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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實現稅收現代化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的思考

一、黨的二十大報告對中國式現代化的定義

對實現稅收現代化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的思考

(一)中國式現代化定義。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實際的現代化,概括起來說就是全體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走和平發展道路的現代化。

(二)黨的二十大報告對稅收工作的要求。

1.健全現代預算制度,優化稅制結構,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

2.加大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的調節力度。

3.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財富積累機制,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4.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當前稅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組織機構設置不科學、職能重疊較叉。一是省、市兩級內設部門過多,職能交叉重疊;二是縣局部門名稱設置繁瑣複雜。

(二)人員管理制度不科學。一是激勵機制效果不佳。針對幹部內部激勵機制缺乏頂層設計,從嚴約束要求越來越多,正向激勵的政策措施較少,激勵手段單一,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晉升空間相對狹窄。職務職級並行後,稅務系統晉升渠道不多、空間狹窄,青年幹部晉升四級主辦越來越困難;受5年基層服務期的影響,青年幹部普遍扎堆基層,創先爭優勁頭嚴重不足。三是疲於應對繁雜事務。上級局內設部門各自爲陣,通過各自的條線不停向基層下發風險應對數據和數據覈對要求,使基層管理人員天天應對電腦數據,沒有時間下戶瞭解情況。

(三)稅收法制體系跟不上時代進步。一是稅收法定原則落實有差距。18個稅種已立法12個,部分主要稅種如增值稅尚未立法。二是稅收立法質量有欠缺。如2021年通過的印花稅法,基本上是平移原印花稅暫性條例,只是在形式上完成了立法程序,但對立法內容沒有進一步修改完善。三是徵管法有滯後。1992通過的徵管法歷經1995年、2001年、三次小修小補,已完全不適應現代化稅收徵管需要。

(四)稅收徵管手段落後於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一是稅收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數據共享和應用水平不高。從內部來看,各系統間的數據沒有做到充分利用,如個人所得稅申報數據、繳納社保數據與核心徵管數據沒有互聯互通;從外部來看,部門間協作還不到位,造成情報共享、信息發佈、共治共管工作舉步維艱,不能充分發揮“大數據”治理稅收作用。二是各類軟件沒有有效整合,給納稅人和稅務人員增加負擔。從稅務端來看,既有總局直接建設系統,也有各省本地特色軟件,如核心徵管系統、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增值稅發票電子底賬系統等總共幾十上百個系統,增加了稅務人員負擔;從納稅人端看,電子稅務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社保繳費客戶端、12366投訴舉報平臺、稅企訴求直通車、稅企互動平臺、等系統沒有有效整合,影響納稅人滿意度提升。

三、實現稅收現代化的建議

1.優化組織體系建設。一是建設高效運轉的組織體系,整合機構,讓各個部門之間能夠快速、準確的傳遞信息和協作,並且在協同中發揮大家的優勢,提高工作效率。爲此,稅務系統需要對組織結構進行優化和調整,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體系,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二是以金稅四期爲契機開展稅務系統數字化、智慧化轉型。通過數字化轉型實現信息共享、數據分析、智能化處理等目標,提高稅務系統的工作效率和準確性。稅務系統要加大科技投入,特別是智慧稅務的建設,通過數字化的平臺和應用系統,實現數字化管理。三是加強人才培養。人才是稅收現代化的重要保障,稅務系統要建立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培養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隊伍,熟練掌握稅收政策和法規,具備分析、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掌握和運用前沿的科技手段處理複雜的稅收問題。

2.推進稅收法制進程。一是嚴格落實稅收法定。加快現行稅種尤其是增值稅等主體稅種立法進度,對現行繁雜的稅收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條件成熟的納入立法,穩定社會預期,形成較完備的稅收法制體系,做到“有法可依”。二是提高立法質量。充分提高立法質量而不是簡單平移,適應稅收現代化服務中國式現代化需要。三是儘快修訂完善徵管法。對與《行政強制法》相沖突的內容進行修改,對非稅徵管進行明確,更好落實中辦、國辦《徵管改革意見》。

3.完善稅收徵管手段。一是有效整合現有信息系統。對內,建議將所有信息系統整合爲行政系統和業務系統兩大類,暢通各信息系統間的數據交換和利用,減輕稅務人員負擔;對外,建議提供統一的納稅人繳費人應用系統,優化移動端功能,進一步升級辦稅體驗,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二是進一步提升稅收信息化水平。不斷強化信息技術應用,從頂層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推動雲計算、區塊鏈等信息化新技術應用,構建高效統一的稅收徵管體系。三是推動稅費治理共建共享共治。不斷拓展信息來源,加強與各行業、各部門的交流協作,建立情報交換、信息共享互通、聯動執法等機制,明確信息交互的範圍、頻次、內容等,逐步統一數據採集標準、口徑、格式,實現稅務、納稅人及外部門多方數據訪問、交換和共享,提升科學和精細化管理水平。四是充分發揮數據賦能作用。充分挖掘稅收大數據的“金山銀庫”,發揮稅收大數據在防控稅收風險、優化稅費服務、規範稅收執法、服務宏觀決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動“智慧稅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