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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補充協議(範本多篇)

工程補充協議(範本多篇)

工程補充協議 篇一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蘆醫廟商貿新村開發具體情景,爲加快新農村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補充協議如下:

1、甲方自建開發的50畝土地,現正在建設的房屋由甲方負責建設完工,剩餘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組織建設。

2、甲方負責供給給乙方施工圖,乙方按甲方供給的圖紙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對50畝自建內的剩餘房屋分期進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價給甲方,由甲方銷售給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個月內把房款交予乙方。超過一個月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650元的價格計算總房款,並從房屋竣工起第二個月內計算利息(按一分計息)。

4、房屋竣工時光及標準

5、乙方施工成本價暫按600元每平方米計。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區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誰對外銷售均由甲方出具相關的產權文書。

7、自建小區內的市政配套設施,由甲方負責完成。

8、如小區基礎設施配套完成甲方還沒有按合同給乙方價款乙方有權對外銷售價格由乙方定,產權文書由甲方出具。

9、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________》相輔相成,如有牴觸,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10、本補充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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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新增工程量補充協議怎樣寫

工程量增加補充合同建設單位:(甲方)施工單位:(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增加和變更工程量。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外相關補充施工資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資料:

二、工期及質量增加工作資料工期:前完工。工程質量必須到達合格標準

三、工程量增加工程量詳見附件。

四、工程價款補充施工資料工程價款(含增值稅):

五、承包方式、雙方權力職責同原合同

六、工程款支付、結算辦法以及其他條款同原合同

七、其它補充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相關問題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約定執行。

八、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且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工程補充協議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以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爲依據,經過反覆協商,對甲方開發的鴻福家園小區工程承建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現簽署補充協議書。

一、________家園小區位於五指山公園南門對面,佔地面積________㎡,小區建築物總面積________㎡,總投入施工資金約________萬元,小區內的全部建築工程,包括線路改造、廠區管網、廠區道路及小區建設等全部委託給乙方施工。

二、根據建築項目的不一樣特點,採取了一次包乾,預算結算和按實際發生金額計算等不一樣的結算方式進行工程結算。

三、甲方在施工前,供給準確的地面、地下、地質等資料,供給全部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手續文件。

四、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設工地代表,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各種外部事物。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按圖施工,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

六、乙方必須保證全部施工項目都到達合格,加強管理,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七、乙方必須保證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時竣工(由於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八、工程結算要按分項工程不一樣特點和單價進行結算(附表中有項目、面積、單價和金額),表中沒列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景另行結算。全部工程按實際施工面積進行決算。

九、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景,用現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給乙方,頂工程款。

十、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補充協議 篇三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

發 包 人:_

承 包 人: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補 充 協 議

發包人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 年 月 日簽訂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爲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寫明具體補充的資料。

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補充協議 篇四

發包人:成都(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 在《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景,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景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築面積:51118.13m2

4. 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地上11+1層 、獨立地下室1層

5. 設計單位:四川

6. 監理單位:四川

二. 工程資料及承包範圍

1. 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爲: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見本協議附件一: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2. 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資料見本協議附件二。 更多工程承包資料,請點擊:建築工程承包

三. 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爲日曆天數計)

1. 開、竣工日期

1.1 開工日期: 2006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07年11月26日;總工期:420天(含法定節假日)以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所載日期爲準。

2. 施工進度

2.1 本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爲一、二號樓。二期工程爲三、四號樓和獨立地下室(見本協議附件三:即總平面圖)。

2.2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並收到施工圖後10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和監理在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後的10天內若未予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爲同意。

2.3 二層頂板完成時光:一號樓:2006年12月5日;二號樓:2006年12月15日;四號樓:2007年1月20日.

2.4 三號樓一層頂板完成時光:2007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時光:在2007年7月31日.

3. 工期違約職責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4萬元。

3.2 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4. 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5. 工期不順延情景:

5.1 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5.2 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5.3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 工期延誤: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6.1 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執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項目影響乙方施工進度造成的工期延誤。

四. 質量與檢驗標準

1.1 工程質量:合格.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一次性經過龍泉驛區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使用不貼合設計要求的材料,必須無條件及時免費修復或返工重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5%的違約金和相應返工價款。

1.3 乙方應及時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1.4 設計圖中室內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規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更多工程質量糾紛資料,請點擊:工程質量糾紛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暫定爲人民幣3260.525215萬元(叄千貳百陸拾萬零伍仟貳佰伍拾貳元壹角伍分)。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準。

1.1 合同價款中的規費、措施費(一)、措施費(二)由乙方在工程全過程中包乾使用,不作任何調整。具體包乾費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1.1 規費: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1.1.2 措施費(一):即安全施工、禮貌施工、臨時設施、

