自治原則和構建基層社會治理“一張網”要求,以居民小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商企業集聚地等為基本單元合理劃分網格,並切實把黨的建設和具體工作落實到網格,更加精細管好社群環境,更加精準服務居民群眾。

三是要在補齊發展短板上見真章。要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採取新建、改造、專案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多種形式,切實提升社群硬體水平。要持續推進社群減負增效,嚴格落實社群工作事項准入制度,應當由基層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轉嫁或下壓給社群,依法需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協助的事項,由區黨委常委會會議或政府常務會議統一研究、確認下達,堅決防止社群減負事項反彈。要切實規範社群物業管理,認真落實《××省物業管理條例》,完善物業服務管理具體標準,推進社群物業服務企業規範化建設。要不斷完善居家養老保障體系,加快建立以社會力量為主體、專業團隊為支撐、家庭照護為補充的老年居家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失能、失智和高齡獨居老年人的家庭照護支援政策,加快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和日間照料中心護理站建設,實現養老資源與醫療資源無縫對接,推動醫養融合深度發展。要打造生態宜居城市環境,深入實施直管公房解危修繕工程和城市治理與服務“十項行動”,持續推進道路、橋樑、綠化等維護改造,補足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提升城市宜居品質。

毛主席曾經說過:人總是要有點精神的。這種精神就是一種敢於擔當的勇氣、甘於奉獻的覺悟。如果缺乏這種精神,幹事創業就只能馳於空想、鶩於虛聲。就只能空喊口號、一事無成。

第一、要有捨我其誰的氣魄。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長征路,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使命擔當。加強社群治理與服務就是我們在做各位的使命擔當。我們每一個人特別是廣大民政幹部和社群工作者,都要有一種主人翁姿態,把加強社群治理與服務作為自己的主責主業,常謀勤耕、主動作為。同時,加強社群治理與服務是一項綜合性工作,不能光靠民政部門跳“獨杆舞”、唱“獨角戲”,需要各部門各司其職、通力配合。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按照重點任務分工,著眼整體規劃和頂層設計,把加強社群治理與服務納入本單位工作規劃和職責範疇,常思常議、常抓不懈,切實形成全區上下勠力同心、集智克難、群策群力的強大合力和工作格局。

第二、要有久久為功的韌勁。加強社群治理與服務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們摒棄急於求成的浮躁心理,發揚“釘釘子”精神,靜得下心、沉得住氣,一錘一錘往下敲,一步一動朝前邁,一項工作一項工作往深裡研、往實裡推、往細裡做。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和挑戰,我們要有克服困難的勇氣和迎接挑戰的信心,既不能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也不能被一時的困難所嚇阻。要始終懷有持之以恆的毅力、恆久綿長的激情和不畏艱難的闖勁,堅定不移地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實現社群治理與服務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第三、要有功成未必在我的胸懷。習總書記說:“功成不必在我並不是消極、怠政、不作為,而是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既要做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的實事,也要做為後人作鋪墊、打基礎、利長遠的好事,既要做顯功,也要做潛功……”加強社群治理與服務不能貪一時之功、圖一時之名,要有甘於“自己栽樹,後人乘涼”的胸襟氣度,錘鍊“不計當時譽、追尋千秋功”的精神境界。要力戒形式主義和功利思想,少栽“盆景”,杜絕“繡花枕頭”,切實高姿態、高標準、實打實地做好打基礎、利長遠、惠民生的工作。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三

社群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推進社群治理和服務創新是社群建設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時代主題。黨的十八大報告第一次把社群治理寫入黨的綱領性檔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又進一步指出: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群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加快社群治理步伐,提升社群服務水平已成為促進我市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為此,晉城市政協高度重視,把推進城市社群治理工作作為今年市政協常委會重點協商課題之一,由市政協副主席帶隊,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政協委員對此進行了調研。

我市1985年市管縣體制改革後,只有城區和高平有幾個城市居委會,主要管理城市非農業人口。隨著城市化程序的推進,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城市管理的方式也在不斷改變。從1990年代開始,城區、高平一些城中村逐步進行了村改居。2002年,根據中央、省有關精神,我市進行了全面的城鎮社群居委會改制工作,陽城、沁水、陵川也在縣城城關進行了村改居。澤州縣也從2010年起,開始進行試點。目前,我市現有社群居委會142個。其中,城區75個,高平29個,開發區14個,沁水9個,陵川7個,陽城5個,澤州3個。社群居委會成員及專職工作者1302人。從社群性質上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為涉農社群居委會。實際上是由城中村和城郊農村過渡過來,包括原有農戶居民與非農戶居民。為了保證城中村原居民利益和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在原農村基層組織的基礎上,組建社群居委會,管轄本轄區內的所有居民,原農村組織的幹部整體過渡為社群居委會幹部,其職能具有雙重性,除對新的轄區進行管理外,還要對原有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管理。保證三個不變:原農居委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保持不變;原農居委居民各種收入福利待遇渠道不變;原農居委的辦公場所過渡為社群居委會辦公場所,其產權關係不變。這類居委會有95個,佔社群總數的67%。第二類為非農社群居委會。在一些較大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和老城區、城鎮居民集中住宅區,改制組建了非農社群居委會。管理服務物件為城鎮戶口居民,這類性質的居委會有35個,佔總數的25%。第三類為企業型社群居委會。這類性質的居委會以大型企業職工家屬為主的小區,其特點是社群居委會幹部配備、辦公場所、人員工資、由所屬企業解決。這種性質的社群居委會共12個,佔總數的8%。

近年來,我市社群治理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實施取得了顯著的進展和成效。隨著晉城經濟社會發展步伐不斷加快,我市各級緊緊圍繞社群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的改革創新,制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在建立社群管理體制、改善社群服務設施、加強社群民主自治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社群各項事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1.社群服務設施逐漸完善。幾年來,各級政府共投入近2000萬元用於改善社群服務設施建設。目前,全市80%以上的社群建成了為居民服務的活動場所,建成街道社群服務中心9個,社群服務站137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36個。隨著社會養老事業的發展,2014年11月,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鼓勵社群養老,要求新建小區必須配建養老設施,舊小區也要逐步整改達標。

2.社群服務功能不斷強化。我市各級整合利用社群資源,積極鼓勵和引導衛生、科技、教育、公安、消防、法律等服務進社群,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服務體系,為構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生活便利、文明程度高的和諧社會提供組織保障。市飲食服務有限公司建成了集辦公、機房、培訓等為一體的700平方米的綜合辦公樓,組建了晉城家政(社群)服務網路中心,開通了熱線客服電話,為社群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3.社群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目前全市共有社群幹部1146人,社群專職工作者88人,社群各類協管員693人。近年來,一大批大學畢業生到社群擔任主要幹部和工作人員,改變了社群組織的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同時,依託機關事業單位和社群結對共建活動,先後從機關單位中選派21名組織協調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的同志到社群任職,有效彌補了人才不足的問題。

4.社群體制機制基本確立。一是完善城區社群管理體制。城區是我市城市社群推進最早,也是社群建設較為完善的縣(市、區)。城區政府在城區民政局設立了區社群建設管理服務中心。以區長為主任、區四大班子分管領導為副主任、多個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社群建設指導委員會,完備了組織保障,為推進我市社群發展起到引領作用。二是調整開發區社群管理體制。根據開發區的實際情況,將城區、澤州14個社群(村)的黨務、經濟、社會事務等管理許可權移交給開發區統一規劃管理,併成立了社群管理委員會,對原行政村完成了社群改制。三是健全城鎮社群管理體系。在陽城、沁水、陵川等典型農業縣城,縣政府所在地,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社群居委會的服務功能得到不斷提升。四是探索社群網路化管理。將轄區內的所有住戶和單位全部納入網格管理範疇,提升社群黨組織和居委會服務群眾和參與社會管理的能力。

5.社群重點工程建設進一步落實。十二五期間,我市完成了54個社群服務站改擴建工作,其中城區43個、高平11個,每個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沁水縣龍港鎮楊河社群建設專案,已被確認為我市社群服務重點建設專案,並申請到中央預算內投資55萬元。另有5個社群服務中心、37個社群服務站正在籌備建設中。

1.農居委社群治理難題亟待解決。我市目前除城區、高平市有規範的城市社群外,其他四縣的所有社群都還是農居委社群。村改居以後,由社群居委會代替了原來的村委會,管理體制發生改變,社群居委會也按照《居委會組織法》的要求進行了改組。但在大部分地區,只是將原村委會換了個名稱,還是按照原村委會的方式運作,有的甚至是村委會和居委會兩塊牌子並存。群眾稱之為:村不村,居不居。在組織結構方面,農居委社群居委會成員主要是由原村委會的班子簡單組合而成,社群管理人員絕大部分是由原村委會的幹部擔任,負責的還是原村民。對於社群內的其他居民的服務和管理,就形成空白。不能做到全覆蓋。這樣,村改居社群作為利益整合的載體,成為以原村莊為邊界的利益集團,為原居民提供福利待遇和基本的社會保障,形成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與其他社群居民形成雙軌制,甚至在社群服務和公共設施使用上,其他社群居民也享受不到,從而引發社會矛盾。反映在經濟結構上,農居委社群在經費來源上還是集體經濟。《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和來源,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工資的範圍、標準和來源,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規定並撥付;同時居民委員會的公益性設施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需要委託居民委員會承辦的事項,應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條件。而農居委社群居委會由於改革不到位,還存在集體經濟成分,因而經費來源多來自於集體經濟組織,在履行管理職能時沒有得到國家財政補貼,社群內的城市公共設施、社群公共事務、社群幹部的工資等方面的支出也主要由農居委集體經濟承擔。而且,由於農居委集體經濟缺乏有效的監督,容易滋生腐敗。如城中村的改造中,農居委社群居委會掌管著集體資源和財產的決定權,這與城市社群的職能是不相符的,這也給這類社群管理層帶來了運作風險。

