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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設計工作的自我鑑定

第一篇:防雷工程專業設計等級

防雷工程設計工作的自我鑑定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實行等級管理制度,資質等級分爲丙、乙、甲三級。

第五條丙級資質單位只能從事發下防雷工程專業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包括建(構)築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可進行的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有:小型計算機網絡、小型程控電話、小型自動控制系統,短波、超短通訊站,小型電視臺,衛星電視地球接收站,共用天線,閉路電視、有線電視和家用電器等小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六條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包括建(構)築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除可進行丙級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外,還可承擔的工程項目有:無線尋呼臺,移動通訊中繼站,中型電視臺,一般雷達站、微波站、導航站,閉路電視監控系統、中型自動控制系統、中型程控電話,中型計算機網絡等中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七條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的設計或施工: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包括建(構)築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除可進行乙級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外,還可承擔的工程項目有:大型移動通訊基站,大型電視臺,大型程控電話機,大型計算機網絡、大型自動控制系統,機場、大型車站、碼頭,智能大廈及其綜合佈線,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國防設施等大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二篇:防雷工程設計方案格式

封面

目錄

1、雷電概述

[說明]:簡述雷電的發展歷史、雷電的危害、雷電的基本性質、雷電防護的法規政策。

2、雷電防護原理

[說明]:需依據具體情況,分外部防護系統、配電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監控與傳輸系統等系統,針對項目的類型和實際情況進行講述。

3、項目概述

a、 工程標的現狀及工程需求

場所地點、功能、存在的問題、工程需求

b、項目勘察的具體情況

[說明]:依據工程勘察記錄表各項內容對項目進行描述。

首先,確定保護對象(是做整個建築整體的外部、內部防護,還是隻做建築內的一部分,如:一個機房或者僅僅配電系統的防護)。其次,確定項目周圍的環境和需做防護的項目目前的狀況;

最後,標明甲方的具體要求(關於: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等電位連接、均壓裝置、屏蔽措施、電源系統、信號傳輸系統、天線饋線系統九項具體的要求)。

c、雷暴區及危險等級

[說明]:依據gb 50057-94《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中的要求,在本企業網站查找該地區年平均雷暴日,評估其所屬雷暴區域(少雷區、

中等雷暴區、強雷暴區),然後依據公式計算起危險等級。

d、設計需達到的保護等級

[說明]:此項爲我公司全面評估其雷電災害、危險程度後提出的設計方案中所應該達到的保護等級。屬全面系統的防護要求。

e、甲方要求達到的保護等級

[說明]:此項爲客戶方的要求,如其只要求我公司對其部分區域進行防護,那我公司僅對所防護的區域負責,由於區域外未防護的線路、通道、引下線、地線等引入的雷電對其線路、設備等產生的損壞,我公司不與賠償。

4、設計方案

a、引用標準

[說明]:凡被引用的標準必須在方案中出現。

b、設計方案

[說明]:本部分爲整個工程方案的重點部分。

1)、將其分爲:(外部)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等電位連接,(內部)均壓裝置、屏蔽措施、電源系統、信號傳輸系統、天線饋線系統九個部分(項目不涉及的部分可以不寫入)。

2)、標明每個部分中a、標準的設計要求(注出標準的條文),b、甲方的要求,c、設計方案所能達到的要求,d、所選產品所能達到的技術指標(注出產品說明書中所列該型號產品的技術參數)。

3)、在每個部分中簡要的敘述完成該工程各部分的具體施工措施(包括:避雷針用什麼品牌、什麼型號、依據什麼標準架設多高;避雷帶

用什麼材料、什麼規格、依據什麼標準安裝;接地裝置用什麼材料、什麼規格、依據什麼標準施工,地槽開挖多寬、多深,用什麼品牌降阻劑等;等電位連接、均壓裝置、屏蔽措施用什麼材料、什麼規格、依據什麼標準施工;電源系統用什麼顏色的線、線徑多少、怎麼佈線、依據什麼標準安裝、安裝位置等;信號傳輸系統、天線饋線系統用什麼線、怎麼打線、怎麼佈線、依據什麼標準安裝、安裝位置等)。

