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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車輛抵押合同多篇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多篇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爲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壹輛,排量:,顏色,車牌號爲:發動機號爲:。上述抵押的車輛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

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簽訂日期: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_______/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______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七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篇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甲方因與乙方簽訂的《》共同開發項目收取乙方前期啓動資金,願將享有產權的商品房抵押給乙方。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項目啓動資金。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時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合同(合同編號:)的從合同。抵押期限年,自抵押登記日起至甲方完成項目報批,登記手續後兩年止。

第二條抵押物

(1)房屋坐落____區(縣)街道(鎮)路樓單元層號

(2)房屋類型: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

(4)房屋面積:________

(5)房地產價值:________

(6)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

(7)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

第三條擔保範圍抵押物擔保範圍包括乙方支付啓動資金本金、利息、罰息、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公證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的公證機關辦理合同強制執行公證,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期限,即甲方簽訂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項目土地出資和合作項目報批,登記手續期間辦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少於房屋總價款,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2、保險單須註明抵乙方爲保險賠償金的

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執管。

3、被保險的抵押物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獲得的保險賠償金應優先償還啓動資金。

4、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人爲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抵押登記

1、甲方以所購買房屋作爲抵押,抵押當事人雙方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申領抵押登記證明。在甲方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後,應將《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購房合同、保險單正本交給乙方執管。

2、抵押登記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規定之義務即完成合作項目土地出資和合作項目報批,登記手續或取得乙方同意後,抵押當事人雙方向原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由乙方將購房合同、保險單正本退還甲方。

第七條抵押物的佔管和責任

1、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內應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抵押物人爲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是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物,或在日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設定抵押權的抵押物,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轉讓、交換、贈與、出租、出借等方式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抵押物的處置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支付啓動資金時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依法以該抵押物轉讓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分配順序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及有關稅款

2、清償甲方所欠乙方啓動資金的本息。

3、其餘部分退還甲方,如有不足則向繼續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合同糾紛的處理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抵押當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任命法院提出訴訟。合同經過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房地產低級機構發給抵押登記證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約履行完主合同《》與乙方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結。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抵押人(甲方):________(簽章)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賬號: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簽署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篇4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保證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借款人、系夫妻關係。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_________;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_________%計收違約金。

第三條貸款利率。月利率爲2 %,利息從貸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付息。

第四條貸款期限爲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以借款借據或銀行交易憑據爲準。

貸款除現金交付借款人_________元外,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抵押登記後,餘款以轉帳形式劃入貸款人指定的銀行帳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上述行爲均視爲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提用借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給付貸款利息,付息日爲每月_________日。貸款到期一次性還清本息。

第七條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償付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50 %計收取追索債權的費用(差旅費、誤工費等)。

第八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貸款人。提前還款部分,不滿15日的按半個月計收利息,超過15日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收利息。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提前向借款人、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違約金):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爲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爲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兩個付息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三個付息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

(五)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保證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保證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七)借款人未向保險公司辦理指定保險的;

(八)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九)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保證人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車輛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爲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汽車_________輛;品牌型號_________;顏色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輛識別代號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 。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挪用違約金)、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仲裁費、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全部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五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接受貸款人在抵押車輛上安裝、控制gps裝置,安裝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但抵押車輛交貸款人保管情形除外。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或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所有權的,須徵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登記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九條因發生本合同第九條所述情況,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抵押人只能在合肥市區範圍內使用、停放抵押車輛,並不得毀損、影響gps裝置的正常功能,否則視爲違約,貸款人有權隨時主張全部債權。

第二十條借款人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應以抵押權人爲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爲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如汽車發生賠償事故,貸款人有權根據事故性質及借款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將保險賠款付給借款人。汽車如發生部分損失的情況,保險賠償金和損害賠償金應全部用於維修汽車,借款人應負責將汽車修復至完全正常狀態;如發生車輛全損或推定全損或全車被盜搶等保險事故。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篇5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元xx(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元,月利率爲 %於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戶中,賬戶號爲:

第四條.借款期限:xxx__日至xxx__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爲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爲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xxx__日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篇6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借款車輛抵押合同篇7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