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檔案和檔案資訊資源,為安全生產服務,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材料保管借閱銷燬程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檔案、檔案管理。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四)職責

1、行政人事處負責公司安全檔案和檔案的日常管理。

2、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記錄和檔案的管理。

(五)管理要求

1、檔案管理範圍

1.1公司對涉及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生產資料(包括檔案和記錄)定期歸檔,實施檔案管理。

1.2對一般的安全記錄按公司的《記錄控制程式》執行。

2、保管事項

2.1公司的安全生產檔案和檔案的保管,要符合國家檔案和檔案管理要求,有檔案櫃存檔的檔案,使用資料夾檔案袋存櫃,分類清楚合理,便於查閱,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潔通風乾燥。

2.2重要的檔案檔案,要按時歸檔,存放在公司檔案室。

2.3一般檔案、記錄,由各分廠、處室自行按規定保管。

2.4保管檔案的場所要做到有專人負責、配備滅火器材,標示嚴禁煙火標誌。

2.5檔案箱、櫃;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2.6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檔案人為或自然的損壞。

2.7案資料的保管和存放應科學、規範,便於查詢。

3、歸檔時間

3.1辦理完畢的檔案,按工作階段性進行歸檔。

3.2按年度形成的檔案,第二年上半年歸檔。

3.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檔案材料,一經識別就立即歸檔。

3.4凡是有機密性的檔案,隨時形成,隨時歸檔。

4、檔案和檔案儲存形式檔案用紙張形式保管。

5、安全檔案的借閱

5.1凡本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查閱技術檔案檔案,技術人員登記後方可查閱,其它人員須部門負責人批准,並經檔案員同意後,方可查閱;如查閱財務資料、考勤、工資等須部門分管領導批准,並經檔案員同意後,方可查閱;查閱其它檔案的,須部門主管批准,並經檔案員同意後,方可查閱。

5.2查閱檔案需辦理登記手續,原件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複製。

5.3公司重要的檔案、技術資料、合同(協議),未經公司領導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閱、借閱。

5.4專業工具書,一律實行先歸檔儲存,再辦理借閱手續,如長期使用的,部門內部應自備一本。

5.5外單位來公司查閱檔案、資料,必須得到分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的批准同意。

5.6每次借閱檔案資料時間最長為半個月,可以續借,到期由檔案室人員負責催討,如須長期使用的部門內部則影印予以備份,並保證檔案內容不得外洩。

5.7查閱、借閱檔案資料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產,使用過程中嚴禁在檔案、資料上劃線、標號塗改、抽取等損害檔案、資料的情況發生,違者嚴肅處理。

6、保密事項

6.1檔案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檔案內容不外傳。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檔案。

6.2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檔案及重要會議材料各部門進行妥善保管,並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6.3保密檔案的複製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准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複製檔案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複製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燬。

6.4絕密級檔案、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影印、翻印和摘抄。

6.5報廢的、過期的檔案材料及檔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進檔的草稿紙,要進行登記,經主管領導審批,送往有關地點監督銷燬,確保保密安全。

6.6對夠不上密級又不宜公開的檔案,可劃為“內部”。

6.7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和變更以及解密,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稽核批准。

6.8查閱“絕密”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6.9“絕密”檔案必須放在保險櫃中單獨存放。

6.10定期檢查檔案保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檔案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防止洩密事件發生,對造成洩密事件的責任者,要視情節嚴肅處理。

7、修改、補充事項

7.1修改、補充科技檔案,必須填寫修改、補充申請單,並經分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後,方可修改,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擅自改動。

7.2檔案室必須對自己歸檔的科技檔案的修改,進行監督和檢查。

8、銷燬

8.1檔案室對已保管期滿,擬銷燬檔案提出存毀的初步意見,並對擬銷燬檔案按類別登記,由專業技術人員和檔案人員共同鑑定檔案,確定銷燬或續存,分別送交分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進行初審。