5、工程施工進度表

[說明]:用圖表簡略說明每個項目預計需要的天數;因天氣、能源等因素所可能延期的天數。最後用文字標註需要甲方配合的項目(包括:人員、動力、食宿、交通、通訊、運輸、監理等等)

6、工程驗收

[說明]:標出是單方驗收、雙方驗收還是第三方驗收;驗收的具體方式、時間及測試方法;驗收依據的文件和標準;需要由誰出具驗收報告;驗收費用由誰承擔等。階段驗收和總體竣工驗收,驗收相關表格和材料。

7、材料、設備彙總表

[說明]:標明各個項目的名稱和此項目所選用的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產地,並備註其用途。

8、工程預算明細表

[說明]:此表套用當地國家定額,項目包括:材料費、加工費、運費、安裝費等。

9、工程報價彙總表

[說明]:此表爲所有設備、材料、施工、服務、財務的總報價。其中設備報價:依據公司定價原則;材料報價:參考市場定價原則;施工報價:套用當地定額(參照施工明細表);服務包括:項目管理費、資質使用費、工程驗收費、產品保險費等(可酌情刪減);財務包括:設備稅和工程稅兩部分。

10、提供的服務

[說明]:包括保修、保換期限,保險單,定期的檢測和維護服務等。運行時甲方承擔的義務及注意事項。

11、企業簡介

[說明]:企業簡介、資質、業績舉例。

12、參考工程

[說明]: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同類型的工程名稱(最好有簡介和用戶意見)供甲方參考。

封底

第三篇:河南揚博防雷公司 專業防雷工程公司 防雷工程設計施工 乙級資質防雷工程公司

河南揚博防雷0371-60916071

河南揚博防雷公司簡介

河南揚博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專業從事防雷產品的銷售及防雷施工的企業。公司自2014年7月成立以來已完成防雷工程百餘項,培養和造就了一批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公司擁有防雷工程資格證的工程師有11人。2014年1月公司取得防雷專業設計乙級資質,防雷專業施工乙級資質。

公司具有完善的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具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和精湛的技術,擁有長期從事防雷工程研究設計及技術服務人員30餘人。其中高級工程師2人,防雷工程師11人。構成以資深高工爲核心,以具有深厚專業防雷知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技術骨幹爲主體結構,經驗豐富的專業施工隊伍。

公司服務項目:電源防雷器;電源防雷箱;網絡交換機防雷;寬帶防雷箱;天饋避雷器;防雷插座;音頻、視頻防雷器;二合一防雷器;三合一防雷器;饋線防雷器,小靈通機站防雷器;避雷針;避雷塔等防雷產品;防雷接地等系列防雷產品。gz智能型航空障礙燈系列、新型綠色led冷光源航標燈系列、太陽能航空障礙燈系列、航空控制箱系列產品。

業務涉及範圍:電力、安防、鐵路、高速、機場、金融、電信、證券、石油、基站、建築、煤礦、部隊、智能化小區等行業,並在上述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專業爲客戶提供完善的防雷方案設計、避雷產品應用指導以及現場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指導。

河南揚博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始終堅持爲客戶提供一流的產品,一流的技術,一流的服務。依據《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94、《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範》gb50343-2014、《通訊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範》yd5098-2014、《國家建築標準設計圖集》99d501-1/99(03)d501-1等,將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貫徹到工程的始終。

“誠誠懇懇做人,踏踏實實做事”一直是我公司堅守的創業信條,“技術、質量、服務、創新”一直是我公司堅守的經營理念。

第四篇:《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辦法》

關於頒發《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計劃單列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

爲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防雷減災的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規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的資質管理,我局對1998年下發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試行)》和《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若有建議,請及時反饋給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

中國氣象局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規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範圍,包括直擊雷防護工程、感應雷(雷電電磁脈衝)防護工程和綜合防雷工程等的設計、施工。

第三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工作。

第二章 等級與範圍

第四條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實行等級管理制度,資質等級分爲丙、乙、甲三級。

第五條 丙級資質單位只能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包括建(構)築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可進行的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有:小型計算機網絡、小型程控電話、小型自動控制系統,短波、超短波通訊站,小型電視臺,衛星電視地球接收站,共用天線、閉路電視、有線電視和家用電器等小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六條 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包括建(構)築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除可進行丙級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外,還可承擔的工程項目有:無線尋呼臺,移動通訊中繼站,中型電視臺,一般雷達站、微波站、導航站,閉路電視監控系統、中型自動控制系統、中型程控電話,中型計算機網絡等中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七條 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的設計或者施工:

