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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活動心得總結精品多篇

“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活動心得總結精品多篇

“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活動心得總結 篇一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中國人民終於擁有了一部真正屬於自己的民法典,終於實現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願。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後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人民利益至上,舉法律武器維護人民利益。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節,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環節。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權利種類,確認和保障了民事權利,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加強對弱勢羣體的保護,迴應了人民羣衆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黨員幹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價值取向,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爲了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首先自身要學法和懂法,將法律學習及運用貫徹到工作始終。要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學習各方面的法律知識,強化法學理論素養,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爲人民羣衆辦實事、謀利益,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進人民福祉。公平正義是提升羣衆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後,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高層次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民法典確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爲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黨員幹部要力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公平正義,守護好社會公平正義。“打鐵還需自身硬”,維護公平正義首先要從自身做起,要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爲一種品德修養、政治情操。堅持公道正派、公正無)本站○(私,堅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觀念,堅持原則按規矩辦事,自覺抵制人情風、關係網,戒行“潛規則”、“亂作爲”,將公平正義貫穿於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務至上,樹法治思維守護人民安康。人民服務至上,體現於爲民辦好一件實事,體現於爲民服務的每一細節。民法典貫穿人民服務至上的立法原則,對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和隱私權等諸多方面作了相關規定,爲人道主義救助從法律上加碼,充分體現了法律對人民安康的守護。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守法律至上、權由法定、依法行權的思想,自覺運用法治思維爲人民謀劃、開展、推動、完成工作,嚴格按照法律規範爲人民想問題、作決策、幹事情、定政策,堅決杜絕發生“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務員”。領導幹部更要做好模範,深入羣衆,與羣衆打成一片,把人民羣衆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帶頭捍衛法治,依法辦事,堅決樹立法律性,保證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活動心得總結 篇二

《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羣衆齊心協力、萬衆一心的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作出了明確迴應,如:《民法典》中對各種“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爲作出了明確規定,突出的特色規定有“離婚冷靜期制度”、“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爲制度”,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因此,《民法典》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這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頒佈實施,開啓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爲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爲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活動心得總結 篇三

民法典是中國第一部法典,也是老百姓日常工作、學習、生活的法律字典,作爲中國公民值得一讀。現就將我學習情況逐步與大家分享。首先我分享對“基本規定”的梳理和理解:

“民法典”,簡單的可理解爲是一部“公民的法律字典”,是境內民事活動中應當遵守的法律規範、最基本的行爲準則,是一道“底線”、“行爲規範”,觸碰或違反將爲此承擔法律責任。

民法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訂。“個人和組織”民事責任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民法規範、處理、保護“人身和財產”二種民事權利不受侵犯。其中人身體權利涵蓋原“民法通則、婚姻法、收養法、侵權責任法”內容,其中詳細分類民法通則中十種人格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財產權涵蓋了原“物權法、合同法、繼承法”等內容。

民事活動遵循“自願、公平、誠信”原則,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尊重“習慣”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