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火災應急預案 篇一
一、目的
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的控制火情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減小到最低程度。
二、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汽修間各個崗位人員。
三、機修車間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及職責
1、應急救援小組主要成員:
組長:張永會
副組長:李昌田 韓志紅
主要成員:高無限 樑洪濤 李輝輝 李斌
2、主要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佈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在火災發生時, 南泥湖礦山公司機修車間防火應急預案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人員的協調和物資的調配。保障通訊聯絡的暢通。負責向上級報告,向消防部門報警,同時負責外援力量的接待工作。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火災現場的應急行動。
(2)副組長:負責具體成員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組長佈署的各項任務。火災發生時,協助組長完成對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並負責現場人員疏散,維護道路暢通,現場警戒。火災撲救後立即清點人數,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禁止閒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防止火災死灰復燃,等候消防機關勘察處理。
(3)主要成員:負責對火災的緊急搶救救援工作。在滅火現場組長的指揮下,負責火場的滅火。成員在滅火現場一定要聽從組長的指揮,堅持“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撲滅”的原則,並搶救可能搶出的物資,對傷員進行救護。
四、應急響應程式
南泥湖礦山公司機修車間防火應急預案
1、預案啟動程式
2、報告程式
發生火災後,應立即按照以上程式進行彙報,如遇緊急情況,發現火災的值班人員可直接向礦山公司總經理彙報。
五、易發生火災的重點部位、危險情況及預防應急措施
1、易發生火災的重點部位及危險情況
汽修間易發生火災事故的主要區域有汽修間維修裝置場所、電氣焊場所、儲存廢油及油漆的。倉庫、維修中的工程裝置及汽修間辦公室。因不規範操作造成電氣裝置著火和電氣裝置線路因年久失修漏電造成的火災,另外可燃物的不安全管理也可能造成火災。汽修間、電氣焊場所、倉庫及維修中的工程裝置中由於存在大量可燃性物質,如發生火災極難撲滅,甚至引發爆炸,對人身和裝置的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汽修間辦公室位於汽修間內、倉庫旁邊,如發生火災,則可能造成倉庫,汽修間連鎖失火,造成更大損失。
2、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
做好車間成員的安全學習、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操作人員的管理。班組配備適宜人力、物力資源,保證易燃物品的正常使用。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隨時做好防火、滅火準備。
2)加強消防器材的管理
認真落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班組各種消防器具應登記造冊,並註明配備數量、擺放地點、檢修日期、承包人、主要使用場所等內容,加強定期維護保養,確保消防器材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3)易燃物品的儲存
易燃物品(油脂、油漆、氧氣、乙炔)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並設專人管理。倉庫內應當配備消防設施,嚴禁在倉庫內吸菸和使用明火。倉庫要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物品之間通道要保證安全距離。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的物品應當在陰涼通風的地方存放,氧氣、乙炔不得在同一倉庫記憶體放。
4)易燃物品的運輸裝卸
在裝卸(油脂、油漆、氧氣、乙炔)過程中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
在裝卸氧氣、乙炔瓶時,不得違反配裝限制和混合裝運。
5)易燃物品的使用管理
使用氧氣、乙炔作業時,應按照有關操作規程執行,使用者必須持證上崗。氣焊作業時,氧氣、乙炔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5米,乙炔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立。
6)保證電焊機的漏電保護裝置有效,焊接時必須加防護措施,檢查氧氣和乙炔壓力錶等配套裝置,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解決。
7)辦公室及汽修間用電裝置的管理
汽修間安裝和維修用電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用電裝置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用電裝置及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辦公室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3、火災事故的應急措施
火災事故發生後,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組長報告。
馬上切斷電源、可燃物、腐蝕物、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接到報警後,立即組織自救隊伍,若事態嚴重,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火災發生時,在安全地帶的施工人員可適當通過手機向工作人員傳遞火災發生資訊和位置。
疏通事發現場道路,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在救援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的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組長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事故再次發生應採取的措施。
六、火災發生時人員疏散路線及救援預案
1、緊急疏散撤離路線
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從火災發生現場由安全通道撤離至空曠地區,防止受到傷害。汽修間發生火災應撤離到外面的空曠區域,工程裝置和電焊機著火則遠離它們到安全區域。易發生爆炸的可燃物著火應撤離到爆炸範圍以外的安全區域。
2、救援預案
組長髮現火災或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人員實施搶救,儘量減少損失。
人員分工:
(1)發現火災人員負責通知組長及組員,搶險隊員到場開展救援。
(2)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搶險救援總指揮,應急救援小組副組長副總指揮。
(3)搶險隊員按照總指揮和副指揮的指令開展如下救援工作: ①做好現場傷員的救護工作,撥打120,組織人員將傷者抬離現場,送往醫院救治。
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工作,勸導無關人員離開現場,並維護安全通道暢通。
③負責現場滅火併協助消防官兵尋找消防水源,做好消防輔助工作。
七、本預案要求
在處置火情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凡是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火災應急預案 篇二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註冊安全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的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公司行政副總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保安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滅火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保安員和各車間的基層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滅火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排程,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或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當班保安和安全負責人(本司由人資部主管擔任);