(一)《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築物,包括建(構)築物直擊雷防護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擊雷工程項目;

(二)除可進行乙級感應雷防護工程項目外,還可承擔的工程項目有:大型移動通訊基站,大型電視臺,大型程控電話機,大型計算機網絡、大型自動控制系統,機場、大型車站、碼頭,智能大廈及其綜合佈線,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國防設施等大型防雷工程項目。

第三章 資質申請

第八條 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獨立承擔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的企業法人,並遵紀守法,社會信譽好;

(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取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考覈合格後頒發的相應資格證書;

(三)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的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分別不得少於1名、2名、3名,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分別不得少於3名、4名、5名,並均應具有一定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

(四)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的企業註冊資金分別不得少於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五)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近三年來必須一直從事防雷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並分別完成項目總值不少於150萬元、300萬元、600萬元;

(六)丙級、乙級、甲級資質單位必須至少分別承擔過一項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上的工程設計或者施工的項目,並均通過驗收和投入使用,運行良好,用戶滿意;

(七)已建立一套全面質量保證體系和完善的規章制度,並能有效的實施;

(八)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相應的設計、施工設備;

(九)具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規範、標準化資料和檔案保管設施。

第九條 申請丙、乙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所在的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提出正式申請。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正式提出申請。無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的,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條 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正式申請報告、單位基本情況;

(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申請表》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申請表》;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法人組織代碼證》的複印件;

(四)專業技術人員簡表,其中外聘人員應註明是專職或者兼職及原工作單位等情況,高級、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必須提供技術職稱和資格證書的複印件;

(五)近三年來實際完成的主要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項目表;

(六)必須出具至少三個與申請資質級別相當規模的防雷工程建設單位(用戶)的使用證明;

(七)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企業的質量管理手冊,主要包括組織機構、質量保證體系、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工程設計或者施工實施細則等;

(八)防雷工程質量管理手冊,主要包括工程質量管理基本內容、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工程質量管理評定辦法等;

(九)至少有兩個與申請資質等級規模接近的已建防雷工程的全套技術資料,包括勘察報告、設計方案、合同、設計施工圖紙、施工記錄、預算、決算、驗收報告、用戶意見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不具備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對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單位予以補充完備。

直接從事產品生產、經銷的單位,不得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

第四章 資質評審

第十二條 地、市、州、盟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對申請丙級或者乙級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對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進行初審。

初審單位主要審查申請單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

初審合格的,在《申請表》的“初審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單位的意見並加蓋公章,於十日內將

《申請表》及其他所有的申報材料一同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評審。初審不合格的,由初審單位提出處理意見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丙、乙級資質申請進行組織評審,評審合格後二十日內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組織複審,複審合格後,在二十日內頒發《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對甲級資質申請進行組織評審。評審合格後三十日內頒發《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

對評審不合格的,在評審後二十日內由組織評審單位提出處理意見退回原送審單位。

第十四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成資質評審委員會,對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進行評審。

資質評審委員會由聘請的5~9名防雷管理和防雷技術專家組成,每屆任期三年。第十五條 資質評審定期舉行,每年1~2次。

評審委員會評審前,應委託評審委員到申請單位進行現場考覈;在評審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2/3以上成員同意爲通過,並寫出評審意見和簽字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或者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審批。

第十六條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製作和發放。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對申請丙、乙級資質的單位審批合格後,必須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複審並頒發資質證後,方可通知申請單位。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的有效期爲三年。在有效期內,應當接受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的年度檢查和其他形式的監督管理,年度檢查時間爲每年的1月1日~4月30日。

第十八條 受檢單位按規定時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者《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財務決算年報表》、《企業年度工作情況總結》等相關材料,包括:企業年度營業額、完成的主要工程項目、用戶反映、企業內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變化情況等。

