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保證書

婚姻保證書(新版多篇)

保證書3.04W

婚姻保證書(新版多篇)

婚姻保證書 篇一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經 市 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結爲合法夫妻。雙方婚後感情尚好,並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取名 。但因前段時間來,男方/女方有與第三者同居併發生不正當關係的過錯行爲。現男方/女方爲表示悔改,另一方了爲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壞。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二、男女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收入情況,並定期將各自收入的 %集中存放於共同的帳戶,用於共同生活開支。其餘的各自收入視爲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凡處置超過 萬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必須經配偶另一方同意。房產、機動車、電器等視爲貴重財產,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爲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此應向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男女雙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資金出借數額達 萬元的錢給予其他人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共同簽名同意,屬共同債權。男女雙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錢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由雙方一起簽名方視爲夫妻共同債務,雙方共同償還。男女雙方未經對方簽名而各自產生的債務,視爲個人債務。而且對外借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借債人自己償還。

四、男方/女方承諾今後要用實際行動表示悔改,儘量爭取更多的時間陪家人一起生活,不再做任何有傷害家人的事情。

五、如果男方/女方今後再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與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遺棄、虐待等行爲),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兒子/女兒的撫養等按以下約定處理:

1、婚生兒子/女兒 隨女方/男方直接撫養生活,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給兒子/女兒撫養費 元,直到兒子/女兒年滿十八歲止(如十八歲未畢業的順延至畢業時止)。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有 天的探望權。定在每月的第 週週末。

2、男方/女方(注:過錯方)只能享有並帶走夫妻共有財產總價值 %的價值,其餘夫妻共有財產的所有權(包括房產、債權及其他大件物品)歸另一方所有。

3、男方/女方(注:過錯方)在離婚生效之日起 月內,一次性賠償另一方人民幣 萬元。

六、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爲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簽名 ) 年 月 日 女方 (簽名 )年 月 日

婚姻保證書 篇二

1、老婆洗澡時要量好水溫,抓癢撓背,不得有貪圖淫慾之行爲

2、老婆購物時要勇於付款,多加鼓勵,不得有不情不願之行爲

3、老婆給錢時要含淚感激,省吃儉用,不得有奢侈浪費之行爲

4、老婆訓誡時要兩手緊貼,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爲

5、老婆不在時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雞摸狗之行爲

6、老婆生氣時要跪地求饒,懇求開恩,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爲

7、老婆打我時要任其蹂躪,謝主隆恩,不得有還手瞪眼之行爲

以上承諾,本人保證身體力行,請各位監督,特此爲據!

保證人:

xx年xx月xx日

婚姻保證書 篇三

本人謹以赤誠之心,在立下保證書,保證如下:

1、男方每月出差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否則將被罰款,超過一天罰款300元人民幣。

2、男方另外支付1000元人民幣每月,供女方作爲監督"男方是否有婚外情"的費用。

3、女方享受每月打男方3次的權利,權利可以累計,年終用不完的打人次數,可以由女方提出折算成現金如果你愛她,可以將打人一次的權利折人民幣800元。

4、女方每週可以胳肢男方十分鐘,男方不得反抗,女方可以隨意挑選地點、時間。

5、男方負責做飯,每天都要三菜一湯,一個星期內一道菜不可以重複兩次以上,並負責收拾碗筷。

6、男方要定期給女方買衣服,具體額度女方自己掌握,不過以一月不超過20xx元人民幣爲限度。

7、男方不得和女方爭電視,並且家裏只可以同時開一個電視機。

8、男方不得與女方爭洗手間,即使內急也不行。

9、男方偷看其他美女被抓獲,將被適當罰款,或者用罰跪方式抵補,時間由女方掌握。

10、男方每天要誇獎女方漂亮三次以上。

11、男方每年至少帶女方出去旅遊一次,距離在20xx公里以上。

13、其他事宜,由女方提出,可以適當增減,男方無權反對,也無權提出議案。

保證人:

有效期限:

xxxx年x月x日

婚姻保證書 篇四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爲了營造甲乙雙方美好的家庭未來、確保家庭安定團結更好地哺育後代,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背:

1、甲方與乙方結爲夫妻,雙方彼此要以尊重、寬容、平等、信任的態度交往。

2、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隱私權,乙方有權選擇自己的方式生活和工作,甲方無權干涉和過問。

3、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愛情保證金20萬元整,此款做爲婚前財產,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之中,由乙方自由支配,甲方無權過問和使用。

4、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5000元,此款做爲婚前財產,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之中,由乙方自由支配,甲方無權過問和使用。

5、禁止甲方對乙方採取暴力、冷暴力行爲。禁止甲方在乙方不情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爲,如果乙方要求分牀,甲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並且甲方不得以此爲理由動怒和糾纏己方,不能以此要挾乙方和乙方家人。

6、夫妻雙方的經營所得、交通工具、銀行存款(定期存款、理財產品)、住房(包括未領取房產證的還遷房屋)等所有權全部歸屬於乙方名下。

7、甲方爲乙方購買的所有金銀首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回。

8、甲方若違反或未執行本協議第二、三、四、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選擇是否解除婚姻關係,並且無論作何選擇,甲方應當同意。

若乙選擇解除婚姻關係,甲方不得享有對婚生子女的監護權,所有財產分配由乙方決定,甲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得申訴。辦理離婚過程中甲方不得威脅和暴力對待乙方和乙方家人,否則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所有財產所有權。若乙方選擇維持婚姻關係,甲方按照本協議繼續執行。

9、甲方尊重尊重乙方家人,不得辱罵和暴力對待乙方叫家人。乙方母親所有生老病死相關事宜和費用甲方必須無條件承擔。

10、甲乙雙方財務公開、雙方的存摺、借據、保單應交予乙方妥善保管。家庭所有支出必須經過乙方認可,方可執行,甲方無權獨自處理。

11、雙方都有責任將下一代哺育好、培養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自父母一份,律師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證明人:

日期:日期:

保證人:

20xx年xx月xx日

婚姻保證書 篇五

本人(新郎名字)保證在婚後生活中做到以下幾點!