1.1.3 措施費(二):即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1.1.4 其他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

1.2 本工程稅金按國家稅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 合同價款的調整: 由於工程量清單漏項、新增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結算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僅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3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項目的,依據2004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套用相應定額子項後確定該項目的綜合單價。該項目的材料由甲方認質認價,人工費按施工期間政策規定調增,綜合費按27%計取,機械費按定額子項計取,(措施一、規費、措施二不計取)。

2.4 施工期間人工費按政府規定係數並結合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隨施工進度進行調整。

2.5 獎勵

2.5.1 若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協調配合、節儉成本、現場管理等貼合合同要求,甲方獎勵乙方項目部10-30萬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提議,若經甲方採納而節儉的工程直接費,甲、乙雙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進度必須滿足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工程量進度報表經甲方及監理審覈後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2 支付時光:一、二號樓主體三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三、四號樓主體一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一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按審定產值的90%支付上月進度款;支付總額至合同總價款的90%時,暫停支付;

3.3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纔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說明:甲、乙雙方同意以本項目商品住宅作價支付乙方應收本項目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0%,並從每筆應付工程進度款中按30%比例衝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價收回該部份商品住宅,應同乙方協商。甲方收回時,應將相應的應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價的原則、方式及相關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6 如發包人出現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情景,按通用條款第26.3及26.4條執行。

3.7 工程結算

3.7.1 乙方竣工結算經審計後30日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不得與3.5條相沖突);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爲保脩金,保修期屆滿之日起15日內結清。

3.7.2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項工程保修期屆滿、經甲方對工程質量確認無異議後14天內,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脩金額,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礎工程、房屋建築工程在交工滿一年後14日內,按其保脩金額支付給乙方。

3.8 結算審計:

3.8.1 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進取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3.8.2 結算審計費的支付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在甲方專用帳戶存入人民幣伍拾萬元,作爲本協議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三號樓、四號樓的二層封頂後10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50%;合同內工作資料竣工後10日內無息退還剩餘50%。

六. 材料價格及材料的採購

1. 材料價格調整

1.1 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套用定額不發生變化),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1.2 非暫定價材料不作調整,但砂、石、石灰材料價格風險係數±5%,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稅金按規定計取。乙方無權更換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採購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對於非暫定價材料部份,如甲方採納乙方提議的性能相同且價格較優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條的2.5款進行獎勵。

2.2 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爲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七. 工程變更及簽證

1.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資料”。

2. 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代表或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4. 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供給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5. 甲方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乙方應謹慎保護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若乙方拆除措施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 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覈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7. 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覈,按審覈後的造價決算。

8.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計價原則:按5章第2條執行。

9. 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資料及工作量、工作時光、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10. 辦理簽證時,乙方應供給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驗收:按《通用條款》執行。

九. 工程質量保修

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資料:

1.1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職責。

1.2 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於乙方保修職責範圍,其維修費用和因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不屬於乙方職責,可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配合檢修,費用由職責方承擔。

2. 質量保修期限如下(以雙方在工程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廚房、陽臺和外牆面的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爲5年;

2.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2.4 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爲2年;

2.5 供熱及製冷系統爲2年;

2.6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爲2年

3. 質量保修職責

3.1 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職責和法律職責均由乙方承擔。

3.2 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3.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爲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職責。

3.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3.5 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後,由乙方實施保修。

十.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代表及職責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爲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爲準。

1.2 本工程甲方現場代表爲王良輝。甲方現場代表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負責設計變更、技術覈定及現場簽證的簽署,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覈,以及與設計單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2.1 乙方項目經理爲 ,項目技術負責人爲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2.2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專用章後遞交甲方。

2.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驗收完成前不能替換

2.5.1 因病而不能堅持工作者;

2.5.2 無法擔任與該工程建設相關的工作。

2.5.3 因刑事職責或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擔任此項工作。

2.5.4 被吊銷資格證。

2.5.5 甲方認爲不稱職者。

2.6 乙方代表換人,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其接任人仍必須無條件全面繼續承擔乙方應有的職責。

2.7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甲方供給有關人員資質證書及崗位證書等證件。

2.8 以下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調離本工程範圍。同時,乙方應儘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2.8.1 對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職責的施工人員;

2.8.2 業務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職責心不強的施工人員;

2.8.3 不能進取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2.8.5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者);

2.8.6 與工程量清單報價書及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2.8.7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準備

3.1.1 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供給水、電接口到紅線。乙方進場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3.1.2 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1.3 供給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必要時乙方應進一步探明。

3.1.4 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現場交驗予乙方,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若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1.5 向乙方供給8套施工圖。

