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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鵝旅行記》讀後感【精品多篇】

讀後感2.77W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精品多篇】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一

這些天,我讀了一本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我認爲這是一本好書。它的內容是:尼爾斯生性頑皮,不愛讀書,喜歡惡作劇。一天,他冒犯了一個小精靈,小精靈一之下,將他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由於一個巧合,天空中飛過一羣大雁。家裏的雄鵝莫頓感受到大雁的呼喚,想與大雁一起飛行。爲了挽留莫頓,尼爾斯緊緊摟住他的脖子,不料莫頓將他帶上天空。於是,尼爾斯騎在鵝背上游遍了整個瑞典。

尼爾斯在旅途中經歷了無數的危險和苦難,可他沒有放棄,堅持到底。在旅途上,他漸漸從旅伴身上學到了他們的優點,逐漸改掉了不愛學習、淘氣的缺點,培養了助人爲樂的優秀品質。如:幫助莫頓和他的妻子從父親的刀下逃出,幫父親找到馬兒不幹活的原因等。

讀完這本書,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堅持不懈,終會達到目的的。我還認識到,熱心幫助人才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事情。尼爾斯幫助別人,使別人得到快樂,自己也得到了快樂。前後的他就像兩個人一樣。我也要幫助別人,把關懷的種子播種下去。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作文 篇二

尼爾斯是個14歲的小男孩。而且很調皮,經常欺負院子裏的小家禽,而那些小家禽對他是無可耐何。有一天,媽媽出門去了,她的房間有個大皮箱,他特別好奇,很想知道媽媽的皮箱有什麼祕密,正在看書的他便放下了手中的書本,偷偷地去翻媽媽的大皮箱。當他打開大皮箱的那一刻,眼前一閃,有個小精靈站在他面前,表情很生氣的樣子,原來是他不小心把箱子裏熟睡的小精靈惹着了,因此小精靈把魔術棒一揮把尼爾斯變成了一個小人兒。院子裏的小家禽們知道了這件事高興極了,因爲它們再不會受尼爾斯地折磨了。後來,從南方飛來的一羣大雁和一隻雄鵝莫頓它們叫上尼爾斯一起去旅行。在旅行途中他慢體會到了艱辛,當他飢腸轆轆的時候想着媽媽給他燉的雞塊,還有爸爸給他熱的新鮮牛奶,他開始想家了,想他院子裏的小家禽們,想起和他們在一起是多麼快樂呀,他後悔沒有經過媽媽的同意去打開那個皮箱。

旅行途中雄鵝莫頓帶着尼爾斯飛呀飛呀……他們遇到了狡猾的狐狸和壞心眼的烏鴉。尼爾斯和大雁還有雄鵝莫頓團結起來,憑着勇敢和智慧打敗了壞狐狸和烏鴉。尼爾斯還幫助了許多小動物解決困難,小精靈看到尼爾斯變成了一個懂事的孩子。同意把他變回人,但精靈要把狐狸和烏鴉殺了。尼斯阻止了精靈,說:雖然它們做了很多壞事,但是它們都是人類的朋友,尼爾斯寧願永做小人兒也不願殺死狐狸和烏鴉。最後,精靈發現尼爾斯心地很善良,愛護動物,最終把他變回了人。

寫到這,我的眼眶不由得溼潤了。尼爾斯經過了這次旅行中學到了勇敢的戰勝困難和幫助他,我要向他好的方面學習。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500字左右 篇三

陳天樂

最近無聊,看了一本小說名叫《騎鵝旅行記》裏面顛蕩起伏的情節與內容,讓我深陷其中而無法自拔。

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名名叫尼爾斯。豪爾耶鬆的滿分作文網英國農村小男孩,因爲毒打動物而被一位小狐仙變成了小狐仙,拇指大的他爲了不讓自家的大白鵝飛走,便抱着它飛向天空,開始了一片企鵝之旅,在面臨困難與危險的時候,米爾斯從漸漸地退縮而變成了勇往直前的面對它,從之前的毒打動物變成了後面喜歡動物,爲了動物挺而出身的男子漢,書中的主人公的變化,讓我欣慰不已,而裏面一波三折的情節,更是讓我揪心,看到最後尼爾斯回到家中,我不僅爲他常常地舒了一口氣。

