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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申請書多篇

強制申請書多篇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1

申請人:*** 男 漢族1952年11月生。農民。現住北林區**村。

申請人認爲北林區人民法院(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明,屬於錯判。但此爲再審解決的問題。申請人(***)就本案所謂權利人申請執行一審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終止執行意見:

一、上訴期間達成協議真實、合法、有效。在程序與實體上表明原告(***)失去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

申請人(***)不服北林區人民法院(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因雙方達成協議,其協議內容爲“原告與被告建築合同糾紛一案,現經原告人***與被告***協商,上訴人撤訴,原告人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雙方拿原始證據(收據、合同)去起訴欠款人張勇,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來,***可繼續上訴。”該協議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符合法律規定,准許上訴人***撤回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下發了(xx)綏中法民一終第263號民事裁定書。

1、雙方達成的協議真實有效。該協議產生不是雙方當事人私下達成的,其產生的時間、地點的特殊性,決定其真實、合法、有效。業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確認。

該協議產生的時間是上訴期間,其地點是在中級人民法院。並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認定合法有效。民訴意見190條規定:“在二審程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的,不應撤訴。”反過來講,准予撤訴就是沒有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應確定爲合法有效。

2、民事訴訟是公權利介入私權利,評價私權利的過程。其在訴訟中確定的權利義務,如權利人主張此權利,義務人就必須履行此權利,否則公權力介入將強制執行。但如權利人放棄訴訟中確定的權利,義務人則不須履行,如判決後義務人沒有履行義務,權利人在申請執行有效期間內沒有申請法院執行或明確告知不申請執行,放棄此項權利,此案就此了結,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則,不可能在沒有申請人的申請的情況下強制執行。

本案雖然一審判決確定了權利人的權益,但雙方已在上訴時達成“上訴人(***)撤訴,原告(***)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協議。協議確定了原告人(***)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是原告人(***)以書面的形式表示放棄(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對其賦予的權利。申請人(***)既然放棄了申請的權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請,從而起動強制執行程序。

3、民法從法理上說是私法,權利人有權處分自己的權益。現在上訴階段原告人***與被告***協商,“雙方拿原始證據(收據、合同)去起訴欠款人張勇,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原告人***這一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對被告***法院確定的權利的一種變更處分。處分的結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張權利,而向實際欠款人張勇主張權利。這一改變是實體上改變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從而免除了被告人責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責任由原告免除後,不是義務主體情況下,不能強制執行被告人(***)。

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協議的'審查認定真實、合法、有效。使一審法院執行局接受執行申請失去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止:(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六) 人民法院認爲應當終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訴意見190條規定允許撤訴行爲不是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該協議標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二審法院審查准許撤回上訴的行爲時,對一審判決效力和不執行一審判決目的是否正當性必須進行審查。該協議是不申請執行一審判決,且協議不存在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撤回上訴沒有違背當事人的處分權力,因此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在審查時確認了雙方在上訴期間達成的協議真實、合法、有效。就是說原告人(***)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是經中級人民法院確認的。其中級人民法院的確認可以認爲是對原法律文書的撤銷,也可認爲是中級人民法院認爲應當終止執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

反之,如果認爲中級人民法院的准許撤回上訴,對協議的內容“原告人(***)不申請執行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的審查,不是對一審的撤銷或對執行終結的認可,那麼中級人民法院的准許撤回上訴的裁定就是錯誤的,中級法院就不能准許撤訴,只能繼續審理或調解。

綜上:中級人民法院下發的(xx)綏中法民一終第263號民事裁定書。確認了(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權利人不能申請執行。原告(***)與申請人(***)簽定的協議,原告(***)放棄了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本案應當終止執行。

此致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2

申請人:張某,男,xx年12月1日生,漢族,住址:石家莊市井陘礦區南園街xx棟x單元xxxx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魏某,男,xx年7月28日生,漢族,住址:河北省藁城市張家莊鎮三邱村永興街xxxx號。聯繫電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號民事判決書,現該判決已生效,但被申請人拒不遵照執行,(法律文書 )特向貴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請求

1、請求執行被申請人給付申請人借款15500元;

2、請求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從20xx年3月至執行完畢之日止);

3、請求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訴訟費用94元;