3.2 施工期間

3.2.1 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

3.2.2 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發出調整、變更指令。

3.2.3 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4. 乙方的工作

4.1 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與乙方有關的權利和職責。合同簽訂後10日內提交施工現場佈置方案,經甲方代表、項目總監批准後進場作施工前期準備工作,並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理解甲方和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

4.3 負責搭建工地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管線的施工、保養、移位及拆除,現場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及鄰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護。向甲方、監理供給現場辦公室三間。

4.4 負責從甲方指定的施工用電、用水接駁點按甲方批准的接駁方案接駁。施工用水、電的費用及接駁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5 供給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年檢證等資料。

4.6 乙方須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採用時標網絡圖繪製)、甲供材料計劃及乙供材料計劃,並嚴格按照經甲方及監理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4.7 如甲方供給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須於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補充施工文件(須列清單),並供給時光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景下,甲方應向乙方供給補充施工文件的資料及最終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甲方進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監理書面報送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若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進度款或支付時光順延。

4.9 工地實行旬報制度。旬報在每半月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及監理,旬報資料包括本旬計劃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景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光)

4.10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專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到達禮貌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的費用的兩倍作爲罰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應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同樣職責。

4.11 本工程現場所有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須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費清理並運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須自行聯繫政府規定棄置地點,不論距離遠近和運輸進程中發生的環保費、城市衛生費、堆放費、各種可能發生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按甲方指令清運,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清運,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從乙方進度款中按所發生費用扣除,乙方應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開工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影響室外工程的臨時設施,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此不予補償。但經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約定,對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進行配合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協調及配合,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並提出整體驗收意見。

4.14 工程竣工前應將現場清理乾淨,做到工畢場清。

4.1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例會、專題會、協調會。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驗收規範作好自檢工作。

4.16 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技術資料作爲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分包單位按規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內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按規定整理彙總。

4.17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施工圍牆的維護、供給臨時廁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畢並移交甲方爲止。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發生的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8 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材料均不得進入現場,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4.19 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4.20 乙方施工前應組織專業人員仔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職責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設計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決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應予執行。

4.2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進取配合樣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並按照環境檢查審覈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堅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職責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4.23 加強施工隊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場地內和工程場地周邊不得有擾社會治安。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人員,應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得私自違法處理。

4.24 牆改、散裝水泥、臨時路口、臨時場地及城建檔案資料等保證金或押金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按有關部門相應要求(若有)及時供給相應資料,乙方未及時提交合格的資料或未交還佔用的場地造成有關保證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於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證金或押金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項中扣回。

4.25 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廉潔合作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間,其公司內部任何勞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勞資糾紛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及項目聲譽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現場管理

5.1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組織施工,並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採取必須的.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合同施工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職責和所以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2 安全防護: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塵操作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5.3 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及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職責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甲方、乙方對事故職責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5.4 禮貌施工:本工程以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爲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研究周全,並經甲方審覈後方可實施。

5.5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5.6 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

5.7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剩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經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

5.8 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5.9 現場用水用電管理

5.9.1 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安裝水錶、電錶(乙方水、電錶安裝及移位須報甲方同意)。安裝完成後雙方共同抄底度數,並簽字認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電錶用量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費用。價格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收費單爲準。

5.9.3 乙方負責供給本工程範圍內分包單位施工用水用電的接口,其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範圍見本協議附件四。

1.2 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應負責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費按以下費率收取:

1.2.1 普通水電工程按中標價的2%收取;

1.2.2售樓部土建工程按中標價的1%收取;

1.2.3外牆保溫隔熱、外牆塗料工程按中標價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單位的要求供給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1.4 指定分包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臨時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1.5 乙方對工程進度、安全及禮貌協助管理。

1.6 乙方應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彙總分析,對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

1.7 乙方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方聯繫,並在隱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請各分包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否則,由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負責並承擔乙方的損失。

1.8 供給標高、定位點線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承包資料或任何分項工程對外進行轉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須經甲方及監理書面批准,並向甲方及監理單位供給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應在分包施工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負責。乙方分包單位的違約行爲,均視爲乙方違約。

2.2.3 乙方應在開工前30天內提交乙方分包工程資料並經甲方認可。乙方分包工程的進、退場時光,經甲方、監理確認後執行。

4. 銷售配合

3.1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爲配合銷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項目,應按甲方的書面要求及時安排施工完畢,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時光完成各種施工設施、設備的遷移。

3.2.2 樣板間所在樓棟中的單元門至樣板間的入戶門之間的樓梯間地面材料的鋪貼、牆面抹灰、油漆及樓梯欄杆的安裝。

3.2.3 樣板間內的牆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廚房、洗手間的防水處理、防護門的安裝。