2.社群居委會自治功能不強。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但是,一些社群居委會對自身的職能權責認識不清,社群工作尤其是社群服務和協調職能不能到位。有些社群幹部認為社群居民自治,就是不要管理。因此,缺少對社群居民必要的管理、指導和溝通,社群居民與居委會之間沒有多少聯絡,許多居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個社群居委會。另一方面,有些行政部門只是給社群下任務,卻對社群工作沒給應有的支援和幫助,社群居委會承擔著有關部門繁重的行政事務,沒有精力去為社群居民服務。社群內亂停亂放、亂搭亂建、亂擺攤點、佔道經營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得不到解決,社群內的髒、亂、差現象得不到治理。

3.社群辦公和服務設施欠缺。我市老城區的居委會由於當時設計規劃等原因,辦公條件簡陋。而一些新建小區、新建樓盤,社群用房也得不到規劃,或規劃得不到落實。根據中央、省、市規定,新建住宅小區每百戶提供20平方米社群辦公用房。但是,這些政策很難落實。還有社群養老,政策要求城建規劃時,必須按人均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期分級規劃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但也很難落實。高平市29個社群居委會,除11個農居委基本符合辦公服務用房標準外,其他18個非農居委硬體設施普遍滯後,大都是租借小區物業和轄區單位的,而且面積偏小、設施不全、環境較差。

4.社群管理體制沒有很好理順。一是社群居委會與物業管理、業主委員會的關係和職責不清。居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組織,本應指導物業管理,但由於物業是具體管理者,居委會發揮不了應有的管理功能。二是行政區劃未理順。開發區由於沒有行政區劃,相關工作運作困難。比如民政、衛生、新農合等事關民生的重要工作,沒有相關埠,財政渠道不暢通,社群居民辦事需通過城區、澤州相關部門辦理,導致工作不暢,效率不高,群眾不滿。另外,開發區駐有國營三零廠、江淮廠、富士康等大型企業,有數萬常住人員,同時,還有佳潤、怡鳳、蘭花等小區,這些廠礦和小區,名義上就近劃歸相關社群管理,但實際上社群對其難以發揮管理職能。三是由於城市發展,區域劃分和人口數量也在發生變化,有的社群人口上萬,而有的只有幾百,如高平北陽社群居委僅51戶200多人,社群居委會規模偏小,造成社群發展的不平衡和管理資源的浪費。四是駐社群單位共駐共建意識不強,居委會工作難開展。由於社群居委會處於城市最基層,級別最低,在組織活動開展工作時,一些駐社群單位往往不配合,致使工作難以開展,嚴重製約著社群建設的管理水平。

5.社群工作者隊伍不夠穩定。社群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偏低,一些縣(市)社群工作人員月工資不到1000元。社群組織留不住人才,社群隊伍專業化水平不高,招聘的大專院校畢業生難以安心工作,流失比較嚴重。

推進社群治理,增強社群自治和服務功能,對於提高居民群眾的參與程度和社群服務水平,鞏固黨和政府在基層的執政基礎,促進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具有重要意義。針對我市社群治理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1.加大社群治理改革力度,推進農居委向城市社群居委的轉變。農居委作為過渡,對我國城市化發展起到過重要的作用,但隨著城市化程序的不斷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大,農居委社群已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規範的城市社群治理是城市化發展的要求。因此,必須推進農居委向城市社群居委的轉變。要按照城市社群職能,理順各種關係。一是制定村改居發展建設政策規定。建議由市委組織部、民政局、發改委、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門,研究制定關於村改居發展規劃的政策。通過立法,明確村改居的城市建設用地,明確村改社群居民的市民待遇,明確市政對社群內道路、公共設施的維護範疇,明確村改居集體資產的處置分配意見,明確享受社群集體組織成員待遇的具體條件,使村改居依法進行。二是積極穩妥地推進農居委社群集體資產改制。社群集體資產改制是村改居的關鍵。要遵循促進集體經濟發展、有利社群建設管理、保障群眾基本權益的原則,積極探索對集體資產進行處置或改制的新途徑新辦法,逐步建立產權清晰、運作規範、利益協調的新型社群集體經濟管理體制。城區在村改居中走在前列,並摸索出一些可供借鑑的經驗,如金華社群的明晰產權、社企剝離、原住居民入股、法人治理結構的模式。其他縣(市)可學習和借鑑外地和城區的經驗,加大力度,推動農居委向城市社群的轉變。三是以村改居為契機,進一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是農居委的主要特徵,城中村不僅是城市建設中的問題,更是城市社群治理上的問題。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太原市城中村調研中指出,城中村是我國城鎮化程序中一種特殊的二元地域空間,村民成了被城區包圍的失地農民。我們推進城鎮化不能只佔地,不管人。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要切實保障失地農民的利益,建立健全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和機制,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範圍,成為真正的市民。同時,也讓新入住的社群居民享受到社群的服務。要實現城市社群居委會組織全覆蓋,特別是居民入住率達到50%的新建住宅區,應及時組建社群居委會,建立現代城市社群治理結構。

2.健全社群治理體系,發揮社群自治功能。一是切實加強社群黨建工作,抓好社群班子自身建設。打造政治堅定、團結幹事、為民辦事的堅強領導核心。注重多渠道選拔培養優秀後備幹部,逐步優化社群黨組織班子的結構。推動形成社群黨組織領導,社群居委會主導,社群公共服務機構、社會組織、業主組織、駐區單位和社群居民多元參與、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堅持將居民自治作為社群建設的前提,在推進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上下功夫,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排除社群幹部服務意識機關化,讓社群幹部更好的融入到社群群眾中去。在社群治理中,要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進一步完善居民協商議事會議制度,健全民情懇談、社群聽證、社群論壇、社群評議等對話機制,推進社群民主協商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通過民主議事廳、議事箱、議事欄等平臺,收集居民對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務、市政管理、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為居民解難題、辦實事。三是大力發展社群社會組織。積極探索社群、社團、社工三社聯動,推動建立以社群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為支撐的社群服務管理新機制。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專項業務優勢和行業協調作用,踴躍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和公益活動,有效彌補政府公共服務的空白,推進了社群治理社會化程序。深入開展兩代表一委員進社群活動,積極為社群建設建言獻策、奉獻力量。四是進一步強化網格化管理。利用這種創新型的社群管理方式,有效提升社群各項工作效率。通過實施網格化管理,使社群工作重心下移,使社群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五是增強社群的服務功能。社群要在做好居民辦證、低保、治安維護、計劃生育服務等工作的基礎上,不斷拓展服務內容、擴大服務領域,特別是在繁榮社群文化、增進鄰里和睦、完善便民設施、關心殘疾人、關愛空巢老人、發展社群養老事業等方面,打造特色服務。六是增強社群自我教育功能,不斷提升社群居民的自身素質。通過社群居民會議制定社規民約,倡導文明行為和習慣,摒棄隨地吐痰、隨意遛狗、隨意停放車輛等不文明行為和陋習,並採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建設衛生文明和諧社群。

3.加大投入,切實改善社群居委會服務設施。一是政府要加大經費投入。按照社群內居民人數確定資金投入標準,在原有財政預算的基礎上,要適當將社群服務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社群辦公經費。二是改善社群硬體基礎和服務設施。要進一步落實民政部、中組部等十部委《關於進一步做好社群組織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基礎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將社群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群發展相關專項規劃,並對建設資金來源、產權歸屬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區邊片改造居民區的建設單位和房地產開發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建設,規劃局要按照規定的配套建設指標對建設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配置標準和要求的不予批准。未按規劃要求建設社群居民委員會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的,住建局不能予以驗收。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沒有社群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的或者不能滿足需要的,由政府負責建設,也可以從其他社群設施中調劑置換,或者以購買、租借等方式解決,所需資金由政府統籌解決。三是鼓勵社會各界捐助社群事業,多渠道籌集資金,搞好公益性服務。四是發揮共駐共建單位的資源優勢。社群共建單位要開放單位資源,為社群共建出力。

4.強化社群隊伍建設,提升社群服務水平。一是要加強社群工作人才隊伍建設。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指出,適當提高基層幹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社群幹部作為最基層的幹部,工作生活條件較差。因此要出臺相關政策,切實提高社群工作者的收入水平,在解決社工五險一金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費隨事轉等辦法,為社工提高福利待遇。人社、組織部門應圍繞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培養、評價、使用等環節,分別在崗位設定、教育培訓、薪酬保障、購買服務、財政支援、督查考核和宣傳研究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培育和挖掘晉城本地的專業化社群工作者;探索部分社群工作人員由社群居民選舉產生的機制;出臺社工激勵政策,引導和鼓勵社群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執業資格考試,逐步形成持證上崗和社工退出機制通過公開招考等方式積極引進複合型人才,不斷為社群輸送新鮮血液,充實社群工作者隊伍。二是要大力發展社群志願組織。出臺各種政策保障志願服務的正常開展,建立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社群志願者激勵機制,吸引廣大社群居民參與社群志願服務;注重培訓熱心公益的帶頭人和社群志願服務骨幹力量,建立和壯大志願服務工作骨幹隊伍;建立社群志願者服務網站,將社群志願服務站(點)組織納入社群服務平臺,實現社群志願服務陣地有形化、管理規範化。三是要實現服務平臺在全覆蓋基礎上不斷提升服務。社會公共服務平臺是架起社會服務、社群服務和社群居民需求的一座橋樑。各級政府要在這個重大的民生工作中加大投入、簡化審批、招投標手續,通過社會公共服務平臺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同時要管理好平臺從業者隊伍和加盟服務業者隊伍,建立競爭和退出機制,獎優罰劣,確保平臺硬體建的好,軟體服務更到位。

