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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居間服務的合同

關於居間服務的合同

居間服務合同範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現尚有大量流動資金,需投入市場刺激經濟,並獲知乙方能夠爲其提供商務信息諮詢,甲方現委託乙方尋找、介紹借款人並促使借款人與甲方簽訂合同。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1.2乙方受甲方的委託,就促成甲方與公司或個人(以下簡稱: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或貸款合同(以下均簡稱“借款合同”)事宜介紹雙方訂立合同、促成雙方交易,併爲甲方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現第三人需要的借款額度爲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爲: 元),乙方將以該借款額度爲基礎促成借款合同的訂立並使甲方實際發放貸款於第三人。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委託要求,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積極爲甲方尋求、介紹借款人,併爲甲方與第三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盡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訂立;

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爲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放款的相關情況。

2.3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與第三人就貸款的數額、利率、期限等具體事項進行洽談、協商;

2.4乙方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甲方及時溝通,並協助甲方辦妥借款過程中需辦理的手續。在甲方與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併到期後,乙方可督促第三人及時放還款;

2.5乙方爲甲方提供借款人居間介紹服務,對第三人的資產狀況、償還能力等不負有任何義務。同時,乙方對甲方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和通知義務;

2.6甲方應專項委託乙方提供上述委託事項,不得再委託第三方提供上述委託事項的居間媒介服務,也不得事後不通過乙方而自行直接與第三人進行借款的洽談、簽約,否則,一旦被發現,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大寫金額爲:元)。若甲方通過乙方的商務信息諮詢後避開乙方自行與第三人洽談、達成借款合同的,仍將被視爲乙方居間成功,甲方除應支付上述違約金外,仍需要支付約定的居間報酬。

2.7甲方應按約支付居間報酬費用,並全力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2.8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併爲其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若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9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後,乙方只要不存在故意隱瞞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即使對甲方造成一定的損失,甲方亦應按約支付報酬或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居間服務費。

第三條:居間報酬及其支付時間

3.1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間服務報酬爲第三人從甲方處獲得的借款數額的 %,即爲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爲:元),該報酬應當在借款合同簽約成功時支付,若甲方支付

3.2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酬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3.3酬金的有關稅款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特別約定條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訂立了借款合同,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放款或不能全額放款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須按照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間報酬。

4.2本協議訂立後,乙方促成甲方訂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終止本協議的,甲方須承擔乙方已產生的居間服務費。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甲方與第三方已訂立借款合同的,甲方要求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報酬外還需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3經乙方居間介紹,甲方未能與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此後第三人又與甲方直接簽訂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到期後五年內均視爲乙方爲甲方的居間服務,甲方應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五條 居間活動費用

5.1無論是否促成甲方與第三人借款合同的訂立,除居間報酬之外的居間活動費用包括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等因乙方爲甲方居間服務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密義務

6.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雙方在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有關商業信息等商業祕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爲: 元)。

第八條:合同的有效期

8.1居間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2合同期滿時如甲方繼續將資金放款於第三人,甲方需告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簽訂居間服務合同,服務費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

8.3借款合同期滿,如第三人直接與甲方簽訂借款合同或續借合同,甲方又未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的,視爲乙方爲甲方的居間介紹服務。甲方應根據不同放款金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9.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

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9.3在委託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9.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應將爭議提交給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服務合同範文2

甲 方(委託人)

乙 方(被委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如下:

第一條、服務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資信息諮詢;並負責尋找能解決甲方資金需求的經辦銀行或相關資方,聯繫安排甲方與經辦銀行或相關資方或出資人方直接見面洽談。

2、乙方促成甲方與經辦銀行或相關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經辦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實際情況另外確定,同一銀行系統或信貸機構視爲同一經辦方)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經辦銀行或資方或出資人的要求爲準,必須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需要滿足的條件以經辦銀行或資方的具體要求爲準。

第三條、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爲甲方提供服務完成爲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銀行或資方要求的文件材料開始)。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的,視爲乙方提供的服務已完成:

1、在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和經辦銀行或資方簽署借款合同的;

第五條、融資額度:乙方最終的融資額度以資方實際投放款金額爲準;

第六條、甲方應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不收取佣金;乙方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額居間服務費;

2、佣金比例: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的融資居間服務,甲方認可含乙方居間服務費爲乙方實際貸款額的 %,借款期限爲 。

3、支付方式:

經辦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資金到甲方賬戶當日內,甲方應按與經辦銀行、信貸機構或出資人借款實際總金額,將服務管理費的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0.3%每天)。

第七條、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所接觸的信息資料,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若有泄密的,應該賠付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操作雙方人員不得留電話號碼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動打聽乙方所介紹人員及企業信息,不得將此合同過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拍照、傳真、掃描、展示、複印等),不得將乙方執行此合同的過程、細節及內容等泄露給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失真屬於違約行爲,因此造成經辦以後或信貸機構貸款程序終止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萬元 違約金。

2、在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後,甲方應及時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按貸款金額的服務費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3、若甲方違反第七條第二款,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元 違約金並足額向乙方服務費。

第九條、訴訟管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分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服務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現急需資金用於,甲方獲知乙方能夠提供第三方持有富餘資金用於投資的相關信息。現甲方委託乙方尋找、介紹資金出借方,協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第二條 居間人權利義務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時,甲方應出示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爲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基本情況、借款用途等相關情況。

3. 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積極爲甲方尋求機會,併爲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 乙方對甲方向第三方所借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 若乙方爲甲方尋找到符合條件的資金並促成第三方與甲方簽署借款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作爲乙方酬金,甲方應按照與第三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到賬日前1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酬金,酬金的有關稅款由甲方負擔。

2. 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酬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酬金的10%支付滯納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居間報酬總額的20%作爲違約金。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利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從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借款實際清償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日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後自行終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