1、婚後由本人(新郎名字)主動承擔一切光榮的家務勞動;

2、本人所有財政來源統統交給(新娘名字)老婆保管;

3、當老婆大人心情不好的時候,要主動站出來充當出氣筒的`角色;

4、和老婆大人逛街或出行期間,目光不得在其他異性身上停留超過3秒鐘;

5、無論老婆大人說什麼,對的就是對的,錯的也是對的;

6、無論任何時刻,都要注意浪漫因素的存在,而且要有實際的行動;

7、以後有了寶寶,絕對保證疼愛老婆筆疼愛寶寶多;

8、老婆大人發號的任何合法口令要積極響應、貫徹落實。

婚姻保證書 篇六

甲方:羅茂芳

乙方:鄧連

甲乙雙方於20爲合法夫妻。20xx年,農曆12月6日,乙方鄧連在任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丟下兒女丈夫跟隨不正當的男人外出,遠至四川遂寧,數天未歸。乙方行爲極爲可恥,使羅、鄧兩家蒙受巨大的羞辱,尤其給甲方及子女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創傷。

爲防止類似事情的再次發生,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諾:

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外出。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手機、網絡等方式與外界進行聯繫。

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外過夜。

四、不得再發生有辱門風之事。

五、基於乙方鄧連此前生活中有自虐傾向,如發生自殺自虐行爲,甲方概不負責。

六、不得參與賭博,如打麻將、打牌等。

七、事無鉅細,必須聽甲方安排。

八、教育子女不得使用暴力。

九、勤儉持家(一日三餐、洗衣打掃),相夫教子。

十、孝敬父母,尊老愛幼。

如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承諾,甲方可以提出離婚,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子女及雙方財產歸甲方所有。

保 證 人:

乙方證明人:

媒 人:

時間:

婚姻保證書 篇七

一、什麼是婚姻保證書

結婚之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或者婚姻保證書的情況在現代社會已不鮮見,當事人在什麼情形下會簽訂婚姻保證書或者婚姻保證書一般會約定什麼樣的內容,從實際生活中發生的案例來看,婚姻保證書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僅限於婚姻當事人雙方知曉、無任何第三方介入情形下的婚姻保證書。在婚後的生活中,夫妻難免會產生矛盾,在出現危機時,當事人雙方首選的解決途徑當屬私下協商,以達成婚姻保證書而重歸於好的情況屢見不鮮。此時的婚姻保證書中會就夫妻相互之間的忠貞、家庭責任、孩子問題及懲罰措施進行約定,其中類似“淨身出戶”、“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親”等條款並不鮮見,可能其中還會夾雜着有關財產權屬的內容。

(二)有第三方介入情形下的婚姻保證書。

一般夫妻矛盾都是雙方私下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才會有民間組織介入,一般一方會對另一方產生不信任,故多數情況下一方會主動要求對方寫下婚姻保證書,主要內容可能會涉及到夫妻雙方的家庭義務及一方對自身過錯行爲的改正決心等,其保證內容多是就事論事,但是,多是具有象徵性意義。

二、婚姻保證書有效嗎

夫妻之間訂立婚姻保證書是家庭生活中一般的夫妻矛盾解決方式,如無必要,雙方當事人當然不會將雞毛蒜皮的小事起訴到法院,但是保證書中有時會涉及到一些財=產和子女撫養權的內容,此時婚姻保證書效力如何?下文爲您作詳細分析:

(一) 婚姻保證書中約定有財產權歸屬及子女探視權條款時,是否有效

1、“淨身出戶”條款是否有效

所謂“淨身出戶”是指婚姻的雙方當事人在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約定,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財產。當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證書中約定有“淨身出戶”的條款也並非全都爲法律所禁止。若訂立此類婚姻保證書時系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可以視爲夫妻雙方對其所屬財產的約定,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若書寫該條款的當事人有證據證實其在做出該意思表示時有被脅迫等情形,依據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則,該條款亦屬可撤銷情形。

2、約定取消一方子女探視權的條款是否有效?針對“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的保證條款,法律的態度很明確,此類約定概屬無效。因爲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權及子女與離異父母的關係屬身份關係,當事人不能約定予以排除相關當事人的權利。

(二)若一方當事人違反了婚姻保證書中約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離婚,該婚姻保證書可否作爲雙方感情破裂的依據,法院可否據此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實踐中,除非當事人雙方一致同意離婚,否則,法院判決當事人離婚必須以此爲準據。婚姻當事人簽署的婚姻保證書多是夫妻雙方婚姻忠貞及夫妻義務與責任的書面宣誓,涉及道德或精神層面的居多,在當前婚姻案件的審理下,其充其量只能作爲雙方感情不合的一個參考。在具體審理中,法官應當結合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綜合予以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對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