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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單勞動合同多篇

公司簡單勞動合同多篇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和權利。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公司簡單勞動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廣告銷售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佛山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五、勞動福利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覈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本合同訂立與 年 月 日

公司簡單勞動合同範文2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1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

20_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_年 03 月 31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無使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項目經理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項目管理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1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2500

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 4000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爲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爲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20_年4月1日 20_年4月1日

公司簡單勞動合同範文3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公司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佛山市 範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佈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爲準。

3、乙方應服從甲方視實際情況所做出的工作調整及崗位調整。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外)。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一定的的工資報酬。

3、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

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雙方根據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確定乙方崗位工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爲______元/月,約定工資爲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資_______元,其他爲崗位工資_____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

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乙方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

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

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賠償金;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7不服從公司對其工作安排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爲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6.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20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7.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7.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7.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7.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7.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者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爲甲方服務未滿3年的;

8.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要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章 經濟賠償及違約金

1、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依法裁員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超過半年者按1年計算,工作不滿半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同時對於簽訂敬業協議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經濟補償外,另需補償乙方敬業工資。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爲乙方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乙方應爲甲方服務5年。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及違約金。服務期爲履行部分每滿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訓費用作爲違約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九章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害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民事訴訟權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夠的時間安排人員接替。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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