3、當班保安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保安組長迅速調集全體保安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水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聯絡電話和姓名等資訊),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指揮裝置維修組把電梯迫降到底層,並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各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7、人資部立即組織司機疏散本廠內停放的車輛和廠門口的障礙物,以確保救災現場的暢通和車輛用急。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搶救組、供水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裝置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絡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員詳細彙報火災情況,協助消防隊制訂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各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排程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或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或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向廠安委會彙報,安委會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以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裝置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或車間)人員對受損裝置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做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入險地: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採用溼毛巾或溼毯子掩鼻匍匐撤離;
5、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儘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臺、窗臺、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樓脫險;不可進入電梯逃生;
6、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開啟背火的窗門,用溼毛巾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溼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7、傳遞訊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圍困時儘量在陽臺、視窗(白天可用鮮豔的衣物在視窗晃動,晚上可用手電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出聲音求救)傳遞訊號求救;
8、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9、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樓層起火後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床單、窗簾等製成簡易繩並用水打溼後,從窗戶或陽臺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準備好逃生氣墊並且要求樓層在四層以下才考慮這一方式。還可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開啟大傘跳下。
火災應急預案 篇三
一、突發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全公司突發火災事故緊急處理工作,形成領導一元化、指揮智慧化、決策科學化、保障統籌化、防範系統化的應急機制,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綜合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迅速有效地預防和撲救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柳林縣金馬運業有限責任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下的專項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火災事故的處置。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以及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2)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切實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3)規範程式,協同應對。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強以條線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協1調製度,形成好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預防工作與應急救援相結合。加強火災預防,抓好隊伍、裝備建設以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
2.1應急反應組織體系
2.1.1指揮機構
公司設立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公司應急指揮小組),統一負責全公司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辦事機構
公司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2.2應急反應工作職責
2.2.1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組織制定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確定預防突發火災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事故發生後,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研究確定火災撲救方案,呼叫各種火災撲救物資和交通工具;完成上級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研究協調解決有關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其它重要問題。
2.2.2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和處理公司應急指揮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預案執行情況;組織公司各科室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2訓;向有關部門傳達公司應急指揮小組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負責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資訊的上傳下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公司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2.3應急工作小組
當發生突發火災事故後,公司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先期的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並隨時接受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指令,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交通保障組。公司安全科負責維護事故現場交通秩序,保障執行任務的各種車輛暢通無阻。
(2)現場搶險組。由公司總經理牽頭,公司應急隊伍參加。負責迅速搶救事故現場的群眾和財產;組織應急隊伍、搶險機械配合消防部門現場搶險救人、消除危險源、控制事態發展、現場滅火;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災場外圍群眾、居民的疏散,保障事發地周邊地區公共安全。
(3)醫療救助組。公司財務科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救治、運送工作。
