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工作總結 > 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精彩多篇

事故調查報告精彩多篇

事故調查報告 篇一

一、施工單位

x

二、時間:

20xx年12月25日13時30分

三、地點:

760中段西Ⅱ叉巷約550m處砼支護工作面

四、設計斷面

淨斷面4.4x4.5、砼支護(C20牆、帽厚度250cm)

五、作業工序

拆模施工

六、參加調查人員

陳琴明、蘇文進、吳擢潭、何澤、陳生先、郭國林、李針玉、李南聲

七、調查結果:

屬爆破振動及養護時間不夠(應12小時以上)造成

八、事發經過:

24日23時該隊隊長李南聲安排:王文教、王文彬、王建安、、王金墩五人去進行砼支護,至凌晨三時半施工結束。25日13時30分安排王建安等四人去拆模(在此段時間中,隔巷有一掘進班組早班五時左右進行爆破一次)在拆模過程中,砼支護拱頂突然坍塌,造成作業人員王建安、王金墩、王文彬、不同程度受傷。

事故發生後,我礦山部及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將受傷人員全部送往德化縣醫院進行救治。

九、防範措施:

1、加強施工單位監管力度,督促檢查,嚴格按照各項作業規格認真施工,技術把關、安全把關、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和技術;

2、以該事故爲典型案例,加大宣傳教育,促進施工單位加強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三級教育”,提高員工個人安全意識及自我防範能力,防止人爲事故的發生;

3、加強現場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安全隱患及時排查消除,重視安全生產,糾正麻痹大意的思想,促進安全工作的發展。

事故調查報告 篇二

3月28日18時08分左右,xx公司耒陽環境分公司在清理#6灰庫時,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20萬元。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耒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耒政辦通字[2007]22號)規定,由耒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組建了xx公司耒陽環境分公司“3·28”坍塌事故聯合調查組,調查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組成。邀請了市人民檢察院派人蔘加。

聯合調查組通過調查,查明瞭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經過,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了處理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3月28日18時08分。

(二)事故發生單位: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三)事故發生地點:耒陽市水東江街道辦事處電廠居委會振興路185號(xx公司耒陽環境分公司#6灰庫)。

(四)事故類別:坍塌事故。

(五)傷亡人數:死亡1人。

(六)直接經濟損失:120萬元。

二、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1、xx公司耒陽環境分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營業場所:耒陽市水東江街道辦事處電廠居委會振興路185號。負責人:侯昊。公司成立於2008年1月17日,營業期限:長期。企業營業執照註冊號:xx,經營範圍:環保及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和新能源的研究、開發及應用推廣服務;粉煤灰產品、脫硫副產品的研究、開發、銷售和相關的技術服務;發電設備的安裝、檢修及技術諮詢和其他勞動服務,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生產與銷售。公司組織機構代碼:xx,機構類型:企業非法人,有效期:自2015年4月14日至2019年4月13日,由湖南省耒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公司共有員工15人,下設辦公室、計劃部、市場部、加砌塊磚廠、粉煤灰生產部,主要業務:固體廢棄物(灰、渣、脫硫石膏)的綜合利用,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生產與銷售,2015年公司完成粉煤灰銷量296943.9噸,石膏銷量4.51萬噸,完成爐渣銷售收入xxx萬元,加氣砌塊磚年生產10.3萬立方,銷售10.23萬立方,庫存2000立方,全年實現銷售收入xx萬元。

2、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號:430481000010750,公司住所:耒陽市水東江街道辦事處橋頭居委會8組。法定代表人:伍永匡,註冊資本:人民幣伍拾萬元整,公司成立於2005年11月29日,營業期限:自200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經營範圍:土方工程施工、裝卸搬運、溝道清挖、房屋修繕、保溫維修、衛生清掃服務,建材銷售。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8285758—5,有效期:自2015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4日,由湖南省耒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

(二)事故灰庫情況及工作流程。#6號灰庫爲細灰/二級粉煤灰庫,於2008年11月建成投產,鋼筋混凝土結構,總高25米,存灰庫底距一樓地面高10米,直徑12米,壁厚40釐米,灰庫可容灰1469立方米。燃煤發電粉煤灰產生的流程:市場採購的原煤通過皮帶輸送至電廠鍋爐的制粉系統,將原煤製成煤粉,再送電廠鍋爐爐膛內燃燒,煤粉燃燒盡之後,大部分粗渣通過爐膛底部灰渣系統輸送至渣場或綜合利用;另一部分細灰隨煙道排至除塵器進行煙氣分離,分離出的氣體經過脫硫和脫硝後排入大氣。而從除塵器分離出粉煤灰經過分選裝置,分選爲一級灰和二級灰,一級灰輸送至#5灰庫,二級灰送入#6灰庫,再由灰庫底部輸灰管輸入灰罐車進入市場。

