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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感謝信

感謝信1.72W

第一篇: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感謝信

宿遷技師學院畢業生跟蹤調查表

尊敬的用人單位領導:

爲了使我院培養的人才素質,更能符合貴單位的要求,更好的爲您服務,我院將定期對畢業生情況進行了解,煩請貴單位予以支持,在此不勝感激!

宿遷技師學院

年月日

單位名稱:聯繫電話:

地址:郵編:有我院畢業生人數

1. 貴單位屬於:

a 黨政機關;b 科研單位;c 學校;d 金融單位;e 國有企業;f事業單位 g 三資企業;h 民營企業;i股份制企業; j部隊;k其他。

2. 貴單位認爲我院的畢業生在以下方面的表現如何:

(1) 敬業精神: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2) 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 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3) 實踐能力: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4) 創新精神: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5) 組織協調與管理能力: 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6) 團隊合作意識: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7) 外語水平: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8) 計算機能力: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9) 綜合素質與能力: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10)誠實守信:a 強;b 較強;c 一般;d 不強。

3. 貴單位認爲我院的畢業生能否勝任自己的工作:

a 90%以上都能勝任;b 70-90%能勝任;c 50-70%能勝任;d 50%以下能勝任。

4. 貴單位對我院畢業生的使用:

a 90%以上專業對口;b 70-90%專業對口;c 50-70%專業對口;d 50%以下專業對口.

5. 貴單位認爲我院畢業生在素質培養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請按順序選三項):a道德品質b心理素質 c組織管理能力 d團隊協作e敬業精神f人際關係 g 其他

6. 貴單位認爲我院在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培養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請按順序選三項):

a 理論基礎b 實踐能力c 專業面窄d創新能力e 其他

7. 貴單位怎樣看待我院部分畢業生的違約現象:

a 嚴重b比較嚴重c 一般d 不太嚴重。

8. 貴單位對畢業生進行面試時,最爲重視的是哪幾方面(請按重視程度選三項):

a 精神面貌b 表達能力c專業水平d知識面廣e 外語口語f 道德品質

g 快速反應能力h思維能力i其他(請註明)

9. 貴單位對我院畢業生就業工作有何建議:

10. 貴單位對我院學生培養工作有何建議?哪些方面在教學環節上還應加強?

第二篇: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爲能力,運用勞動力組織生產勞動,且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單位。

目錄 基本介紹

適用範圍

1.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

2.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3. 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派遣工

展開

基本介紹

用人單位的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爲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時產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時消滅。目前適用《勞動法》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中,企業是指我國境內的所有企業,包括: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是指經工商登記註冊、並招用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是指通過勞動合同或通過勞動合同與其他工作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的主體是“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經濟組織”。2014年9月18日,溫家寶總理簽署第535號國務院令,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新法頒佈後,《條例》明確了“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基金會,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作爲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主體的組織,最基本的特徵有兩個:一是合法成立,而是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

適用範圍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

企業是以盈利爲目的經濟性組織,包括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是用人單位的主要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調整對象。個體經濟組織是指僱工7個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

務活動的組織。如民辦學校、民辦醫院、民辦圖書館、民辦博物館、民辦科技館等,目前民辦非企業單位超過30萬家。

本條第一款採取列舉加概括的方式明確了用人單位的範圍,就是說除列舉的三類用人單位外,本款還規定“等組織”。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的“等”,屬於“等外”,也就是說除列舉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三類組織外,其他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也適用本法。這三類組織以外的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它們的組織形式比較複雜,有的採取合夥制,有的採取合作制,它們不屬於本條列舉的任何一種組織形式,但他們招用助手、工勤人員等,也要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也需要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根據本條的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國家機關

這裏的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國家軍事機關、政協等,其錄用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適用公務員法,不適用本法,國家機關招用工勤人員,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就要適用勞動合同法。

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適用本法,可以分爲三種情況:一種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如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其錄用工作人員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不適用本法。一種是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適用本條的規定。還有一種事業單位如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條的規定執行;有的勞動者與單位簽訂的是聘用合同,簽訂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另有規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沒有特別規定的,也要按照本法執行。

社會團體

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爲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的情況也比較複雜,有的社會團體如黨派團體,除工勤人員外,其工作人員是公務員,按照公務員法管理;有的社會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等人民團體和羣衆團體,文學藝術聯合會、足球協會等文化藝術體育團體,法學會、醫學會等學術研究團體,各種行業協會等社會經濟團體。這些社會團體雖然公務員法沒有明確規定參照,但實踐中對列入

國家編制序列的社會團體,除工勤人員外,其工作人員是比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除此以外的多數社會團體,如果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是勞動合同,就按照本法進行調整。

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派遣工

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有些意見建議將一些靈活用工納入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如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員重新就業、非法用工、勞務派遣用工等等。因此,除規範正常的勞動合同用工外,勞動合同法還對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作了規定,儘可能地擴大本法的調整範圍。考慮到勞動合同法是規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規範,對一些不規範的用工,本法不好調整。所以對家庭僱工、兼職人員、返聘的離退休人員等未作規定。

第三篇: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甲方):職工(乙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住址及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爲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生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 _年,_年 _月 _日至_年 _月 _日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五、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請繼續 關注本站:)懲。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年 _月 _日

第四篇:用人單位接收證明

單位接收證明

廈門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

現有本單位職工,xx,女,身份證號:3xxxxxxxxxxxx前往你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本單位同意接收該人,並協助其辦理落戶事宜。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單位聯繫人: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

日期: 2014年8月7日

第五篇:用人單位接收證明

用人單位接收證明

雲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茲有貴校屆專業畢業生,經考覈合格,擬與其建立三個月以上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單位全稱(蓋章):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 系 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