5.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社群工作機制。市、縣兩級黨委政府要把社群建設納入社會建設的整體佈局,加強政策指導,完善社群建設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社群建設領導小組在社群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大對社群建設的經費投入和人員保障,強化工作督促和任務落實。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社群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按照年度投資計劃做好資金使用、規劃設計、專案管理和檢查驗收等工作,優先保障社群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重點加強社群綜合資訊平臺建設,力爭在較短時間內改善社群服務管理條件。按照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處議事,推進城市基層黨建區域化建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群工作。要依法依章選齊配強社群兩委班子成員,鼓勵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等社會優秀人才到社群工作,優化社群工作隊伍人才結構。推進社群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加快社群工作者培訓基地建設,按照分級組織、分類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強對社群工作者的教育培訓。要深入推動社群管理體制改革和社群服務機制創新,學習全國社群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的先進經驗,深入開展和諧社群建設示範單位建立活動,選出一批社群服務管理成效顯著、經驗過硬、群眾滿意的社群,充分發揮示範單位的典型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和諧社群建設再上新臺階。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四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群治理的重要論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群治理的意見》(中發〔2017〕13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群治理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8〕11號)檔案要求,我局精心組織,於2019年9月初開展調研我縣城市社群治理工作,實地察看了我縣12個城市社群,同縣相關部門、8個包含城市社群鄉鎮領導召開座談會。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我縣共轄12個鄉鎮,12個城市社群(第13個城市社群半山社群還在籌備擬建中),106個居民小組,居民戶籍人口數為42985人,城鎮常住人口為80433人。自2002年開展社群建設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援下,社群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社群服務功能逐步提升,居民對社群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不斷增強,先後有多個社群被表彰命名為“高水平綜合性和諧社群”、“精神文明建設示範社群”、“花園社群”等榮譽稱號。12個城市社群共有112人。其中,黨員85人佔總人數的78.7%,婦女幹部73人佔總人數的67.5%,社群黨組織書記12人(其中,中專學歷1人,大專學歷7人,本科學歷4人。35歲及以下1人,35歲-50歲9人,50歲以上2人),社群黨組織副書記5人(其中,大專學歷1人,本科學歷4人,年齡均在30歲-40歲之間),居委會主任12人(其中,大專學歷9人,本科學歷2人。年齡35歲以下4人,35歲-50歲7人),社群幹部46人(其中,中專及高中學歷12人,大專學歷23人,本科學歷11人。35歲及以下20人,35歲-50歲24人,50歲以上2人),社會工作者37人(其中,中專及高中學歷4人,大專學歷13人,本科學歷17人。年齡35歲以下22人,35歲-50歲12人)。

(一)社群居委會行政化傾向嚴重。

隨著社會轉型,政府大量社會職能下沉,居委會承接了大量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行政性事務,普遍出現了行政化傾向,成為基層政府的延伸。調查發現,居委會工作中大部分都是政府下達的任務,服務內容包括民政、計生、居民養老、維護穩定、調解群眾矛盾、居民醫保、普法、雙擁、低保救助、社群文體、社群教育、殘疾人管理、司法援助、社會治安等近百項,除此之外還要應對需要上報的各種臺帳、報表、檢查、評比、各部門各類調查統計,以及各政府職能單位下派其他任務,導致多數居委會存在掛牌多,事務多的問題,反映出基層行政力量向居民自治組織延伸。導致部分居委會延續行政管理的體制,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居委會對政府機關的依賴。

(二)社群管理服務經費投入不能滿足現實需求。

大部分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日常工作和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都是財政撥款,僅有少數的居委會依靠其他經濟來源,社群幹部晉升存在“天花板”。目前大多數社群居委會少有其他經濟來源,自身缺乏經營社群的能力,意味著大多數社群沒有建立一個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因此居委會資金來源大部分僅能依靠當地政府下撥辦公經費、各種活動建立經費、評比獎金等勉強維持運轉,建設資金投入與需求缺口大的問題進一步凸顯。當前,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收入低的問題雖然有所改善,但與當前城鎮物價水平、社群居委會承擔的繁重工作任務相比,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依然不具有競爭力。這導致社群居委會很難建立起一支較穩定的、素質較高的隊伍,難以吸引公共管理、社會工作、醫療護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以提升基層社群服務管理水平。如何保證居委會工作人員合理的工資收入,仍是未來需要解決的問題。另外,各地都在提倡要建立資訊化居委會,資訊化建設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後期也需要專業的人才來使其功能得到充分的發揮,這些也都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

(三)多元治理模式滯後。

當前社群部分居民家庭生活困難,因病致貧、因殘致貧的問題也較為突出。雖然居委會擁有社會救助的職能,也有社群老年人養老服務、就業服務等職能,但是由於其工作人員精力有限,幫扶途徑有限等原因,導致這些困難的居民很難從居委會層面獲得更多幫助。因此從治理主體上講,單靠基層居民自治組織或政府,都無法有效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必須建立起包括居委會及居民、政府、社會組織、企業、駐區單位、志願者等在內的多元治理體系。絕大多數社群擁有居民服務類、興趣類或互助類社會組織,在這些組織的帶動下,居民的業餘生活也得到了極大的豐富。但是,社群擁有的社會組織數量還比較有限,經常與外來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比例也並不高,可見社會組織要想融入社群、成為參與社群治理的重要力量,還需要不斷提升社會組織的自身能力。多數居委會的駐區單位、企業或多或少會協助居委會開展活動,作為社群治理的其中一個主體,駐區單位、企業也在發揮作用,但是從協助居委會開展活動的頻次可以看出,駐區單位、企業還可以利用自身優勢和手中的資源,更多樣、更全面的參與社群治理。

城市社群治理,是打造和諧美好家園,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實際治理工作中,只靠城市社群黨組織和居委會一班人是不夠的,治理工作千頭萬緒、耗費人力物力且服務措施千絲萬縷難以一一落實到位。做好社群治理工作要以開放的心態來吸引居民積極參與社群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的社群生活。

(一)配套目標建設資金及適應社群服務能力水平的硬體設施。

加大財政對社群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的資金補助力度,讓城市社群具備滿足居民需求的硬實力;每年目標任務通過檢查驗收後配套一定的建設資金,增強城市社群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務能力的信心和幹勁。

(二)打造專業化職業化多元化的社群幹部隊伍。

從選拔、培育、實踐三個方面綜合施策、整體推進,積極探索社群幹部職業化新路,著力解決社群幹部社群意識、職業歸屬感不強的問題,引導社群幹部把社群工作當職業、當事業、當學問來幹,紮根基層務實奉獻。根據社群幹部幹事創業、成長成才、社群需要、激發動力等實際,採取各種方式供社群幹部選擇,引導社群幹部有序流動,推動社群工作和社群幹部良性發展。

(三)社群“減負增效”,釐清政社職責。

建議縣級層面加強相關部門的協調力度,縣政務中心儘快接管社群公共服務中心,進一步理順社群公共服務中心的管理職責。一是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要明確各自的職能範圍,對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以簽訂《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協助基層政府工作協議書》的方式,明確社群居委會協助政府工作事項的內容要求,明確政府需要提供的業務指導,明確經費保障和雙方違約責任,實現鄉鎮政府依法行政、社群居委會依法履職;二是實行准入制度。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縣級各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得在社群掛牌設立機構,如確需在社群內設立組織機構或向社群居委會下達工作任務的,必須向縣級政府提出申請,實行申報准入制度;對不屬於職責範圍的事項或不具備工作條件的任務,社群居委會有權拒絕。

(四)增加聯動力度,達成多元治理體系。

儘快實現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的“社群、鄉鎮、區縣和市”四級部門的互聯互通,同時將其納入市委、市政府對縣委、縣政府的考核目標任務,切實加大對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的推進力度。

(一)推進社群黨建與社群工作深度融合。

1.確立融合理念。按照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樹立“抓好黨建是關鍵”的思想,做到“三個不忘”。在安排全盤工作時不忘安排黨建工作,在落實各項任務時不忘發揮黨建工作的政治功能,在工作遇到困難時不忘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找準融合路徑。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要求二者“知己知彼”。黨支部要了解中心工作是什麼、有什麼階段性任務和目標要求,通過黨建工作推動中心工作;中心工作要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找準發力點,通過中心工作推動黨建工作。三是形成融合機制。圍繞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來完善體制機制,努力做到制度規範化、活動常態化、效果明顯化。