(三)承發包情況。20xx年3月21日,xx公司耒陽環境分公司與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簽訂#6灰庫清庫工程合同,合同編號:LN—BJ—YTHB—20xxGC—0007,採取包工包料、總價包乾方式承包#6灰庫清庫工程,簽訂了安全協議,約定工程地點:xx公司生產區域;開工日期:20xx年3月24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1日;合同價款:肆萬伍仟玖佰柒拾玖元整。工程內容:人工在灰庫底開放灰孔,庫內灰自然放出用汽車接裝,不能自然放出的灰,人工進入庫內輔助清理,包括用人工撬鬆結塊灰、鑿除粘結底壁的灰,使灰庫內壁、底面無粘附灰,顯出本面,工程預計清灰600噸,用汽車運到指定地點。

三、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3月28日14時30分左右,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伍永匡帶領伍永軍、陸運生、伍建國、樑先慶來到xx公司耒陽環境分公司#6灰庫施工現場,伍永匡先上到#6灰庫庫頂,打開進出人孔和通氣孔,用繩子吊一隻公雞放進灰庫,半小時後,把公雞拉上來,發現公雞沒有什麼異常反應。伍永匡認爲可以開始作業了,就讓人先把清灰工具吊下去,打開風機,然後派伍永軍首先下去清灰。伍永軍頭戴礦燈礦帽,嘴上戴防塵口罩,身穿工作服,手戴帆布手套,身上套好安全繩沿庫內壁鋼梯爬下去,到#6灰庫裏面清灰作業。按照清灰作業時間每次不超過15分鐘的規定,伍永軍、陸運生、伍建國依次輪流進入#6灰庫進行清灰作業。一輪過後,因伍永軍有清灰工作經驗,而陸運生、伍建國兩人對清灰工作不是很熟練,所以,接下來一直是伍永軍一個人下去清灰,只是每次清15分鐘後,上來休息一會再下去。伍永匡和樑先慶在上面進行現場監護並拉好安全繩。17時50分,伍建國提出自己再下去清一次,伍永匡同意讓他下去了,18時05分,伍永匡叫他出來,伍建國應了一聲,2—3分鐘後,伍永匡見人還沒出來,就又在上面喊他出來,這時沒聽到伍建國應答,庫內無燈,拉安全繩又拉不動,伍永匡就派伍永軍下去看一下情況。伍永軍下去後發現安全繩卡鉤已解掉,掛在鋼梯上,沒看見伍建國的人,只看到一截保險繩露在外面,伍永軍趕緊把保險繩和卡鉤套在一起,然後叫上面的人拉,他在裏面扒灰,想把伍建國弄出來,扒開灰後,看到伍建國手裏拿着扒子,頭朝灰庫壁,腳朝漏斗,俯臥在灰裏。但因周邊的灰總在垮,上面拉繩的人也拉不動,所以一直沒能把伍建國弄出來。伍永匡馬上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並電話報告了曹建慧(甲方安全員)。後來,現場救援人員把灰庫底漏斗強行拆掉,18時50分左右,伍建國順着漏孔滑了出來,現場人員立刻把伍建國擡到120急救車上,送往耒陽市人民醫院搶救,20時00分左右,伍建國經耒陽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1、死者伍建國爲清灰方便,違反操作規程,擅自解掉身上的安全繩,在灰庫裏進行清灰作業,把自己置於無安全防護狀態。

2、作業場所爲密閉有限空間,塵霧瀰漫,人在裏面作業視線受到很大影響,對作業周邊情況看不太清楚。

3、作業場所內地面到處都是粉煤灰,粉煤灰爲細小顆粒狀物體,鬆散分佈地面,人在這樣的斜坡地面行走,容易滑倒。

4、作業場所內粉煤灰大量堆積,有的表層還形成了板結層,但很不穩固,在受到外力作用下,容易引起坍塌。

由於以上原因,伍建國作業15分鐘後返回時,在斜面上突然滑倒,滑進下方鬆散粉煤灰中,周邊堆積的粉煤灰不斷坍塌,把伍建國掩埋,導致其窒息身亡。

(二)事故的間接原因

1、安全教育不到位。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伍永匡本人文化程度有限(國小文化),沒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對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都是以口頭形式進行的,致使員工安全生產意識不強,對違規作業認識不夠,對違規作業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預想不足。

