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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學憲法講憲法徵文600字精品

徵文稿1.95W

國小生學憲法講憲法徵文600字精品

憲法對於同學們而言,好像離得比較遠,這說明同學們對憲法的認識太少了,做爲新時代少先隊員對憲法必須有一定的認識。關於學憲法講憲法徵文範文有哪些?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小學生學憲法講憲法徵文600字優秀範文五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1

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爲有了它,社會纔會安定;有了它,人們才能過上安穩的日子;有了它,我們的家園纔會和諧;有了它,壞人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總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規範。知法、學法、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並且每個人都應該學會運用法律來捍衛自己合法的權益,使自己成爲一個知法、守法、學法、用法的公民。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會用到法律。例如:在馬路上靠右行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在十字路口聽從交警的指揮……這些雖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卻都與法律有關係,這就證明法律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只是我們沒有深入地思考這些問題而已。作爲國小生,我們雖然對法律的理解不夠深刻,但是起碼我們知道,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做一名遵紀守法,熱愛學習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樂於助人,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這些都是優秀品質,我們每個學生都知道,但是能把這幾點做好卻很不容易。一些同學平時不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慢慢地養成了不良習慣,長大後就很容易違法亂紀,使自己誤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別忽視了小事,一些不經意的小事也許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導火索,會讓你走向不軌的道路,“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這是古人留給我們的教訓。

同學們,讓我們知法學法、守法用法、讓法律永駐我們心中,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那樣我們的前途將會一片光明。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2

現在的社會是和諧的、是文明的,原因很簡單,是因爲我們現在的生活是有秩序有法則的。但是,真正懂得法則法規的又有多少呢?又有多少不了解法律不重視法律的人因爲無知而墜入了罪惡的深淵?

所以說普法教育是很重要的!對於孩子們,就更爲必要,有些處於少年期的孩子,因爲不懂法律而犯下過錯,就如:

在一個由_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獲的入室盜竊未成年人犯罪團伙中,年齡的17歲,最小的11歲;在甘蔭塘派出所打掉的搶奪婦女首飾團伙中,年齡的20歲,最小的11歲,其中16歲以上6人、14-16歲7人、14歲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齡化的趨勢也很明顯,大多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最小的只有_歲。

這些,真叫人寒心和擔憂,那些與我們差不多大的孩子,竟然做出這種事情!那麼他們的將來、社會的將來會是什麼樣子?!

據我所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十七條標明: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六十七條標明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但也許,那些犯罪分子並不瞭解,也許,如果他們知道,就不會做出這種傻事

,我們生活的這個法治社會裏,一切都是要講法律的,但很多人對這些不以爲然,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如果大家都不管秩序,各做各的,世界將會變成什麼樣子?

讓我們做法制宣傳教育的有心人,堅持法制法紀宣傳教育,瞭解法律法規,宣傳法律法規!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3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爲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對於我們未成年人來說,法律就像一層盔甲,保護着我們,那是國家對我們未成年人的關心,就是《未成人保_》,它分爲“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它們和我們是息息相關的。

正因爲重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

我們也懂得了什麼事應該做,什麼事不應該做,怎樣行使權利,如何履行義務幫……也許在觸而假如我們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由此產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看來學好法律對我們的人生有很大的幫助,也不會讓我們的人生增加污點,使我們的人生更加絢麗多彩,不會因爲這個污點而暗淡失色。

當我看新聞,看到那一則則有關我們中學生知法犯法的進行着犯罪活動,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想過他們在家的母親,那雙期盼的眼睛等着她的兒子讀書歸來,桌上是熱騰騰的飯菜,等着他們的歸來;在工作的父親,爲兒子的學費,爲着家庭的幸福,一直努力的工作,在烈日炎炎下,灑下他們辛勤的汗水,他們怎麼都沒想到自己的孩子會做出這樣的事。

當這個消息傳到父母的耳朵裏,他們是無比的痛苦,也無比的惋惜,更無比的痛恨自己,那些犯罪的孩子有沒有想到這些,我不清楚,當我的腦海裏一直深深印着父母看到他的孩子入獄,那種眼神是我用文字無法表達的,有痛苦,有悲傷……

一提到法律,大家都會想到,犯罪;法庭;監獄……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在我們生活的點滴中。

去年春天,我在玩我的手機,剛玩沒幾分鐘,就欠費了,這可是我媽前不久的話費啊,怎麼會這麼快沒了呢,我媽查了我的通訊記錄發,發現我的手機被莫名其妙的運行商扣了錢,才幾分鐘啊全把我的話費扣完了,我媽對於這個問題,向聯通公司進行了投訴,用消費者權益保_維護了自己的利益,最後,聯通公司向我們雙倍退賠了由此造成的話費損失。