2.黨建與其它工作進行融合貫通的具體做法。一是組織相加,建立聯合黨組織。建議加快社群組織體系建設,首先是推進社群“大黨委”建設。當前,社群與駐區單位,在黨的組織上互不隸屬、行政上互不關聯、管理上條塊分割,這就使社群和駐區單位的黨建工作都面臨著工作協調溝通難、服務資源優勢互補難、在職黨員在社群作用發揮難的問題。社群可以進行組織體系創新,建設社群“大黨委”,即通過選聘轄區內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黨組織負責人擔任“兼職委員”,建立社群“大黨委”,定期研究討論社群建設重大事項和轄區內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變“社群事社群抓”為“社群事大家抓”。通過創新社群黨組織設定,就可以突破社群黨建封閉單一的傳統模式,推進社群資源共享、難題共解、和諧共建的新格局。二是黨旗引領。堅持把黨建工作前抓一步、深抓一層,讓黨建在政治、組織、行動、隊伍、能力、機制等方方面面引領工作。政治引領。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把黨員群眾和各類組織團結凝聚在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下統一行動。行動引領。黨組織和黨員始終要衝在幹事創業第一線,以實際行動貫徹黨的宗旨,體現黨的意志,成為組織發動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先鋒模範。隊伍引領。強化黨員幹部的“頭雁效應”,實現人民群眾在哪裡,黨員幹部就到哪裡,黨建工作就跟進到哪裡,真正體現“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幹部”的模範引領作用。能力引領。黨組織和黨員要充分發揮做好群眾工作、化解各類矛盾、促進和諧穩定、加強社會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優勢,幫助各類組織和群眾解決困難和問題,讓“沒出路、找支部,有困難、找黨員”的觀念深入人心。三是工作相融。黨支部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要堅持黨建先行,黨旗引領群團、協會、社群治理,黨建帶關建(重大專案建立和推進等工作)。如在社群治理方面:建議實行網格化覆蓋。按照片區、樓院劃分網格,科學設定社群內黨組織,建立起社群黨委—樓院黨支部—樓棟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的社群組織體系,把社群直管黨員、離退休黨員、單位在職黨員納入網格,參與小區環境、物業的管理和民生訴求的收集,真正把黨組織的“根”扎進居民群眾,通過組織覆蓋延伸服務觸角,實現黨建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面促進“黨建+社群治理”的深度融合。在為民服務方面:建議開展黨員幹部進千家、解難題、辦實事、送溫暖“三問三送”(問需求、問困難、問建議、送溫暖、送政策、送服務);“最多跑一次”和設立事務代辦點等為民服務活動。並進一步完善社群黨支部“一接待、二走訪、三排查”工作機制,真正體現黨旗飄揚暖民心,服務群眾辦實事的“黨建+服務”的深度融合。在社會組織、群團工作方面:社群黨支部堅持群團、社會組織建設與黨的建設一體推進,並切實加強領導。建議加強社群志願服務隊伍的建設、群團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積極培育群眾性文體活動協會、社會服務型協會、切實促進“黨建+群建”的深度融合。

(二)提高社群居民參與、社群服務供給和社群矛盾預防化解能力。

1.提高社群居民參與。一是培養居民社群意識,樹立“社群是我家,建設靠大家”的思想基礎,讓他們廣泛參與到社群建設活動中來。二是強化居民宣傳教育,對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和社群建設的突出矛盾進行專題宣傳教育;三是採取多樣化的宣傳教育方式,宣傳表揚社群內的好人好事、發動居民參與討論社群問題等形式強化他們的社群意識,激發廣大居民參與社群建設活動的自覺性;四是社群要為居民參與營造良好的氛圍,組織各種文體活動,為居民群眾提供參與社群的機會,為有一技之長的居民創造發揮平臺。調動居民參與社群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社群的共建活力。

2.社群服務供給。健全社群服務機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措施,推行首問負責、一窗受理、全程代辦、服務承諾等制度。

3.社群矛盾預防化解。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排查、月例會、月報告制度,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路。積極組織社群“兩委”幹部、駐社群民警、綜治專幹、城管、工會、婦聯、計生、網格管理員、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人員共同參與,積極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引導和提高居民依法說理、理性表達的能力,樹立理性、包容的心態,實現矛盾糾紛和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矛盾糾紛、“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三)保障外出務工人員的民主選舉權利、居民議事會議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居務監督委員會和推進居務公開及民主管理。

1.保障外出務工人員的民主選舉權利。對於戶籍在本社群的外出務工人員,選舉前通過打電話、發簡訊、親友傳達等方式加強與其本人的溝通和聯絡,動員其在選舉當天到現場參加選舉,如因故不能參加的通過郵寄選票、委託他人投票、語音視訊等方式參選。對外地來本地務工的人員中,願意參加居住地社群選舉的可通過轉移選舉關係參與居住地社群的民主選舉,全面保障外出務工人員民主選舉權利。

2.推行居民議事會議制度。建立社群居民議事會,推選黨員代表和居民代表,社群社會組織負責人等為居民議事會成員,向居民通報宣傳社群工作和計劃方案等,及時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的工作,通過走訪、調查、諮詢、傾聽等方式收集居民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提交居民議事會,共同協商,對解決居民關心的熱點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問題。建立社群居民qq群和微信群,鼓勵居民積極參與社群的民主管理,切實保障居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在條件成熟的小區成立了一核三會,小區黨支部、業委會、議事會、監事會保障了社群居民的議事權利。

3.建立健全居務監督委員會。建立居務監督委員會,對居務公開、社群財產管理情況、工程專案等事項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並糾正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涉嫌貪腐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等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向社群黨組織和鄉鎮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推進居務公開。以社群居務公開欄為依託,每月10前將社群的財務、低保、工作動態等進行公開。同時,通過手機、微信群、qq群定期釋出黨務、居務、事務、財務公開資訊,同時建立社群公眾號,定期釋出社群各種資訊及動態,方便居民第一時間檢視,及時瞭解社群各項工作開展情況,提升社群居民對社群工作的認同感、參與感和歸屬感。

(四)加強社群幹部管理與能力素質建設。

一是選拔配備黨性強、作風正派、業務精通、能力過硬、群眾認可的社群“兩委”班子,並通過公開招考的方式,選優配強,選拔綜合素質較高的人員作為社群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後備人員重點培養。二是黨支部要注重抓班子、帶隊伍,積極探索建立社群幹部輪流擔任書記主任助理培訓鍛鍊機制,鼓勵社群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社群工作人員每週例會上總結上週工作,並開展業務學習,討論研究本週工作重點。三是將工作人員的業績、平時表現、民主測評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五

**縣位於貴州省西南部,雲貴高原中段,黔西南自治州西北角,東與安順市關嶺縣毗鄰,南及東南與興仁縣接壤,西及西北與普安縣相連,北與六盤水市六枝特區隔河相望。全縣轄14個鄉鎮96個行政村(社群),國土面積1331平方公里,總人口33.66萬人,其中苗族、布依族、彝族等13種少數民族人口約佔56%,農業人口占92%左右,屬典型的少數民族聚居的山區農業縣。

2013年,縣委、縣*把殯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殯葬改革工作做為全縣十件民生實事來抓,啟動了殯儀服務中心和公墓兩個專案建設。其中,殯儀服務中心專案招投標工程造價為860萬元,具體建設4個悼念廳和一棟辦公樓,目前,三號、四號悼念廳已進入裝飾工程,一號和二號悼念廳主體工程也即將完工,四個悼念廳預計到9月底便可投入使用,縣城集中治喪工作年內可以啟動;公墓專案原招投標造價為610萬元,預計建成1500座墓地,通往墓地的十二階梯已基本完成,整個工程預計9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現民政局已開始預售墓地登記工作。

殯葬改革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殯葬改革的整頓與規範仍然任重而道遠,仍存在著很多需要完善和有待解決的問題。

(一)傳統觀念根深蒂固。殯葬改革是對傳統喪葬習俗的挑戰。我們縣是一個山區縣,由於受長期實行的傳統自選墓地土葬模式的影響,“入土為安”、“厚葬盡孝”、“逝者如生”等傳統的喪葬觀念在人們頭腦中根深蒂固,部分老百姓對集中治喪產生抵住情緒,以致私葬亂葬等殯葬違規行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給殯葬管理帶來的工作壓力較大。

(二)殯葬執法難度較大。在現實生活中,由於親情關係、鄉鄰關係、社會關係的存在,喪葬活動往往不由個人的意願左右,有時甚至出現一個大家庭才能決定的情況。也就是說,出現殯葬違規行為的不是一個簡單的個體,而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群體,執法難度較大。

(三)資金投入不足。殯儀服務中心和公墓兩個專案計劃總投資2356萬元,財政撥款718萬元,缺口較大,加之後續的殯葬管理投入非常有限,財政壓力很大。

(四)殯葬管理力量不足。雖然成立了殯葬服務中心,但人員嚴重不足,加上殯葬改革是一場移風易俗的深刻變革,是對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戰,客觀上難度更大,面對的困難和問題可想而知,目前僅有的力量明顯不足。

隨著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殯葬管改革勢在必行,我們必須採取得力措施加強殯葬管理。

(一)強化政策宣傳。採取多種形式長期系統地開展殯改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幹部群眾瞭解殯葬法律法規知識,從根本上改變傳統的殯葬風俗習慣,轉變傳統觀念,自覺地移風易俗,逐步樹立厚養薄葬的良好社會風氣。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過廣泛深入調研,借鑑外地成功經驗,結合當地實際,應儘快修改完善“殯葬管理辦法”或“規定”,明確辦理喪事活動應遵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共管理規定,制定相關的獎懲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的監督管理等內容,使其更具可*作*。

(三)加大對殯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殯葬管理作為一項社會公益事業來高度重視,增加與社會相適應的相關投入。一是對必要的殯儀服務設施進行投入;二是對特殊困難物件按照一定的標準適當補助喪葬費。

(四)加強殯葬管理隊伍建設。一是要儘快充實殯儀服務中心人員,二是要建立相應的聯動機制,建立一支多部門協同參與的專門的殯葬執法隊伍。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各單位、部門在殯葬管理中應承擔的職責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務水平。殯葬經營服務的好壞是殯葬改革成敗的基本保*。一是要核定好殯葬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合理收費;二是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要堅持以人為本,文明服務、優質服務、人*化服務,努力提高殯葬服務質量和水平。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六

黨的十九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給我國農村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新的希望。習近平總書記3月8日在參加山東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統籌謀劃,科學推進,併為鄉村振興戰略指明五個具體路徑,即推動鄉村產業振興、鄉村人才振興、鄉村文化振興、鄉村生態振興和鄉村組織振興。年初以來,縣委農工部帶著“如何建設好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型鄉村,實現鄉村五個振興”重大課題,進行了廣泛學習和深入思考,結合人居環境治理工作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調研,現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近年來,我縣強化對“三農”工作的領導,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和支農惠農政策扶持力度,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實現了健康穩定發展。2017年全縣糧食產量穩定在35.3億斤;農畜產品加工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農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7元,同比增長9%。

