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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觀後感800字作文

觀後感1.31W

《重返狼羣》觀後感800字作文

《重返狼羣》是親歷者編撰成書,又花了七年時間、耗費了超多心血拍攝成的一部電影。下面是小編爲你們整理的幾篇文章,希望你們喜歡閱讀。

重返狼羣觀後感

此刻開始說《重返狼羣》這部電影。

先說我的感受,再說芊芊看的過程中的插曲(是的,閨女一齊看了這部電影)。

以通常的觀點看,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話不標準,很多畫面的銜接甚至能夠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輯;沒有商業大片的那種精緻美感;而且沒有劇情(雖然它是一部紀錄片哈,但是你看過《我們生長在中國》,就能夠發現其實還是能夠有些劇情編入的);總之,猛一看,就覺得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裏拍的日常視頻給拼接起來嗎?

但是影片進行幾十分鐘後,我突然不這麼認爲了,雖然鏡頭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後一琢磨,影片拍攝的時間是2010年,而此刻已經2021年了,有很多的細節真的是靠時間磨出來的。總體來說,突然讓我感覺到這影片展此刻觀衆面前的資料就好比“東家之子,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着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恰到好處。

這頭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兒,父親是狼王,被人類用炮震暈了之後捕捉成功,然後咬斷自己被銬了鏈子的腳逃脫,但最終失血過多死了,母狼吞毒餌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餓死了,只留下它一隻。

其實人和狼相處,只有不到十個月的時間,在若爾蓋大草原的時間不超過七個月,但爲什麼感情能夠這麼深?其實都是從人自己的角度來說的。因爲人覺得狼是畜生,沒有那麼多、那麼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結果相處下來,狼不僅僅能夠與人進行感情上的交流,並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這種“真”,才完全捕獲了人類的感情,讓人覺得來之不易,益發珍惜。很喜歡片子裏的一句話,“如果這一天終是要來(狼格林離開他們、迴歸狼羣),我期望時間過得慢一點。”

《重返狼羣》觀後感

看這個片,最好不要以電影的角度去欣賞它,因爲它也許無法像大片那樣去取悅你,滿足你的感官。若以紀錄片的真實去看,並思考,可能會對你有所觸動並激發新思維,可能比較適合小衆。

片中的格林是真實的狼,非電影虛構,大部分鏡頭採取紀實方式,當然爲了增加趣味性導演和主人公的對話偶爾會抖幾個小包袱娛樂下。

片中的格林(狼)並不是我們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獸性的野獸,它有自己的感情,記記憶和靈性,懂得感恩,甚至還很聰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動,格林做的種種舉動不覺間讓人動容。

大的環境讓狼遭到超多屠殺,數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漸困難,雖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卻並未得到真正的關注和有效的保護。

此片也許會讓你重新思考人與動物的微妙關係,生物鏈等問題,同時也反應了社會的殘酷和現實

狼的捕獵行爲僅僅是爲了自己的生存,並非濫殺無辜,更比不上人的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讓人不禁心中一動:“我看到格林的眼中並不是我要殺。而是我要活”,也許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實。也許我們大多數人對狼的負面印象來自於書本上的故事,並未深入的去了解這個真實的世界。

萬物皆平等,萬物皆有靈。

看過以後也許你會對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能夠使人認識真實世界,並啓發新思維進而想努力改變的片子,即是好片,另外看到一些人直接差評,故給5分。

觀《重返狼羣》有感

有一隻狼,它會狗叫,會捕野兔、野狗,也會流淚,唯獨不會的,便是忘記爸爸(亦風)和媽媽(李微漪),他叫格林。

他的生父是狼王,他本就應跟在狼王后面,度過一個完美的年少時光,但他出生不久,父母便接連死去,死神連尚未與其睜眼相視的那些兄弟姐妹也一齊帶走了。格林在草叢中,被媽媽抱起了,媽媽把格林輕輕地抱起並帶回了城市,但是一隻狼在城市中生活,終究是不妥的,爸爸媽媽在格林三個月大時,把他帶回了草原。

爸爸和媽媽陪伴着格林,在草原上生活了兩個月,兩個人一匹狼,每一天朝夕相處,過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媽媽帶着格林學習捕獵,格林在學會之後,會惡作劇般的,在媽媽門前放死老鼠幹。媽媽也會大叫着,“格林,以後不許在我門前曬老鼠幹。”媽媽和格林的關係從格林剛被媽媽抱起時,就不是主人與寵物,而是同人類一樣,中間有一份個性的東西――親情。格林的老鼠乾和孩子們放在自己家媽媽牀上的玩具是一樣的,讓媽媽可氣又可笑。

但久居城市的媽媽也許還沒完全適應大草原的生活,不久就得了肺水腫,準備和爸爸一齊開車回城市治病,不得不把格林託付給給朋友照顧。車子剛剛啓動,格林便緊盯着車子,車子緩緩的開動了,格林緊跟在車子後面,車子的速度越來越快,格林的步伐也越來越快,不知格林跑了多遠,但始終他追不上車,開始狂叫起來。太陽從烈日當頭落到了半山腰,格林跑不動了,也叫不動了,聲音從原先的狼嚎,轉成了委屈巴巴的,像是狗撒嬌的聲音,在這語調中,只流露出了悲哀和悲痛。這種離別的感情,正如同在外打工的父母過完春節又返程上班,格林像留守兒童一樣只能看着爸爸媽媽在遠方越變越渺小。格林不是沒有追逐,不是沒有呼喊,不是沒有掙扎,就像《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時光》羅琦琦說的那樣,這世界並不是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穫,並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有收穫。格林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勞。

過了兩個月,爸爸和媽媽又回到了草原,準備來看看格林。可這兩個月格林天天飯來張口,和小狗們一齊生活,除了外表,根本沒有一點兒狼的樣貌,爸爸和媽媽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決定把格林送回狼羣。爸爸媽媽不是不愛格林,而是愛的太深刻,太無私。最深沉的愛,就是期望“你”成爲你自己,格林你是狼,所以,你要成爲真正的狼!

在尋找狼羣的日子裏,正值嚴冬,草原缺乏食物,他們的生活一度瀕臨絕境。大家都說狗能通人性的,我想說,狼更是如此。格林媽媽的腳扭到了,不能走路時,是格林從山的另一頭牽了一匹馬回來。當格林試探性地咬起一匹馬的繮繩時,一步一蹣跚往媽媽方向牽。天,這哪是一匹狼,這簡直就是臥冰求鯉的王祥轉世吧。草原的冬天,食物嫉妒匱乏,這給格林的覓食造成很大的困難。格林自己忍飢挨餓,好不容易捕到野兔,本可自己包餐一頓,但是格林沒有,而是埋在雪下保鮮,間接送給同樣飢餓的爸爸和媽媽。難怪李微漪媽媽發出這樣的感嘆:

“格林,我望見你在捕獵時的虔誠,不是你要殺,而是你要活。你是狼中人,我們是人中狼。”

在飢寒交迫時,狼開始集合。格林找到了狼羣,母子分別時,四目相對,留下的淚,滴滴溢滿“不捨”,可這就是命運的安排,誰也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