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局維護社會穩定半年總結多篇

局維護社會穩定半年總結多篇

【第1篇】2022年上半年市民政局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總結

一、加強維護社會穩定和綜治工作的領導,強化責任考覈。

我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視。年初,局黨組會、局務會召開專門會議,明確要將維護社會穩定和綜治做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並就一年的綜治工作做了詳細安排,成立了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國建親自掛帥的領導小組,並明確了單位一把手爲綜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局辦公室負責綜治工作的日常事務,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局與下屬各單位簽訂了目標責任狀,將綜治工作納入崗位責任制考覈的重要內容,與年終考評掛鉤。

二、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幹部職工法制意識。

結合“四五”普法,組織機關幹部職工進行政治學習,並要求全市民政系統要開展學習法律法規的活動,每季度組織幹部職工上一堂法制課,重點學習《刑法》和《治安管理條例》等。廣泛開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學法、懂法、用法,團結鄰里,和睦共處的氛圍。對少數有糾紛苗頭的幹部,各單位工會和人事部門能夠及時出面協調解決,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沒有發生過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無民事糾紛和黃、賭、毒現象,未發生任何上訪事件和影響社會政治的事件。

三、積極爲民解困,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軍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軍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積極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兩個待遇,反映軍休人員意見和建議並做好調研,穩定軍休人員的情緒,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二是落實低保制度,爲維護社會穩定作貢獻。嚴格執行《珠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全市困難羣衆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實證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實,能體現政府對羣衆的關懷,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有效地維護社會性穩定,促進我市經濟快速發展。三是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確保烈士陵園、仙峯山墓園和合羅山墓園安全。根據《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我局下屬相關單位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防火責任制,採取有效林業防火措施,健全應急預案,加強巡查監督,專人把崗監控,嚴防發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屬相關責任單位沒出現火警,林業維穩工作落實到位。四是執行管理制度,維護民政綜合樓安全穩定。爲全面貫徹落實維穩定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我局根據局辦公樓地處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實情,嚴格執行《珠海市民政綜合樓管理制度》,規範內部管理,加強巡查保衛,確保良好的辦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實踐證明,嚴格貫徹執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單位幹部職工的綜治和維穩意識,內部管理基本做到“四無”目標;另一方面保衛工作得到加強,環境整治明顯有效,綜治工作實現“三有”,綜治環境迅速改觀。五是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市消防部門的要求,局綜合樓每層拆除玻璃欄杆,改建防火牆,保持消防系統運作正常有效,確保無消防隱患,無火警誤區,有力地維護綜合樓的安全和穩定。

四、以檢查驗收確保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一是在切實推進維護穩定和落實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的教程中,我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織加強檢查督導工作,督促下屬單位全面履行綜治職責,力爭達到綜治目標。根據責任書規定和“四防”要求,市民政局組成維護穩定和綜合治理檢查小組經深入下屬單位開展安全、綜治檢查,並針對發現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責成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其中,市福利院能夠根據檢查組織建議,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整改,成效突出。二是做好半年綜治檢查驗收工作。檢查是綜治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局結合民政實際情況,採取自查、複查和抽查的方式對民政系統屬下單位進行半年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基層單位維穩和綜治工作能有效開展,特別是在預防與控制犯罪、配合嚴打整治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顯。可以說,民政系統能按照責任書規定和要求,齊抓共管,有力推進,切實落實責任制,基本達到維護社會穩定和綜合治理目標。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第2篇】糧食局維護社會穩定半年工作總結範文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區委、區政府維護穩定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切實抓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了各項糧食工作有序開展、項目建設加快推進。

一、黨政領導重視,認真落實維穩責任制

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區綜治委關於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成立了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股室密切配合,維護穩定工作。按要求建立了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配備了維穩工作人員,落實了保障經費,建立和完善了應急預案,確保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落到實處。

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專題分析、研究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對糧食系統企業改制等涉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問題,及時進行預警和處置,維護了糧食系統社會穩定。

二、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及時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

切實履行維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職責,落實一把手負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總責,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主任,分管領導副局長爲副主任,各股室負責人爲成員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保證了“各方參與、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加強部門配合,強化督辦,把責任落實到責任人。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惠民政策,幫助聯繫鄉鎮劉家鎮解決農村羣衆的生產、生活問題。

在維穩工作中,我局切實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並且將其作爲維穩工作的重點,做到預防爲主,及時化解。上半年我局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2宗,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組,積極協調聯合糾紛牽涉的部門,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積極調處矛盾糾紛,由於各類矛盾糾紛在萌芽狀態中我們已組織進行了化解,避免了因矛盾激化而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從而有效地促進了全局社會穩定。我們在抓矛盾的排查化解的同時,也注重對有關社會穩定的信息的收集,每逢春節、五一等重大節假日期間,我局都按要求做好轄區內社會治安動態監控,並實行零報告制度,以便出現問題能及時處理,防止在重大節假日期間出現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確保大局的穩定。