2、安全制度不到位。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伍永匡沒有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沒有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公司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混亂無序。

3、安全監護不到位。作業場所內沒裝防爆燈,現場監護人員沒帶照明燈具,無法觀察作業人員是否正確繫好安全繩,現場監護不力。

4、安全措施不落實。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制訂了#6灰庫清庫安全措施,其中要求清灰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等病症,年齡不得超過45歲。但實際卻沒有按要求落實,這次事故中死者伍建國已58歲。由於年齡過大,經過15分鐘重體力勞動後全身乏力,滑倒後無力掙扎出粉煤灰堆,導致事故的發生。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xx公司耒陽環境分公司“3·28”坍塌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

(一)建議免予追究責任的個人

伍建國,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操作規程作業,在灰庫清灰作業時擅自違規解掉身上的安全繩,滑倒在粉煤灰中,被灰掩埋,造成窒息身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鑑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於追究責任。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

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對違規作業思想認識上不夠重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嚴格,未及時發現違規作業行爲並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耒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人員

伍永匡。男,45歲,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機制不健全,未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導致發生“3.28”窒息事故。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由耒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六、防範措施和建議

(一)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立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堅決做到不留餘地、不留後患、不留死角,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採取堅決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教育和督促員工認真落實,對違規作業行爲,一定要嚴格禁止,凡涉及高處作業、特種作業等作業,現場一定要有專人監護,認真履行高危作業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到位,杜絕一切“三違”行爲,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二)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認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製度。公司相關負責人要認真反思這次事故的慘痛教訓,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增強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心,深入作業現場,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增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並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xx號)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實。

(三)強化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隊伍整體素質。耒陽市宏峯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要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強化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高危作業人員知識專項培訓教育,加強對違規作業危害的宣傳教育,增強從業人員的自我防護和安全意識,特別要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做到先培訓、後上崗,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四)xx公司要加強外包工程監管,指定專人負責,嚴格細緻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措施,並嚴格督促承包單位認真抓好措施落實;同時,要加強工程現場監督檢查,對所有外包工程的施工現場,做到始終有人在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三違”行爲,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事故調查報告 篇三

一、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

xx

二、發生事故的時間:

20xx年8月18日上午11:30左右

地點:AT33井

事故類別:設備損壞事故

三、事故經過及事故處置情況:

事故經過:

20xx年8月17日10:00當班司機陳寶平接班保養1#、2#、3#柴油機離心濾子,10:20將4#柴油機啓動起來,啓動前油水正常,水溫50℃左右帶負荷,運轉正常,11:30左右去巡檢發電機出來,聽到柴油機異常聲音,跑至機房將四號車停下,報告給司機長李欣華,正盤車至328°有卡滯現象,反盤至卡點位置有輕微阻卡,但能盤動,二次盤車後卡滯現象消失,此時司機長髮現油底殼機油油位異常,打開放油閥後有防凍液流出,打開機體側面觀察孔檢查,發現4#缸缸套碎、活塞斷。下午15:00拆下4號缸缸蓋後發現機體在缸套下密封帶處損壞,柴油機已不能使用。彙報給裝備科後,於18日凌晨更換柴油機完畢開始磨合。

4#柴油機基本情況:

型號:G12V190PZL-3/O生產廠家: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機體編號:L04-11-1088生產日期:20xx年12月第一次大修時間:20xx年5月大修編號:20080507大修廠家:庫爾勒中興石油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現場調查情況:

該柴油機於20xx年4月3日由設備庫調撥給70730隊使用,之前在60808隊使用一口井,使用時間1000小時左右(具體時間因資料不全無法準確查證),使用情況正常,後存放設備庫備用。調入70730隊後資料顯示使用時間在1128小時,使用時問題較多,振動大、油水溫度高、儀表易壞,隊上將其當成備用柴油機使用。事故發生時3臺柴油機工作,雙泵鑽進,排量55L、泵壓22MPa,柴油機轉速1000r/min。

現場觀察活塞、缸套殘片發現有明顯拉傷:

機體4號缸缸套下密封帶損壞三分之二:

四、事故傷亡情況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缸套、活塞一副:

20xx型柴油機機體一部:

修理費用:

五、事故原因分析:

1、從缸套、活塞的殘片分析,缸套殘片的表面鍍層磨損嚴重,拉痕多且深度較大,以此判斷此缸之前已有拉缸現象。

2、檢查保養不及時、正確導致該缸活塞、缸套拉傷情況加重,在重負荷時,由於缸內溫度較高,活塞運動速度較快,潤滑油不能在拉痕處形成有效的潤滑膜,致使活塞在上止點處卡死,其它缸的繼續工作將此缸活塞從活塞銷處拉斷,連桿小頭失去活塞在缸套內往復運動的約束,隨着柴油機的旋轉而自由運動,將缸套搗碎。機體密封帶損壞。

3、當班司機處理不及時,使連桿小頭失去約束的時間加長,從而將機體密封帶損壞,造成機體報廢。

六、事故性質:

檢查、保養不及時、正確;處理事故不及時準確,是本次事故發生和損失擴大原因,因此本次事故是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八、事故處理建議:

九、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

1、嚴格按設備的保養、操作規程操作和保養。

2、平時的設備巡迴檢查制度和巡迴檢查項點要認真落實,細緻操作,不要走馬觀花流於形式。

3、平時檢查的問題要及時整改銷項,不能讓設備帶病工作。

4、超負荷使用設備,易造成設備的過早老化及磨損。

5、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

優秀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篇四

20__年12月20日4時8分許,深圳市寶安區鬆崗街道龍大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鬆崗路段,發生一起輕型廂式貨車與重型半掛牽引車碰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委辦牽頭,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委、市法制辦、市公安交警局、市總工會和寶安區政府爲成員單位的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和科學分析,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在對事故原因和責任認定的基礎上,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一)事故車輛情況

1、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車輛所有人: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使用性質:非營運,行駛證發證機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3月,該車購買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交強險和商業保險。

該車辦理了《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碼:粵交運管深字001543559號,核發機關:深圳市交通運輸委,發證日期:2010年8月6日。該車於20__年7月9日和12月7日先後進行了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車輛二級維護,該車的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均在有效期內。

2、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車輛所有人:孔瑞慶,使用性質:貨運,行駛證發證機關: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10月,該車未辦理《道路運輸證》,車輛二級維護在有效期內,綜合性能檢測已過期。該車已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德中心支公司購買了交強險,未購買商業保險。

經查,該車於20__年10月30日由福建省福鼎市長江運輸發展有限公司過戶至衛進德名下;20__年12月10日由衛進德過戶至孔瑞慶名下,並於20__年12月18日辦理了車輛《行駛證》。

3、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車輛所有人:河南省信陽中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質:貨運,行駛證發證機關: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6月,該車未購買交強險及商業保險。

該車辦理了《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碼:豫交運管信字411501001319號;該車《道路運輸證》於2012年6月8日由河南省信陽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核發,車輛審驗有效期至20__年6月20日,審驗單位:河南省信陽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根據孔憲恆(孔瑞慶的哥哥)供述,20__年12月初,孔憲恆在廣州市林安物流園區通過中介人以67800元的價格從鄭強手上購買了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然後以86000元的價格將該車轉讓給孔瑞慶。

(二)事故車輛駕駛員情況

1、---,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員,男,52歲,民族:漢,住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國營三道農場一區五隊;駕駛證號碼:---,準駕車型:A2,有效起始日期:2010年11月30日,有效期限:10年,發證機關: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從業資格證號碼:------,從業資格類別:J-貨運,有效期至:20__年6月5日,發證機關:原深圳市交通局。經查,楊海君與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2、李智彬,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駕駛員,男,31歲,民族:漢 ,住址: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平南縣鎮隆鎮平介村樟塘肚二屯11號;駕駛證號:450821198312201916,準駕車型:A2,駕駛證有效起始日期:2010年1月15日,有效期限:6年,發證機關:廣西省壯族自治區桂港市車輛管理所;從業資格證號:----,從業資格類別:J-貨運,有效期至:2016年4月15日,發證機關:廣東省梅州市交通局。經查,李智彬與車輛所有人孔瑞慶未簽訂勞動合同。