(4)後勤保障組。辦公室負責做好應急工作期間的後勤保障工作。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監測公司要建立健全可能造成突發火災事故的排查治理,密切注意消防安全有關的資訊,加強對消防安全隱患的監控和整改。
3.2預警預防工作
公司要完善預警預防機制,建立預警預防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將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重大隱患或已發生火災事故可能引發重大損失等重要資訊,及時如實進行通報,必要時由公司迅速報告上一級有關部門。
4.應急響應
4.1資訊報告
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突發火災事故資訊的責任主體。
當突發火災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時間口頭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警(火警:119、急救:120)和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利用滅火設施和滅火器材採取先期滅火和應急自救措施。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資訊收集和報送應做到及時、客觀、全面和準確。
4.2應急響應程式
(1)公司總經理接報突發火災事故資訊後,正確認定後啟動相應預案。迅速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向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報告。如發生較大突發火災事故的',公司應急指揮小組可請求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啟動縣級應急預案,給予指導和應急力量、裝備、技術支援,開展聯合救援和處置。
(2)公司應急指揮小組到達事發現場後,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勘查事故現場;組織力量開展救援、搶險和清理工作;根據需要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現場周邊群眾疏散;及時向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上報實時情況。
(3)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核定事故損失,開展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
5.應急處置
5.1應急措施
(1)及時進行火情勘查。主要查明火場上有無危險危險及易燃物。
(2)救援與自救。火災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氣體和產物,在一定範圍內會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實施救援時要使用必需的裝備進行自我保護,並迅速疏散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等待消防部門的救援。
(3)正確選用滅火劑。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正確選用滅火劑,防止因滅火劑使用不當擴大火情。
5.2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經公司應急指揮小組確認已消除相關危險因素,宣佈解除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突發火災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指揮小組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清火災原因,評估火災損失,核實傷亡數目,撰寫並提交火災原因調查報告。要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人員安置、死者家屬的接待安撫和善後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投保單位會同保險公司核定事故損失,做好理賠工作。
6.2調查分析
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後,公司應急指揮小組應視情況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全面的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提出進一步完善預案、改進工作的意見。
7.應急保障
7.1應急隊伍保障
公司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7.2應急資金保障
公司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測預警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用於應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3應急裝備保障
公司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同時要掌握本單位救援裝備及物質儲備情況,整合救援裝備資源。
7.4技術保障
公司應當科學制定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援系統,確保決策的科學性。
7.5通訊與資訊保障
公司應建立健全應急通訊保障制度,完善應急通訊網路,確保通訊暢通。
8.宣傳、培訓、演練和監督管理
8.1宣傳、培訓和演練
公司要大力宣傳預防火災事故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普及防範火災事故和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提高公共應對能力和防範意識。
各部門要將突發火災事故應急知識納入到所有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結合實際情況,加強職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形成制度化、規範化。有關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應急隊伍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應當接受突發火災事故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
各部門應當每年不定期開展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制定應急措施;演練結束後,認真總結,不斷完善預案。
8.2責任與獎懲
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火災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突發火災事故應急工作中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的,在突發火災事故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將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柳林縣金馬運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制定,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由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9.2實施時間
火災應急預案 篇四
1、應急準備
1.1、組織機構及職責
A、輔料庫火災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廠長
組員:倉庫主任 總務科長保安隊長 電工 倉庫員工 車間員工
B、輔料庫火災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輔料庫發生火災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1.2、培訓和演練
A、必要時,由廠長負責主持、組織全公司人員對輔料庫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從而更加有力地去應對突發事件。
B、倉庫主任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1.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A、應急物資的準備:消火栓、手提式滅火器、幹砂、防護用品。
B、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並加強日常管理。
2、應急響應
2.1、如輔料庫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現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應急小組成員,由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現場總指揮。
2.2、若初火較小且發生面積不大,及時呼喚成員利用手提式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馬上向上級報告,防止火災蔓延。
