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公文精選

北京電價調整通知(彙總10篇)

本站小編爲你精心整理了10篇《北京電價調整通知》的範文,但願對你的工作學習帶來幫助,希望你能喜歡!當然你還可以在本站搜索到更多與《北京電價調整通知》相關的範文。

北京電價調整通知(彙總10篇)

篇1:北京電價調整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地方電廠上網電價的通知

發文單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文 號:京發改[20xx]1768號

發佈日期:20xx-8-15

執行日期:20xx-5-1

生效日期:1900-1-1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華北電網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xx]668號),京津唐電網燃煤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價2.4分(含稅,下同),本市地方電廠上網電價按此標準做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北京科利源熱電有限公司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37元調整爲每千瓦時0.394元。

北京市京工熱電廠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40元調整爲每千瓦時0.424元。

北京昊煜工貿有限公司煤矸石熱電廠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40元調整爲每千瓦時0.424元。

本次調價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20xx年8月15日

關於調整電費價格的通知

根據國家發改委[20xx]122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和北京市發改委[20xx]1013號《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文件精神,經學校批准,並根據學校的用電管理相關辦法,對我校校內用電電價調整如下:

1、居民電價

居民生活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008元。即由原來的0.48元/度,調整到0.488元/度。

2、學生電價

按發改委文件精神,學生生活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學生超標用電0.488元/度。

3、本校單位用電

由原價0.78元/度調整爲0.86元/度。

4、駐本校校外單位

駐本校校外單位用戶用電費,由原來的1.12元/度調整爲1.28元/度。此電費是由北京市供電公司向學校收取的基本電費,以及校內電網供電設備和線路損耗、配電運行和維護等因素覈算出的校內加價電費兩部分組成。

5、本次電費調整經學校批准從20xx年8月10日執行。爲了準確地掌握用戶的用電情況,動力中心將從9月15日開始,入戶覈定表底,覈實用電量情況,結清以往電量。截止日期爲9月25日, 此後交費一律按新價格執行。請各用戶予以協助。諮詢電話: 68912940(查表) 68913436(收費)

總務後勤部

能源動力服務中心

20xx年9月12日

關於北京電網20xx-20xx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發改[20xx]69號

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各有關電力用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北京電網20xx-20xx年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xx〕2836號),現將北京電網20xx-20xx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電網20xx-20xx年輸配電價(具體標準見附件)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電網企業可依此標準向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仍執行政府規定的目錄銷售電價。

二、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規定的輸配電價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按年度向市價格主管部門報送當年輸配電價執行情況、電網建設投資完成情況、收入與成本變化情況等相關信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抓緊開展不同用電種類之間交叉補貼的摸底測算工作,20xx年底前將測算情況報市價格主管部門。

三、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電網企業輸配電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附件:20xx-20xx年北京電網輸配電價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7日

篇2:北京電價調整通知

發文單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文 號:京發改[2005]1768號

發佈日期:2005-8-15

執行日期:2005-5-1

生效日期:1900-1-1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華北電網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668號),京津唐電網燃煤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提價2.4分(含稅,下同),本市地方電廠上網電價按此標準做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北京科利源熱電有限公司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37元調整爲每千瓦時0.394元。

北京市京工熱電廠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40元調整爲每千瓦時0.424元。

北京昊煜工貿有限公司煤矸石熱電廠含稅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40元調整爲每千瓦時0.424元。

本次調價自2005年5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2005年8月15日

篇3:北京電價調整通知

根據國家發改委[2006]122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和北京市發改委[2006]1013號《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文件精神,經學校批准,並根據學校的'用電管理相關辦法,對我校校內用電電價調整如下:

1、居民電價

居民生活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008元。即由原來的0.48元/度,調整到0.488元/度。

2、學生電價

按發改委文件精神,學生生活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學生超標用電0.488元/度。

