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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

青少年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

法治教育是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項重要、艱鉅的任務,如今人們會通過各種實踐活動來進行宣傳教育。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青少年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範文五篇,希望對大家所幫助!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1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羣衆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法律作爲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沒有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爲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爲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性。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2

法治是現代國家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中國共產黨作爲執政黨,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全局和現實出發,借鑑世界先進的法治經驗,對中國近現代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和法治發展的歷史經驗的總結。它既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建設規劃的一部分,同時也是執政黨對中國法治經驗的理論追求與昇華。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

當前,我國正值大轉型期,社會治理面臨方方面面的挑戰。人民羣衆在物質生活條件不斷得到改善的同時,民主法治意識、政治參與意識、權利義務意識普遍增強,對於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越來越強烈,對於更加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也越來越期待。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條件下,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務更加繁重。而現實生活中,法治不夠、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司法不正、徇私枉法等現象依然存在。可以說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全體人民在推進依法治國中國共產黨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習指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句話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思路。

作爲一名基層黨員,我們要貫徹落實好黨和政府相關法治建設精神和要求,爭做遵法守法的引領者、依法治國的守護者。

一方面要提高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國就是要求無論是部門還是個人,都必須遵守黨紀國法,在法律和紀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確保社會生活的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是要加強學習。結合"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對反腐倡廉各項任務的部署,認真領會習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和精神要求,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全面提升綜合業務素質,在實際的羣文工作中能夠自覺的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監督。

總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關係到我們國家的前途和命運,影響到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振興,涉及到全體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們必須把它作爲我們國家的根本大計落實搞好。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3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教育部門文件精神,上好法制教育第一課,學校將開學第一週定爲法制教育活動周,進行開學法制教育第一課活動,對全校師生進行法制教育,增強廣大師生的遵紀守法的觀念。使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深入學生頭腦,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增強學生抵制不良誘惑的能力,從而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氛圍。

一、領導重視,組織及時

成立以校長爲組長的法制教育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督導工作,立足於學校的實際情況,紮實開展學校法制教育工作。

在學校法制教育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建以班主任、思想品德課教師爲主的法制教育骨幹隊伍。確保全校法制教育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有效果。

二、形式多樣,落實到位

1、進行法制教育報告會

報告會結合具體案例,從學生身邊、從學生實際出發,深入淺出的對學生進行了憲法、刑法、民法等方面的法制教育,效果良好。

2、積極開展普法教育課

第一週思想品德教師對學生進行了一節專門的普法教育課,學校法制教育領導小組進行了入班檢查,12班級12節普法教育課開展正常。

3、組織法制教育主題班會,表演法制教育小節目

學校要求各班主任積極準備,在第一週進行一次法制教育主題班會,要求穿插表演一些法制教育小節目。學校法制教育領導小組對各班情況檢查統計,12法制教育主題班會開展成功,表演小節目12個。

4、廣泛宣傳,深入教育

各班級主辦了一期法制教育主題板報。

三、加強要求,強化效果

1、學校要求把法制教育作爲一項長期工作來抓,注重法制教育的實效性,落實學習內容、落實學習課時、落實指導教師。

把法制教育納入素質教育之中,與德育工作相結合,與社會實踐活動相結合,與課堂教學相結合,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系列活動,在活動中育人,讓學生在活動中學法、守法、用法,增強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強化學生的道德意識和法制觀念。

2、加強對行爲有劣跡學生的教育。

抓好思想品德有缺陷學生的轉化工作。特別對父母離異的單親學生、校外借宿生和家庭出現變故的學生要格外給予關懷和溫暖,對不良行爲學生從心理障礙上進行分析,給予耐心的疏導。

總之,秋季開學法制教育第一課活動的開展很成功。培養他們成爲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的優秀公民爲此,我們要努力做好這項工作,把普法教育堅持下去。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4

上星期上午,學校舉辦了“法制大會”,講了許多有關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爲,從而教育我們作爲一箇中學生要懂得遵守學校的紀律,國家的法律,將來做一個爲他人,爲社會做出貢獻的有用之人。遵守學校法則,是我們作爲中學生必須遵守的原則。

我們的社會屬於文明社會,可是卻總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違反學校紀律,國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菸,鬥毆,喝酒等,偷竊,搶劫,害人等等,這些都是屬於違法行爲,這些行爲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這些行爲卻會成爲他們一生中無法抹滅的污點,會一生伴隨着他們。

現在有許多不良青少年總是誘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搶劫,偷竊等。當這些事出現在我們面前時,我們必須認真對待,如:報警等,面對這些不良行爲時,我們要理智的拒絕。遠離這些不良行爲,從而做一個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們在學校讀書,要好好努力的學習,鎖定自己讀書的目標,不讓自己對未來迷茫,將來在社會做一個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會”後,我們要學會學法,守法,用法,創造文明的社會,從小事做起,從學校做起,形成一種文明的行爲:思沉學習,目標,好好學習,將來做國家未來的棟樑。

法治實踐活動心得感想5

法律就是秩序,沒有了法律,那麼人類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樣骯髒。《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就是法律賜予我們的武器,用來保護我們未成年人的。但是,如果我們不能正確的使用這個武器來保護我們,給我們帶來的將是嚴肅的懲罰!

據報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當塗縣城幾十家居民及企業單位被盜,每起盜竊案數額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發現場幾乎不留痕跡,搞得當地人心惶惶。辦案人員奔波數月破案後發現,作案者竟是14個8至13歲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歲,組織“團伙”入室盜竊,是其“心血來潮”的招數。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個暑假,她一人就獲取贓款近萬元,還制定了開學後每週末偷一次的計劃。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對孩子偷盜來的金銀首飾等贓物竟坦然“笑納”,不加追問。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責怪孩子,卻沒有想過自己所犯下的一點點錯,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還有的竟是對孩子所給的贓物不加追問,就坦然“笑納”。促使孩子的'犯罪數額越來越大。我們國小生現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識,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識也就有可能不會犯罪,可就是因爲缺乏法律知識,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彌天大罪。就如同給自己色彩斑斕的生命,增添了一筆污黑的顏色。

法律是人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學生認爲“只是違反一下學校紀律而已,沒問題的,以後我就不違法了。”請你快點打消這個念頭。因爲現在一次小小的放鬆就很有可能駐成一次大錯。我們作爲學生,總是要離開校園,來到這個社會打拼。才真正的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從小培養我們的法律知識,預防犯罪。

總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義務中也要保護好自己的權利。不能讓別人來代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