2.3、若火勢較大,應快速連線一號庫的消火栓水帶進行撲救。如果一號庫的消防水帶連線無法(或難以)接近,則從迅速連線一樓(捏和車間門口)的`消火栓進行滅火。或直接搗破捏和通道上方玻璃星瓦,從一號庫與品質部相鄰之窗射水滅火,但滅火人員要防止踏空墜落。
2.4、火勢若沒有把握撲滅,一邊立即拔打火警電話119,一邊繼續投入撲救。
2.5、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應分工定位、各負其責、配合執行。值勤門衛在大門外路口迎接救護車輛,做到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6、紙品著火會產生大量濃煙,進入現場滅火人員必須配戴防毒面罩(口罩)或用雙層溼毛巾掩捂口鼻進行撲救,防止煙霧中毒。
3、注意事項
3.1、火未撲滅之前,不要隨意開啟窗戶。
3.2、先控制後消滅,要聽從火場指揮人員的調動安排。
3.3、滅火後要安排專人監護現場,防止復燃並做好火災原因之調查工作。
火災應急預案 篇五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規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撲救森林火災,最大程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實行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武岡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由市委聯絡農業的副書記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農業的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林業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市武裝部部長、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協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聯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調研員或副縣級幹部、市雲山森林公園管理處處長、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揮長;市委辦副主任、市政府辦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應急辦、市監察局、市農辦、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氣象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消防大隊、市森林公安局、電信、移動、共青團武岡市委、國有武岡公益林場等單位有關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林業局。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正、副指揮長職責:
指揮長職責:負責全市森林防火指揮工作。
常務副指揮長職責:
協助指揮長指揮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協調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各工作部門關係,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組織指揮特殊、緊急情況下的森林防火前線指揮部工作;
負責全市各級森林撲火應急隊伍和預備隊伍建設;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副指揮長職責:協助指揮長領導、督促、檢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揮工作。
2.2.2 辦公室職責
①認真宣傳、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
②督促檢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協調各部門森林防火工作。對指揮部各項會議和檔案精神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並通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森林防火工作情況。
③加強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工作,及時準確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全市火情資訊,準確無誤地傳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各項排程資訊。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委託,釋出森林防火、森林撲火緊急通知,並直接組織、指揮撲火工作。
⑤負責森林防火器材機具管理。
⑥負責森林防火專業隊的培訓管理。
⑦組織全市森林防火責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會議。
⑧調查重要火災撲救情況,總結通報防火、撲火工作經驗。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檔案。
⑩負責全市村級護林員的指導培訓。
2.2.3 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林業局:歸口組織、管理、指導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裝部:負責會同林業部門搞好民兵應急分隊的建設、訓練工作,根據森林火災、撲火工作的需要,協同地方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獨立行使指揮權。
市人民檢察院:主動提前介入森林火災案件的偵破,對偵查終結需要起訴的案件,要優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訴,並督促法院快審快判。
市人民法院:對發生的森林火災案件優先審理,快審快判,並做好判決的執行工作。
市雲山森林公園管理處:組織、指導雲山森林公園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發改局:負責指導全市森林防火規劃制定,協調安排應對森林火災的基本專案建設,並監督執行。
市財政局:根據森林防火形勢和有關財政政策,負責將森林火災的預防、撲救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安排撲救重大森林火災儲備金,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森林防火資金的監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領導的批示,及時安排、調撥撲火資金,保證森林防火救災需要。
市公安局:組織調派公安民警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實施火場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負責並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災民的生活救濟工作;對撲救森林火災犧牲、致殘的人員,按照職責許可權承辦追認烈士的申請、審批和傷殘等級評定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落實有關森林防火專用車輛的優惠政策;在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撲火救災運輸暢通,做好高速公路邊緣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做好災區的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設在林區或林區毗鄰的牧場、園藝場的森林防火工作;協調指導加強林區農村生產用火和管理;當牧場、園藝場發生森林火災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並負責組織災後生產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將森林防火基礎知識納入全市中國小校的教育計劃,使森林防火宣傳在學校制度化,當森林火災直接威脅中國小校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依法加強對本預案執行情況的行政監察,督促同級部門認真履行職責,並依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指導建立健全森林火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市氣象局:做好森林火險天氣監測預警預報,特別是高火險天氣預警預報工作。發生重特大火災時,負責及時提供火場氣象預報和相關氣象服務。
市廣播電視局:組織、指導電臺、電視臺開展森林防火報導,及時播報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報和森林防火預警預報;組織播報森林防火公益廣告;負責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災案例宣傳報道把關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導、監督林業經營單位開展森林防火工作,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偵破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市消防大隊:組織指揮消防官兵參加當地森林撲火救災,當森林火災直接威脅重要設施、居民住房時,及時啟動城市消防應急預案,與森林撲火救災聯動。