法律是無處不在的。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學法,家庭幸福,社會安定,國家的發展日益前進!因爲只有你意識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師們了,“苦口婆心”地_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動來奠基,教育來澆灌,地_律的原因,自覺來支持。讓我們在法律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爲二十一世紀的棟樑之材。自覺來支持。

與法同行,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吧!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4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呀,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

我們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離不開法律。每個人都要養成學法、知法、用法、守法、護法的行爲習慣。同時應該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使自己不受到傷害。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爲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爲。

從小到大,長輩們總會在我們身邊教導: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家裏,要遵守家裏的規矩;而在社會中,更要遵守人民規則,而這個人民規則便是"遵紀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爲法離我們相隔"十萬八千里",可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了:其實法一直都在我們身邊。雖然我們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們周圍的人羣中,總是有些人爲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規方面,人們違法的事情特別多,他們常常目無法律,顯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騎着小單車,爲了貪求速度,竟騎上了人行橫道,且偶爾還與機動車玩搶道競技;還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信號燈已經變成紅燈了,可他們卻視而不見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輛車驚險地從他後邊來了個40度大挪移時,他才意識到了危險的存在,此時已是捏了一頭冷汗了;還有些司機,明知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道理,可他們仍舊是明知不可爲而爲之地做了,我就看過這樣一則報道-----一名司機灑後駕車,失去意識,摸不着方向了,完全由gps導航帶路,結果開進了河裏,幸好路人發現將他及時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還記得有一次,我爲了要買一本小人書,掐指一算,媽媽平時給的零花錢不夠買。"這可怎麼辦呢?媽媽平時最反對我看這種書籍了,問她要,她也肯定反對了",我自言自語道。我絞盡腦汁,苦思冥想,可還是想不出辦法,後來我決定趁媽媽晚上做飯時,偷偷去她包裏拿了100元。我樂呵着接下來的兩天裏,都平安無事,媽媽竟然沒發現那100元不見了,竟也若無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媽媽聊天時,她卻同我講了一個遵紀守法的故事。聽後,讓我頓時感到心虛,想到我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拿了媽媽100元時,我感到面紅耳刺了,也意識到那是不對的,在法律上來講,那是範法的行爲。或許媽媽講這個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導我不要誤入歧途吧,不要範錯吧!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第二天一早,便拿着剩下的60元向媽媽道歉,可媽媽卻笑了笑摸着我的頭,說:"要切記小錯不改,大錯難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只有從小就養成好習慣,纔會換來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長大後纔會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過完一生。"媽媽的一席話,讓我毛塞頓開。

記得還有一次科學老師問:如果有人故意謾罵你,你會怎麼做?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當然是扁他一頓了,而且還要不留情地罵回他。我聽了以後,很爲自己慶幸,因爲自己沒有那樣無法律地回答。老師聽了,問道:"難道你們只想着怎樣報復?其實對於這種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嚴懲他,這樣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爲。"

同學們,讓我們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增強法律意識,與法同行,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5

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總是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法律誕生了。

法律,是個神聖的稱呼,它是現代的包拯,那樣的大公無私;它是正義的化生,爲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它肩負着維護和平的重任。正氣凜然的它,爲社會驅逐邪惡,讓國家在安定中發展。

作爲一個學生,我們應該從小對法律有一定的認識,應該知法,懂法,守法。曾經有一個小男孩就因不懂法而險些喪命:

有一天,在一輛公交車上,有一個小男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許是對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時不時把頭手伸出窗外,這時,對面突然來了一輛公交車,差點把小男孩的頭擠扁,辛虧駕駛員處理及時,纔沒造成悲劇。可見知法是多麼的重要,如果當時他知道車輛行駛中,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這一條或者駕駛員能及時提醒他,就不會有這驚險一幕了。

當然,我們不僅要知法,懂法,守法,還要會用法,如果不用,它的存在便沒有意義了。只有充分的利用它,纔會使它的存在更有意義。讓我們再來聽一個小故事吧:

小建11歲時父母離異,他被法院判給了母親,但不久,母親因病去世。小建的父親此時已再婚並育有一女,不願意再承擔撫養小建的義務。由於無人監護,小建一直被寄養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紀大,身體又不好,根本無力照顧小建,無助的小建將父親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審判庭的李法官認爲,如果立案,就會出現父子對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建的心靈受到傷害,也不利於父子日後生活,應儘可能在訴前調解,於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親到庭談話,

在第一次談話中,小建的父親態度強硬,強調當初小建的母親聲稱不需要他撫養兒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據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因父母離婚而取消,如果遺棄未成年人,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數天後,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親到法庭談話,李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再次耐心爲其解釋我國民法的監護規則,勸其克服困難,承擔起撫養小建的義務。經過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終於父親接回家一起生活。

是法律幫小建找回了愛,令他有了一個新的家,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可見,法律對我們而言,是多麼的重要。

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將伴隨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