3、本校單位用電

由原價0.78元/度調整爲0.86元/度。

4、駐本校校外單位

駐本校校外單位用戶用電費,由原來的1.12元/度調整爲1.28元/度。此電費是由北京市供電公司向學校收取的基本電費,以及校內電網供電設備和線路損耗、配電運行和維護等因素覈算出的校內加價電費兩部分組成。

5、本次電費調整經學校批准從2006年8月10日執行。爲了準確地掌握用戶的用電情況,動力中心將從9月15日開始,入戶覈定表底,覈實用電量情況,結清以往電量。截止日期爲9月25日, 此後交費一律按新價格執行。請各用戶予以協助。諮詢電話: 68912940(查表) 68913436(收費)

總務後勤部

能源動力服務中心

2006年9月12日

篇4:北京電價調整通知

京發改[2017]69號

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各有關電力用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36號),現將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具體標準見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電網企業可依此標準向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仍執行政府規定的目錄銷售電價。

二、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規定的輸配電價標準,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按年度向市價格主管部門報送當年輸配電價執行情況、電網建設投資完成情況、收入與成本變化情況等相關信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抓緊開展不同用電種類之間交叉補貼的摸底測算工作,2017年底前將測算情況報市價格主管部門。

三、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電網企業輸配電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附件:2017-2019年北京電網輸配電價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月17日

篇5:電價調整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物價局(發展改革委),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華能集團華中分公司、華電湖北發電有限公司、國電湖北電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關發電企業: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降低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決定,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決定提高我省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向發電企業徵收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將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徵收標準由每千瓦時0.83分錢降低至每千瓦時0.62分錢(見附件1)。

二、提高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不含參與市場交易的燃煤電廠上網電量電價)。將我省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含稅,含脫硫、脫硝和除塵電價)由每千瓦時0.3981元上調至每千瓦時0.4161元。未執行標杆電價的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含外資電廠超政府承諾利用小時上網電量)同幅度上調。全省各燃煤電廠調整後的上網電價標準見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1.湖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2.湖北省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表(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湖北省物價局

20xx年x月x日

附件1:

湖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千瓦時

注:1.上表所列價格,均含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1.88分錢,除農業排灌用電外,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

2.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62分錢和地方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05分錢。

3.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類別用電1.9分錢。

4.抗災救災用電按表列分類電價降低2分錢執行。

篇6:電價調整通知

各省轄市及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辦),省電力公司,有關發電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覈,決定調整我省峯谷分時電價政策和部分機組上網電價,進一步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取消化肥優惠電價。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xxx]748號)相關要求,取消化肥優惠電價。

二、降低部分發電機組上網電價。鄭州燃氣發電有限公司、華能河南中原燃氣發電有限公司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659元降低至0.60元;部分燃煤機組的上網電價降至我省燃煤機組標杆電價水平。詳見附件一。

三、調整峯谷分時電價政策。暫停執行尖峯電價,尖峯時段併入高峯時段,電價係數按高峯係數1.57執行,調整後的峯谷分時電價表詳見附件三。

四、化肥優惠電價全部取消自xxx年4月20日起執行,其餘價格自xxx年6月1日起執行。

五、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依法查處電價違法行爲,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

附件:1、河南省統調電廠上網電價表

2、河南省地方電廠上網電價表

3、河南省電網峯谷分時電價表

4、河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xxx年6月7日

篇7:電價調整通知

尊敬的電力客戶:

您好,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xx】954號)文件要求,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共事業附加費的收取。居民生活用電每千瓦時減少0.015元,一般工商業及大工業用戶用電每千瓦時減少0.007元。

本次電價調整涉及到電能表預置電價規則的改變,如果您是持卡購電客戶,建議您在看到通知後,自20xx年8月15日起自行到所轄營業網點通過購電寫卡的方式更改購電卡的電價參數爲您節省電費。

衷心地感謝您一直以來對錫林浩特供電分局的信任與支持,我局全體職工也將繼續同心協力,積極進取,爲更好地服務廣大電力客戶而不懈努力!