4、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於20xx年2月11日由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年藁民初字第00552號民事判決書,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收到判決書後均未上訴,現該判決已生效,且也超過了判決書確定的還款期限,但被申請人至今仍未履行判決,申請人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貴院申請強制執行。

此致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3

申請執行人:依瑪士(上海)標碼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南里6號天建大廈1015-1016室

負責人:屈晶 職務:經理 電話:xxxxxxxx

被執行人:北京綠頓乳業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順義區北小營鎮宏大工業區內。

法定代表人:陶友誼 職務:董事長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請求事項

1.強制被執行人履行北京市順義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2007)順民初字第6797號民事判決書,立即給付申請人貨款五萬九千八百元並支付利息損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爲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標準計算),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該判決確定義務期間的`債務利息;

3.由被執行人承擔本案申請執行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作出(2007)順民初字第6797號民事判決,根據該判決,被執行人應於該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申請執行人貨款五萬九千八百元並支付利息損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爲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標準計算),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執行。案件受理費六百五十四元,由被執行人負擔,於判決書生效後七日內交納。現該判決已經生效,但被執行人並未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被執行人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7條之規定提出以上請求,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被執行人履行生效的判決所確定的義務。

此致

北x民法院x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4

申請人認爲北林區人民法院(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明,屬於錯判。但此爲再審解決的問題。申請人(xxx)就本案所謂權利人申請執行一審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終止執行意見:

一、上訴期間達成協議真實、合法、有效。在程序與實體上表明原告(xxx)失去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

申請人(xxx)不服北林區人民法院(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因雙方達成協議,其協議內容爲“原告與被告建築合同糾紛一案,現經原告人xxx與被告xxx協商,上訴人撤訴,原告人不申請執行(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雙方拿原始證據(收據、合同)去起訴欠款人張勇,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來,xxx可繼續上訴。”該協議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符合法律規定,准許上訴人xxx撤回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下發了(20xx)綏中法民一終第263號民事裁定書。

1、雙方達成的協議真實有效。

該協議產生不是雙方當事人私下達成的,其產生的時間、地點的特殊性,決定其真實、合法、有效。業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確認。

該協議產生的時間是上訴期間,其地點是在中級人民法院。並經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認定合法有效。民訴意見190條規定:“在二審程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的,不應撤訴。”反過來講,准予撤訴就是沒有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應確定爲合法有效。

2、民事訴訟是公權利介入私權利,評價私權利的過程。

其在訴訟中確定的權利義務,如權利人主張此權利,義務人就必須履行此權利,否則公權力介入將強制執行。但如權利人放棄訴訟中確定的權利,義務人則不須履行,如判決後義務人沒有履行義務,權利人在申請執行有效期間內沒有申請法院執行或明確告知不申請執行,放棄此項權利,此案就此了結,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則,不可能在沒有申請人的申請的情況下強制執行。

本案雖然一審判決確定了權利人的權益,但雙方已在上訴時達成“上訴人(xxx)撤訴,原告(xxx)不申請執行(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協議。協議確定了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是原告人(xxx)以書面的形式表示放棄(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對其賦予的權利。申請人(xxx)既然放棄了申請的權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請,從而起動強制執行程序。

3、民法從法理上說是私法,權利人有權處分自己的權益。

現在上訴階段原告人xxx與被告xxx協商,“雙方拿原始證據(收據、合同)去起訴欠款人張勇,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原告人xxx這一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對被告xxx法院確定的權利的一種變更處分。處分的結果是不再向被告xxx主張權利,而向實際欠款人張勇主張權利。這一改變是實體上改變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從而免除了被告人責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責任由原告免除後,不是義務主體情況下,不能強制執行被告人(xxx)。

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協議的審查認定真實、合法、有效。使一審法院執行局接受執行申請失去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止:(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六) 人民法院認爲應當終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訴意見190條規定允許撤訴行爲不是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該協議標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二審法院審查准許撤回上訴的行爲時,對一審判決效力和不執行一審判決目的是否正當性必須進行審查。該協議是不申請執行一審判決,且協議不存在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撤回上訴沒有違背當事人的處分權力,因此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在審查時確認了雙方在上訴期間達成的協議真實、合法、有效。就是說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是經中級人民法院確認的。其中級人民法院的確認可以認爲是對原法律文書的撤銷,也可認爲是中級人民法院認爲應當終止執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