(一)在推進產業發展、提升農牧業效益方面。一是農牧業基礎設施進一步改善。共建設節水灌溉農田117萬畝,其中高效節水灌溉50萬畝;建成標準化養殖小區大場730個;農機綜合機械化率達86.5%。二是質量興農興牧戰略破題起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調整玉米種植面積302萬畝,綠色水稻65萬畝、雜糧雜豆80萬畝、特色作物60萬畝。2017牧業年度家畜存欄247.6萬頭只,優質牲畜改良率達90%。三是農村一二三產加速融合發展。成功爭取到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建立、全國農村牧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兩個國家級試點專案,培育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40家,實現年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企業18家,帶動農牧戶3.2萬戶。

(二)在抓好生態建設、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方面。一是自然生態逐步修復。實施土地整治專案41.28萬畝,落實重點公益林和天保區補償面積141.78萬畝,完成“三北四期”工程年度造林30多萬畝。二是人居環境不斷優化。全面開展以“五清、五有、五化”為內容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動,推行農戶“門前四包”制度,使村屯環境得到有效治理。三是村民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改善。切實加強了農業面源汙染防治,積極推廣清潔能源,加強農村衛生廁所建設,全縣農村牧區共有衛生廁所3.98萬座,普及率達到55%。

(三)在培育鄉風文明、繁榮農村牧區文化方面。一是基層文化基礎建設步伐加快。全縣鄉級文化站和文化廣場已實現全覆蓋,80%的嘎查村建設了標準的文化活動室、文化廣場或農牧民健身廣場。二是農民群眾文體活動豐富多彩。今年扎縣委、政府大力開展“用文化力量激發群眾脫貧內生動力主題活動”,各地精心組織了一系列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極大地豐富了千家萬戶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社會新風宣傳氛圍日益濃厚。開展了“崇尚科學、破除迷信、拒絕邪教”科普宣傳活動,去年以來各地共懸掛十九大精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標語2000餘塊,手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牆109390米。

(四)在加強社會治理、夯實農村基層基礎方面。一是強化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重點實施嘎查村集體經濟發展、黨員“創業帶富”行動、村級活動場所建設等農村黨建工程。目前,嘎查村集體經濟均達到3萬元以上;248個“創業帶富”黨員帶動貧困戶1781戶;196個嘎查村活動場所均達到規範化標準。二是紮實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嚴厲整治農村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新建改建了699個民間警務室,連續三屆、12年被評為“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同時2017年被授予“長安杯”稱號,是全區唯一獲此殊榮的縣縣。三是打造“三農”人才隊伍。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每年培訓農牧民達15萬人,大多成為了推動產業發展的“行家裡手”。目前,共有248位鄉村人才在水稻種植、黑木耳種植、育肥牛養殖、農家樂等產業專案上,帶領1781戶農牧民踏上了致富征程。

(五)在促進農民增收、提高農民群眾獲得感方面。一是精準扶持貧困群眾增收。整合各類扶貧資金3億元,投放貸款2億元,全力實施“選單式”精準到戶產業扶貧和資金收益扶貧,2017年全縣實現貧困人口脫貧1.34萬人。二是全面落實惠農惠牧政策。完善財政補貼措施,投入1800萬元扶持嘎查村發展集體經濟,開發農村公益崗位解決1077貧困人口增收問題。2017年全縣共發放糧食直補、農機具購置、政策性農業保險等惠農惠牧資金12.5億元,促進農牧民增收近4100元。三是加大農村綜合改革力度。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加快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完善同農牧民利益聯結機制。完成農村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發放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10.6億元。

近年來,該縣在鄉村發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同時也不能迴避發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問題,這些問題將給鄉村振興帶來較大阻力和困難。

一是農牧業基礎設施薄弱。表現為區域發展不平衡、設施配套和有效利用率較低。設施農業基本都集中在東南鄉鎮,其中高效節水農田僅50萬畝,不足全縣耕地面積的15%,其他大部分農田抗災能力不強。比如:以玉米為例,東南鄉鎮的好力保鎮基礎設施完善,玉米畝產可達1200斤,並且實現“旱澇保收”,而北部鄉鎮玉米畝產在700斤左右,還要“靠天吃飯”,農業現代化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同時,全縣畜牧業標準化、設施化棚圈建設滯後,導致以養殖業為主導產業的北部蘇木鎮始終沒有擺脫傳統、粗放經營的現狀。

二是農牧業產業不大不強。我縣耕地、水源、勞力等資源相對豐富,但沒有真正形成產業化,種養業規模小而散,與二三產融合程度低、層次淺,鏈條短,附加值不高。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發育遲緩,有帶動能力的新型經營主體太少、成長也慢、創新能力較差,一些新型經營主體有名無實,不具備開發新業態、新產品、新模式和新產業的能力,造成了農牧業資源投入“多”與產出效益“少”的矛盾。

三是農村人居環境有待加強。主要表現在環衛基礎設施不完善,管護經費不足,長效機制不健全,各蘇木鄉鎮、嘎查村均未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垃圾處理場,大多數嘎查村生活垃圾就近在路邊、田邊、河邊傾倒,鄉鎮所在地的垃圾處理都是就地簡易填埋,生活垃圾、汙水治理、糞汙治理成為環境整治難題。農村牧區衛生廁所建設嚴重滯後,實際覆蓋率不足50%,無害化廁所基本空白,較大影響著農牧民群眾的生活質量。

四是農民群眾文明意識不強。相對城鎮而言,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整體建立水平不高、措施不實、工作不細,造成鄉村傳統不良習慣沒有得到有效糾正,村民的文明意識相對缺乏,封建迷信、信謠傳謠、聚眾賭博等現象較為普遍,一些年青人不思進取、好吃懶做、遊手好閒,有的負債娶妻後不孝敬老人甚至嫌棄父母,造成很多老人“因婚”致貧,比如:好力保鎮五家子村年過七旬的趙守業,給3個兒子娶了“媳婦”,蓋了大瓦房,自己卻住著危土房,後由國家救濟才住上了40平米的新房。日前“老伴”患腦血栓癱瘓在床,只有2個女兒在床前照顧,兒子兒媳不聞不問,類似問題在農村比較常見,已然形成了一股不文明風氣,因此,群眾文明素養、文明習慣、文明意識亟待提高。

五是鄉村人才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基層農技隊伍和實用人才隊伍不足,現有農村實用人才852人,其中種養技術類人才810人,佔95.1%,年齡結構、專業結構、梯次結構不合理,缺乏引領新技術的“尖兵”團隊。一方面,缺乏人才引進激勵機制,返鄉大學畢業生服務基層薪酬待遇低、沒有晉升渠道、缺少創業平臺,導致不能安心工作,人才流失嚴重。

六是農牧民穩定增收渠道不寬。受市場、自然災害的雙重製約,農牧業內部增收動力不足、空間有限,要實現“土裡刨金”難度很大,比如:自治區固定觀察點胡爾勒鎮沙巴爾吐嘎查共有3786人口、耕地2.1萬畝,有家畜1.9萬頭只,通過對其中20戶進行常年觀察,該嘎查農牧民產業收入來源只有三項即種地、養畜、務工,比例為4:5:1,多年基本保持不變,幾乎沒有其他收入渠道。同時,該縣現有的農牧業龍頭企業產業化程度低、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沒有形成一條龍,企業規模效益不顯明,對農村經濟拉動能力有限,對農民增收的輻射帶動能力不強。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七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6月12日,在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鄭雲山的帶領下,專題調研組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對區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於後,供審議時參考。

從這次調研情況看,區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為主線,狠抓執法辦案。一年來,共受理執行案件2606件,執行結案2111件,執結率達81.01%,執結標的額2.34億元,執行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執行工作重點更加突出。區人民法院堅持遵循執行規律、突出問題導向的思路,狠抓兌現率、強制性、規範化三個工作重點。一是執行兌現率不斷提升。2016年5月以來,共執行兌現1.98億元,讓當事人的“紙上權益”變成了“真金白銀”;開展為期10天的“鐵拳1號”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共執結案件113件,執行兌現案款1214萬元;堅持以“底數清,臺賬明、監督嚴”的案款清理思路,清理執行案款241筆,清理消化積案66件,兌現到位1135萬元。二是強制執行效果佳。綜合運用執行措施,對不同“老賴”有針對性地加大執行力度。強化曝光措施,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將1262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促使101名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兌現到位324萬元;強化拘留措施,對有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不履行申報義務的進行司法拘留,共司法拘留175人,有效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強化追刑措施,移送追究拒執犯罪1人,讓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接受刑事制裁。三是執行行為逐漸規範。強化案件流程節點控制,主動告知申請人關鍵流程節點資訊,嚴格規範收案、結案管理,從嚴審查“終本”結案;繁簡分流規範化,探索案件分類管理,根據財產狀況難易分類,因案施策,達到簡案快執、難案精執的科學執行效果;績效管理規範化,強化執行人員管理考核,實行績效逐月通報評比,扣分處罰6人次,激發執行積極性。

(二)執行工作機制不斷完善。一是優化外部聯動機制。建立定期聯絡會議制度,與公安、銀行等部門協作,為實時查詢資訊提供便利。2016年5月以來,查詢資訊2079條次,執結案件516件,執行兌現2045萬元。二是完善內部協調機制。加強立案、審判、執行等環節的內部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特別是強化案中調解,2016年5月以來,調解案件2772件,調解率39.39%,當庭兌現116件,兌現金額196萬元,當庭兌現比例得到提升。三是搭建資訊運用平臺。通過自主研發的智慧化執行查控資訊平臺,無縫整合“五大系統程式”,實現自動上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動開展“點對點”“總對總”功能查詢、自動傳送執行流程節點資訊、自動開展終本案件回覆查詢、自動採集同步資料五項功能,以科技實力提高執行力。