(三)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該公司爲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所有人,註冊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鬆萌社區第二工業區第28棟,註冊號:----,法定代表人:高雄,經營範圍:五金傢俬、木製傢俬、家飾的生產與銷售及普通貨運等。該公司取得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許可證號碼:粵交運管許可深字---號,經營範圍:普通貨運,核發機關:深圳市交通運輸委,證件有限期至20__年9月30日。

經查,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制定了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規章制度,建立了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的車輛技術檔案。該公司任命企業法定代表人高雄爲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但該公司存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不全,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同時,公司在履行車輛、駕駛員以及員工管理等職責方面存在不足。

2、---。----爲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爲個體經營,但辦理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號碼:粵交運管許可中字----號,業戶名稱:孔瑞慶;經營範圍:普通貨運;發證機關:廣東省中山市交通運輸局;證件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孔瑞慶作爲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聘用李智彬爲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未簽訂相關勞動合同,未組織開展有關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四)事發路段基本情況

事故現場位於龍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鬆崗路段。道路爲機動車道、分叉口的一般坡的下坡道路,坡度約爲5度,路面完好,乾燥路面,單向路寬18米,照明條件爲夜間有路燈照明,交通信號方式爲交通標誌、標線,道路類型爲高速公路,最高時速爲100公里/小時,最低時速爲60公里/小時。

(五)政府部門履職情況

經查,未發現我市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涉事企業、車輛、人員的行政許可管理,以及高速公路經營管理、高速公路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及其他腐敗行爲。

(六)其他情況

市公安交警局梅觀大隊第九中隊現有警力13人,負責龍大高速全段、機荷高速水朗至黃鶴收費站路段、福龍路的交通管理,轄區單向全程65公里,根據省政府粵機編辦〔1998〕71號文件“高速公路交警按每公里0.95人的標準配備”規定,該中隊應配民警62人,民警缺編嚴重。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及評估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__年12月20日4時8分許,楊海君駕駛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搭載:戶學均、高光太、劉再學)沿龍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鬆崗路段時,車頭部位與李智彬駕駛的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的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車尾部位發生碰撞,造成楊海君受傷,戶學均、高光太、劉再學當場死亡,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及評估

事故發生後,市領導高度重視,市長許勤立即作出批示:搶救受傷人員,查明事故原因,處理好善後及其他事宜。近期交通事故多發,請張文同志及市交委、交警局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措施,嚴防交通死傷事故發生。副市長張文批示:請市交委、交警局落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加強對高、快速路的巡防和車輛檢查,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源頭管理,防止惡性交通事故的再次發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領導及有關處室人員事發後先後到達現場進行指導,對事故處理工作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20日11時10分許,省公安廳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處3名有關負責同志來深督查事故處理情況,聽取梅觀大隊工作彙報,詳細瞭解事故現場情況,並對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指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梅觀大隊接報後立即安排民警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消防救援及120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成立了事故處理和善後保障兩個工作小組,積極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善後工作,快速、準確、有效的實施了應急處置。

深圳市“12·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送渠道通暢,信息流轉及時,應急響應迅速,響應程序合法,未發現救援指揮、作業人員失職、瀆職現象。經瞭解,寶安區政府總值班室事發後曾致電梅觀大隊瞭解事故情況,但是區政府相關部門未安排人員到達現場處置,反映了我市相關部門在處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方面溝通協調不夠,特別是公安交警部門與轄區政府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及善後處理情況

(二)直接經濟損失

目前,該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預計約爲210萬元。

四、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發生原因

1、直接原因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梅觀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深公交(梅觀)認字〔20__〕第A00038號)認定:

楊海君駕駛機動車時未與同車道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機動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注:該車駕駛室核載2人,實載4人,超載2人);李智彬駕駛機動車輛載物嚴重超載(注:該車載貨超過覈定載質量100%以上),且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

2、間接原因

(1)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駕駛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不到位。

(2)孔瑞慶作爲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和豫S/468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實際使用人,未按規定做好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未辦理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道路運輸證》,未履行對駕駛員的安全培訓教育職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事故性質

調查組認爲,深圳市“12·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及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及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孔瑞慶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和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根據事故調查情況,調查組對有關事故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認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相關單位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爲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的車屬單位,車輛、人員管理和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第三十七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2號)第三條、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孔瑞慶作爲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所有人和豫S/468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實際使用人,未履行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未按規定做好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未辦理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未對駕駛員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協調中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第八十二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1號)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條,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二)相關人員責任及處理建議