團市委:積極宣傳森林防火,動員、號召青年團員參加森林火災的撲救和搶險救災,協助各地建立義務兼職撲火隊伍。
市移動、電信部門:負責調配森林防火無線電通訊頻率,配合森林撲火現場指揮部建立火場應急無線通訊系統;協調排除防火無線電通訊干擾,保障森林火災撲救指揮現場的無線電暢通。
國有武岡公益林場:切實做好本單位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負責本單位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3. 應急響應
3.1 響應級別
根據森林火災的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森林火災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3.1.1 Ⅰ級森林火災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為Ⅰ級森林火災:
①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的;
③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
④24小時未撲滅的。
⑤發生在市際行政邊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
3.1.2 Ⅱ級森林火災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森林火災:
①受害森林面積在50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與相鄰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
④威脅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的;
⑤市內林區發生危害較大的、12小時未撲滅的。
3.1.3 Ⅲ級森林火災
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50公頃的、6小時未撲滅的。
3.1.4 Ⅳ級森林火災
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的、2小時未撲滅的。
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2 分級響應、分級處置
3.2.1 Ⅰ級森林火災,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主持召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會議,會商火情,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長帶領現場督導組、技術諮詢組赴火災現場設立市撲火前線指揮部,協調指揮撲救火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每1小時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根據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請求上級支援。
3.2.2 Ⅱ級森林火災:啟動應急預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坐鎮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排程指揮,成員單位領導和專家組有關成員在3小時內到達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會商火情,組建火災現場督導組、綜合排程組、後勤保障組和技術諮詢組等專門工作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帶領現場督導組深入火災現場一線,檢查監督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或人民政府對撲救火災指示精神的有關情況;在火災現場協調設立市撲火前線指揮部,擬訂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下達撲救任務;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資訊,協調解決撲救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市林業局、市武裝部、市消防大隊、市武警中隊、市公安局、市氣象局、市移動公司、市廣電局、市電信局等部門聯合組成綜合排程組,進行全方位的綜合排程,全面掌握火情動態、火災現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落實撲火力量、通訊聯絡、火災現場監測及部門間配合等各項應急處置措施。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組成後勤保障組,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撲火裝置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協調維持災區社會治安秩序;協調傷員救治、災民安全轉移、救援物資籌措等後勤保障工作,同時組織力量開展火災案件偵破。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撲火進展情況、火場地形和森林資源情況、火災現場氣象趨勢等,對火災現場態勢及火情發展趨勢進行科學分析、判斷、評估,為撲火戰略和階段性撲火戰術提供技術諮詢。
3.2.3 Ⅲ級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地先行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火災發生地的報告,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相應啟動應急預案,在火災現場設立市撲火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3.2.4 IV級森林火災,由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3.3 火情報告
森林火災資訊報告實行分級報告和有火必報制度。
建立統一的森林火災報警系統,任何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通過電話等形式向市、鄉鎮、街道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警電話:0739-4243760。
對衛星監測的林火熱點,各鄉鎮、辦事處、國有林場必須在接到核查通知後1小時內將核查結果上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在接到核查通知後1.2小時內將核查結果在防火網上反饋並報告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森林防火期內,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每天向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林火日報、林火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出現下列森林火災之一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核准情況報告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①市界附近的森林火災;
②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④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⑤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⑥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森林火災;
⑦網路、電視等公眾媒體已播發的森林火災;
⑧需要邵陽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3.4 撲火指揮
3.4.1 撲火前線指揮部
市,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後,有關領導和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並根據撲火工作需要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
主要職責是:
①組織火災現場偵察,掌握火場及周圍的具體情況(包括燃燒面積、森林可燃物型別,火災現場地形、地勢、風向、風速、氣溫、火勢蔓延速度;火災現場周圍的居民、設施以及影響火災撲救的有關條件);
②制定撲火作戰計劃(包括撲救森林火災措施);
③計算所需撲救力量和具體,合理劃分撲火戰區,進行具體分工,組織指揮撲火戰鬥;
④掌握撲火程序,並根據火災現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撲火力量;