關於此次電價調整,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致電95598供電服務熱線,對給您生活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錫林浩特供電分局

20xx年8月11日

篇8:電價調整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物價局《關於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鄂價環資〔20xx〕92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湖北省決定取消向發電企業徵收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提高省內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將省內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含稅、含脫硫、脫硝和除塵電價)由每千瓦時0.3981元上調至每千瓦時0.4161元,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按照《通知》規定,公司所屬湖北能源集團鄂州發電有限公司上網電價將上調約0.018元每千瓦時。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x月x日

篇9:電價調整通知

廣東電網公司,各地級以上市物價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南方電網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xxx〕664號),結合我省情況,從xxx年5月1日起,我省綜合平均銷售電價提高2.5分/千瓦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稻田排灌、脫粒、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格暫不調整。

二、其餘各類用戶的用電價格提價標準爲每千瓦時2.86分。

三、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中,採用離子膜法工藝的氯鹼生產用電和年產能10萬噸以上的電解鋁生產用電電度電價在原基礎上每千瓦時提價1.43分。

四、鑑於部分躉售縣購省網電量的比例較重,躉售電價調整後,扣除電價不調整的電量,大工業、非普工業和商業用戶電價提高幅度較大的實際,決定控制各地實際電價調整幅度,同時適當調整省電網公司對部分縣的躉售電價。

考慮到仍屬躉售體制的.揭陽市農電公司、潮州楓溪和意溪鎮、汕尾市海豐、陸豐、陸河縣和華僑管理區與直供地區已實現同價,此部分躉售地區購網電電量較多,大工業、非普工業和商業用電電量較少,如其躉售電價調整2.86分/千瓦時,供電部門將收支失衡,經營出現較大困難,爲此,同時適當調整省電網公司對此部分地區的躉售電價。

調整後我省各地的電價價目表和峯谷電價表見附件1。

五、廣東電網公司對深圳市的躉售電價調整爲58.44分/千瓦時(含稅)。深圳市調整後的銷售電價價目表見附件1。

六、我省的中小化肥生產用電、氯鹼生產用電的用電價格仍按我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不實行峯谷電價。

七、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等6個高耗能行業實行的差別電價政策仍按我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對企業自備電廠有關價格、收費政策,我局將在近期另行文規範。

八、以上電價調整自xxx年5月1日起執行。

九、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本通知規定的各項措施及時得到貫徹落實。各地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篇10:電價調整通知

各市縣物價局、洋浦經濟發展局,xx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xx〕3105 號)、《xx省物價局關於電價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瓊價價管〔20xx〕1號)和《xx省物價局關於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通知》(瓊價價管〔20xx〕344號)精神,爲合理疏導電價矛盾,決定適當調整物業小區及商業寫字樓等用電價格,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不做調整。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物業小區及商業寫字樓等用電仍按現行政策不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就物業小區及商業寫字樓等電價通知如下:

一、物業小區用電價格

(一)居民生活、經營場所等用電價格

物業小區中xx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生活用電價格爲0.5883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時(1KV以下),並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合表居民用戶生活用電、小區公共照明、電梯、消防用電價格爲0.6095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時(1KV以下);商業部分的經營場所、公共照明、電梯、消防用電價格爲:0.9012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時(1KV以下)。

(二)抽水用電價格

物業小區的抽水用電價格爲:0.6095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時(1KV以下)。

二、商業寫字樓用電價格

規劃報建、用電報裝且實際用途爲商業寫字樓的,其照明、電梯、消防、抽水用電價格爲:0.9012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時(1KV以下)。

三、黨政軍機關、醫療機構、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照明、公共路燈、電梯、消防用電價格爲:0.6827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7027元/千瓦時(1KV以下);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抽水用電價格爲:0.8317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8417元/千瓦時(1KV以下);附屬經營服務業用電價格爲:0.9012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時(1KV以下)。

本通知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xxxx

20xx年x月x日

標籤:彙總 電價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