反之,如果認爲中級人民法院的准許撤回上訴,對協議的內容“原告人(xxx)不申請執行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決書”的審查,不是對一審的撤銷或對執行終結的認可,那麼中級人民法院的准許撤回上訴的裁定就是錯誤的,中級法院就不能准許撤訴,只能繼續審理或調解。

綜上:中級人民法院下發的(20xx)綏中法民一終第263號民事裁定書。確認了(20xx)綏北城民初字774號民事判書權利人不能申請執行。原告(xxx)與申請人(xxx)簽定的協議,原告(xxx)放棄了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本案應當終止執行。

此致

北林區人民法院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5

申請人:張某某,男,漢族,1967年11月15日生,住咸陽市某某區某某鎮某某村107號。

被申請人:陳某某,男,漢族,1961年12月13日生,住咸陽市某某路某某小區1號樓1單元213室。

請求事項:

1、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責令被申請人履行(20xx)鹹民終字第00000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

2、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張xx與被申請人陳xx因排除妨害糾紛一案,業經廊坊市xx區人民法院於20xx年8月21日作出(20xx)廊民初字第0000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申請人陳xx搬離申請人張某某所有的位於區xx路xx市場西樓3號房屋,並一次性支付申請人損失費6000元整。後因被申請人不服一審判決,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xx年11月30日作出(20xx)廊民終字第00000號民事判決書,依法維持了一審判決。該判決現已生效,但被申請人仍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無奈,申請人現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12條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此致

廊坊xx人民法院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6

申請執行人劉備(又名劉玄德),男,745年12月1日出生,漢族,西蜀國人,系西蜀國皇帝,住西蜀國四川成都皇宮。

被執行人曹操(又名曹孟德),男,746年10月3日出生,漢族,魏國人,系魏國皇帝,住魏國首都洛陽皇宮。

請求事項:要求按(987)三民初字第0099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內容,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曹操的返還戰馬五十萬匹和戰衣戰袍六十萬套,以及賠償經濟損失費三百萬元人民幣。

申請理由:申請執行人與被申請執行人財物返還及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審理結案,被執行人未提出上訴,該判決已於987年5月11日生效。截止今日,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已屆滿,但被執行人曹操拒不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爲了體現法律權威性和生效判決的既判力,震憾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2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出此申請,請求貴院及時依法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曹操履行上述申請事項,使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保護。

此致

三國人民法院

申請人:劉備

xxxx年8月11日

附:

1、三國人民法院(987)三民初字第0099號民事判決書1份。

2、劉備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電話等聯繫方式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7

執行申請人:北京xx在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大興區xx鎮xx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趙xx 電話:xxxxx

被申請人:xx市xx網絡系統技術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xx市xx道44號

法定代表人:劉xx 電話:1xxxxx

申請事項:

1、請求強制執行(20xx)海民初字第179xxx號民事判決書即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貨款339200元人民幣,承擔訴訟費7889元人民幣,違約金以未付貨款339200元人民幣,自20xx年9月28月至貨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以上共計379499元人民幣(至執行立案時)。

2、被申請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

事實與理由:

執行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20xx年10月20日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做出(20xx)海民初字第179xxx號民事判決,確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339200元人民幣,承擔訴訟費7889元人民幣,違約金以未付貨款339200元人民幣,自20xx年9月28月至貨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至執行立案時違約金32409元人民幣。現在該民事判決已經生效。被申請人拒不履行判決,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貴院強制執行該判決。

1、判決書複印件一份。

注意事項:

1. 法院一份+再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

2. 授權書明確代爲申請、領取執行標的、代爲和解等基本要求就可以了。給法院一份。

3. 帶判決、申請人身份證、強制執行申請到法院立案庭。

① 一審法院來執行

② 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4. 兩年之內申請執行。

5. 期限計算:

① 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② 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③ 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6. 金錢債務,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非金錢債務,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金。

強制申請書範文篇8

申請人:(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同上)

請求事項:

強制執行ΧΧ市ΧΧ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寫明事情的起因、經過及有關行政部門所作的行政處罰,以及執行結果等)……

鑑於上述情況,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依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