⑤做好火災現場後勤物資保障的分配和落實,確保撲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災現場撲救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⑦向本級森林防火指揮部隨時報告火災現場情況,及時傳達、落實上級的命令、指示;
⑧火災撲滅後,組織力量清除殘火,並派人看守火災現場,嚴防死灰復燃。
3.4.2 指揮原則
①逐級指揮原則。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下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必須執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命令。為避免指揮混亂,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
②統一指揮原則。撲火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構,所有參加撲火救災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③分割槽指揮原則:在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戰區指揮部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工作。
④獨立指揮原則:根據具有規範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撲火任務時,市武裝部、武警中隊、消防大隊可單獨設立指揮部,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組織指揮工作。
3.4.3 撲救原則
①在撲火過程中,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重要設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③在撲火戰術上,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儘量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④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裝部、武警中隊、消防大隊等專業力量為主,當地幹部職工、群眾等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因地制宜,統一組織指揮。
⑤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嚴格實行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⑥禁止動員老、幼、病、殘、孕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3.4.4 應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受傷人員和將被困人員轉移至安全區,並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治。
②採取開闢防火隔離帶等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③對區域性地區實施交通管制,切實維護火災地區社會治安秩序。
④若需徵用社會物資、裝置、交通工具時,一般情況下先報批後實施,緊急情況下可先實施後報告。
⑤若需實施飛機滅火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由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按《湖南省航空護林飛機申請和使用管理規範》(湘森指辦[2014]39號)規定,以正式檔案的形式向省防火辦提出申請。
3.4.5 擴大應急和應急聯動
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當森林火災跨本市行政區域時,在市有關部門的統一協調下,由市人民政府與相關縣人民政府聯合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4.6 資訊釋出
森林火災資訊釋出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森林火災資訊釋出工作。
3.4.7 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市、鄉鎮、街道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力量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餘火,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現場6小時以上。經撲火前線指揮部全面驗收,確認火災已徹底撲滅後,撤出看守人員,由市、鄉鎮、街道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宣佈應急行動結束,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處
①2公頃以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由鄉鎮、街道辦事處林業站組織力量,深入火場,查處火因及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者作出處理,寫出材料存檔。
②一般森林火災,由森林公安負責調查處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災由市級以上林業、公安主管機關,成立火災案件查處小組,進行調查處理。
5. 善後工作
5.1 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
火災發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組織制訂人員救助、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森林火災引起的矛盾和糾紛。組織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恢復、重建。對火燒跡地,做好植樹造林規劃並限期完成。對火災損害的設施,及時組織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2 火災損失財產處理
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被徵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完好無損的,應及時返還;已造成損害尚能修復的,負責修復或補償修復款;無法修復的,按重置價補償;造成其他物資消耗的,按實際消耗補償。
5.3 撲火費用支付
幹部、職工(含合同工和臨時工,下同)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生活補助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非幹部、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助、生活補助及其他費用,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由發生火災的單位支付;參加撲救外單位森林火災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器材、裝備等費用,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由發生火災的單位支付。上述應由發生火災的單位支付而其確實無力支付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支付。
5.4 分析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後,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起火時間、地點、原因、撲火物資消耗、因災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造成的人員傷亡以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及時進行總結,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制定和落實改進措施,並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送有關重、特大森林火災調查報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訊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正、副指揮長和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防火期應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②森林防火期間,市、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村幹部和村級護林員三級防火電話全日開通,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③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要動用一切通訊工具,完善火場應急通訊系統的建設,前線指揮部與火場應隨時保持聯絡,市防火辦和上級防火辦與火災現場直接保持聯絡。