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在審查覈實了有關資料後,應當對單位資質年檢做出結論,記錄在《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資質證》或《防雷工程專業施工資質證》的“年度檢查”欄內。對甲級資質單位年檢結論應當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年度檢查結論分爲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種:

(一)單位資質條件完全符合所定資質等級標準,且在上一年度未發生防雷工程質量事故及違法行爲的,爲“合格”;

(二)單位資質條件基本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上一年度未發生防雷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及違法行爲的,爲“基本合格”;

(三)單位資質條件與所定資質差距較大,且在上一年度沒有承接任何工程項目,或者發生過防雷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及重大違法行爲的,爲“不合格”。

第十九條 沒有參加資質年度檢查的單位不得繼續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活動。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年度檢查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書面提示後十五日內仍不申請,視爲自動歇業,其資質證失效。

第二十條 在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單位資質年度檢查有兩年不合格的,降低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一條 新成立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單位,其資質等級經評審後定爲丙級,而且

爲暫定級,有效期爲兩年,在資質證上註明。有效期滿後,由原審批單位進行復查,複查合格的,換髮正式資質證;複查不合格的,由原審批單位提出處理意見並收回暫定資質證。

第二十二條 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並已領取資質證的單位如發生分立、合併、撤銷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三十日內,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辦理資質證的註銷手續。需要申請資質證的,應當按有關規定重新辦理。

第二十一條 新成立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單位,其資質等級經評審後定爲丙級,而且爲暫定級,有效期爲兩年,在資質證上註明。有效期滿後,由原審批單位進行復查,複查合格的,換髮正式資質證;複查不合格的,由原審批單位提出處理意見並收回暫定資質證。

第二十二條 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並已領取資質證的單位如發生分立、合併、撤銷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三十日內,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辦理資質證的註銷手續。需要申請資質證的,應當按有關規定重新辦理。

第二十三條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單位,必須按照相應資質等級承擔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禁止無證或者超出資質等級承接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

第二十四條 具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的單位,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任務的,必須主動到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登記備案,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僞造、出租、轉讓或者變賣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複印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證不具備法律效力。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氣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凡過去我局制定的有關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資質管理工作的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爲準。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加氣站防雷工程整改設計方案

加氣站防雷工程整改設計方案

一、加氣站簡介

加氣站內主要建築物爲營業間、加氣區大棚和室外獨立設備間等一些金屬構件物。本次防雷整改工程主要依據國家標準防雷規範和設計院的設計圖紙,進行防雷設計。南京地區的雷暴日爲31.5d/a。

二、設計依據

1、國家標準《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2014

2、國家標準《建築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範》gb50343-2014

三、工程範圍

1、

2、

3、 電源系統,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三級防護,安裝匹配的電源浪涌保護器; 監控系統電源和信號部分安裝與之相匹配的信號浪涌保護器; 按照設計院確定的避雷針位置,安裝避雷針,並確認保護範圍。

四、設計方案

1、在配電間低壓側的低壓電源總進線端安裝1套一級電源浪涌保護器,型號:cfd1-385b/4-80,計1套;在輔房配電箱內的照明電源進線端和動力電源進線端各安裝1套電二級源浪涌保護器,型號:cfd1-385c/4-40,計2套;在值班室電源總進線端安裝1套三級電源浪涌保護器,型號:cfd1-385d/2-20,計1套;

2、在辦公室內監控系統視頻線上各安裝1套視頻信號浪涌保護器,型號:clt-bnc/75fm,計4套;在辦公室內監控系統控制線上安裝1套控制信號浪涌保護器,型號:cls1-j/2,計3套;在辦公室內的監控系統的電源插座上安裝1套電源防雷插座,型號:cfc-320d/4,計1套;

3、在加氣站內西北角製作1根獨立避雷針。獨立避雷針採用gh環型鋼管杆避雷針,高11m,其組裝及基礎做法詳見國標圖集99d501-1《建築物防雷設施安裝》p16及國標99(03)d501-1《建築物防雷設施安裝2014部修改版》。避雷針另做1組獨立的接地裝置,其衝擊接地電阻不大於6歐,否則增設人工接地極;基礎周圍在1m深處須做0.5m-0.5m-1m的均壓帶。獨立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工藝設備、工藝管道及其接地裝置的地上地下距離均不得小於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