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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轉讓合同協議範本

土地租賃轉讓合同協議範本

土地租賃轉讓合同協議範本1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農村土地租賃協議書1、租賃地名: 面 積:界止 :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交款方式及時間

5、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6、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6、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7、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8、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轉讓合同協議範本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合同法》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同意租賃坡地給乙方使用。所以,爲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此制訂如下條款,希甲、乙雙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土地地址:美仁坡村委會定文村丘弄園。

二、土地四至:東至涵泳坡地。南至瓊山變電站。西至水田圯。北至涵泳坡地。

三、土地租賃期限:暫定陸年,即從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1日正。

四、土地租金單價:每年每畝單價爲:壹仟元整。

五、土地總面積:坡地總面積約爲:壹拾畝

六、土地總租金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計算,再補壹萬元修路款土地租賃協議書七、付款方式:以丈量土地總面積清楚第二天內付清總土地租金。

八、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土地發生爭議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解決好,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在租賃期限內無權干涉乙方的獨立經營權。

3、在本協議書上甲方負責本村村民小組法人代表簽名及蓋公章。

(二)乙方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時並丈量土地面積落後當天付清六年租金。

2、平整場地,修路,四周邊防護設施。

3、乙方的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途中如某方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過甲、乙雙方再次協商同意補充條款,該條款與以上條款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小組執一份。

本協議自從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及付款之日生效。 補充條款:租期滿後,不動產歸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村民小組

(法人代表)簽名

蓋章

日期:20__年 月 日

土地租賃轉讓合同協議範本3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搞活經濟,加快本地區的企業發展,增加咱村第三產業收入,經雙方充分討論協商,就村委會向村民-----------租賃土地辦企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位置:該宗土地地址在 面積 畝<詳見附表>

二、租賃期限二十年,即從20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元月30日止。

三、租賃金額和付款辦法:

㈠租賃金額:

①從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日止,每畝每年4千元。 ②從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日止,每畝每年4.5千元。 ③從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日止,每畝每年5千元。 ㈡土地位置差額:租金每年每畝4千元[以下按差額計算]

①距離國道前30米土地,每畝租價每年4千元。②距離國道30米後,每畝租價每年3.5千元。土地租賃協議書③其餘額由總租賃面積平均分配。(每畝500元差額)

㈢付款辦法:採用先付款後用土地的辦法。

⑴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天內交付乙方第一年50%的土地租賃金;在該塊整平後兩天內再付清一年租賃金。

⑵第二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須在當年四月一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賃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額20%的滯納金。

⑶最後一年租賃金應扣協議簽訂後預付租賃金50%款項。

四、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此款抵扣稅費或挪用。否則,視爲違約,甲方必須交付乙方當年土地租金50%的違約金。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⒈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土地。土地賠償今年歸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甲方須在五個月內處理器械設備,逾期均歸乙方所有。[此財產均折價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十天內做好地面上的建築物、花果遷移工作。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範圍內進行設計、施工擁有主決權,承租期間擁有企業經營一切管理權,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間,若遇國家徵用時,甲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賠青標準一次性付給乙方的青苗賠償費。地面上建築物器械設備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滿後,該地面上的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甲方有權在五個月內處理一切器械設備,否則,視爲放棄,均歸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後四十五天內做好該地塊的整平工作。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約,必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並加罰人民幣壹萬元。

八、本協議在生效期內,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文明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