④各單位防火組織在重點火險期實行24小時值班。
⑤瞭望臺值班人員,要24小時堅守崗位準確瞭望觀察,發現火情及時報告。
⑥景區、重點林區和國有林場除堅持24小時值班外,要組織防火人員、護林員進行巡查和火情監測,對重點部位和火災多發區設點設卡派專人嚴防死守,禁止火源進山。
6.2 隊伍保障
應急力量通過組建專業撲火隊、市消防大隊、民兵應急分隊、義務撲火隊與動員組織村民參與相結合的辦法組織。
①市林業局成立一支30人的專業撲火隊伍、市武裝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專業撲火隊伍,負責市內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撲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調動。
②全市17個鄉鎮、四個街道辦事處成立以本單位幹部職工、林業站人員、護林員和民兵為主的應急義務撲火隊,每隊30人。全市483個行政村分別組建20人的義務應急撲火隊,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火災撲救和應急,由當地行政領導指揮。
③國有公益林場、銀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應急撲火隊伍,負責本場內的火災撲救和毗鄰鄉鎮的火災救援,由場長指揮,並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揮調動。
④配備好服裝、火鞭、柴刀、水壺、毛巾、膠鞋、電筒和風力滅火機,各應急隊應配備打火鞭、柴刀、水壺、毛巾、膠鞋和電筒等工具,開展好撲火知識的培訓。
6.3 醫療衛生保障
市人民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加強特殊醫院、病房建設,確定參與森林火災應急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制訂醫療衛生隊伍和物資排程等方案。
6.4 物資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利用現有森林火災應急物資、裝置、設施的基礎上,根據需要,要逐步配備和更新本部門森林火災應急物資裝置、裝備。
6.5 經費保障
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機構工作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部門保障。
6.6技術保障
市氣象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衛星遙感監測、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資訊庫,彙集森林防火資訊,確保森林防火救災決策的科學性。
6.7 監督管理
6.7.1 預案演練
市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舉行一次預案演練。
6.7.2 宣傳與培訓
市防火辦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應採取多種形式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宣傳森林火災預防和應對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增強群眾森林防火意識和提高支援、參與森林撲火的自覺性。
6.7.3 獎勵與責任
對在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森林火災資訊或者因失職、瀆職行為造成火災損失的,將依據《武岡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武辦發〔2014〕9號)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7.4 監督檢查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林業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對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7. 附 則
7.1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市林業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市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7.2 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火災應急預案 篇六
一、編制目的
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在發生火災事故的緊急情況下,能快速做出響應,採取應急與救援行動,控制並消除火災事故,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關於建築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及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檔案精神,制定專案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應急救援分隊
隊長:牛寶成(專案經理)
隊員:李曉翹趙建兵何懷建杜洪發付振華
三、應急救援分隊職責
1、應急救援分隊負責火災發生後應急救援的領導、指揮與協調工作。
2、應急救援分隊負責定期組織演練,火災發生時保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開展應急滅火救援工作。
3、義務消防員負責切斷電源和滅火撲救工作。
4、材料部門負責應急裝置和應急器材供應及物資、資料的搶救工作。
5、排程員負責安全警戒和外部消防部門聯絡。
6、安全員負責火災現場的保護。
7、管理員負責人員的疏散及傷員的救治。
四、報警電話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值班電話:0915—3318455
火警:119
急救:120
現場緊急醫療救援所:上津鎮孫家灣門診部。
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實施程式
1、專案部火災事故應急分隊接到火情報告後,應迅速做出判斷,如火情的嚴重程度不大,且依靠專案部力量完全能解決的,應迅速啟動現場(專案部)火災救援預案。上報公司後,公司則不啟動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重大火災報告後,應立即啟動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迅速帶領其成員奔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各種(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支援;專案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分隊做到迅速出擊,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滅火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公司救援能力,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向外部救援,儘可能,儘快地控制並消除事故,營救受害人員。
3、火災撲滅後,立即清理現場、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隨後進入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階段。
4、上述工作完成,執行應急關閉程式。由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宣佈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六、應急裝置和器材
1、專案部、各工班自備消防鐵杴數把。
2、各人員自備水箱、臉盆。
3、以傘河水為水源取水。
七、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附後)
八、總結:
專案部在事故發生後,編寫火災事故報告,落實責任,提出改進意見,完善應急計劃。
火災應急預案 篇七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進一步加強本院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切實做好醫院突發火災和緊急疏散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保障醫務人員和病患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為確保本院消防安全得到有效監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等的規定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醫院本部突發火災和緊急疏散的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為切實做好醫院消防安全的預防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原則,確保醫院在突發火災時的緊急疏散能夠及時、迅速、有序地得到處理。
二、組織體系
2.1組織機構人員分工(應明確到人或崗位)
2.1.1指揮部