看完了這本書,我不禁感嘆,原來愛是相互的。如果不是尼爾斯頓打小動物,他也不會被小狐仙城小狐仙,如果它沒有變成小狐仙,他就不懂德語動物的友誼,這可真是環環相扣,不得不說,作者的心思可真是緊密,故事開始的語言與情節就暗暗的提示了故事後面的結果,真是讓人咋舌不已。

其實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比如有個屠夫經常毒打動物,性情兇惡,在殺牛的時候被牛一頭撞死,還也有一些與其恰恰相反的例子,比如村民們善待牛,愛護牛,對待留向對待自己孩子一樣,牛便在大山發生山崩的時候發出驚天大吼提醒村民們逃離。這種例子數不勝數。

而我們要做的便是愛護動物,保護動物,給它們一個溫暖的家,這樣做只會有利,不會有害!

《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四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的代表作。整本書圍繞一個叫尼爾斯的十三四歲男孩,變成精靈以後騎家鵝隨大雁羣旅行的故事展開情節,用尼爾斯旅行途中的所見所聞,用生動有趣的文字詳細的給讀者介紹了瑞典的自然風光,人文歷史,自然現象,是一本融趣味、科學、人格道德與一體的科普讀物。書中字裏行間都滲透着滿滿的愛國主義情懷,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筆下都是那麼美,那麼讓人喜歡!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不同於其他童話書,不是完全的虛幻,而是完美的把虛幻和現實結合起來,虛幻是尼爾斯變成小精靈,懂動物語言,其他都是用現實來註釋。這是其他童話書所不能比的,可以說,這是一本現實版的童話書。這本書的語言活潑有趣,敘述自然流暢,故事轉承起合注意細節聯繫,把瑞典社科、人文、自然一一道來,不枯燥,不乏味,讀之引人入勝,是難得的佳作。

尼爾斯本來是一個調皮頑劣,愛撒謊,愛欺負小動物的男孩,自從他變成小精靈以後,成了一個到處受威脅,被欺負的對象,境地的轉變,讓尼爾斯的思想也開始了轉變。在旅行途中,通過出現的各種各樣的狀況,尼爾斯慢慢轉變了自己的思想,變得積極陽光起來,遇事不畏懼,不退縮,積極想辦法解決問題。我覺得,在生活中,什麼事都怕換位思考,做事前,先設身處地的替對方着想,什麼事解決的就輕鬆多了。

另外書中還提到鐵廠與野生動物共處的矛盾,荒火與持續種植樹木的可持續發展,在一百多年前,作者就有這種理念,在現在看來,十分難得。

我覺得一部好的作品,首先要言之有物,要有充沛的真摯情感,其次纔是文章寫作的技巧。《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就用平實的語言,構建出一個邏輯縝密,情感飽滿,內容豐實的故事框架,不討巧,不堆砌華麗辭藻,不引經據典,實在難得。這部作品能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確實是名副其實。

我喜歡的作家汪曾祺先生,曾經說過一段話,很適合評價塞爾瑪·拉格洛芙的這本書,摘錄如下,作爲本篇的結束語。

“我認爲作家的責任是給讀者以喜悅,讓讀者感覺到活着是美的,有詩意的,生活是可欣賞的。這樣他就會覺得自己也應該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優美一些,更有詩意一些。

語言要和人物貼近,寫對話就應該普普通通,家長裏短,有一點人物性格,神態,不能有多少深文大義。作者的態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單獨表現,只能融化在敘述和描寫之中,流露於字裏行間。”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五

我回到家立刻打開書,一頁、兩頁……我貪婪的讀着,就像一匹餓狼。是什麼書讓我這般着迷呢?哈哈,這當然是我新買的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本書講述了一個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莊的調皮男孩,因爲得罪了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很小又聽得懂動物語言的小人,從此他就跟着他家的雄鵝開始了一次奇妙之旅,飽覽了祖國秀麗的景色,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珍貴的品質,當他再次回到家鄉時,不但恢復了人形,還變成了一個非常懂事、有責任心和富有愛心的孩子。

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麼困難,只要多動腦,問題都會迎刃而解。做每一件事都有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