1、楊海君,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時未與同車道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機動車載人超過覈定的人數,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一方面過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楊海君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鑑於其行爲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李智彬,粵T/33527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100%以上,並在正常情況下以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 其行爲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過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李智彬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由市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低於規定時速行駛、超載及對事故承擔次要責任的行爲進行行政處罰。

3、高雄,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對事故車輛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及駕駛人員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建議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第三十八條,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近年來,我市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頻發。以20__年爲例,我市共發生4起較大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其中3起發生在高速公路,暴露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方面存在不足。各相關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始終把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爲核心,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爲重點,全面加強駕駛人、車輛、道路、環境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嚴厲打擊高速公路交通違法行爲。市公安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針對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各類道路的巡邏管控,加大對貨運等重點車輛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吸毒後駕駛、貨車違法佔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爲,全力預防各類道路特別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要研究解決我市高速公路交警力量不足的問題,在人、財、物等資源配置等方面給予相應傾斜,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努力扭轉我市高速公路交通較大事故多發、高發的不利局面。

(二)切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效能。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執法中的應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資源,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制,實現監控信息等資源共享。要協調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儘快安裝完善全覆蓋視頻監控系統,並將有關數據和信息接入市交通運輸、公安交警部門信息系統,通過建立健全聯運機制,儘快實現高速公路執法信息化、科學化管理,切實預防或減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修訂完善轄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並定期組織演練。市、區(新區)公安交警部門要認真研究解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本部門與事發轄區政府在應急處置協同、事故信息通報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完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聯動機制、信息通報機制和指揮協調機制。

(四)加強針對高速公路重點路段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事故易發、多發的重點路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特別是臨水臨崖、連續下坡、急彎陡坡等事故易發路段要嚴格按標準安裝隔離柵、防護欄、警示燈、警示標牌標語、防撞牆等安全設施,設置標誌標線,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和培訓教育。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要從嚴要求、從嚴考覈、從嚴管理,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並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意識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六)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堅持宣傳先行,不斷拓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車輛使用單位、運輸行業協會以及社區、學校等社會單位的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出行意識。

事故調查報告 篇五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築公司第一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九州建築公司,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項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第一項目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並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並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後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項目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項目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項目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並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爲3000元。。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該事故發生後,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3

1.工程名稱: 於家務鄉鄉中心A01地塊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08月 27日9:00

3.事故類別:物體打擊

4.事故級別:輕微傷害

5.事故詳細經過:

裝容器平穩着陸後,木工摘鉤將保險卡環掛在容器下方目的是能夠將容器內的扣件倒放出來,信號工在未觀查清楚掛鉤木工是否在安全距離,就指揮塔吊司機起吊從而造成將倒出來的扣件放倒在木工身體上,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6.事故原因分析

信號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識不強

7、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識差,本項目部根據本次

8、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安全防護巡查工作

4)當日在次集中對塔吊司機及信號工人員進行專業的安全教育及培訓

5)經公司決定對本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決定對項目經理吳寶成處罰500元,對生產經理李志起處罰500元,對現場安全員侯友茹處罰500元,對勞務施工單位處罰5000元,對勞務隊長處罰1000元, 違章指揮的信號工給予清場處理並給予處罰500元。對施工班組違章作業,給予處罰500元。

6)對施工隊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並且根據本案例再結合其他案例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絕對不能再發生類似不安全事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7)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進行自檢,誰的責任誰承擔,加強安全意識及安全管理,把安全問題提高到議事日程上來確保本工程項目無安全事故。

11、參加調查人員:

xx有限責任公司於家務項目部

20xx年8月30日

事故調查報告 篇六

一、事故經過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爲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Φ30mm的小孔可作爲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

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爲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xx(現場指揮)、馬xx、王xx(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xx、孟xx(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xx、馬振海、王xx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並開始起吊。王xx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xx穩着物件。

隨着物件慢慢升高,由於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端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後,王xx(站在王xx的右手邊)在高端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於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

王xx將高端往下壓,由於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彙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xx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並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後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後,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xx趕往北京,李華雲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後由於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雲總經理又及時聯繫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xx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xx同馬振海協助王xx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xx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後趙xx、xx、於x、郝x坤到現場瞭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xx所寫經過一樣,王xx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xx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xx這端低,王xx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xx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於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麼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xx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後偏斜嚴重,爲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於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製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xx爲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xx、生產部經理尚xx、技術部經理於xx、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xx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爲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後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於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准後,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後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採購必須有安檢標誌、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杆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xx礦業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