(三)執行工作隊伍形象有效提升。一是強化執行素能培訓。組織開展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法律法規等學習培訓90人次,強化執行人員的攻堅克難責任,提升執行能力。二是狠抓執行廉潔建設。開展執行案件回訪,案件回訪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滿意率97.23%,對回訪中存在問題相關人員提醒談話,確保執法規範廉潔。

雖然在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上有起色,大部分問題得到基本解決,但執行工作仍然面臨以下問題和困難:

(一)“執行不能”社會宣傳不夠。“執行不能”觀點在社會上知曉度不高,群眾法治意識不夠,導致部分申請執行人未能充分釐清“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的界限,對進入執行程式的債權期望值過高,主觀認為百分之百實現,對一些窮盡手段也無法執行到位的“執行不能”案件無法理解。

(二)執行聯動機制效果不佳。雖然在相關部門的支援下,構建了一些執行工作的聯動機制,但也存在網路查控與臨櫃查控資料不一致、少數部門對執行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少數部門辦事效率不高等問題,導致執行查控效果不理想;執行懲戒力度不夠,主要表現為對被執行規避執行的打擊手段有限,特別是對拒執罪的打擊,申請人配合程度不高,多數不願意提起自訴,導致追究失信執行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存在困難。

(三)“案多人少”問題突出。一是法院執行案件逐年呈上升之勢,而執行人員又無法增加,案多人數日益突出。自去年5月以來,區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606件,員額法官人均結案352件。

上述困難和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複雜,但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一)強化“執法不能”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一是更加註重向社會宣傳。重點釐清“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的區別,讓社會對“執行不力”與“執行不能”有一個清晰的判斷和認知。特別要針對“執行不能”向社會說明情況,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執行面臨的客觀現實,認清哪些是市場法律風險,哪些是法院職責所在,從而正視市場風險,增強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推動形成理解執行、尊重執行、協助執行的廣泛共識,形成強大的解決執行難工作輿論聲勢。二是更加註重向當事人的宣傳。從案件受理到庭審判決、執行全過程,都要向當事人灌輸法律風險意識。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執行不力”和“執行不能”,獲得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理解和認可。三是更加註重執行過程的宣傳,突出宣傳執行幹警在執行工作所付出的艱辛和努力,同時也要加強加強對執行工作面臨的“人員難找到、財產難查詢、財產難變現、行為難規範”等客觀實際情況的宣傳,獲得社會的認可和理解。

(二)強化執行聯動機制,加大懲戒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執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有關檔案要求,積極爭取區委辦、政府辦出臺《關於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促進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實施意見》,站在全區大局的高度謀劃推進執行工作,將促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通過全區各部門加強聯動,認真履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職責,不斷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的範圍和深度,營造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執行環境,共同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三)強化隊伍建設,提升辦案質量。堅持內涵式發展的執行隊伍建設路徑。一是要把執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配強配齊執行工作力量,較好地解決“案多人少”的問題。二是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執行工作人員水平和能力,及時總結執行中的成績和經驗,加強執行隊伍中的傳幫帶,以好傳差、以強幫弱、以老帶新,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強化執行公開,提高執行公信。深入落實陽光執行,借力資訊科技,推進執行資訊公開,強化執行節點管控,探索實行及時生成公開案件承辦法官、立案時間、財產查控、財產處分等重要案件節點資訊,並通過網站、簡訊等方式,自動向案件當事人推送,引入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以執行公開倒逼執行規範,倒逼提高執行能力。繼續深入落實執行裁判文書上網,提高上網效率和文書質量,不斷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八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篇大文章。推動鄉村組織振興,是寫好這篇“大文章”的關鍵。xx市以此為根本遵循,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堅持抓基層打基礎,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真正把農村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群眾優勢轉化為推動鄉村振興的發展優勢,為實現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xx市始終高度重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以基層黨建“五強創示範”全覆蓋和“整縣推進”的總抓手,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推進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在xx順利實施。

(一)聚焦最根本的方法,壓實黨建責任。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好與差,關鍵在鄉鎮黨委,核心是引導鄉鎮黨委把“主體責任”扛起來、“最大政績”樹起來。一是制定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承諾書,市委書記和鄉鎮黨委書記把本年度要完成的重點工作和需要整改的突出問題,以承諾書的形式,公示出來,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作為年底綜合考評的主要依據。二是緊盯鄉鎮組織委員,這個農村黨建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每月堅持召開基層黨建重點工作排程會,組織委員彙報本月工作完成情況,對完成不認真、不及時的,當場提出批評,“紅紅臉、出出汗”,督促組織委員把全部精力放在本職工作上,專注抓、專職抓。三是加大暗訪督查力度,組織部成立工作專班,對農村基層黨建情況,進行常態化暗訪督查,對發現的問題以督辦件的形式通報全市,並要求對照抓好整改,防止一查了之。

(二)聚焦最基本的支撐,加強支部建設。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倍增。建強農村黨支部,提升組織力,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點。一是突出優化黨組織設定。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設定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突出整治超大黨支部,按照黨員分佈,合理劃分黨小組,確保每個黨組織都運轉順暢,每名黨員都管理有效。截至2019年底,xx市共有黨員x人,設立基層黨委x個、黨總支x個、黨支部x個。二是突出特色品牌建立。探索開展基層黨建“一鎮一品、一村一特”品牌建立活動,引導各地結合實際,進行差異化品牌建立,以鄉鎮為單位,每個鄉鎮至少打造1個品牌建立專案,各村(社群)在本鎮建立品牌的基礎上,根據每個村的實際情況,打造特色亮點。通過強化典型引路、推動示範引領,促進農村基層黨建整體水平提升。三是突出整頓問題黨組織。堅持問題導向,對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每年按村(社群)黨組織數不低於10%的比例倒排,確定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集中整頓;紮實開展扶貧領域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問題專項治理,在全市範圍內建立“一鎮一冊,一村一表”工作臺賬,集中力量進行整改,防止“木桶效應”。

(三)聚焦最關鍵的少數,配強支部書記。xx市在農村黨組織書記的選育管用上下功夫,建設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農村工作的帶頭人隊伍。一是精準選配。實施“紅色頭雁”工程,以村(社群)“兩委”換屆為契機,加大在致富帶頭人、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回鄉創業能人中進行選拔的力度,注重把書記培養成能人,把能人培養成書記。大力實施“育苗工程”,全村(社群)市共擇優儲備培育x名主職和x多名副職後備幹部。二是精心培養。根據農村工作的特點,組建以優秀支部書記、黨校老師、黨務幹部、專家學者等為主要師資隊伍,精心設計黨性教育、“三農”政策、社會治理、基層黨建等4個板塊課程,進行精準培訓,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至少輪訓一遍。探索開設“田園微黨校”,把農村幹部培訓課堂搬到田間地頭,這一創新做法,得到省級以上媒體雜誌多次採訪報道,成為xx黨員教育培訓工作又一大亮點。三是精細管理。制定出臺我市村黨組織書記管理辦法,重點圍繞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制度落實、工作業績、群眾評價等指標進行評定,強化結果運用。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認真排查村幹部涉黑涉惡線索,一個一個“過篩子”,堅決把“村霸”、涉黑涉惡等問題人員擋在門外。

(四)聚焦最主要的職能,聯絡服務群眾。圍繞“有求必應、一呼百應”要求,推動“組織強起來、服務優起來、群眾樂起來”,提升組織號召力。一是開展上門代辦“幫跑腿”活動。將x項便民服務專案納入村級代辦服務範疇,依託便民惠民服務崗,組織有能力的農村黨員和村幹部,提供代辦證照、代繳水電費、代購生產生活資料等服務,全面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二是深化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活動。結合無職黨員個人實際,進行分類設崗,因崗定責,組織和引導無職黨員立足崗位,發揮作用。全市x個村、社群有勞動能力的無職黨員共認領衛生保潔、治安巡邏、矛盾調解等各類志願服務崗位x餘個,實現了“無職變有職、無責變有責、無為變有為”。三是黨建引領“樹新風”。大力開展優秀基層黨組織集中宣傳展示,層層選樹道德模範、先進標兵,宣傳“xx楷模”“xx好人”典型事蹟,讓新道德、新風尚、新文化佔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

(五)聚焦最突出的問題,夯實基層保障。基層組織是黨聯絡群眾的橋樑和紐帶。“基礎不牢,地動山搖”。xx市堅持力量向基層擺佈、資源向基層匯聚、資本向基層下沉,確保農村有資源、有能力發揮作用。一方面,加大財政投入。築牢基層陣地,市財政配套x萬元資金,對全市村(社群)黨群服務中心建設進行扶持,打牢執政根基,發揮好黨建“主陣地”作用。提高基層待遇,推行村黨組織書記專職化管理,今年,比照鄉鎮副鎮長工資水平(x萬元)落實村主職幹部工資報酬,按照不低於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x萬元)落實村副職幹部待遇,提高了村幹部幹事創業的熱情。另一方面,提升“造血”功能。農村黨組織說話沒人聽、辦事沒人跟,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村集體沒錢,“化緣”辦事。xx市委、市政府重視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成立領導小組,研究出臺意見措施,選派“第一書記”,各地積極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增加集體收入,把錢袋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裡。

xx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村級黨組織的組織力明顯增強,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鄉差距逐步拉大,各種資源和要素加速向城市集中,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在一些地方還比較突出。

(一)抓基層黨建受困於“重顯績、輕潛績”,導致抓黨建的人多,真抓黨建的人少。基層黨建是“書記工程”,黨組織書記書記不重視,基層黨建工作根本無法有效開展。從調研和平時掌握的情況來看,少數黨組織書記抓黨建的主業意識仍未完全形成,依然認為黨建工作務虛,是“潛績”,抓經濟工作和專案建設很容易出成績,是“顯績”,導致了部分書記把更多心思放在抓大頭上,抓黨建工作停留在口頭上、會議上、檔案上,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部分村支部書記對基層黨建抓的不多、研究不夠,有少數村支部書記認為黨建工作是副書記的事,提到黨建工作,馬上把副書記推到前面來,自己往後面躲。