3.2.4 樣板間外施工通道的上層防護措施應按規範做好。

3.2.5 樣板間外施工用安全網,在樣板間開放前應換用新購置的安全網。

3.2.6 以上工程資料若在乙方承包範圍(清單報價書)外,費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銷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現場簽證的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十二. 協議解除

1. 除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能夠解除本協議。

2. 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能夠解除本協議。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並在十日內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應爲乙方的撤出供給必要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現場並辦理完決算手續後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並承擔相應損失。

7.乙方退場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爲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完工並交付購房人使用,保證雙方糾紛的順利解決,乙方均應在合同解除達成協議或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清退出場,否則,乙方按每日10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無論以何種理由起訴甲方,甲方爲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和交付購房人,以及爲維護社會穩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場,退場辦法按上述規定辦理

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時,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費用,只按工程直接費進行結算。

9.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內部民工鬧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關鍵工期、乙方不能按約定實現合同承諾等),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按上述退場條款的約定退場。

10.因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並未提出有效的經認可的辦法,乙方有權爲維護自身利益而停止繼續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間的費用和其後的一切損失,甲方有職責給予賠償

11.在竣工時,須提交竣工資料4套。

十三. 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的處理

1. 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 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3. 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4. 本補充協議系《觀景上東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5.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訂合同代表: 簽訂合同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補充協議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並共同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造價:

1、土建工程造價按二類工程取費,總價下浮______%後爲甲乙雙方土建工程結算造價。

2、安裝工程造價按三類工程取費,總價下浮______%後爲甲乙雙方安裝工程結算造價。

3、材料價格計取劃分爲土建結構及安裝預埋材料計取階段(地下結構至主體封頂)和建築及水電安裝工程材料計取階段(主體封頂前一個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計算確認,即雙方每月確定一次單價,該段工程完工後按月平均單價計算該段工程材料結算價值。

4、工程材料設備價格中信息價與市場價差額在正負______萬元(指本合同工程單項材料總值差額,下同)區間以內的工程材料按信息價計,信息價與市場價差額在正負______萬元區間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須依據工程材料實際市場批發價書面報甲方確認,並按雙方確認價進行工程結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費用:工程搶工措施費、工程質量保證施工措施費、擾民施工措施費、場地不足施工措施費、一般施工安全及技術施工措施費(如在定額項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額外追加);現場禮貌施工措施費雙方另行協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項目部按分包工程總價______%(主要設備費除外)收取總分包配合費、管理費,並由甲方從各專業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給乙方環慶花園項目部。

7、工程造價計算依據以本協議相關條款,機械工業部深圳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建築、結構、安裝施工圖及圖紙會審紀要、經甲方工程主管部門、設計院、監理公司共同確認的設計變更和經甲方、監理公司共同確認的施工現場經濟簽證爲準。

8、設計變更和經濟簽證均按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原則計量計價,乙方不得拒絕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單獨按包乾價計價,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設備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鋼筋、商品砼。

2、甲供設備有:電梯、發電機、高低壓配電櫃、水泵。

3、甲分包專業工程有:鋁合金門窗制安工程、防火門制安工程(含入戶門)、裙房二次內外裝飾及安裝工程、電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氣工程、空調工程、高低壓配電工程、有線電視、電話工程、監視對講系統工程、自動抄水、電錶系統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樁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結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領到項目預售許可證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足______萬元,同時乙方應將全部結算資料報甲方,甲方應在______個月內審覈完畢,並在其後______個月內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結算尾款。

2、______年以後施工的樁基工程結算事宜:樁基施工完畢經質檢合格後,乙方備齊全部工程資料及結算書,甲方收到齊全的工程資料後______日內審覈完畢,經乙方確認甲方審覈結果後,甲方在三個月內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審定結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後______日內乙方應將結算資料報甲方審覈,甲方應在______日內審覈完,並支付結算款的______%,其餘的______%在扣除結算總價______%的工程保脩金後在主體封頂後______日內支付。

4、上部結構工程甲方按結構施工進度每完成______層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築工程根據工程總砌築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體建築裝修及水電安裝按每完成______層單項工程爲一個施工階段,每一階段形象進度完成後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階段施工進度完成後,由乙方將形象進度報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內按合同約定要求審覈完畢,審覈完畢經乙方確認無異議後______日內按審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給乙方。

5、工程竣工驗收完後______日內按工程合同暫定造價付至______%,在工程結算審定後______日內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結算餘款(扣除______%保修款)。當結算時光超過______個月,則自工程竣工即領取檔案合格證之日算起______天內甲方付至工程總價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協助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各項報建、報批、報驗、質監、質檢、安檢等手續,乙方應在甲方供給有關手續後______日內辦妥交給甲方。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爲報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報建合同中與本補充協議有相異之處,以本協議爲準。

七、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及______項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辦妥施工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