總指揮:由醫院值班領導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到場後,移交指揮權。
2.1.2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1.3職責:掌握現場情況做出決策,向各組下達指令,指揮滅火、人員疏散行動,在公安消防隊到達後,移交指揮權,配合公安消防隊行動。
2.2滅火行動組
2.2.1負責人:保衛科長;
2.2.2成員:職能科科長及醫院義務消防員;
2.2.3職責:第一滅火力量在60秒內採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滅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後3分鐘內到達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展開滅火行動。
3緊急疏散引導組
3.1負責人:醫務科長
3.2成員:職能科及各科主任護士長,
3.3.職責:接到火警資訊後,科主任、護士長引導本病區的工作人員和患者有序疏散,清查各樓層有無人員滯留。要求對應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將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儘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並搶救貴重儀器裝置及重要科技資料;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4.安全防護救護組
4.1、負責人:總務科長
4.2、成員:保衛科及後勤各班組長
4.3、職責:接到火警資訊後,疏通室外消防車道,開啟地下消火栓井蓋,協助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護,視情況撥打“120”求救,並協助醫務人員送傷員至醫院救治;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囑患者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設定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5.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
5.1負責人:基建工程科長
5.2、成員:由工程裝置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5.3、職責:切斷非消防動力電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設施、裝置電源,迫降消防電梯,在一層停止並鎖定客用、貨運電梯,停止空調執行,操控防排煙設施、消防泵等自動消防設施,如聯動控制發生故障,則由工程裝置部門值班人員趕到裝置處實施手動控制,為防火和疏散提供裝置保障。
三、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3.1發現火情
在班工作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按下附近手動報警按鈕或用電話向消防控制室報告,發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員(或就近工作人員)應立即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並在60秒內採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趕到現場展開行動。
3.2火警確認
消防控制室對任何火警訊號必須核實,核實火警以人員語言確認為準。
3.3報警及進入應急狀態
確認火警後,按以下程式操作:
3.3.1消防控制室將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置於“自動”狀態,迫降消防電梯,配合滅火組及疏散組隨時控制、啟動起火層應急廣播,防排煙系統及相關的自動滅火設施。
3.3.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向“119”公安消防指揮中心報警。
3.3.3、防控制室通知配電室切斷起火層日常用電路,通知配電室確保照明用電及消防設施、裝置用電,確認消防設施、裝置電源控制櫃狀態;關停中央空調電源。
3.3.4通知當班人員就位,各級人員到位,展開滅火疏散行動:
(1)第二滅火力量(滅火行動組)在3分鐘內趕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設施(滅火器、室內消火栓等)開展初期火災的撲救,公安消防隊(第三滅火力量)到場後協助開展火災撲救;
(2)應急疏散組通知單位工作人員通過廣播、喊話等方式,各疏散引導員在預案規定的崗位上,引導人員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帶,並清點人數,向到場消防隊報告。
(3)通訊聯絡及設施保障組保障指揮部與各組之間通訊暢通,消防用電不間斷,各消防設施執行正常。
(4)安全防護救護組實施區域警戒,清理車場通道,開啟地下消防井蓋迎候消防車;設定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樓內。
四、火警解除
火災撲滅後,徹底清查起火現場及相關部位,確認已完全撲滅,煙氣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物件都已安全疏散完畢,徵詢公安消防人員同意後下達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後,派出人員負責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火災原因調查。
五、附則
5.1火災疏散程式:
5.1.1發現火情後要冷靜面對,立即呼叫周圍人員。組織滅火及報告2104醫院消防監控中心和上級領導
5.1.2火勢較小時,組織人力應用病區內的'消防器材和自來水積極滅火,火勢猛烈時,馬上撥打電話“119”報警,並告知準確方位
5.1.3關閉鄰近火情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擴散速度
5.1.4將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5.1.5儘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貴重儀器裝置及有價值的科學資料。
全國每年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此類事故就達數萬起,產生了惡劣的影響,並造成巨大的損失。成熟優化的火災應急預案,訓練有素的應急組織,不僅可以做到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而且可以發現預防系統的缺陷。
為了更好的認識與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降低突發火災的危害程度,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內。
從而保證全院職工的人身安全,同時又能讓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不慌張,聽從醫院的指揮,做到安全疏散,為此制定發生火災緊急情況安全疏散預案。
一、疏導原則
當初期火災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擴大趨勢,應組織起火部位、起火點及上層人員進行疏散。先從起火部位、起火樓層的人員疏散,如火勢得到控制,負責人應立即下達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
預防為主,措施得力,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患者至上,遇火不亂,減少損失,避免傷亡。
二、指揮系統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三、疏散路線
疏散命令下達後所有在樓區內需疏散人員都通過樓梯向下層向院內疏散。二樓如遇樓梯、過道被煙氣所阻或汙染,不得已情況下二樓人員可關緊門開啟窗戶等待救援。平房區所有需疏散人員一律向院內疏散。
四、注意事項
1、火災發生後,醫護人員均有組織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責任。因此,必須堅守崗位穩定患者,做好疏散準備和組織好疏散。
2、因醫院屬於特殊場所,除遇特殊情況外,在疏散命令下達前醫護人員不得擅自組織疏散。
3、醫護人員在組織患者疏散過程中,一定遵守程式、維護秩序,防止擠壓和意外損傷發生。
4、醫護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組織患者跳樓,應按本程式組織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有效地預防事故、處置事故,進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式,預案確定了應急工作的原則,即服從指揮安全第一的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緊急處置的原則;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的原則。
安全防火人人有則,全院職工要牢固樹立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認真旅行職責,不漏崗,不脫崗,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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