8.2彙總初審意見,編造檔案銷燬清單。銷燬清單是準備銷燬案卷的登記簿。同時還應該撰寫一份銷燬檔案的書面報告。

8.3銷燬清單連同銷燬檔案的書面報告送交公司總經理稽核批准。

8.4銷燬時要進行監銷。

經鑑定批准銷燬的檔案,必須送指定地點銷燬,不準出賣或做其它用;銷燬檔案時必須派專人護送到指定地點,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監督銷燬,並在銷燬清單上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監銷人要簽名蓋章,以示負責。經審查不準銷燬的檔案仍繼續儲存,並再銷燬清單上詳細註明。

8.5檔案銷燬的具體工作由辦公室承辦,並將銷燬清單歸檔。

對已到儲存期限安全生產檔案和檔案材料,由公司生產技術處或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司分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稽核籤批,對審批同意銷燬的材料,由公司生產技術處或相關部門銷燬,並在銷燬記錄上簽字。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一、辦理程式

(一)機要檔案由機要人員簽收、啟封、核對、登記後,送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報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籤批,檔案應於當日處理,電報、急件隨到隨處理。

(二)按領導籤批的範圍進行傳閱。

(三)需辦理的,按局領導指示及時傳閱有關科室辦理。

(四)歸檔,交上級部門。

二、傳閱

(一)傳閱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按照檔案閱讀範圍進行傳閱。

(二)機要人員要隨時掌握檔案行蹤和傳閱進度,避免中途積壓、漏傳、橫傳。

(三)對局領導閱後所作的批示,要及時通知有關科室辦理,並做好機要檔案管理,防止檔案丟失。

三、保密

(一)機要人員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嚴守保密規定,做到不該說的不說。

(二)對於機要檔案,要單獨存放,嚴加保管。

(三)借閱機密、祕密級檔案,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絕密級檔案一般不外借,確需借閱,需經分管領導批准。

(四)各級領導要嚴格執行領導保密規定,不得將涉密檔案留在辦公室過夜或帶回宿舍閱讀。

(五)涉密檔案,不得複製或摘抄。

四、歸檔

(一)傳閱和辦理完畢的檔案,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整理,堅持整潔、清潔。

(二)凡參加會議帶回或其他途徑簽收到的涉密檔案,應及時送交機要室登記歸檔。

(三)幹部出差、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必須將自我使用或傳閱的機要檔案全部退回機要室。

(四)機要人員按上級要求及時將機要檔案收回。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裝置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特種裝置管理提供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的依據,是完善特種裝置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特種裝置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選用於公司所有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3.建檔要求

特種裝置檔案盒由我局統一發放,按一臺裝置一個檔案的要求建立,每一臺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3.1特種裝置出廠資料(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

3.2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6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

4.管理要求

4.1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檔案的編目、整理,及時更新檔案內容;

4.2特種裝置檔案的應有專門的檔案櫃集中存放,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遊樂設施等分類存放,有條件的單位應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室。

4.3每個特種裝置檔案應有便於查閱的檔案號;

4.4建立特種裝置檔案的查閱、借出和調入登記制度;

4.5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從特種裝置購入開始建立,到特種裝置報廢登出為止。(公司可視具體情況延長儲存時間)

4.6檔案櫃須清潔,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蟲。,每季度查點一次;年終對所有檔案查點一次。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1.1裝置技術檔案由工程部專人負責,酒店所有裝置均建立裝置檔案,按裝置種類,按時間順序存放;

1.2裝置建檔,酒店所有裝置均分類,分部門建立裝置檔案,內容包括:裝置名稱、出廠合格證、檢驗單、安裝質量檢驗單、試車記錄、維修保養記錄、改進安裝記錄、執行日誌等。每種裝置的各種檔案內容分別按記錄種類和時間歸檔編者按號以便查詢;

1.3裝置圖表,裝置圖表由工程部統一管理。包括: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圖,動力裝置與管道配管竣工圖,給水系統分佈圖,供電線路圖,自動報警系統分佈圖,裝置零件組裝與特殊加工圖等。這些圖均分類編號,歸檔管理,供裝置維修管理人員查閱;

1.4裝置執行日誌。包括:配電室執行日誌,鍋爐執行日誌,空調製熱或製冷執行日誌,空調區域溫度,溼度巡檢記錄,這些報表日誌使用記錄完畢後,統一交工程部存檔管理;

1.5技術檔案借閱,工程部各種技術檔案建立後,借閱時需辦理借閱手續,經檔案主管人員同意方可借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