三、加強制度建設夯實維穩工作基礎

堅持聯繫鎮制度,加強對聯繫鎮鄉維穩工作的指導和本系統督促檢查,今年上半年到鄉指導維穩工作3次。及時掌握民情,完善信息分析制度,實現信息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重要敏感時期、重大節假日“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健全了排查、分析、預測、疏導和調處相連貫的排查調處制度,堅持集中排查和經常性排查相結合,階段性排查和重要時期排查相結合,半年共排查出系統內部存在的不安定因素1件,建立了排查調處工作臺帳並進行了動態管理,做到了情況清、底子明。

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嚴格值班制度,沒有出現脫崗、漏崗情況。及時報送維穩工作信息,及時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

四、認真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

堅持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爲定政策、作決定、上項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備條件。結合我局實際,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繼續按照“重點工程在哪裏落戶,維穩工作就跟進到哪裏”的要求,切實實施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加強跟蹤督查督辦,強化風險調控,把隱患消除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五、認真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建設,切實做到“案結事了”

堅持把化解涉法涉訴積案作爲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內容之一,按照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涉法信訪工作程序,提高辦案質量。加大對上級交辦信訪案件的辦理力度,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逐案落實工作責任,着力化解疑難複雜信訪老案,鞏固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成效。堅持領導包案責任制,以非正常到省進京上訪案件爲重點,推動實現“案結事了、息訴息訪”。進一步完善維穩信訪基金專項資金制度,切實發揮其解決羣衆困難、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作用。

六、認真完成區委維穩領導小組部署的工作

認真貫徹綜治委工作佈署,及時向上級報告我局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虛心徵詢上級部門的指導。作爲綜治委成員單位,我局積極參與區綜治委的工作。積極參加區委維穩領導小組通知的各種會議,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切實履行工作責任制,沒有無故缺席現象。按時完成了區委維穩辦其它交辦事項,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

【第3篇】上半年市民政局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總結

一、加強維護社會穩定和綜治工作的領導,強化責任考覈。

我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視。年初,局黨組會、局務會召開專門會議,明確要將維護社會穩定和綜治做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並就一年的綜治工作做了詳細安排,成立了局黨組書記、局長黃國建親自掛帥的'領導小組,並明確了單位一把手爲綜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局辦公室負責綜治工作的日常事務,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局與下屬各單位簽訂了目標責任狀,將綜治工作納入崗位責任制考覈的重要內容,與年終考評掛鉤。

二、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幹部職工法制意識。

結合“四五”普法,組織機關幹部職工進行政治學習,並要求全市民政系統要開展學習法律法規的活動,每季度組織幹部職工上一堂法制課,重點學習《刑法》和《治安管理條例》等。廣泛開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學法、懂法、用法,團結鄰里,和睦共處的氛圍。對少數有糾紛苗頭的幹部,各單位工會和人事部門能夠及時出面協調解決,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沒有發生過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無民事糾紛和黃、賭、毒現象,未發生任何上訪事件和影響社會政治的事件。

三、積極爲民解困,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軍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軍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積極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兩個待遇,反映軍休人員意見和建議並做好調研,穩定軍休人員的情緒,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二是落實低保制度,爲維護社會穩定作貢獻。嚴格執行《珠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全市困難羣衆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實證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實,能體現政府對羣衆的關懷,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有效地維護社會性穩定,促進我市經濟快速發展。三是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確保烈士陵園、仙峯山墓園和合羅山墓園安全。根據《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我局下屬相關單位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防火責任制,採取有效林業防火措施,健全應急預案,加強巡查監督,專人把崗監控,嚴防發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屬相關責任單位沒出現火警,林業維穩工作落實到位。四是執行管理制度,維護民政綜合樓安全穩定。爲全面貫徹落實維穩定和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我局根據局辦公樓地處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實情,嚴格執行《珠海市民政綜合樓管理制度》,規範內部管理,加強巡查保衛,確保良好的辦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實踐證明,嚴格貫徹執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單位幹部職工的綜治和維穩意識,內部管理基本做到“四無”目標;另一方面保衛工作得到加強,環境整治明顯有效,綜治工作實現“三有”,綜治環境迅速改觀。五是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市消防部門的要求,局綜合樓每層拆除玻璃欄杆,改建防火牆,保持消防系統運作正常有效,確保無消防隱患,無火警誤區,有力地維護綜合樓的安全和穩定。

四、以檢查驗收確保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一是在切實推進維護穩定和落實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的教程中,我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織加強檢查督導工作,督促下屬單位全面履行綜治職責,力爭達到綜治目標。根據責任書規定和“四防”要求,市民政局組成維護穩定和綜合治理檢查小組經深入下屬單位開展安全、綜治檢查,並針對發現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責成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其中,市福利院能夠根據檢查組織建議,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整改,成效突出。二是做好半年綜治檢查驗收工作。檢查是綜治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局結合民政實際情況,採取自查、複查和抽查的方式對民政系統屬下單位進行半年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基層單位維穩和綜治工作能有效開展,特別是在預防與控制犯罪、配合嚴打整治方面措施得力,效果明顯。可以說,民政系統能按照責任書規定和要求,齊抓共管,有力推進,切實落實責任制,基本達到維護社會穩定和綜合治理目標。

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