(二)抓組織設定受困於“重有形、輕有效”,導致黨組織組建的多,真正發揮作用的少。隨著社會發展,農村大部分青年湧向城市,導致農村空心化嚴重,黨員隊伍老齡化明顯。從全市黨員統計的情況來看,農村35歲以下青年黨員佔比僅有20%,60週歲以上的黨員佔比達到35%。面對新形勢,一些地方還依舊按行政區劃、隸屬關係等傳統方式組建和設定黨組織,導致部分黨員因為路途遙遠、年紀偏大,很難參加組織生活。近年來,農村湧現出大量專業協會、合作社、企業等一些新經濟和社會組織,很多地方相繼推出“企業+支部”、“專業合作組織+支部”、“協會+支部”等模式,提出“把黨組織建在產業鏈條上、把黨員聚在產業鏈上、讓群眾富在產業鏈上”。從瞭解的情況來看,在合作社和協會上建立的黨組織不多,即使少數建立,怎麼開展活動、怎麼發揮黨員作用,基本沒有成熟經驗可循。

(三)抓幹部隊伍受困於“重數量、輕質量”,導致想當幹部的人多,真正能幹事的人少。現在村主職幹部和副職幹部待遇提高了,村幹部崗位吸引力增強了。想當幹部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有有能力、有水平,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不多。農村幹部隊伍年齡老化、結構不優、“青黃不接”問題尤為明顯,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年輕黨員大多外出務工經商,村幹部崗位的吸引力對這部分人來說還不夠強,很多村班子配備只能是“矮子堆裡選將軍”,每次換屆選舉都是那幾張“熟面孔”。鄉村幹部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沒完全轉變過來,還習慣於“吹哨子”、“喊口號”、強迫命令等傳統的工作方法,工作中存在“老辦法不能用、新辦法不會用、硬辦法不敢用、軟辦法不頂用”,“本領恐慌”問題日益凸顯。部分村幹部,自己都窮得叮噹響,更別指望他們帶領全村群眾脫貧致富,少數幹部宗旨意識缺失,自己富了,不願意帶領大家一起致富,甚至以權謀私,把集體資產資源據為己有,結果是“富了一家子、窮了一圈子”。

(四)抓服務群眾受困於“重面子、輕裡子”,導致工作被動應付多、取得實效的少。過去,基層黨組織聯絡服務群眾缺少陣地、缺資金、缺支援;現在,黨員群眾服務中心“有沒有”的問題解決了,“用沒用”的問題又顯現出來,普遍存在“重建輕管少用”現象。有的村幹部不按時上班,大門緊鎖、“鐵將軍”把門,群眾辦事找不到幹部;有的疏於管理,屋外雜草叢生、屋內垃圾遍地;有的房子建得高大上,功能室設定不合理,把便民服務大廳設在樓上,“便民服務不便民”,資源閒置浪費嚴重,等等。基層黨組織開展聯絡服務群眾活動多,真正取得實效的不多,活動開展普遍存在重過程、輕效果,重形式、輕內容現象,被動應付比較普遍。

(五)抓集體經濟受困於“重短期、輕長期”,導致發展成果達標的多、高質量的少。經過幾年的努力,全市村級集體經濟總量顯著增長,但是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經營方式簡單,發展質量不高的現象,雖然短期達到發展目標,但可持續性不強,後勁不足。部分村級集體經濟依靠房屋、土地、山林、水塘等資源出租獲取收益,自身經營性收入不多;部分“三無”村,無資源、資產、資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困難重重。農村經營管理和技術人才匱乏,造成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人才儲備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

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出了新挑戰、新要求。下一步,xx市繼續按照基層黨建“整縣推進”的總體要求,重點在抓規範、抓提升、抓落實上下功夫,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為我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一)全面壓實黨建工作責任。一是細化任務,釐清“責任單”。圍繞農村基層黨建重點工作,市委研究制定鎮村兩級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清單,將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具體化、專案化,職責細化到人、量化到崗,倒逼各級黨組織書記切實將黨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二是嚴督實考,高舉“指揮棒”。堅持日常考核和年底考評並重,成立督導組,對全市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進行重點督查,確保基層黨建工作有序推進,提高基層黨建在年底綜合考評中的比重,促使基層黨組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紮實有效完成各專案標任務。三是嚴格問責,用好“殺手鐗”。加大約談提醒力度,市委主要領導每年年初約談上年度基層黨建工作排名後3位的鄉鎮黨委書記,進一步壓實管黨責任、傳導工作壓力。

(二)充實鎮村黨建工作力量。在鄉鎮,積極借鑑浙江省“每個鄉鎮(街道)基本配齊組織委員、組織員和組織幹事,主要精力抓基層黨建工作”經驗,爭取每個鄉鎮至少配備2名黨務工作者,保證鄉鎮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建。在農村,探索支部班子+後備幹部+“第一書記”共同參與黨建工作新模式,每個村(社群)至少擇優儲備3名以上後備幹部,後備幹部積極參與農村黨建工作;把“第一書記”黨組織關係轉入所在幫扶村,明確抓好黨建是首要責任,幫助指導農村黨建工作,形成了多方聯動、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黨建工作新格局,切實提升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三)選優配強農村黨組織書記。以今年村(社群)“兩委”同步換屆為契機,創新村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全面打造“頭雁叢集”。一是完善選拔標準。對支部書記進行精準畫像,把“綜合素質高、帶富能力強”作為新時代農村幹部選用標準,以發展論英雄,憑實力用幹部。對支部班子進行整體規劃,列出硬槓槓,班子裡要有35週歲以下、懂電腦的年輕幹部,以適應現在工作需要。二是拓寬選拔渠道。打破以往城鄉、行業、身份、資歷等限制,不拘一格選拔村幹部,注重從致富大戶、外出能人、高校畢業生和退伍軍人中吸納,提高村幹部隊伍素質。三是加強幹部管理。制定出臺我市村黨組織書記管理辦法,重點圍繞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制度落實、工作業績、群眾評價等指標進行評定,並強化結果運用,對不稱職不適應的支部書記及時調整下來,堅決防止出現“做多做少一個樣、做好做壞一個樣”,增強村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

(四)高質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一是整合力量。成立由市委書記任組長的全市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政策、資金、人員力量,研究制定支援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土地、電力、稅收、信貸以及結對幫扶等政策措施,形成克難攻堅的強大工作合力。二是啟用動力。出臺《關於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創辦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示範點,擇優收集一批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案例彙編成冊,供全市參考。鄉鎮按照“一村一策”的發展思路,發揮自身優勢,立足資源、資產、市場()、區位等做文章,探索各自發展路徑。三是嚴格考核。實行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目標考核制,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目標納入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的重要內容,作為鄉鎮、村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增加分值比重,考核結果作為幹部提拔使用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實行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一票否決”,集體經濟未達到5萬元的村取消各種評比表彰的參評資格。

(五)引進農村各類優秀人才。一是引好人才。開闢引進人才的“綠色通道”,xx市委、市政府從住房、醫療、教育、資金支援、收入等方面,制定符合本市的優惠政策和條件,為人才營造最舒適的幹事創業環境,建立健全“在外鄉賢人才庫”,並通過建立微信群、qq群等形式,定期溝通交流,傳遞鄉音,大力吸引各類優秀的人才在農村創業、興業。二是育好人才。整合各類教育資源和渠道,根據農村工作的特點,市鎮兩級每年舉辦培訓班,對農村幹部進行集中培訓;依託各類培養示範基地,對鄉村各類人才開展技術技能培訓;依託市農廣校、市特產技術服務中心、市機電工程學校、市畜牧技術推廣站等培訓機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三是用好人才。加大對農村人才扶持力度,推動優質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和支援農村優秀人才創新創業,對農村人才實行“保姆式”服務,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加大對農村人才宣傳,對農村實用人才中湧現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獎勵和廣泛宣傳,並積極推薦進入村級領導班子,使農村人才在全社會有影響、有地位、有幹勁,積極營造人才創新創業良好氛圍。

大調研調研報告 篇九

執行工作是“社會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最後一個環節”,事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事關依法治國的工作大局,事關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報告工作時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為全面瞭解掌握兩年多來全市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推動法院執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制尊嚴,市人大常委會將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開展專題詢問納入2018年工作要點。為確保專題詢問達到察實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冠森帶領調研組一行深入市中級人民法院、鄱陽、弋陽和信州區人民法院,聽取了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開展情況的彙報,與市、縣人大代表、律師代表作了座談交流,視察了所到各地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進行了實地調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汪東進同志還專門帶領調研組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現場調研、督導法院執行工作,對全市法院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攻堅戰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並對法院的執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主要情況

兩年多來,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解決執行難問題,執行工作資訊化建設、聯合信用懲戒、強制措施威懾、制度創新建設等有序推進,執行工作獲得長足進步,取得了階段性成果。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執行案件36269件,實際執結16115件,實際執結率44.43%,實際執行到位金額107.6億元;執結涉民生、金融、黨政機關三類執行案件5136件,赴京訪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組織領導不斷加強。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全市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支援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的實施意見》。2018年5月,市解決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擴大會,下發了《2018年解決執行難工作要點》,下達了工作任務交辦單。全市法院把解決“執行難”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中院院長與各基層法院院長簽訂責任書,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了中院領導掛點包片制度,加強工作督查、指導;制定了《關於全面加強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工作綱要》等一系列檔案,明確了“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及工作時限,實行掛圖作戰,以“專案化”方式推進,並在重要節點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排程,有力推動解決執行難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兩級法院都建成了執行指揮中心,配備了執法記錄儀、執法車輛等必要執行裝備,保障執行經費,切實保證執行工作需要。

二是執行力度不斷加大。市直有關部門加強對接協調,強化聯合懲戒,構建了由38個單位參加的執行聯合懲戒體系,完善了執行聯動協調辦法。中院與市發改委、電子政務辦簽訂了合作備忘錄,把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嵌入社會信用網路平臺,實現市直聯動單位資訊共享;與市文明辦聯合發文,將誠信情況納入對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的考核內容;加強法院與公安機關在執行工作中的協調配合,開展司法拘留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上饒日報開闢專欄每月釋出典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全市法院通過微信公眾號、法媒銀平臺、法院網站、到被執行人住所地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力度,讓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2016年以來共拘留、拘傳被執行人2095人次,罰款435.55萬元,15案16人被判處拒執罪。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公佈失信被執行人資訊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後開展了“夏日風暴”、“秋季行動”、“冬日融冰”、“執行攻堅月”等專項執行活動,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集中執行,組織“晨戰”、“夜戰”、“節日戰”,打出執行“組合拳”。開展了清理10萬元以下小標的案件的專項集中行動。通過集中執行行動,取得了明顯的執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執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實際執結4096件,同比上升39%,實際執行到位金額18.8億餘元。執行質效指標進位趕超提速,法定期限內結案率、首次執行案件終本合格率等幾項指標進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資訊化水平不斷提升。積極推進“網際網路+執行”工作,完善“點對點”司法查控系統,與銀行、房管、國土、工商、車管、阿里巴巴等網路“點對點”查控財產,實現電子資料“零距離”交換。2016年以來,累計查詢各類資訊210.32萬條,涉及被執行人221萬人次。與公安機關對接,依託公安機關大資料查詢被執行人資訊56批次,有效查控達160餘人。推行網路司法拍賣。從2017年4月起,全市兩級法院全部入駐淘寶、京東等司法拍賣平臺,待處置財產均實行網路拍賣。充分運用執行指揮中心視訊督辦、執行會商、現場指揮等功能,形成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組織開展執行工作常態化機制。2017年以來,市中院通過執行指揮平臺共向12個基層法院發起線上督辦166批次,指揮會商27批次。啟用“掌上執行局”,通過手機“移動執行”app,實時記錄查人找物過程,隨時發起“點對點”網路查控。

四是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實行以員額法官為核心的團隊辦案模式。配強執行力量,推進執行案件專業化辦理。推行分段集約、繁簡分流的執行工作機制,改變過去一人包案到底、難以監督管理的情況,在執行指揮中心設立查控組、速執組和網拍組,建立財產調查、裁決處置、處置操作相分離的執行機制,實行“簡案”速執、“繁案”精辦的分流機制,實現案件與人員的優化組合,最大限度發揮執行隊伍潛力。完善立審執協調機制,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工作銜接;實行執行風險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階段就向當事人提示執行風險;釋明財產保全制度,實現網路查控與訴訟保全的無縫對接,與保險公司建立訴訟保全保險合作機制,提高財產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調解、促執行。探索執行轉破產機制。推動執行程式中資不抵債的“殭屍企業”依法破產,消化滯留在執行程式的無財產案件。中院、上饒縣、廣豐區、鉛山縣、弋陽縣分別受理了世紀長河、遠翔實業、吉意豪、天江紙業、榮盛化工等多個執轉破案件,涉及相關執行案件202件。搭建社會化協同執行框架。對接市綜治辦,將執行工作嵌入到綜治網格化app系統。對經財產調查確實難以執行的案件,通過綜治網格、司法建議的方式向鄉鎮、街辦、綜治網格員、民政部門推送,通過基層組織幫助查人找物、進行法治教育,促進案件執行。2017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個鄉鎮發出司法建議書416份,推送執行案件4737件,有效執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決執行難領導小組以縣為單位將2449件10萬元以下小標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辦給各縣市區的解決執行難領導小組和政法委,要求落實協辦機制,限期執行。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全市法院在解決執行難問題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與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個基本”“四個90%”的總體目標還有較大差距,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認真研究解決,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案件實際執結率不高,終本案件過多。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執行案件36269件,實際執結16115件,實際執結率44.43%,加上2016年以前舊存未執結案件,實際執結率不高。從到各地調研的情況看,“終本”案件普遍較多,且一些案件還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片面追求高執結率和案多人少矛盾,個別執行人員將“終本”作為提高結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執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確定無可供執行財產的案件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的方式結案,造成該類案件數量增多,群眾對此意見較大。

二是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和聯合懲戒機制未完全落實到位,執行工作整體合力不夠。網路執行查控系統的功能和範圍不夠完善,部分聯動部門對網路查控系統建設的意願不足,與法院“點對點”查控網路建設進展緩慢,資訊共享存在壁壘,存在聯不上、查不到現象。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信用懲戒力度不夠,存在渠道不暢、資訊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難等問題,執行威懾力不夠。全市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個別成員單位大局意識欠缺,認為執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從全域性高度認識解決執行難的重要意義,對法院執行工作消極配合或不配合,少數人員或部門干預執行的現象仍有發生。

三是執行工作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由於社會誠信體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識、規則意識不強,一些被執行人對拒不執行的法律後果缺乏充分了解,規避執行、轉移隱匿財產甚至暴力抗拒執行,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等問題相當程度存在。一些申請執行人對執行工作存在片面認識,將因市場風險、交易風險或訴訟風險導致的執行不能歸結為執行不力。特別是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這類案件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無法執行到位,申請執行人對此難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約執行工作的一個重要因素。儘管全市法院普遍調整和加強了執行力量,執行人員數量有一定增加,但仍無法適應持續高速增長的案件量,執行力量的增加與執行案件的增長不相適應,一線辦案人員工作量長期“超飽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為法院執行人員的工作常態。此外,少數執行人員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存在推諉扯皮現象,對部分申請執行人的態度簡單粗暴,不夠耐心。

五是普法宣傳有待進一步加強。對執行工作宣傳力度不夠,社會公眾對法院執行工作認識模糊,不能理性對待執行難有關問題。公眾特別是當事人對“執行難”和“執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識性認知,不能正常面對市場經濟活動中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將自己利益不能兌現簡單歸咎於法院的“執行工作不力”。同時,因少數執行人員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問題,導致本屬於當事人雙方的糾紛轉化為法院與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之間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行工作的社會效果。

三、意見和建議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承諾的兌現之年。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已進入決戰決勝的衝刺階段。要打贏這場攻堅戰,必須多措並舉,補齊短板、破解難題、合力攻堅。

一是健全執行聯動協作機制,構建綜合治理格局。解決執行難是一項系統工程,僅靠法院單打獨鬥、孤軍奮戰難以完成,要進一步推動黨委領導下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適當增加執行工作在綜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視法院執行工作,切實加強對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領導,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對執行工作的支援力度。市解決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市“兩辦”《關於進一步支援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意見》要求,更加積極配合、大力支援法院開展執行工作,強化對干擾執行工作的責任追究,為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要進一步完善對各成員單位執行聯動情況的督查督辦、考核評估等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聯合督查,紮實推進執行聯動。

二是加大執行力度,促進“兩升一降”,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率。全市法院要綜合運用各種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執行力度,重點抓好“三類”案件的執行,切實提高案件的實際執行率和實際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確、運轉有序、互相協作的立案、審判、執行銜接配合機制,優化內部流程,提高執行效率。要提升執行資訊化水平,充分整合各類資料資源,為解決執行難問題提供資料支撐。積極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的作用,強化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執行工作管理機制,強化執行工作各環節的管理和監督。要推進執行公開,加大執行案件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的力度,提升執行公信力。要嚴把“終本”案件稽核關,並對已“終本”案件進行“回頭看”,在降低“終本”率的同時,努力提高“終本”合格率,實現實際執行率和實際到位率的上升、“終本”率的下降,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率。

三是完善執行聯動和聯合懲戒機制。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以及19部委《關於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若干問題的意見》,不斷拓寬執行聯動的內容和範圍,加快推進與法院“點對點”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建設,實現本地區被執行人財產和身份資訊網路查控系統全覆蓋,暢通被執行人及財產發現渠道,破解查人找物傳統執行難題。各聯合懲戒部門要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的範圍和深度,主動將法院釋出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運用到本單位管理、審批等工作中,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自動比對、自動監督,自動採取攔截、懲戒措施,讓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要與法院通力協作,各負其責,確保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落到實處。要健全執行救助機制,加大執行救助力度,妥善解決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的執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執行宣傳,獲取公眾廣泛認同。要加大執行工作宣傳力度,形成多層面、跨媒介、全方位的執行工作宣傳格局,凝聚全社會理解執行、尊重執行、協助執行的廣泛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和執行環境。要注重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以及執行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要加強對打擊拒執罪典型案件的宣傳,以案說法,增強公民的守法意識,形成震懾效應。要加強對執行不能和終本程式的宣傳,引導社會公眾理性看待市場經濟中的商業風險、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釐清執行難與執行不能的界限,讓人民群眾理性認識法院執行工作。

五是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執行工作質效。按照推進執行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要求,加強執行人員力量,配強執行工作裝備,採取教育培訓、崗位練兵等多種方式,進一步規範執行人員行為,增強為民服務意識,不斷提升執行隊伍的專業素養和執行能力。加強執行團隊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員額法官為主導的執行團隊運作模式,建立健全執行團隊管理監督、工作考核、律師參與執行等機制,提高執行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關愛執行隊伍,優待執行人員,加強心理疏導,緩解工作壓力,妥善解決執行法官、執行輔助人員的待遇問題,增強他們做好執行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要針對集中執行頻率越來越高、執行強度越來越大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執行規範化建設,努力減少執行中的衝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護執行人員人身安全,樹立法院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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